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二爷!你冷静点!那个女人的血,根本不管用!”
莫老赶紧拉住他,阻止他又去做一些什么丧心病狂的事。
“可是只有笙儿的血和她相配啊!是不是怕血不够?!不要担心!我会让笙儿给她输血!输到她活了为止!”
裴时耀慌乱地许诺道,这一刻,他的心里,只住着一个人。
而那个人,就是他的城,他的天下。
她叫沈落初。
以至于,他原本的寡言,此刻都有些言语错乱。
因为现在,任何一样东西,任何一个人,都比不上她来的重要。
莫老遗憾地摇摇头,哎,二爷,你要是早就有现在这份心思,她又怎么会躺在里面。
生死不明呢?
“二爷,你先不要激动,你听我说完。”
莫老拉住他,语重心长道:“那个女人的血,不能用。她血液里带的病情因子,不仅对沈妹子的身体百害无一利,而且还会加速她车祸重伤的恶化。所以,就算那个女人的血,是唯一可以和沈妹子匹配的,那也用不了!”
莫老一撸胡须,神情很是严肃。
“那要怎么办?!你说啊!只要你告诉我,怎么样才能救醒她,我什么都愿意做!”
裴时耀急的和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他一刻都等不了了!
莫老望着眼前这个,眼球血丝布满,手上还不住地在滴血的,几乎疯狂的男人,心中微微一抽。
他何曾见过这样慌乱无措的二爷?
虽然他原来是白夜身边的专属医生,但是,他比任何人都感激,感激上苍,可以遇见二爷这样好的主子。
把他从夜白手下带走,一路过来,对他都很敬重。
遇上一个懂你,尊重你的主子,比什么都来的幸运。
终于,他深深地吸气,说:“二爷,据我所知,国内边疆,千百年前有繁荣昌盛的桀氏一族聚居,他们有一根世世代代,相传的守护参——赤血灵参。”
莫老难得严肃,继续道:“而这株赤血灵参,早就在十几年前,桀氏一族被黑道势力横扫以后,就落败了,那株赤血灵参,也随着桀氏一族的灭亡,而消失在了世界上。”
“不过,几年前,不知道被什么人又拿了出来,高价拍卖,被一名亿万军、政富豪以十个亿拍卖了下来。”
“如今,几经周转,也不知道到了何人的手上,如果能找到,并拿到那株赤血灵参的话,她,应该就有救了。”
莫老说完,裴时耀松开了莫老的手臂,神色有些恍惚。
好像在想一件十分久远的事。
桀氏一族……当年……不是被他和发小冷斯爵灭的吗?
还是他给的战略,把那个神秘的群居族人,整个给灭了。
果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吗?
当年他虽小,却冷血无情,和发小几个,闯荡黑道,灭的何止是桀氏一族!
现在,落儿急需要赤血灵参,可那族,却是亡丧在他的手下。
虽然他对这个赤血灵参,没有什么印象,但是听莫老那么说,大抵是救命的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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