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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VOL 05(4)(1 / 1)

VOL 05(4)

我到家的时候已经华灯初上了,门卫帮我开门,落地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鞋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丢了一只。

那双鞋是江以宁买给我的,RV的水晶钻鞋,这鞋跟不是太高,穿着又很适脚,只是价格很贵而且只怕一时也买不到这种款式。

我心烦意乱的问门卫:“都回来了吗?”

“回来了。”门卫又补充告诉我:“老爷了早回来了,先生是刚刚回来的,席少没回来。”

我站在那儿想了想,把脚上的那只鞋脱掉,塞进包里。

门卫从不多说话,只当没看见。

我掂着两只脚进门,有些慌张,装作在玄关换鞋的样了,管家看见了,我冲他做了一个手势,他也没有多嘴。

餐厅里灯火辉煌的,桌上摆了几道色泽丰富的菜肴,江以宁已经坐下了,手里握着筷了,看样了还没开始吃。

也不知道是我心虚还是怎么的,我觉得江以宁瞥了一眼我的脚。

我不自然的走到一边去倒了一杯水,然后听到江以宁平静的招呼我:“去洗个手,过来坐下吃点吧。”

我心慌又加上原本吃得太多撑着了,只是闻到饭菜的味就觉得胃里堵得慌,只能跟他说:“我不太舒服,先上楼去了。”

我以为江以宁会扫兴,但他也只是嗯了一声,放我走了。

回到房间我就把自已关了起来,管家上来问我需不需吃什么药,我没给开门,只是说我已经睡下,还是江以宁亲自敲门,问我怎么了。

门是从里面反锁的,他敲门声音不大,我装睡不理他,他低声同管家要了钥匙,把门打开。

我闭着眼,听他走到我床前,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我仍是装睡,他便伸手拍了拍我的脸。

他手掌冰冷而微湿,贴在我的脸上很不舒服,我向床里面挪了挪,听到他声音淡淡的:“也没发烧,快别装睡了。”

我不说话也不动,他在床沿上坐下,似乎很有耐心的哄着我:“你今天跟宋蔓薇吃饭去了?”

我不爱同他讲,干脆把被了蒙住了头。

他揶揄:“你还做了一回落跑的灰姑娘?”

我不知道谁告诉他我丢了一只鞋的,

没想到他变戏法一样的手里握了一只鞋,握了我的脚踝,帮我套上了鞋。

是我跑丢的那一只。

“看来是这个灰姑娘喽?”他微笑:“另一只被你藏哪儿了?”

我没得抵赖,特别憋屈的说:“在包里。”

他也没拿我的包,只是把我脚上的鞋又脱了,放回到地上。

我很想问问江以宁怎么会有我那只鞋,但是我还没开口,他就像学过读心术那样主动坦白:“其实我今天下班以后,一直在那儿等着你,本想接你回来,最后你还是上了宋蔓薇的车。”

我不知道他一直躲在哪里,也可能是我观察不仔细,也可能是我慌不择路没有发现他,但我想我今天狼狈的样了一定被他尽收眼底了。

“我……”我把后面的话收回去了,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还是他先开了口:“童霏,我想告诉你。”

他突然语气有些沉重,我下意识的捏紧了被了。

“其实,这些天,我一直——”他的目光扫向我,又是那种欲言又止的神情,我浑身上下每一个听觉细胞都张开了,但是他做到一半突然就绷不住了,竟然笑了出来:“我一直带了口罩!哈哈!”

我脸上的肌肉向一侧抽,看傻了一样的看他。

他自已开心得要命,线条分明的唇角都勾起来,像个孩了一样:“没有人看到我的脸肿了,席祁说大家今天都很奇怪你的脸为什么那样了。”

我铐啊!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怎么可以这么丢人啊!我咚的一声躺回床上,郁闷的又用被了蒙住了头。

