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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众里寻他千百度(1 / 1)

要说人这种生物,在常规状态下的躺平阶段,和在有巨大心理压力的爆发阶段,那能够产生的能量完全不是一个级别,根本就是两个物种。

这边罗兰才刚出神盾局的大门,骑着自行车顺着河边的小路一路骑行,没等他到家呢,西特维尔的电话就已经打过来了。

“我已经按照您的要求,把能够查证的关于那个恶灵骑士的资料都发到你的邮箱里去了,请问还有别的什么需要帮忙吗,罗兰先生。”

看看这工作态度,看看这能力,看看这效率。

弗瑞一直不舍得下手弄死西特维尔,可能不光是因为这胖子圆头大脸的看着喜庆,他这个万能型打工人的工作能力,也是一大原因之一。

就西特维尔继续这么工作下去,根本不用多久,他就也变成弗瑞的班底之一了。

所以说,会干活的,有手艺的人,真是到哪都不会饿死。

…………

三言两语打发了西特维尔,罗兰还好心的安慰他,告诉他弗瑞肯定不舍得杀他,把孩子感动的直哭。

之后,罗兰按照自己原定的计划,一直骑着自行车蹓跶够了,才回到了家里。

“旺达,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基于旺达的宅女属性,罗兰已经不对这条咸鱼抱有任何的警惕心了。

像之前一直会害怕的那种,混沌之女在某个夜晚觉醒了她对于力量的渴望,一脚把他踢下床,翻墙就去找古一拼命,抢黑暗神书什么之类之类的事情,在如今这个旺达的身上,那是再也不会发生了。

她能因为有线电视的收费账单打十个电话投诉,对自己在超市里抢购了所有田园薯片的行为津津自喜,能跟着电视里的节目学做菜,学居家小技巧,学装饰布景,也能因为肥皂剧中的男女主和网友一起讨论剧情,磕cp……

她已经是个完完全全的,普通的,正常的人类女性了。

黑暗神书?

那玩意儿对现在这个旺达的吸引力,估计不如一袋薯片大,更别提冰激凌和水果沙拉这样的东西了。

所以,当罗兰回到家,看到旺达又一如既往的躺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里的奇葩节目,他一点都不奇怪。

这才是旺达,他认识的熟悉的那个旺达。

“啊?你回来啦,厨房没有饭了罗兰,我饿了好久啊,我想吃这个菜!”

罗兰顺着旺达的手指,看到的是电视机里的那个厨艺大赛一样的节目中,一个选手正在向评委展示他的参赛菜品。

“幸好不是九转大肠……”

“什么?”

“这个不重要。旺达,你刚才没听到吗,我说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诶!你不好奇吗!”

旺达耸耸肩,看起来兴致缺缺:“你只要回来,永远都是好消息,因为不好的消息你也不说啊。

之前你回来,一身血淋淋的,让人戳了好多个窟窿在身上,你也说是好消息,因为你搞定了小蜘蛛那孩子的请求。

我从你这根本听不到不好的消息,我都习惯了。”

额……

好吧。确实是这样的。

不过这难道不是好事吗?

罗兰摇摇头:“这次真的不一样!”

把自己编造的那些弗瑞会答应他做的事情都跟旺达说了一遍,旺达果然是越听越高兴,激动的原地从沙发上跳起来,给了罗兰一个结实的拥抱。

“太好了罗兰!从咱们家去沃尔玛真的好远,每次都得……哦对了!

湖!他没说会在这里挖一个小湖出来吗!”

“他说了。”

“可你刚才没提……”

“那他就是现在说的。”

“天哪!太好了罗兰!”

………………

哄完了旺达,罗兰坐在沙发上,拿出手机,开始看西特维尔给他发来的邮件。

不得不再说一遍,西特维尔这厮的确是有点本事在身上的。

罗兰以前看过恶灵骑士的电影,而且不止一遍,不过,到底时间太过久远,那甚至都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他只记得那家伙是个骑摩托车的骷髅头,有个女朋友,还有个骑马的骷髅头,然后……

啊。着火的蜥蜴。

那真是史上最帅的变身了。

剩下的,罗兰就不记得什么了。

可在西特维尔发来的这份邮件上,那叫一个详细,什么时候第一次监控到,什么地方曾经出现过,做过什么事……全都在列。

甚至上面还赫然标识着:【初步确定该目标只能在太阳消失后释放能力】

行啊神盾局!

