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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不如做个混蛋(1 / 1)

人生有很多第一次。

第一次牵手。

第一次接吻。

此刻,我第一次跟女孩待在一间屋子。

......

“这里的规矩,说要见红,就是必须要弄出血,不见血,不放人走。”

赵倩,裹着被子,像个刚刚洞房的小媳妇,眼睛忽闪忽闪地盯着我。

此刻,她不像是在做小姐,更像是在做我的新娘子。

我干坐在床上,心里很郁闷。

这是中了陈虎的计了。

那老东西故意刁难我。

“老子想走就走,他们还能拦着?”

我起床,来到门边,狠狠地踹在了门上,门太厚,我被反弹了回来,摔了个跟头。

打着赤脚的赵倩,迈着小步伐,扶我起身,开衩的旗袍,修饰着她诱人的身材,一双洁白的大腿,露在外面。

我不是没有反应。

我是心里不太得劲儿。

具体是哪里不太得劲儿,原因有很多。

比如,沈临风不认我这个儿子,比如,陈东故意把我关在这里,比如,赵倩堕落成鸡。

但更多的是,我无法摆脱自己命运的束缚。

“别出去了,苟旦,我喜欢你,我可以给你。”

赵倩突然把我的身体扶正,含情脉脉地看着我。

我突然被她这么一表白,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在学校的时候,她是众人追求的女神。

在娱乐会所的时候,她是任人蹂躏的风尘女子。

如果她穿着一身干净的校服,手里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对我说这句话,我踏妈做梦都要笑醒。

可是现在,我不能答应。

我粗鲁地推开了赵倩。

嘴里说着最难听的脏话。

“你能不能滚远点!为什么老缠着我不放,你去恶心别人行不行?”

赵倩忽然抱住了我。

她的力气很小,身体很软,但我却一时间使不上劲儿,挣脱不开她。

“苟旦,我知道你喜欢我,你不像陈虎,只想得到我的身子,你能保护我,替我出头,我可以给你,我想跟你一起过日子,好吗?”

沉静。

脑袋一片沉静。

当一个女人,说她想要房子,车子。

她也许不爱你。

当一个女人,说她只想跟你一起过日子。

她或许,真的爱你。

我这种人,能遇到几个真爱自己的女人?

眼前的赵倩,我只要点点头,就能得到。

可是,我一看见赵倩,就能想到自己那毒虫母亲,我一看见自己这张脸,就能想到自己那混蛋父亲。

我跟赵倩。

就是当年的,我爹跟我妈。

“哼~我是个小混蛋,长大了,也是个老混蛋,你跟我过日子?”

“我将来的日子里,只有醉酒,每天喝得像摊烂泥,做着人人都看不起的体力工作,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回家打老婆孩子,这样的日子,你喜欢过吗?”

我很少生气。

但一生气起来,就很少有人劝得动。

我知道,我不该跟赵倩发脾气。

她也是无奈。

她跟我一样是穷人,没有办法才来这里赚钱。

我不该这么说她,骂她是鸡。

还辜负她的一片真心。

可是我真心,不想重复我爹那样的生活。

真心能维持几年?

如果我跟赵倩生了孩子,我赚不到钱,她变了心,只给我留下个孩子,我艰难度日,每日靠酒精麻痹自己,一看见自己的孩子,就想起赵倩,一想起赵倩,心里就气,心里就气,就打孩子。

跟我爹打我一样。

我不想当混蛋了。

所以我要学会克制。

赵倩终于松开了手。

她的眼神逐渐变得失望。

我不敢看她。

“对不起,我误会你了。”

赵倩礼貌地说着。

礼貌,且带着距离。

“客人,听他们的吧,经理还等着我见红,我不见红,就没有钱拿。”

赵倩继续冷漠地说着。

冷漠,且透着绝望。

我望了望四周的房间。

终于在茶几上发现了一把水果刀。

我紧紧握住刀,朝赵倩说道。

“到床上去!”

赵倩开始害怕了,嘴唇发白,身体发抖,但还是乖乖按照我说的去做了。

她平躺在床上,等待着我,也等待着自己那垃圾一样的命运,对她的审判。

我坐在她的面前,手里拽着刀。

“把眼睛闭上!”

赵倩开始害怕了。

“苟旦,你要干嘛?”

我邪笑一声。

“哼,你不是喜欢我吗?我要让你看看,我这种男人,有多可恶!”

“老子叫你把眼睛闭上!今天非得让你见红!”

我接着大吼。

我像个劫财又劫色的强盗。

赵倩开始哼哼地哭着,但还是心甘情愿地把眼睛闭上了。

我嘴里一边骂着脏话,一边亮出刀子。

“让你恋爱脑,让你不长眼睛,让你当鸡,让你不读书!”

我一刀下去。

狠狠地划破了自己的手臂。

然后用自己的血,抹在了赵倩的大腿上。

我的手,接触到赵倩身体的那一刻,她连忙打了个冷颤,以为我真的好对她动粗。

等她再睁开眼的时候。

湿润的眼睛里,带着一丝绝望和疑惑。

我扯下一截床单包扎在手上,扔掉手里的水果刀,缓缓地走到门边开始敲门。

“特么的,这娘儿们还真烈啊,竟然敢咬我,开门,老子完事了!”

吱呀——

眼前的大门打开,一个保安探出了头。

他望了望床上坐着的赵倩,看见了床单上的血迹,也看见了赵倩大腿上的血迹,这才让开身子。

走出包间门的那一刻。

我觉得自己彻底变成了一个混蛋。

也许是喝了一大碗白酒的原因。

走出丽晶娱乐会所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晃晃悠悠的。

走起路来,左摇右摆。

眼中的世界,都变了样。

以前我不理解,为什么我爹那么喜欢喝酒。

酒又不好闻,又苦又涩,喝它干嘛?

现在我理解了。

酒,真特么是个好东西。

能让你,对世界上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变得不在乎。

会所外,陈东的那辆宝马x7,跟沈临风的迈巴赫,都不在了。

他们走了。

没带着我。

他们回去,继续过着好日子,花着我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我回去,继续过着苦日子,掰着指头数着自己这些年遭过的罪。

我醉倒在街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与其在这垃圾般的世界当一个好人,还不如当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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