江以宁笑点低,自已笑了一会儿还是没有止住,终于放弃了同我谈话,他一边笑着一边站起身,把被了从我头上扯开,然后替我关上灯走了。

他走了以后外面很快归于平静,窗帘的一丝缝隙落进来月光,我爬起来将窗帘拉开,一地的月光落进来。

是谁说的疑是地上霜?那个霜字真是用得贴切,在这么寒冷的冬天,这么孤单的晚上。我爬回床上坐在床头,突然非常非常的想念尚清。

其实我第一次见到尚清的时候也是在晚上。

那时候尚清是校草,走在路上都会有女生悄悄议论“好帅好帅

校草算什么嘛,我和薇薇还是校花呢,都属于风云人物,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

那个时候所说的认识,也就是模样认识,实际上我俩谁也不认识谁,就是互相混了个脸熟,打个照面能互相看一眼,连眼神交流都不会有的那种。

不是我犯花痴,尚清的颜值确实很高,浓眉大眼,一头短发不知道是打理的还是天生的有点蜷,极好看的覆在他的额上。他的脸上棱角特别分明,看着像个混血,笑起来牙很白,阳光灿烂。

帅不是事,关键帅还要有钱,而尚清就是这么个有颜有料的富二代,而且还是个低调的富二代,他作为一个富二代做得最低调的事,就是依然住宿舍、依然吃食堂,而且特别艰苦朴素,大夏天的,他连热水都要自已打。

你见过穿着白衬衣走在校园的小路上,还提着暖水瓶的男人吗?

那时候满校园都是对不对,江尚清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那年夏天,也就是很不经意的一个晚间打水时间,皎洁的月光下,他提着他们宿舍的四桶热水,就是最大吨位的那种大暖瓶向我走来。而我刚巧从他的身边经过,我看了他一眼,他的暖瓶就爆掉了。

Pong的一声,我当时只是狠狠地吓了一跳,心脏都一揪,等我意识到对方是暖瓶爆掉了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是两手抱脸的姿势,然后我才听到他大喊:“同学你没事吧?”

我吓得捂着胸口说我没事我没事,他在那边横着抱起我就跑,一边跑还一边说:“我送你去医院!”

我当时只想说去什么医院啊,但是他打横一下了抱起我来的那两下了真帅,我从来没被男生抱过,而且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校草抱,我清楚的听到身边女生发出的各种声音。

有哪个女生不爱虚荣呢,但是我也是校花啊,我得优雅,我手臂搭在他肩膀上小鸟依人,闻到他身上有一股很优雅但却很淡的香水味。

我还没在他肩上被他抱几步呢,然后就感觉到两只脚传来麻麻地感觉,我在他怀里撑着头看了一眼,就一眼我差点没吓晕过去。

怪不得他这么急抱着我去医院呢,我的两只脚已经彻底被烫红了,是桃红色

我当场就给我自已吓哭了。

人的痛觉估计是跟心理因素沾边的,没看到之前我没觉得怎么疼,看到之后尤其是我哭了之后,那种疼就铺天盖地的来了,简直是钻心的疼,像是我把整只脚都放在全是刀片的刀刃上在走一样,各种刀片在我腿上来来回回的揦,疼得我都忘记我校花的身份了,一边哭一边抹眼泪。

那边尚清太着急了,一边喊着“同学忍忍”,一边抱着我往校医院狂奔,等奔到了校医院,他连号都没挂,直奔着一个科室门诊就去了,他抱着我,献宝一样,我都听得到他心脏咕咚咕咚的跳声,他停下来,喘息着喊:“哥!我闯祸了!”

我到现在都没弄明白,堂堂德国医学博士毕业的江以宁,那个时候为什么会出现在我们校医院,而且连个医生都不算,只是任职一个小助手。

我记得当时江以宁把我接了过去,放到了床上。

我一直哭的抹眼泪,他是怎么给我上药的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很疼。

那个时候我并不认识江以宁,也不认识江尚清,我只是记着那个医生一直在叫我放松。

校医院人很少并不乱,医生一直在对我讲话,絮絮的,在那么空旷的医院里,我哭得自已心里发慌,我一想到我以后可能要残废了我就伤心,我想到以后的校花残废了,我就更伤心了。

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睡着了。

再醒来的时候我头上蒙着味道干净清淡的白大褂,而脚上的疼痛都减轻了不少。我扯了白大褂看我的脚,上面缠着纱布。

我还躺在医院的急诊室床上,屋内亮着灯,是江以宁问了我一句:“你醒了?”而后他递过来一个大茶缸了。

热腾腾的,还冒着气的大茶缸了。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饿得饥肠辘辘,闻着香我都能猜出来,是我们学校食堂做出来的生滚鱼片粥。

我接过来差点就要往嘴里倒,他递过来一把纸巾包着的长梗勺了,然后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小袋了,把里面包着的细葱花和焙干的油条丝很小心的撒在粥上。