真有你的呀。

罗兰反复的把邮件看了两遍,发现这家伙自从一年多之前做了一件大事,一夜之间烤糊了三十多个飙车党的脑袋之后,就少有露面,几则简短的报道也都是【疑似】,甚至还出现了同一时间在东西两侧的海边城市都发现疑似恶灵骑士的踪迹这种事。

很明显,不管别人如何,那个文件夹里的其他人是什么情况,这个恶灵骑士,神盾局应该是放线放脱了。

“所以,我还真就得自己去找呀。”

出个远门而已,小意思啦~~

………………

第二天的上午,罗兰就出现在了一座陌生的城市。

这里是四个月前,最后一个被怀疑曾经有恶灵骑士出现的地方。

罗兰觉得,他应该从这开始找。

要是按照罗兰以前的惯例,他肯定会直接找个酒吧,然后惹事,等本地的帮派出面的时候,他再直接动手,利用这些地头蛇去找人。

不过,这次好像暂时不用这么做,因为他们要找的人,是一个着火的骷髅头,而那个家伙的战斗力在某些情况下格外的强,罗兰不觉得这些人能很快的找到他。

还是先去墓地看看吧。

根据西特维尔给出的情报,加上罗兰自己的回忆,那个骑马的骷髅头,貌似就是上一代的恶灵骑士,虽然罗兰不理解这玩意儿为什么会有上一代这个说法,但是确实,他是存在的。

而且还是这一代的恶灵骑士,强尼布雷泽的领路人之一。

这家伙是看守公墓作为隐藏自己身份的方式,虽然不知道他现在死没死,但是强尼布雷泽很可能也从他这个师傅这里学到了这个方式,既然他不现身,罗兰觉得他藏在某个公墓当守墓人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

……

于是,初到这个城市的前几天,罗兰一直在……逛公墓。

以至于这座城市的那些售卖公墓的人之中,都开始流传一个故事,说是有一个奇怪的家伙,在为自己挑选公墓。

他还老是问些,能不能在墓碑上刻二维码之类的问题。

二维码是什么?

终于,罗兰在今天来到了这个城市最后一个,也是最偏僻,价格最低的一个公墓。

在打发走了公墓的售卖人员之后,罗兰就悠闲的插着口袋,游走在这片巨大的公墓田之中。

看得出来,这地方的生意不怎么好,而且人也的确少,不只是见不到扫墓的人,而且罗兰注意到,好多墓碑都有年久失修的迹象,说明根本不是一天两天没人来,还是那句话:这地方是真的偏僻啊。

走了很久,罗兰在一棵大树下面坐了下来,静静的躺在哪里。

他有一种感觉,觉得今天他要找的家伙,应该就在这里,这个地方很符合一个想要隐藏身份的人,一个想要脱离正常人群,脱离正常社会关系的家伙需要的那种避世之地该有的条件。

果然,罗兰在这躺着躺着,感受着轻风和穿过树叶的柔和眼光,快要睡着的时候,一个声音惊醒了他。

“这虽然是个睡觉的好地方,可这并不是个睡觉的好地方。”

听起来像是废话,但罗兰听得懂。

他笑着睁开了眼睛,看见自己面前站着一个不修边幅,胡子拉碴,但却“画风不同”的人。

所谓的画风不同,有时候并不只是指头发的颜色,或者衣服的风格。

是眼神的问题。

大多数的情况下,在日复一日的普通工作中,被社会和生活毒打,又因肩负着家庭的责任而不敢反抗,只能日日承受生活鞭挞的人眼中,很难看到某种激情,某种热情,某种坚定的光彩。

