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笛坐在车上,闭着眼,回味着歌声。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如此有意境的歌词,再配上传神的演唱。
多久没听过这样的歌了?
杨笛就在以音乐为主要业务方向的公司工作,一年听的新歌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大部分都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少部分是精品,但像这样的王炸,杨笛在他的职业生涯中根本没见过几次。
能唱到他心里,就只有这一首。
果然啊,老话说得好,高手在民间。
脑海里哼唱这首歌,就像是回忆起当年的那段青葱岁月,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远方,但最后成年,却不得已屈服于当下,而这首歌,唤醒了内心深处的向往。
相比之下,高山之上这首歌,显得有些索然无味了。
杨笛眯着眼睛,轻轻地按照记忆哼唱,脸上净是满足的表情。
曾可思在他后侧观察着,她看到杨笛一副沉浸其中的样子,心中十分好奇,难不成那个老头会什么魔法?吟唱了什么咒语?
她最讨厌被喧宾夺主了,所有人都是为了拍摄她的纪录片而来,不应该因为其他人而吸引眼球。
大巴车行驶着,很快来到曾可思曾经录歌的录音棚。
她还记得录音棚的小卷毛,叶文。
好像当初还欠他几次录歌的钱,不过,她现在成了大明星,重回故地拍摄,算是给他宣传一下录音棚了,就算是变相地还了钱。
过了一会,大巴车停在了写字楼的下面。
整个剧组的十来个人下了车。
摄像师决定,从这一刻开始,摄像机永远在肩上,绝不放下。
而杨笛从歌声中回过神来,也下了车。
曾可思最后一个下车,她面向众人,指着写字楼说道:“十三层。”
杨笛深吸一口气,开始场面调度,“拍吧,拍吧,现在就开机,各自站位都站好,远景不要出画面,近景不要怼成特写。”
一群人上到十三楼。
出了电梯,曾可思带头,沿着记忆的路线,大步向前走。
身后跟着一众摄影师。
当她推开录音棚的门,突然愣住了。
她推开录音棚的门的那一刻,歌声扑面而来,还有正坐在椅子上一把鼻涕一把泪被歌感动得不行的卷毛。
再定睛一看,在录播室唱歌的正是她在广场上见到的老头!
曾可思愣住了。
???
老天爷逗我呢?
杨笛在曾可思推开门的一瞬间一激灵。
直接越过曾可思,冲到录音室内。
果然,正在唱歌的和广场上的是同一人。
太巧了!太好了!
杨笛兴奋地搓搓手,像是刚出门的斗牛,准备大干一场。
曾可思脸黑的不行,但慢慢地,她的脸色变了。
随着麦子善的歌声,她的神情逐渐变为震惊。
优美至极的歌词,空灵的旋律。
前所未有的意境。
曾可思从未想到一首歌居然能有如此听觉享受。
她写歌的时候,从来只考虑旋律,歌词都是随便从网上摘下来的,她一直以来都认为,旋律是最重要的。
但此刻眼前的老头,不,现在看清楚了,这是个大叔,居然不仅有旋律,还是前所未见的令人耳目一新的旋律,而且,歌词居然都如此有立意!
曾可思再怎么抗拒,也当即沉醉进了这首歌内。
“在分手的街边她紧抱住我说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
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
你赤手空拳来到人世间
为找到那片海不顾一切。
”
耳朵,实在是享受啊~
正在录播室唱歌的麦子善,全程是闭着眼睛的,他根本不知道进来这么多人。
当他唱完最后一句,睁开了眼睛。
被录播室挤满的人吓了一跳。
还有好几个人肩上扛着摄像机,全部对着他。
这是什么情况?
曾可思这时也发现了摄像机没有对准自己。
脸顿时就黑了,她承认这首歌不错,比她水平高,但她可没有那么大的气度。
她轻咳了一声,没有人反应过来。
她气的狠狠踩了一下地板。
摄像师们才反应过来,重新把摄像机对准她。
卷毛在一旁快把卫生纸抽完了,他俩眼都红润润的,朝着麦子善挥了一下手。
麦子善犹犹豫豫的出了录播室。
他问道:“你们是要录歌吗?我已经录完了,你们去吧。”
没有人回应他。
麦子善注意到其中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女子,两个眼睛正在瞪着他,像是想吃了他。
杨笛在一旁从兜里摸出来名片。
“您好,迈向纪元公司,影视部执行总导演杨笛,认识一下。”杨笛递出他的名片。
麦子善接过,看了一眼。
这是?经纪公司?
难不成被星探发掘了?
“伱好,我叫麦子善,听觉华夏总监。”麦子善自然而然的把自己的职务也说出来了。
结果曾可思一旁惊呼。
“你?听觉华夏?那个不要脸的公司?”
“不不不,不是。”麦子善慌了,怎么公司臭名那么大?
“我不是总监,我就是个打工的,公司里扫地的,刚才那样说只是为了好听。”麦子善连忙狡辩,生怕自己的臭名远扬,把经纪公司给熏走。
但曾可思不依不饶,她当初就是混迹广场的,一步一步成了歌手,怎么可能不知道听觉华夏这个不要脸的公司。
而麦子善这个名字?
她在脑海中搜索了半天。
恍然大悟:“没有灵魂的音乐商人!”
“好啊,原来是你,你知不知道你的名声多臭?你的公司被我们这些原创歌手骂成什么样?就你还写歌?我不信!说吧!从哪买来的这首歌?花了几百?”曾可思气势汹汹,她必须给麦子善上一课!谁让他一直抢风头来着!
麦子善真觉得自己活该,当初为什么要帮着公司助纣为虐?得罪了一群原创歌手,现在搞得不知道在未来还有多少敌人呢。
而杨笛面色也沉重了起来。
“麦总,你好,我想问一下,这首歌到底是不是你写的?”杨笛问道。
这个问题十分重要,他看重的是歌,而不是会唱歌,创作能力可比一个好嗓子重要得多。
麦子善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一样:“是我写的!百分百原创!”
“不可能!”
曾可思在一旁大喊。
“你赶紧交代,这首歌到底是从谁手里买来的?你最好还给人家,你这是抢了人家成名的机会。”
杨笛也面露难色,他无法确定谁的话真,谁的话假。
就在众人一筹莫展之际,卷毛有些疑惑地站了出来。
“肯定是麦哥写的啊,我告诉你们,不仅这一首歌,麦哥还有另一首歌呢,叫做花火!跟这首可以说是不相上下,我作证!”卷毛在关键时刻,帮了麦子善一把。
“另一首?还不相上下?”一群人有些不可思议。
卷毛信誓旦旦,拿出了麦子善上次来录的母带,直接播放了起来。
“这是一场没有结局的表演
包含所有荒谬和疯狂
像个孩子一样满怀悲伤
静悄悄地熟睡在大地上。
现在我有些倦了!
倦得像一朵被风折断的野花!
所以我开始变了。
变得像一团滚动炽热的花火!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