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击杀了那名士兵,李景毫不停顿,右脚飞起踹在右手握住的长枪之上。
那士兵正用力回夺,双方较劲,枪杆已然开始扭曲,被李景起脚一踹,只听喀拉拉,长枪从中折断。
李景手握断枪反手抽在那名士兵的头上,那士兵一声没吭便倒了下来。
李景连杀二人,脚下不停,向前奔了几步,忽然把手中断枪向前猛地掷出。
断枪顿如离弦之箭,直取一名士兵的后心。
那士兵眼见要抓住沈莹的衣服,忽然间看到自己胸前探出一枚枪头,一时不明所以,随即一阵剧痛传来,那士兵大吼一声,顿时倒在地上。
却是李景眼见救援不及,将手中的断枪掷了出去,一举将那名士兵击杀。
李景势若猛虎,连杀数人,剩下两名士兵心中大骇,再也不敢追逐沈莹,转身便要逃跑。
可惜这时要逃已经晚了。
李景疾步上前,手腕一抖匕首落入掌中,随手一抹,反手一带,两名士兵颈部几乎是同时中刀。
与此同时,李景左手一探,轻轻扶住沈莹的身体,右臂上抬,挡住沈莹的视线,轻轻说道:“莫看!”
沈莹从未被男人接触过自己的身体,此时突然被李景扶住腰部,惊骇中带着羞意。
正欲挣脱,忽听李景说道莫看,顿时起了好奇之心。
沈莹轻轻拨动了一下李景的手臂,随即看到二人颈部鲜血如泉涌一般,往外直冒。
顿时吓的她花容失色,臻首一缩,身体一转,将面部伏在李景怀中。
感觉到怀中少女的身体不住瑟瑟发抖,李景苦笑了一下,心道:“不让你看,你偏要看!”
轻轻拍了拍沈莹的后背,然后将沈莹的身体扶直,李景对旁边同样吓得面无血色的小丫鬟说道:“扶着你家小姐,跟我走!”
那小丫鬟下意识地点点头,伸手扶住沈莹的身体,虽然身体打颤,不过却紧紧地跟在李景身后。
李景也不回头,收起匕首,拔出腰间的单刀,大步向前行去。
但这时李景已经突入到人群当中,已非刚才那样乃是背后偷袭。
而官兵也看到了他鬼魅般杀人的手段,见李景回转,官兵顿时如临大敌,二十来个官兵迅速组成一个小小的枪阵。
李景手中仅有一把单刀,想从枪阵中杀出,李景自认还没那么大的本事。
但李景原本也没想跟二十多名官兵正面对战,陈大虎和众乡亲还在苦战,李景怎能跟官兵多做纠缠。
因此,当李景看到官兵组成一个小小的枪阵之后,转身便走。
不料这个枪阵竟然在身后紧紧跟随。
李景一愣,回头望去,只见这群官兵的目光根本没看向自己,全部盯在跟在自己身后两人身上。
李景顿时恍然,知道官兵是冲着这两个漂亮的姑娘来的。
到此境地,李景也知想摆脱这二十余名官兵是绝对不可能的!
见官兵越来越近,李景急思对策,忽然看见前面一名手持长枪的官兵正在跟一名土匪激战,李景上前两步一刀将那官兵的手臂斩断。
那官兵失了一条手臂,长枪顿时把持不住,当啷一声掉在地上,正跟他激战的土匪怎能错过如此机会,趁机上前一刀将那士兵斩杀。
见那士兵长枪落地,李景灵机一动,俯身拾起长枪,随手向身后掷去。
身后那二十名官兵虽然跟着李景,实际上心思全部放在了李景身后的女人身上,哪里想到李景竟会突然发难。
正中那名官兵首当其冲,直接被这一枪钉在地上。
“跟我走!捡拾长枪和箭支!”李景喝道。
刚刚脱身的土匪急忙点头,随即低头四下寻找遗落的长枪和箭支。
乱战当中,双方死伤都是甚重,很多武器散落在地上,那土匪没走几步便拾到两支长枪和几支箭支。
李景接过,微微一笑,转身看向跟上来的官兵。
而站在阵前的数名官兵已经看到李景接过长枪,想起刚才同伴的死状,这几名枪兵大骇,几乎是同时止住脚步。
这几人停下脚步,但是后面的士兵却在继续向前,前后相撞阵型顿时产生一丝混乱。
李景等得就是这个机会。
正常情况下,双方隔了二十多步,而且是在时刻提防的情况下,李景想正面伤敌几乎不可能,但是官兵突然出现小小的混乱,却给了李景一丝难逢的机会。
现代特种兵的技能本来就擅长单人突袭作战,也就是所谓的渗透,当然现代化的战斗中跟这古代近乎肉搏的战斗是完全不同的,但是李景一旦寻到破绽,哪能善罢甘休!
