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动的观众们全部就坐,马修激动地看向舞台。
今天这张观众席票真是一票难求,作为毕方的访谈节目首秀,无数人都想探究这位传奇冒险家的更多面,就连马修自己都动用了不少关系才好不容易抢到这两张观众票,拉着好友菲兹一起过来观看现场版。
菲兹风尘仆仆的入座“我的天,我刚刚在外面看到了好多粉丝,把门口都堵住了,他们居然要等毕方出来,可节目结束都要十一点了。”
八点节目开始,这意味着粉丝们将在门外站上三个多小时,太疯狂了!
马修点点头,毕方很少在直播外的公共场合露面,自己生活中的一面在大众眼中几乎是一片空白,这次艾米访谈秀让想更了解偶像的粉丝彻底疯狂。
两人讨论着毕方的话题,都很想知道艾米会问些什么问题,哪些是大家都想了解的。
很快电视台的艾米访谈节目开始了,毕方和艾米一起出现在了一个半圆型的台子后面,整个演播厅以白色为基调,尽量让观众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主持人和嘉宾身上。
而观众席上的众人看着台上的毕方突然有点怪异感——和本人不太像的怪异感,但仔细看看就是他。
为方便上镜,毕方自然是做了一些造型打理的,并且西装革履,撑得起服饰,和荒野直播中潦草的样子完全是两个人,专业灯光那么一打,整个人显得气质沉稳,英气逼人。
台下的女粉丝们看到毕方变得更加帅气,气质无敌,欢呼和口哨声不断。
“大家晚上好!圣诞假期过得好吗?”艾米像大家打招呼,按照惯例说了一通开场白,紧接着开始介绍身旁的嘉宾。
“很荣幸我们今天请到了当今最伟大的冒险家——他曾孤身入秦岭与黑熊角力,在极寒漠河与群狼竞速,在沙漠中心寻找到史前生物,地下世界,而最近,他更是驾驶着滑翔机,带领十八只雁鸟,因为少年,跨跃整个欧洲,战胜了盗猎者!”
“他是一位传奇,一段史诗,他就是我们的英雄——毕方!或许你们对他的另一个外号更加熟悉,那就是……”
“!!!”
四束灯光全场横扫,最后同一聚集,猛地打在毕方身上,毕方从座位上站起,微微鞠躬示意。
艾米短短几句话,已经让看台下的观众们彻底兴奋,将场面迅速炒热。
“!”
“!”
“!”
粉丝们一遍又一遍大喊着毕方的外号,整个场面足足响了三分多钟,艾米才双手下压,示意观众们控制一下情绪,粉丝们才逐渐平息。
艾米笑着转头看向毕方“看来我们的观众非常欢迎你,来之前有想过国外的粉丝会这么疯狂吗?我甚至听说你在门口签了半小时的名,差点耽误节目录制。”
“是的。”毕方点点头,他以前见过不少疯狂的粉丝追星场面,没想到有一天会发生子在自己身上,“来之前有过心理准备,但还是没想到大家这么喜欢我的直播,谢谢,谢谢大家。”
如果说史前生物的发现,让大家对毕方这个名字有了个印象的话,那这次的雁鸟迁徙,已经让他的名字变得响亮起来。
“哇,你的英文真好,是之前有过出国经历吗?”
“很抱歉,并没有,可能是我在学校里就学得不错吧。”
“哇吼,是优等生吗?”
两人很随意地聊了一下一些很普通的问题,艾米是个经验丰富的主持人,通过一些简单的问题,就让第一次上节目毕方消除了适应和紧张情绪。
等氛围差不多了,艾米就拿出一叠卡片,开始询问自己原先准备好的问题,在此之前他还插了一句。
“其实我们节目组原先还邀请了艾蒂安,但被他的父亲埃尔万先生严词拒绝,理由是因为雁鸟迁徙请假的时间太长,需要将落下的功课补回来,我根本无法想象,一位敢对着猞猁挥刀的小英雄会在家长的催逼下拿起铅笔写作业。”
台下观众发出笑声,同时也很惋惜,大部分人认识毕方都是因为雁鸟迁徙,自然忘不了同样勇敢的艾蒂安。
“那真是太可惜了。”
毕方幻想一下艾蒂安在埃尔万的督促下补习的样子就忍不住想笑。
“是的,不然迁徙二人组就能在我们的节目上重现了。”艾米翻开第一张“据我所知,你刚直播的时候,因为的外号被网友嘲笑过是吗?”