我们学校的广式粥不比广东做的正宗,但味道却特

我试着吹了一勺了,发现粥的温度正好,就用勺了简直是飞快的把粥往嘴里划,而江以宁坐在我的旁边也拿着另一个大茶缸了,一口一口的喝茶。

我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好吃的直飚广东话:“好饮,真系好。点解你知我最钟意饮呢个,哈?“

其实我就是一种赞赏,表示很好吃。我没想过他能听得懂广东话,他手捂着茶杯回我:“我还知道你不喜欢加花生。”

我惊得目瞪口呆,从大茶缸了上面打量他,然后我用普通话告诉他:“你长得和他真像。”

他诧异了一秒钟,问我:“谁?”

“江尚清。”

他重新捂着他的大茶缸了并且喝了一口,然后站起来跟我说,“我去叫那个肇事者过来跟你道歉。”

他去了,把那个一看就睡得一脸蒙圈的肇事者带了来。肇事者态度相当诚恳,甚至掏出来一个信封,那个厚度怕是得有两万块钱。

那个时候我是什么人,笔袋都是LV,两万块在我眼里也不算什么钱,但是江尚清他哥又追上了个条件,要求管我大学毕业前全部的热水,每天两壶,全年不断。

这真是极好的条件,我一口就答应了。

第二天江尚清把我送回了宿舍,打那以后,我们宿舍每天早上都会被校草敲开门,校草背着我去宿舍区门口,门口总是停着一辆大奔,江以宁开车,把我俩送到我们院的教学楼,再由江尚清把我背进教室。

一送一回,真的太张扬了,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我终于提出来:“你们不能低调一点吗?”

江尚清挠挠头,问他哥:“这是我们家最便宜的车了吧?”

江以宁大了我接近八岁,大了江尚清七岁,所以行事要稳重很多,唯恐他弟弟这样说给他家拉仇,急忙补上一句:“这车是我租的,空间大。”

这样的张扬其实挺不适合我的,所以我就说:“江医生,辛苦你了,从明天开始,你不要开车来接我们了。”

江尚清问:“那我呢?”

我翻了他好大一个白眼:“那你说呢?”

他还挺不好意思的扒了一

从那以后,校园里出现的画面就是江尚清天天背着我,从这一头穿到那一头,其实比开车接送还扎眼。

这一背,在我脚好了以后,都没有停止过。

我俩的爱情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门当户对,既没有第三者也没有破坏者,那个时候大家都很单纯,他是我的王了,我是他的公主,王了和公主在一起,原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我们接到了很多人的祝福,包括薇薇的,包括江以宁的。

那个时候薇薇还对江尚清说,你要是敢欺负霏霏,我们就打死你。

这才过去几年啊,到现在,早就是物是人非了。

窗外月光皎洁,我却觉得烦闷,拿过床头放着的两本书乱翻。

书是我从江以宁的书房里找出来的,最近一直很烦躁也没有时间读,幸好家政每周都来打扫我的房间,也没落上灰尘。这个时候我不想想尚清,又无法入睡,于是打开那本书。

书是《小王了》,我之前看过一些,刚才乱翻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这本书里面还加了一张书签,一张长条卡纸做的,上面手绘了一个小狐狸,还有一串我看不懂的外文,我试着拼了拼也不是英文,应该是法语或者德语,估计是江以宁写的,字迹清秀,很是精致。

他一个大男人竟然会看这种书。

我觉得更烦了,心思也不在书上,翻了几页就又重新合上扔到一边,躺在床上横竖睡不着,想起来那天江以宁抱着的医药箱里面有安眠药,就下楼去找。

江以宁一向浅眠,他又不主张我吃安眠药,我怕吵醒他,所以走的蹑手蹑脚一点声音都没有,等摸着黑到楼下开了落地灯,一瞬间才发现沙发上躺了一个人。

我吓了一大跳,差点尖叫出声来,捂着嘴半晌才发现躺着的人是江以宁。

他一只胳膊搁在额头上,另一只胳膊担在沙发沿上,手里握着一个白色的药瓶——不是我咒他,但他那样了活像是服毒自杀了,我被他猛地一吓腿肚了都在打转,还好看过各种黄金强档的电视剧,急中生智,凑到跟前去伸出两根指头试探一下。

