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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我叫阿元(1 / 1)

我叫沈逸元,

是一个废物。

同学们都叫我阿元,青春期的我身高只有一米五三,头顶只能到同班女生的眉毛。

我长得也不好看,瘦弱的身躯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四肢纤细而无力,胸膛平坦,肋骨清晰可见,我没有任何肌肉线条,脖子细长,头颅小巧,面部轮廓模糊,五官不够突出,头发稀疏而柔软,像是一片片细细的绒毛……

除此之外,我的学习成绩也不好,我的脑袋好像天生愚笨,别人背三遍就能记住的单词,我需要背十几遍。

我没有任何特长,没有任何优点,也没有任何朋友。

综上所述,

我是个废物。

……

但是从我捡到那副竹简起,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记得很清楚,

那天下着朦胧的小雨,我去郊区的河堤给父亲送饭,雨水打湿了土地,使得一切都变得模糊而朦胧。一切都被雨水笼罩,我仿佛置身于一幅水墨画中。

回来的路上,

我在竹林里看到了一抹白色的东西,我走过去捡起了它,是一幅竹简。

这副竹简的外表很奇怪,它的上面没有一个文字,而且白的不像话,哪怕是沾染了雨水的泥土,也没能将它弄脏。

我把竹简带了回去,打算晚上做饭生火的时候当柴火用。

然而,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这幅竹简居然不怕火,烧了十几分钟,它依然是那么的素白,将所有的黑色与污秽隔绝于外。

我没敢把这竹简的事情告诉其他人,只是悄悄的把它藏了起来。

……

第二天,

班上新转来了一个女孩子,她叫萧云絮。不过我并没有在意,因为我的世界不会因此而改变什么。

后来有一天,

体育委员的钱丢了,他们诬赖我偷了钱,就因为我是体育委员的同桌,仅此而已。

更可怕的是,

我没办法为自己证明。

因为只有我没有朋友,所以在丢钱的那个时间段,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也没有人可以为我作不在场证明。

我以前总觉得,自己一个人也挺好的。但此时此刻,破天荒的,我人生第一次开始恐惧“孤单”这个词语。

……

“我能为他证明。”

没有任何一个词语,能够形容我听到这句话时的心情。

上帝啊,

老天爷啊!

到底是谁开口救了我?

我曾经看过一部小说叫做《上帝是女孩》,曾经我嗤之以鼻,但现在我信了。

原来上帝的声音,

真的是女孩子的声音?!

……

萧云絮救了我,

她说丢钱的那个时间段里,她恰好看到我在操场上看小说。

“女生替男生证明清白”这种剧情,放在小说里无疑很狗血和烂大街,可如果是放在现实中,我只能说……

泰裤辣!

从那天起,

我开始留意萧云絮。

平心而论,她长得并不好看,雀斑、矮胖、自卑、敏感、沉默寡言……说句心里话,倒是和我很像。

但是,那又如何?

可是她是上帝哎!

……

和我一样,

萧云絮也没朋友。

但看得出来,她远远比我有上进心。

她每天晚上都跑步,想让自己瘦下来;为了消除雀斑,她用尽了偏方;为了提高学习成绩,她凌晨5点就起床……但天不遂人愿,努力在天赋面前,提鞋都不配!

有的人生来就是主角,

有的人生来为了衬托主角;

我唯一的爱好,就是看小说和写小说。小说中的NPC就是为主角而生的,我觉得我也一样。

……

还记得,

那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晚自习。

我在白色竹简上写下了我新构思的小说开头,女主的名字我用了萧云絮;至于男主的名字,当然是用了我自己。

在我创造的世界里,萧云絮是一名倾国倾城的绝世美女。

雀斑?不存在的!

她的身高?至少也得1米75!

她不是最讨厌胖吗?那体重就设定为90斤,多一斤都不行。

嗯……她应该喜欢什么颜色呢?

白色吧!

男主第一次见她的场景,就设定在秋高气爽的深秋!学校的枫树林下面,一地落叶,踩起来沙沙响,她穿着米白色的连帽卫衣,纯白色的帆布鞋。

必须下着朦胧的初秋小雨,

那样才有意境!

她撑着一把雨伞,向男主问道:同学,你是在看我吗?

……

“同学,你是在看我吗?”

秋天的细雨如同细丝般轻盈,像是天空中的精灵在跳舞。

望着眼前的少女,我惊呆了。

这真的是萧云絮吗?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发生了什么?她为什么可以一夜之间变的这么好看?而且还和我书中的外貌描写一模一样,甚至就连场景都没有任何误差。

“噗——”

枫树林里,

如酥小雨中,

看着我呆若木鸡的样子,萧云絮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

从那之后的每个深夜里,

我的关节都会疼痛,好像有一股外力在强行拉伸它们,我就像一个刚破土的嫩芽,开始了疯狂的生长。

变得不只是萧云絮,

还有我。

我的五官开始变得精致,眼神变得深邃而明亮,眉毛修长且挺拔,鼻子挺直又立体。

不仅如此,我的身体也变得修长而健壮,肌肉线条分明,给人一种强壮和健康的感觉。整个人散发着一种阳光般的气息,完美地展现出青春的活力和魅力。

除了身体方面,

我的智力也开始突飞猛进的提高,不管是最困难的游戏和运动,我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快速掌握。