“是的。”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他们觉得这个外号太土了。”
“土?”艾米重复了一遍毕方说的单词。
毕方没想到节目的开场问题会是这个,但还是如实回答,当初他选这个外号的原因就是为了尽可能的吸引到观众,虽然当时被嘲讽了,但效果还是达到了。
每一场直播,毕方都在亲手铸下自己的神位,直至今日,人们更再提到这个外号,不会在第一时间感到怀疑,而是逐渐信服。
台下的观众一阵惊呼,他们没想到毕方还有这样的经历,但如今看来,这个外号的确是名至实归。
“的确,如果是我看到这个外号,一定也会想进去看看敢冠以神的名义的男人究竟有这么样本事,看来的直播也不是一帆风顺。”艾米点点头,“那么第二个问题,你是因为什么选择直播的,或者说,为什么会热爱探险,有什么原因吗?”
观众们也很好奇,他们只能看到毕方一次又一次惊心动魄的冒险,却同样行知道是什么在支撑他走下去。
“这个嘛。”毕方挠了挠眉毛,当然不能说是因为系统让他去直播,他一直都相信系统选择他是有原因的,如果荒野系统给了一个死宅,还能有他现如今的成功吗?
那些系统给出的支线任务会愿意接下来吗?
一个人的成功离不开外界的帮助,但个人的选择实际上才是真正起决定因素的那个。
毕方思考了一会,对着艾米说道“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艾米点点头。
“我小时候在城市里长大,上高中的时候参加过一次跨年晚会,到了现场,我看见成百上千的年轻人挤在一起,现在我的印象还非常深刻,有很多相拥的情侣,有人往我身上喷灌装啤酒。”
“但散场后,足足两个小时我都打不到车,于是我在街上走了很久,积木般的商场亮着高饱和度的灯光,文身在背的年轻人骑着大马力摩托穿行在红绿灯下,他们叼着香烟,喷吐烟雾,时尚少女们的长腿寒冬腊月都裸露在外,鹤脚般的鞋跟足有十厘米……”
“日复一日周围的大厦向着天空中生长,仿佛茂密的竹林,似乎总有一天它们会长得跟天空接在一起。”
“这一切都让我很不适应,我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就是那天,我发现自己很不会玩。”
艾米应和道“那时候发现自己和城市生活格格不入是吗?或者说觉得这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是的,就是那个时候,我觉得自己应该去追求什么,当然,我不是说大城市不好,有些人在小地方,但就喜欢热闹和繁华,有些人在大城市,但就喜欢安静和自然,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向往,这些都是很正常的。”
毕方靠在椅背上,他觉得将自己的过往说出开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他与世界的联系又紧密一份,底下的观众也都听得很认真,没人去追究事情的真假,因为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事情早就无法考证。
很多人觉得要调查一个人很简单,甚至小时候撒了几泡尿都能查出来,但他们都错了,当你还是一个无名之辈时,没人真正在意你,很多事情一旦埋在时间里就很难得知真相了。
所以此刻的毕方能够肆无忌惮的讲述自己的过往,谁会知道当初的年会上藏着一个未来能够享誉世界的冒险家呢?
就是那个时间开始,毕方深挖了内心,发现了自己不应该在城市里按部就班的当一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他真正向往的不是这些。
“所以,如果你真的向往,那就去嘛,不用过分在意那些不看好你的话,只要你能照顾好自己,在大城市的人不一定都郁闷,在小地方的人,也不一定都无聊。就看你是什么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