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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4章 徒弟(1 / 1)

最南方的临海市,艳阳如火,还保持着温暖的气候。

林宝在房间里睡到了晚上才醒来,而住在主卧室的秦潇湘,似乎更为疲倦,还在继续睡觉。

他在客厅里喝了口冰水,准备给许霏霏打电话,汇报一下安全,也是离开了两天,有点想念老婆了。

从斗兽场出来之后,他很少有这种感觉,一种朦朦胧胧,对某个人开始牵挂的心情。

他正要和老婆视频通话,狮王的电话先打来了,开门见山道:“你又去哪了?”

“办点事情,家里不是挺太平的吗。”

“昨晚风月馆派人来了。”

新拳场的规矩,是听从了任齐天的建议而建立的,有点像股份公司,林宝作为老大,不在的时候,就由狮王代管,他们两个是拥有绝对话语权的人。

“来人找我?”

“说是请你去坐坐。”

“别信,那里面有鬼了,马上就会出乱子。”

“秦潇湘的事,你还要管?”

“我不想管也不行了。”

狮王终于忍不住不满,“我不太明白你最近是怎么了,之前是什么都不管,一心要退出,现在又管那么远的事,风月馆真的有乱子,咱们现在的实力,也不好干涉。”

林宝知道,狮王的思路才是正规思路,很清晰的要修生养息,现在才刚刚恢复,内部还不是百分百的一条心,想对外搞事情,容易搬石头砸自己,一定要恢复得差不多了,稳定了利益链,才能团结住内部的各个势力。

“这事,等我回去再和你好好解释吧,不管怎么样,你永远是我妹夫。”

“滚蛋去。”

挂了电话,狮王坐在办公室里,大口抽着烟,一旁的小蝶,送来了烈酒。这两天,是由狮王来办公室做主的。

他并不想责怪林宝什么,因为他已经隐隐知道了一些事情,林宝进入袁家,参与内斗,似乎是被人胁迫了才做的,没想到一口气做到了老大。

而老练的狮王,大概能猜出个方向了,林宝的身份是入赘许家的女婿,那这事八成就是替许家做的?

他老婆还在和许临风争家产,事情不久一目了然吗。

他掐灭了烟,突然对林宝的处境有点同情。

赶鸭子上架去做,和有野心去实现,那是两码事,林宝现在的情况,好像就是被赶鸭子上架了,被人胁迫,也被众多手下推着,去为团队争取利益。

如果是狮王,他可以做,因为他有这份野心和能力去做下去。

“这家伙,还真是奇怪。”

天慢慢黑下来了,外面灯火通明,远在临海市的林宝,没能和老婆视频通话,因为秦潇湘醒来了。

她穿着一身睡袍,慵懒得像一个富婆,抽着烟,站在窗前,“你晚上有兴趣和我出去走走吗?”

“去哪。”

“没什么危险,就是走走。”

“好啊。”

“那先吃饭吧。”

晚饭,又是与蛇有关的菜,林宝看着就没胃口,天生怕蛇,偏偏现在和一个蛇一样的女人相处。

“还记得我演楚楠的时候吗。”

“怎么了。”

“我说过,我也怕蛇,但是越怕蛇,就越要克服恐惧,我逼着自己养了一条蛇,逼着自己去做蛇肉。”

“你对自己下手真狠。”

“人不狠,又怎能站得稳。地下三家,袁天淳和陈子河,没有一个是手软的角色,现在的你,和他们比起来,像个活菩萨,新任的拳场之主,不该是这样手软。”

“秦老板,我也希望做个活菩萨,可我以前是做什么的,你现在也该知道了,我像个心软的主吗。”林宝无奈苦笑。

他倒是真希望得一个活菩萨的称号,起码比那血淋淋的过去好。

秦潇湘揶揄道:“不要以为在铁笼里杀了几个人,就真是什么刽子手了,要真算起来,铁笼里的游戏,那都是袁天淳一手操办下来的,所有的人命都是他夺走的,你怎么和他比。”

“好像有点道理……”

“想站稳拳场,你还需要心狠。”

“不用了,你也威胁不到我了,其实我打算退位走了。”

“我看得出来。”她眯眼笑着,“如果你能走的了。”

这话外之音,就是走不了?