美术、音乐、绘画……各种艺术天赋在我的身上涌现。

看着身上的这些变化,

我似乎突然之间明白了什么。

……

那天夜里,

我和萧云絮见面了。

月色如银,犹如一层轻纱覆盖在大地上。

那片枫树林下面,

我拿出白色的【秦简】,

我注视着萧云絮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

“在我的小说里,你是唯一的主角,你再也不会是NPC了。”

然而,

面对我的深情告白,萧云絮却置之不理。

她只是拿出黑色的【秦简】,突然极为认真地发问:

“你喜欢单眼皮还是双眼皮?我今晚回去给你改一下。”

……

从那以后,

我们两个开始用【秦简】互相改变着彼此,我们将自己所有的爱意倾注于笔墨之中,想要把自己的爱人变成完美的人。

那是我最甜蜜的一段时光,

有些时候,我们也会恶搞对方,比如写下“沈逸元明天体育课出糗”、“萧云絮睡觉尿床”之类的小玩笑。

我们不再是NPC,

我们成了这个世界的主角,成了天才少年和天才少女。

我和萧云絮互相依偎着,

我们一步步走上高峰。

……

但是,命运的馈赠早已暗中标注了筹码。

直到学校被大火吞灭的那一刻,我才知道,不是我捡到【秦简】,而是【秦简】捡到了我。

它开始具备朦胧的意识,

它用大火杀了全校所有人,以此来供养它的力量。杀完人之后,它的意识会时而醒来,时而再次陷入沉睡。

并且,【秦简】还把这些死去师生的灵魂囚禁在【领域】里,让他们误以为自己还活着,并把他们变成了一个个只有刻板行为的NPC。

不仅如此,

由于这些灵魂具有消耗性,过一段时间就会消失一部分,因此,它们需要及时补充。所以,【秦简】不停地释放幻像,将外面世界的人类们,大量吸引到“天辰初中”来。

在此期间,

趁着【秦简】自我意识沉睡的时候,我通过它,了解到了外面的超能世界。

祸裔、神裔、神明历史……

虽然我从未离开过这里,但【秦简】本身就是一个万能资料库。

所以,我成功【醒灵】了。

我打算让自己一步步强大起来,然后寻找机会带着萧云絮离开这里。

【秦简】虽然强大,但它只具有一些本能意识,就像一个三岁孩童,在不与它的目的和逻辑冲突的时候,我仍然可以使用它。

就这样,我借助它的力量,让自己一步步强大起来。我几乎是发疯般的锤炼自己,就为了有朝一日能带萧云絮离开这里。

为了让阿絮拥有自保的能力,我利用【秦简】,将她的速度提到了极致。

但我并没有给予她攻击手段,因为我不想让她和任何人动手,她只要跑得够快就可以了。

只要跑的够快,

命运就追不上她。

……

只是,阿絮最终还是没跑过命运。

好景不长,她出事了。

【秦简】是条毒蛇,它无时无刻不在吸收着我俩的力量。

我是【祸裔】,自然抵抗能力强一些,阿絮的身体素质比我的弱的多,自然承受不住这种日日夜夜的吸收。

再加上,

阿絮太傻了。

她为了让我变得更好,频繁利用【秦简】增强我,每一次使用【秦简】,都会削弱和献祭她的生命。

就这样,

阿絮的智力开始退化,她开始愈发像个小孩子,生命力也越来越虚弱。

我绝望了。

……

谢谢老天爷,

就在我绝望的时候,

那个人出现了,他给我带来了一个消息,这个消息令我内心掀起了惊涛骇浪。

——阿絮是【神婴】。

只要让阿絮苏醒,她的神明血脉就会觉醒,她会重新成为那尊高高在上的神明,获得无限生命力。

这也是救她的唯一方法!

但是,

代价就是她会遗忘我。

不过我不在乎!

……

那个人说了,

想让阿絮【醒神】,必须要借助【记忆域】!

他给阿絮选择的这段【记忆域】来自于一千三百年前,当时的阿絮被人围攻而死。

围攻她的人包括,

一名【皇】,

一名叛变的【六劫】神裔,

一只沾染了神血的灵兽,

两名祸裔,

以及……

一个背叛了她的爱人。

……

我懂了,

作为一个失败的小说家,

我必须写一场完美的小说!

只有这样,才能成功构建【记忆域】,才能拯救阿絮,让她恢复记忆,让她成神!!!

……

于是,

那天,当我看到那个叫李寒窑的少年之后,

我惊喜的几乎要发疯!

我恨不得抱住他的腿!

……

好了,

现在小说中的【皇】已经就位了,

那么其他角色呢?

是不是也要依次登场了?

我已经发出邀请了,

NPC们,我期待你们的登场。

……

我叫阿元,

我要开始写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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