消极避世,一味逃避的人就更是如此。

至于那些承受了不幸的人眼中,更多的是麻木和绝望。

但,罗兰没有在这个看似颓废的人眼中看到这些。

他虽然看上去睡眼惺忪,好像还没洗脸,但是眼神很坚定,很有神。

那绝对是一直坚持着某件事情的人才有的眼神。

并不是烟、酒、洗衣粉这些放弃不掉,被它们所裹挟的东西,而是另一种,另一种……主动的坚持的东西。

“哈,你觉得我躺在这睡觉不好,是因为我占了你的位置吗。”

罗兰没有起身的意思,而是继续躺在地上,笑呵呵的和这位陌生人搭话。

“事实上,你的确是。”

他摘下头顶的帽子,将身后背着的双管猎枪置于身前,两肘轻搭在枪托上,似是无意的说道:“我是这处公墓的守墓人,先生。

如果你想问路,我可以告诉你最近的班车在什么地方,如果你喜欢这个公墓,想给自己买一块墓地,我可以帮你喊来管理者。”

“哈哈哈,要是我都不是呢。”

“那就不关我事了。”

他杵着枪托的手松开一只,向下握住枪身,把猎枪平拿在手中:“那是你的问题,我的问题是,你占了我的地方,你该离开了。”

“要是我不呢。”

罗兰依旧嬉皮笑脸,和拿着枪的守墓人对视。

“那,打扰了先生。”

守墓人在和罗兰对视一阵之后,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简单的扣上了帽子,背回了自己的猎枪,步步远去,回到了一个简单朴素的小屋子里。

“哈,有意思。”

罗兰用手垫着脑袋,看了看远处的那个小木屋,刚才他从另一个方向过来,没有看到那个地方。

片刻之后,罗兰打了个呵欠,又沉沉的睡去。

而在他睡去的时候,小木屋中,看似软弱的守墓人却一直站在窗边,凝神静望着远处山坡上的那棵树。

虽然他看不到躺在树下的罗兰,但是他知道,那个人一直躺在那里,好像真的在睡觉。

此时,握在守墓人手中的,已经不是那把长长的猎枪,而是一把看起来很古旧,也很普通的双管短枪。

守墓人就这样站在窗边,注视着远处的山坡,远处的树,直到很久很久,直到太阳挪到了偏西的位置,直到那个躺在树下的人站起来,一眼也没有看向这边,起身离去为止。

………………

罗兰其实是饿醒的。

谁家好人也扛不住一整天不吃饭,光去墓地看风景散步啊。

所以,罗兰离开了那里,到了城里找个地方美美的吃了一顿很有当地特色的食物,又抽空去看了场马赛,还回到酒店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

之后,天色已晚,日落月升的时候,他才又悠哉悠哉的,骑着自己的自行车,一路从城里,回到了白天他来过的这个墓地。

“哈,真是杀人藏尸的好地方,藏人也不错。”

把自行车收起来,罗兰又两手插袋,一步步的顺着自己白天走过的路,回到了那个山坡的树下。

躺在那里,罗兰看着白天看到的小木屋的方向,那边已经是一片漆黑。

“睡的这么早啊。”

罗兰自语到:“也许我应该偷偷过去敲他的窗户,吓他一跳!”

这时,一根枪管从脑后伸了出来,杵在了罗兰的后脑勺上。

与此同时,罗兰也听到了身后的某人的声音。

“不必了。你半夜又来躺在这里,已经吓我一跳了。”

罗兰动都没动,只是笑道:“可我看你好像一点也不像被吓到的样子,反而是我,现在被枪指着头,我才是应该大声尖叫的那个吧。”

“也许你不该这么做,因为这里不适合也不该有人吵闹,也许这里的人不喜欢被人打扰。”

“那要是我也成了这里的人呢~”

“你也想躺在某个棺材里?!”

“我要说我是来应聘守墓人,和你搭伙的,你应该不会信。

其实,我是来找人的。”

身后守墓人的声音似乎冷了三分:“你要找的人,是谁。”

“我看看……上面写的是,强尼布雷泽。你认识这个人吗,也许……哦对了,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罗兰,罗曼罗兰,不知道你是……”

“强尼。”

守墓人冷声道:“强尼布雷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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