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忆凝向前走了两步,低着头不敢抬起来,其实是不敢去面对吧,“你们担心的事情,我都知道,我也不知道,我会不会和人类一样,到了寿命,就会死去,我也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所以艾瑞克......”
“我不许你瞎说。”艾瑞克打断她的话语,拉着她的手,放在自己胸口,这是第一次,他感觉自己这么害怕的失去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的感受。
艾瑞克紧紧的拉着她,风阵阵吹过他们的身边,一切都好像还是静止的,没人任何的拨动,只有夏忆凝心跳的声音,告诉她,他们没有在幻想里面。
“以后不许说这些没用的,因为,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我从来,只在乎你,所以,不管未来会怎么样,我都会在你身边,没人可以带走你,伤害你。”
夏忆凝看着他,知道这些话,是为了让她安心,本来她不怕死,可是知道了自己有可能不能永远和艾瑞克在一起的时候,心里面还是会害怕,还是会不舒服。
有那么一瞬间,她居然还吃醋了,无法想象,如果有一天自己变老了,或者是离开了,艾瑞克会不会找一个新的人来代替自己,那个人比自己更好,更美丽,更贴心,还不会让他为难。
艾瑞克捏着她的笑脸,故作生气的和她说:“不许再脑袋里面瞎想,不会有那种可能性的,我会留住你的,你难道还不相信我吗?”
“笨蛋,我只是乱想而已啊!”夏忆凝其实想说,就是因为相信艾瑞克,这才更加让她会多一点心疼,这样好的人,她怎么从来都没有发现过呢?
艾瑞克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缠着她说:“不许乱想!”看到她点点头以后,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并且把她抱起来走向里面去,边走边在她耳边说:“怎么样?我是不是比那个臭小子好多了?”
没想到说了这么多,他是为了和李奕炎比赛,看看到底谁对夏忆凝最好。
夏忆凝抱着他的头,主动吻了他一下说道:“你啊,你比他要好多了!你是我的男朋友,他是我的好朋友!我谁也不会偏袒的,不过啊,通过最近的表现,你是比他更胜一筹。”
突然间,艾瑞克停下脚步,脸一下子就拉长了,夏忆凝不明觉厉的看着他,艾瑞克冷冷的低着头说:“你已经是我的王妃了,所以我不是你的男朋友,是你的老公。”
“......”
“看看你的胳膊上,那是我的痕迹,唯一的证明,你已经是我的王妃了,就算是王,也没办法改变这一切,知道嘛?”
夏忆凝疑惑的听着他说话,然后举起自己的胳膊,仔细的看了看,白白嫩嫩的,没有什么不对劲啊,正要问的时候,她突然看到一个透明的,闪耀的符号,看不清楚是什么,就是很神奇的意思。
“这是什么啊?这里是你说的什么标记啊......好丑的样子啊,而且我还看不懂。”夏忆凝打量着胳膊上的东西,突然间想到什么,怪不得上次外公要看她的胳膊呢,她还疑惑呢,现在想来,他应该就是看这个的,也不知道他看到没有。
艾瑞克重重的把她抱在怀里,盯着她的小鼻子说:“你居然还嫌弃这个丑?你知道这有多少人想要,却是得到不到的嘛?”
夏忆凝装模作样的想了想,然后拨浪鼓一样的摇了摇头:“我不知道诶......我又不想要啊!这可怎么办啊,这么丑...... ”一边说着还一边用另外一只手擦来擦去。
“擦不掉的,这个是印记,会永生跟着你的,我也有一个,是在你睡着的时候,用你弄的,要看么?”艾瑞克笑着看着她天真的擦印记的样子,可是并没有生气,并且还让她看看自己的。
当然会看啊,这还用问,夏忆凝立马点点头,最后艾瑞克把她放在走廊上面,挽起自己的衣袖,让她看。
夏忆凝还从来没有发现,原来艾瑞克的身上这么白,这么强壮,真的是太害羞了。
果然,在同样的位置上,找到了那个标记,一样是看不清楚,可是两个人的标记很像,正好是一对的。
两个人相视一笑,一起走进房间去了。
在阳光下,到处都是光明的一片,可是只要有阳光,就一定会有阴暗的地方,那个地方,不会被阳光所照耀,永远都是阴冷的,永远都是寒冷的......