李景连续将两支长枪掷了出去,官兵转动不灵,躲闪不及,这两枪竟然全部命中。虽然不至于毙命,但是重伤却是难免。
接着李景开始张弓搭箭,其实这几支箭在落地后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而且这几支箭跟李景用的完全不同,分量实在太轻,若不是李景用的是复合弓,这样的箭想伤人是很难的。
但是官兵哪里知道这个?
枪兵在交战时最怕弓箭,尤其现在这个距离,就算射术最差的弓手也能射到目标。
当然,如果枪兵能冲过这段距离,那倒霉的就变成弓兵了。
可现在的问题是,对方虽是一人一弓,但杀伤力着实太过惊人,谁也不想成为冲锋的牺牲品。
另外在见识到李景恐怖的杀人手段,谁又敢靠近李景身边?
既然不能冲那就只有退了。
众官兵几乎在同一时间做出了相同的判断。
大家发一声喊,调头就跑,一转眼就逃到数十步开外。
李景笑了笑,带着那名土匪转身向别处的官兵杀去。
对于吓退这二十多名官兵,李景自是毫不在意,但是在别人眼中就不同了。
自古美女爱英雄!
李景这样的行径无疑符合少女心目中的英雄形象。
沈莹从小学过诗文,李白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样的诗句以前她是完全理会不了的。
但是这一刻,李景的行径完全给她诠释了这句诗的涵义。
李景大步而行,所到之处,官兵无不为之胆寒。
如果说以前沈莹对李景只是一种懵懂的情愫,那么这一刻,沈莹对李景已经出现崇拜的情结。
一个女人在爱上一个男人之前,一定会崇拜这个男人。
而能跟心中的英雄并肩作战,无疑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虽然沈莹知道自己帮不上忙,但是那种被保护的感觉似乎更温馨,她现在好像是在观摩是在享受自己心目中的英雄杀敌,古时的女子羡慕强者,有时候恨不得身为男身,可是一旦成了女人,就会爱慕强大的男人,这是女人的天性,难以避免!
看着李景并不很宽 ... [,!]
(阔的背脊,这一刻,沈莹和她的丫鬟的眼中已经满是星星。
沈莹知道,这样的机会对她来说一生可能只有一次,因此虽然现在的场面充满了血腥暴力,但是她小女孩的心思却完全沉浸在一股难言的情怀当中。
如果。。
如果他能拉着我的手就更美妙了,沈莹突然想到。
。。
李景自不会知道身后的女孩的心情,现在他要做的是击败眼前这股官兵,从而挽救兄弟们的家眷和投靠他的父老乡亲。
现在这种情况要想击败官兵挽回败局,一是援兵马上赶到,另外一种办法就是以无上的勇气和疯狂的杀戮彻底摧毁官兵的信心。
李景不知道援兵何时能赶到,因此他采取的是第二种办法。
这种办法其实就是发挥一支军队中主将的力量。
以前李景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在古代身为主将竟然会去冲锋陷阵,现在他明白了。
主将亲自冲锋陷阵实是被逼无奈。
当自己的士兵装备和人数都不占优势,甚至远远不如的情况下,主将如果不冲锋陷阵,那结果只能是一败涂地。
而一旦战胜对手,那主将在部下心中定会竖立起极高的威望。
李景知道自己在山寨中的威望不低,但同时李景也知道眼下自己的威望还远远不够,不然的话,不会有人被郭振一鼓动就降了官军。
李景一定要给自己的手下竖立一种信心,那就是只要有我在,就算处于劣势咱们也能打胜仗。
而现在就是李景展示这种能力的时候。
也许李景没有古之名将那种霸气,但是李景杀人的手段无疑比任何名将都高明得多。
一击必杀,李景学的本就是杀人的技巧!
从某种角度来说,像李景这样的特种精英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都是杀手,甚至比杀手还要杀手。
杀手很少会在同一时间接多个任务,也就是说很少会同时刺杀两个以上的目标。
但是像李景那样的特种兵大多数情况不但要击杀多个目标,甚至还要摧毁建筑目标。
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虽然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李景很少使用冷兵器,但这并不意味着李景不擅长冷兵刃的使用,相反,近身搏杀正是李景的强项。
在对敌的时候,李景决不会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只求最快解决对手。
当箭支用完以后,李景把自己的近战特点淋漓尽致地发挥了出来。
所有在他攻击距离以内的官兵,无不是瞬间倒在他的匕首和单刀之下。
割喉,抹颈,刺胸,斩首!
李景手中的武器神出鬼没地收割着官兵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