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康斯坦丁嘬了口烟,长长的吐出一口气,随后才耸耸肩道:“无所谓,反正我知道自己最后会去哪里,自杀对我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
说完他对一声朋友摆摆手,就直接离开了。
回到了自己的家里,他先见了自己另外一个朋友,从其手上拿到了不少的驱魔装备,比如圣水、龙息枪、银质十字章等,等到了晚上后,他就准备去教堂找自己的另外一个熟人,所以他给自己的学生查斯打了个电话。
第一个电话没打通,第二个电话也没打通,直到第三个电话响了半天才被接起来。
“该死,你现在在哪儿?”约翰·康斯坦丁问道。
“哦哦不好意思约翰,我正在安这里,你不知道,我在他这里学到了不少东方的法术,法术你知道吗?就是那种掐掐指头就能从喷出火焰或者寒冰的能力,还有biu~biu~biu~往外射东西的能力,非常厉害,可惜太难学了,我短时间内没办法掌握。啊对了,我现在能和你一样看到鬼魂了,天知道我经历了些什么,你知道开天眼吗?那也是东方的法术,就是用特殊的仪式配上黑狗血擦拭自己的双眼。我向上帝发誓,那绝对不是个美好的过程,太难受了,鬼知道安是从哪弄来的狗血,还必须是黑色的狗才行,另外……”
“听着查斯,你可以闭嘴了,我现在需要你过来送我去教堂。”约翰·康斯坦丁受不了这家伙的唠叨,直接出口打断。
“你现在要用车吗?好的约翰我明白了,我马上过来,正好今天的学习任务结束了,安说我后面可以继续跟他学。另外你想学东方的法术吗?我推荐你和安学一点,他是个好人。你知道的,我看人很准的,最主要是他教东西不收学费,这很适合我们不是吗。还有啊,他给我喝了一种药水,我现在觉得自己浑身上下从充满了力量,下次的驱魔任务能让我动手吗?我保证……”
“谢特,你给我闭嘴,我给你十分钟时间,马上给我过来。”
查斯的喋喋不休,让约翰·康斯坦丁觉得头都大了,二话不说再次打断,然后直接挂了电话。
“混蛋,我就不应该让他上车的。”
他暗骂了一句,然后给自己倒了杯酒,收拾一番随后静静等待起来。
……
查斯来的比想象中的要晚,二十多分钟之后才到,接了电话后约翰·康斯坦丁下楼,这才发现外面不知道何时起,居然已经下起了大雨。
一上车,他就看见后座的安德,顿时脸就沉了下来。
“查斯,你迟到了十分钟,我需要一个解释,另外你告诉我,为什么这家伙也在车上?”他皱眉问道。
安德微笑,并没有开口说话,查斯则回过头道:“别这样约翰,他可是住在比弗利山那边,外面下这么大的雨,我能这么快赶过来已经不慢了。另外安说他有事情也要用车,我就顺路带他一起过来了。”
约翰·康斯坦丁看着安德,目光透出怀疑。
“别这样看我,我只是想去教堂看看,顺路而已。”安德耸耸肩道。
“该死,是你告诉他的对不对?”约翰·康斯坦丁怒视查斯。
而查斯只是缩了缩脑袋:“我只是觉得,你们会成为朋友。”
“混蛋,别替我拿主意,而且我也不会和他成为朋友。”约翰·康斯坦丁笃定道。
安德没说话,只是笑吟吟的,他觉得康斯坦丁只是脾气臭点,人作死了点,除此之外没啥别的不好的地方,毕竟是主角,还允许他傲娇了?
最终约翰·康斯坦丁还是上了车,一路上他皱着眉将脸扭向一旁,看着窗外的街景不说话。而安德自然也没有没话找话说,一路上车子里都显得很安静,只有查斯有些受不了这种气氛,默默地打开了收音机,然后里面传出了劲爆的音乐。
这家伙一边开车一边随着旋律摇动身体,显得很亢奋,今天下午他跟着安德可是开了不少眼界,如果说驱魔手段的话,正儿八经说起来安德是不会的,但他站的位置足够高,不会正统的驱魔手段,还不兴用别的能力代替?而且恶魔这种地狱生物,在他面前都经受不起他吐出的一口气,驱魔自然是简单到了极点。
下午的时候他就叫了查斯一些术法,需要掐诀的那种,有点类似于忍术,却是他根据物质界的规则自己创造的,对他来说相当于是规则的低级应用,但对于普通人而言,这却是实打实的超级能力了,不太好掌握,但却属于超凡力量,像是查斯这样的人,自然是兴奋的不得了。
“能将音乐关了吗?”约翰·康斯坦丁忍了半天,终于是忍不住开口了。
查斯撇撇嘴,只能关上音乐,车子拐了个弯,然后又朝前行驶了一会儿就停了下来。
“到了。”
安德看到窗外,而窗外就是一座教堂,很正统的三角立柱门脸,顶端有十字架,墙面上有一些神话浮雕,看起来有些老旧,同时也透着一股岁月感,显然这个教堂有些年头了。
约翰·康斯坦丁打开车门准备下车,想了想后又对查斯道:“你在这里等着。”
查斯举了举手:“拜托,我还要这样多久?什么时候你才愿意让我真正建议一下驱魔?”
约翰·康斯坦丁闻言皱眉,然后才道:“听着查斯,你是我非常依仗的徒弟,会有那么一天的,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平静下你的内心……”
安德这时候插口道:“你先在这里等着吧。”
“好吧安,你说的对。”查斯点点头。
约翰·康斯坦丁:……
有那么一瞬间,他有点嫉妒安德了,但最终他还是什么都没说,直接下了车朝教堂走了过去。
安德拍拍查斯的肩膀:“伙计,在这里等我们,明天我再教你一些好东西。”
“真的吗?那太好了。”
安德笑着点点头,然后也下车跟了上去。
教堂内部看起来比外面可气派多了,进门就是几排靠背座椅,周遭墙壁上则是明亮的灯,将整个教堂照耀的纤毫毕现,一进门就能看到一个硕大的十字架,背景墙上则是五颜六色的玻璃画,整个教堂也都充斥着一股肃穆的感觉。
再往里,就到了后堂,这里有两排书架,地上居然还铺着红毯,红毯尽头是几个沙发和一个壁炉,墙上还有一幅耶稣被捅图,对比外面,这里则更富有生活气息。
一个侍者走了上来:“需要我帮您拿外套吗?康斯坦丁先生?”
“不用,我不会呆太久。”
“那么您呢,先生?”侍者看向安德。
“我和他一起来的。”安德指向康斯坦丁。
侍者又看向两人身后:“那么女士您呢?”
两人回头,就见身后走来一个很漂亮的金发女人,典型的撒克逊人长相,却又带着点东方人的柔媚,脸部线条略显柔和。
“我也不会呆太久。”女人道。
女人想了想,然后道:“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和神父谈,能带我过去吗?”
约翰·康斯坦丁皱眉:“是我先来的,先来后到。”
女人抿嘴扭头看他,似乎在斟酌语句,这时候安德则道:“女士优先。”
女人闻言对他一笑,安德报以微笑,顺便展示出了自己的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