一个看起来十八岁左右的男子,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衣服,脸上,身上,全部都沾满了泥灰一样,就连金色的头发,也已经变得灰蒙蒙了。像极了那种刚刚捡破烂回来的人一样。
可是这个男生的脸上,没有丝毫落魄的样子,反而很坚定的眼神,他的双眸中闪耀着什么一样,紧紧盯着前方的一只正要攻击梅花鹿的野狼。
说时迟那时快,野狼冲上去的那一瞬间,男生也像一支失去控制的箭一样跑了出去,准确无误的捉住了那只野狼。
手指死死的掐在狼的喉咙里面,狼哀嚎着,似乎没想到,自己捕猎,却被别人当成了猎物,眼睛绝望的看着天空,一点点从黑色变成了白色,直到断气以后,男子才把他的手松开。
此时他没有任何的表情,似乎是很平常的一件事一样,内心也没人有个的波动,他用手拍了拍头发上的灰烬,不小心把狼的血液沾染在了头发上面。
然后站起身来,一直手把死去的,成年公狼拖了起来,起毫不费力,朝森林的最深处的黑暗地方走去。
这里的每一棵树,都是奇形怪状的样子,好像一个个狰狞的骷髅一样,可是这个男子丝毫不害怕,光着脚,踩着地上松软的黑色的草,直接走了进去。
深入黑森林以后,前面黑漆漆的一片,还有很深的浓雾,好像有进去,随时都会你迷失一样,因为根本看不到任何的东西。
男子拿着狼走进去,好想他很熟悉这里一样,就算全部都是雾气,他也能走的很好,不害怕会迷路。
走了有四五分钟的样子,隐约的可以看到前面好像有光,不知道是萤火虫的光,还是蜡烛的灯,总之可以迷迷糊糊的看到几点光亮。
男子朝光亮出有去,两旁的树上,全部都挂着瓦斯灯,视线也开阔了,东西也都全部都可以看清楚了。
一条长长的,长满青苔的石头路,从这里,一直同道深处去,赤着脚丫的男子踏着青石路走向前去。
终于看到了一个小木屋子,这个小木屋,全部都是黑色木头搭起来的,虽然看起来不是特别大,可是有两层,第二层竟然还有一个阳台,虽然没有阳光,可是坐在那里吹风,看看风景,也不失美丽。
男子把死去的狼放在门口,然后回到小木屋里面,脚上穿了一双草鞋,虽然很寒酸,可是他穿起来,感觉还有一点时尚的样子。
他没有管死去的狼,直接绕道小木屋后面,没想到木屋的后面,有一个小水潭,水潭上的一个埋在石头里面的小洞,不断有清泉流出来,小潭边还有一个缺口,让水流可以缓缓的通过缺口,慢慢的把水送出去,送到下面,和小溪会和。
男子用木盆,尧了一些请水,清洗了一下自己的脸和胳膊,他把破烂的衣服换了一下,重新穿的衣服,也只是没那么破烂而已。
用水简单的清洗一下,男子抬起头了,面容十分清秀,就像玉石一样白嫩,眼睛深邃,就像两颗黑宝石一样,嘴唇有些红红的,薄薄的。高挺的鼻子上,眉毛似斜柳叶一样,毋庸置疑的是一个美男子。
男子的皮肤很白很干净,水清洗以后,更加觉得和牛奶一样,而且浑身也都是肌肉,看着比较清瘦,可是却是十分强壮。
男子洗涮好一个,把水泼出去,木盆子竖在门前的木桩上面,开始去打量那个让他弄死你野狼了。
手法相当熟练,只简单的用一个小刀子,就把一只狼给处理了。那把小刀虽然看起来没什么不同,可是却十分的锋利,否则不可能这么快的处理了一只狼的。
“嘿!默,我来了!”不知哪里来了一个人,远远的就开始叫他的名字了。
听到有人呼唤他,男子站起来,进入浓雾里面去,把他带进来。
那人看上去很不客气的,一屁股坐在他的椅子上面,打量着刚刚处理好的狼皮,笑着说:“我说你一直吃这些野味,不会消化不良啊!这次我给你带了一些饼子,很好吃的,我奶奶亲自炕的!”
默接过饼子,把收拾好的,狼的皮毛内脏丢给了他,坐在那里,继续沉默不语的看着远方,发着呆,对于他这样,张晓宇已经习惯了。
谁也不知道这个男子叫什么名字,他也很少去黑森林外面的世界,有些打猎的人会偶尔遇到他,一开始会很害怕,可是发现他并没有伤害人的意图,反而会帮助他们,大家也都慢慢熟悉起来了,也不管他是谁了。
张晓宇是一个比较年轻的小伙子,他经常和默一块发呆,两个人也就慢慢的形成了一种默契,张晓宇认为他不会说话,所以就给他取了一个名字——默。因为总是沉默的缘故。
今天张晓东又来给他送些东西,顺便也从他这里拿些东西回去,慢慢的,也算是一种交易了。
“默,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呢?是谁把你带来的呢?”张晓宇知道他不会回答,其实这么说也是自言自语而已。“默,这里真的很漂亮,空气清新,在大自然的怀抱里面。可是外面的世界没你想的那么可怕。”
默只是默默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架起火来,把刚刚处理好的野狼弄在烧烤架上面,今天张晓宇有口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