林宝再想说话,秦潇湘已经放下了筷子,表示吃完了。

实际上一桌的晚饭,她只吃了几口蔬菜和水果,铺张浪费。

不一会,她换好了衣服,一向高开叉长裙的她,换上紧身的高腰裤,把一双曲线妖娆的长腿,算是秀出了花。

林宝才发现,她穿上裤子,比不穿还可怕。

还是那身露腰的T恤,水蛇腰就那么扭啊扭,看的林宝头皮发麻,她转过身的时候,能明显的看见,她后背腰线的大片纹身。

身为“社会人”,大家都有点纹身。

不过,林宝是在拳场做畜生时候,被迫纹上的,拳手不能露脸,都是用纹身代表身份,彰显个性和特色,再取个唬人的绰号,让杀人游戏更有看点。

而秦潇湘的纹身,不至于是风月馆的规矩吧,那里才没有这规矩。

“你也有纹身爱好?”

露出来的部分,似乎是大片的花朵图案。

“当然没有,今晚就让你知道一些纹身的来历。”

她勾了勾手指,叫上出门了。

酒店早备好了车,这种水平消费的贵客,都会免费租车。

临海市的夜晚,不必上宁差多少,同样是大城市的灯红酒绿,这里的夜生活,更丰富多彩一些,因为临海市还有发达的旅游业。

上宁也有海边和港口,但主要是商贸,而临海市这边,才是真正的阳光和沙滩,上次跑路到此的林宝,和李媛媛享受过一次黄金沙滩了。

秦潇湘似乎对这里很熟,开着车,轻车熟路的穿过市区的繁华,慢慢来到了一片别墅区,瞬间就变得安静了。

有钱人的地方,是不受打扰的,即便在市区里,人家照样能拥有世外桃源。

一栋栋别墅亮着灯光,车停的地方,确实一个没有灯光的别墅门口,院内长了很多杂草,明显是许久没人住过了。

大门紧闭,秦潇湘示意林宝翻墙进入,说完,她穿着高跟鞋,就灵活的一跃而入,丝毫不掩饰自己拥有过人的身手,上宁市唯一的擒拿高手,风月馆的花魁。

“今晚的娱乐活动,就是入室偷东西?”

“你看这别墅里,有值得偷的吗?”

踩着院内的杂草,别墅漆黑甚至有些荒凉,她站在门口看了一会,然后走向了别墅的后院。

结果刚走到后院,借着月光,林宝就看见了一个墓碑,一脸的懵逼。

什么鬼,这里怎么有个坟墓?

有钱人这么嚣张吗,不是买山头,就是买别墅的,什么都不做,就当墓地用?

秦潇湘看着墓碑,笑了笑,“我这一路,都是看死人来着,先是给虫娘下葬,现在又来看他。”

“他是谁。”

“你觉得呢?”

林宝想了想,秦潇湘的爹?不太可能,这无情无义的女人,从来没表现过亲情的一面,何况她如果真是有个有钱的爹,何必沦落到风月馆。

“你男人?”

“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片朱唇万客尝。我这种人,遍地都是男人,也可以说没有男人。”

“那是谁,你特意来临海市,是为了看他?”

秦潇湘点上了一支烟,摆在了墓碑前,缓缓的蹲下来,看着墓碑上的字,“这里躺着的人,是我的师父。”

“师父?”

“三年前,这家伙一时贪心,玩脱了,把自己弄死了,手里的生意也七七八八的被人分走了,我作为徒弟,当然要孝顺点,帮他买个别墅当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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