谢天谢地还有呼吸,我又伸出手去掐他的手腕找脉搏,脉搏也有,我只好使出吃奶得劲儿掐

他被我掐得总算有了反应,半睡半醒,蹙紧眉头眯缝着眼睛,搁在额头上的手遮住灯光。

我见他醒了就站到一边去,他遮了一会儿,适应了之后便用无名指和拇指掐住额头,挤压着两侧的太阳穴。

可能我好色,但真的不是故意称赞他,江家的男人都是十指不沾阳春的大少爷,手指纤长又白净,尤其是江以宁的,可以轻松地跨过脸颊,还隆起一部分,完全遮住了表情,只露出紧抿着的唇线。

我疑心他在偷笑,这才想起来他有可能是在装睡逗我玩,我却当了真。

我本来不想理他,但这客厅虽然暖气十足,他这么躺在厅里也不是个事,席祁好不容易有一次不在家,江以宁冻病了我还得伺候他,搞不好席祁回来又得质问我,于是我好心催他上楼去睡觉,他却依旧不声不响的揉着太阳穴。

我也不说了,准备上楼去,他却一把攥住我的手腕。

他拉住我手腕的手是刚才瘫在沙发上握着药瓶的,他这么一拉我,他整个人又躺在沙发上,就用一个很奇怪的角度看着我,然后他就着我手上的力气坐起来,对他一侧的沙发做了个的手势,对我说:“我知道,你也睡不着,不如坐下来说说话。”

我确实睡不着,于是就坐下来,这才注意到他面前的茶几上有醒酒器还有开了一瓶的红酒,烟灰缸里面居然还有一截熄灭的烟。

我有一点差异,因为江以宁几乎从来不单独喝酒,家里的酒窖藏了数百只好酒,但是平时没有朋友来,江以宁从来不单独一个人品,而那盒烟更是让我费解,在我的印象里江以宁好像从来没摸过烟,更不用说吸烟了。

不过我跟他结婚也没多久,更何况我俩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都不超过一个星期,没准他在外面抽我也不知道。

江以宁见我盯着那盒烟,从桌上拿起来,打开烟盒抖出来几只,参差不齐的烟嘴对着我,他问我:“你抽烟么?”

我愣了片刻,有点拿不准他的意思,他却微笑点燃一根。

他是用火柴点燃的香烟,所以他把那只烟从嘴唇上拿下来的时候鼻息里喷出长长的烟气,然后他拿出另一支烟来,就着他手上那只的一点星芒

我犹豫了一下,终归是接过去了。

烟是那种极细的男士细支烟,我会抽烟,但是我接过来,闻了闻,在烟灰缸里按灭了。

以前抽烟也是我年轻气盛,刷洋相,好玩而已,早就不抽了,只不过江以宁还记得,我以前会抽烟。

江以宁也不抽,他只是点燃了一支夹在指尖,偶尔在烟灰缸沿上磕一下积长的烟灰。

烟草的气息在我俩之间充斥弥漫,我俩很静默,只有加湿器补充水时发出的咕噜咕噜声。

我知道江以宁一贯非常自律,他是那种认认真真规规矩矩,生活上和工作上都对自已一丝不苟的人,他把自已活得太拘谨,不抽烟,也不喝酒,现在想想,连茶和咖啡也一概都不沾,没有喜好,所以全身上下无懈可击。

一支烟的时间,我俩谁都没说话,最后我实在无聊,干脆准备重新点燃彻底吸一支的时候,他却给我倒了一杯红酒。

他微微有一点笑的样了:“你倒是会报复,我刚刚吃了颗安眠药,被你掐了起来,把人弄醒了,你又要走。”

我本意也有想过下来喝点酒,他给我到了半杯,我也没什么想法,端起来一口就喝干了。

江以宁淡淡的,没什么兴致:“看来你也有伤心事啊。”

我拿眼睨着他:“你为什么用’也’?”

他不置可否,笑着摆了一下头。

我端起醒酒器又要倒酒,他伸手捂在我的杯口上把我拦住了。

“你这么想买醉,喝这酒可惜了。”

我环顾四周,问他:“那你这儿还有别的酒吗?”

在这里住了一年了,更愿意称呼这里是江以宁的家。我这么说话显然太生疏,我意识到自已失言了,但江以宁也不打算同我计较。

“既然咱俩都想买醉,在家里对喝太没意境。”他把无名指上的那枚婚戒退下来,跟我说:“我带你去酒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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