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
嬴政看向了站在一旁的黑袍人林浩,语气平淡,像是相熟已久的好朋友。
林浩没有说话。
现在林浩几乎可以断定,嬴政利用这个传送门来到这里,拿到曾经手下大将王翦的剑只是次要的,主要目的,则是跟整个武者界秀秀肌肉,让他们忌惮秦组织的实力。
他既然来了,看到林浩还如此淡定,说明是算到了这一步。
他难道不怕小绿吗?
之前在南山,金丹期的嬴政,可是被有元婴实力的小绿给吊打了,今天居然如此有底气地出现了?
难道有什么依仗?
还是说,嬴政的实力已经到了元婴?
不,不可能的,金丹到元婴可是一个巨大的分水岭,就算嬴政曾经是渡劫期的修仙者,也绝对没有办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到达元婴,再说了,他手里没有传国玉玺,无法飞增长境界。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嬴政又开口了,“我们并没有仇恨,不是吗?”
什么意思?
林浩突然有点看不懂嬴政的操作了,突然说这样的话是什么意思,求和吗?
说起来,自己跟他确实没有多大的仇,如果非要给他们的争斗贴上一个理由的话,那无非就是“一山不容二虎”。
但知道的嬴政的人都清楚,他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
嬴政继续道:
“你身上沾染了死气,但你修炼的是至阳至刚的功法,死气无法侵入你的身体,只能附着在你身体表面,一般来说,这种死气在身上的残留不会过两天。”
嬴政目光中闪烁着睿智的神色,他说的一些,让林浩都是一阵懵碧。
不错,每次去地府身上总会沾染一些死气,道理很简单,就跟你去厕所拉泡屎一样,要是待久一点,总会有一股臭气留在衣服上,气味很淡,而且没一会儿就会散掉,这就跟林浩去地府一样。
功法只能保证死气无法侵入体内,身上附着的这一点,几乎可以忽略,所以林浩也就没有去管。
但是嬴政居然看出来了?
好吧,看出来又如何。
“不错,那又如何?”林浩道。
“一般的鬼物身上虽然有死气,但并不浓郁,更不用说沾染到你的身上,就算沾染了,在你体内阳气的冲刷下,瞬间便能将死气冲散。”
嬴政继续说着,他直接传音到林浩耳中,所以周围的人并不知道这两个大眼瞪小眼的正在干嘛。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基情满满的对视。
林浩没有答话,等待着嬴政的下文
“你阳气充足,显然不是鬼物,我当初猜测过你的来历,极有可能和我一样,借体重生,后来便现,并不是如此,你的灵魂和肉体完美契合,显然,你就是你。”
“那么,你到底是谁呢?在这种灵气极其稀薄的末法时代,居然还能出现你这种人物,更加不可思议的是,你身上居然残留着仙气与死气。”
“回到方才死气的话题,仙气暂且不管。如今的凡间,人死,灵魂直接进入地府,再也没有孤魂野鬼这一说,死气,更是无从谈起,那么,你身上沾染的这死气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林浩表面淡然,但内心却极其震撼。
这家伙,怎么知道得一清二楚?
怎么说,不愧是几千年前的千古一帝吗?
林浩穿着黑袍,整张脸都被覆盖,嬴政看不到他的表情。
“经过这样的推测,事情便简单了,有几种可能性,第一,你找到了真正的仙人洞府,这是可能性最大的,第二,你能随意进出地府。”嬴政缓声道
“呵呵…随意进出地府?嬴政,我能说你的脑洞确实很大吗?”林浩冷笑道。
“脑洞?不,这是有依据的。”
嬴政在现代也生活了这么久了,网络词语还是认识的。
随后,嬴政伸出了自己的手,掌心内,静静地躺着一滴液体。
林浩内心大震。
这,生命灵液?
生命灵液,正是由蕴灵草制成的护肤品,也是聂婷现在公司的主打产品。
“蕴灵草,这种在修仙界如同杂草般的东西,却只有地府生长着。”嬴政脸上挂起自信的笑容,“不久前,我无意中看到了这东西,然后顺着查了查,最后,便查到了你的身上,林浩,是吗?”
事实上,嬴政宁愿相信林浩是得到了仙人的传承,但是,各方面的证据都指向了地府,嬴政不得不猜测有这个可能。
在这等末法时代,若真的有人能够随意进出地府,那绝对是一件重大的事情。
“呵呵,你说的,不过是你自己脑补的而已。”林浩当然是打死都不能承认。
“当然不是,最大的证据我还没有说出来。”嬴政又道。
“这几个月的时间,我都在查你,你和我徒弟云芸是青梅竹马,我十分清楚,但我并未对她心存芥蒂。”嬴政道。
林浩这次没有办法回答了,暗暗运转了灵气,同时和识海中的小绿沟通起来。
“不必紧张,虽然她与你关系不浅,但她始终都是我徒弟。”
嬴政轻笑一声,“还记得半年前吗?你带了一个死了几年的人出现。”
林浩恍然。
原来如此。
之前在陈家大闹的时候,把陈家的老爷子陈家辉从地府里给带了出来,没想到居然被嬴政给查了出来?
好吧,查出来也正常,毕竟当初这么多人都看到了,稍微打听一下就能明白事情经过,普通人会以为是祖宗显灵,但嬴政身为一个修仙者可不会那么想。
就是在这里,留下了最大的把柄。
当然,那个时候林浩也想不到,今后秦始皇居然会复活,而且还成了他的敌人?
“咱们明人不说暗语,如何?”嬴政道。
“怎么个说法?”
林浩此时也不想反驳了,先了解嬴政的目的再说。
如果他的目的不单纯,立刻开打,怎么也要把他留在这里,嬴政知道的秘密实在太多了,这已经触及到了林浩的底线。
“以凡间为大本营,称霸地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