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非法入学 · 公诉
东都法院,十号厅,在一众人的见证者之下,一个名为非法入学灭口案的案子宣布在此地开庭。
……
公诉人代表九条玲子坐在原告席整理资料,等待审判人员入厅。
“审判员入庭!”
所有人站起身,目睹三个法官和两个书记员在大家的注视下缓慢入场就座。
藤原跟着妃英理坐在左侧观众席目睹这一切,法庭的右侧是专程过来参加公审的警视厅相关人员。
倒不是没想过用原告的名义提起诉讼,但是考虑到法院很难认可特地为死者开的庭审,而且民事诉讼的惩罚力度不足,他们他们大胆可以聘请律师用原告无法到庭为由进行反驳,哪怕藤原这边提供美奈子母亲提供的委托书,也没办法让所有人认可。
刑事诉讼的第一关便是警视厅,但是三年前就是因为警视厅的办案人员肯定了,当时美奈子是因为学习压力大而自杀。作为当事人的警视厅不太可能会受理此案,毕竟如果承认有冤案,就是在自己打自己脸,这种事情他们可不会轻易承认。
所以案件重启的第二关就是检察院,由于之前点醒过九条玲子,还把案件调查给过她一份,所以当妃英理去和她讲述此事时,她爽快的答应了,并尽自己最大力度推到错案纠察程序,这才有了今天开庭的日子。
所以这次的原告是东都检察院。
被告席上是涉事的两个老师和负责此案的警官。
检察厅VS警视厅?
本来藤原也没想到这次的案件会涉及到警视厅这边,最终再三考虑之下,选择和九条玲子合作,由她来当这个公诉人,由检察院出面启动错案纠察程序。
今天的被告席格外精彩,不仅有两个事涉老师,还有当时负责自杀案的警视厅搜查一课的三浦润也警部。
当时作为警部补的他负责侦查此案,并最终给出了自杀而亡的报告,选择结案。今天也作为第三人方来到了法庭。
“报告审判长,因为被害人母亲身体欠恙无法出庭,由公诉人代表九条检察官全权代理。”
“被告全数到庭。”
“是否开庭?”
书记员记录到这,然后转头向三位审判法官的汇报道,“公诉人请求开庭。”
审判长和几位法官交流了几句,一致决定认可原告方的不出庭请求。
“现在开庭。”
说完举起法槌捶了底座。
这声沉闷的响声,预示着公诉正式开始。
“本次开庭是因为东都地方检察院三年前提起的杯户小学自杀案错案纠察秩序提起公诉,本厅将会以霓虹刑事诉讼法进行判定,双方都不得违背法律。”
阐述完毕,轮到公诉人。
九条玲子挺着身子一脸严肃的起身,“本公诉人准备完毕,回复审判长。”
被告席上的律师也不紧不慢的起身,“被告准备完毕,回复审判长。”
审判长这时开口示意公诉人展开诉讼。
九条玲子平静的起身,放下演讲稿,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把把早就默念数遍的诉讼脱稿阐述给法庭。
“被告人山田树和上彬悟郎是杯户小学,体育室的两名体育老师,两人在曾经就以倒卖学校运动器材被杯户小学起诉过,但是最终由于认罪态度良好,被撤销起诉,扣出一年奖金作为惩罚继续留校。”
说到这九条玲子停顿了一下,看了眼被告席几人的反应,看他们还算平静后继续阐述两人是何时何地向何人保证过在入学考试上如何进行作弊透题,并利用职务职权包办了阅卷和等成绩的职务。
“我方抗议!”
被告席上的律师站起身,“公诉人一直在讲与本厅所讨论的杀人案无关的事情,恳请审判长督促公诉人不要在法庭说这种无聊的事情拖延时间。”
“抗议无效,被告律师请坐下,公诉人请继续。”
提起诉讼期间,被告席是不允许插嘴的,所以审判长毫不犹豫摁住了准备干扰公诉人的被告律师。
“在5月22号这天,犯罪嫌疑人山田树以谈话为理由把被害人望月美奈子叫到器材室,然后联合早就提前藏在器材室的上彬悟郎一起杀害了望月美奈子。”
“事后他们对当时侦察此案的三浦润也,以怕继续下去会引发学生恐慌为由督促警方快点结案。”
阐述完案由和案件来源,以及案件事实后,接下来轮到提起公诉的理由和根据法律。
所有人的目光重新定在九条玲子身上。
九条检察官依旧不慌不忙拿起提前拟定好的诉讼状,“公诉的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杀害人的证据确凿
根据调查和证据,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犯罪嫌疑人山田树和上彬悟郎共同杀害了被害人望月美奈子。他们先用谈话为理由把美奈子引到器材室,然后实施了谋杀。
现场勘查和尸检结果显示,美奈子的死因是窒息死亡。山田树和上彬悟郎使用绳子勒住美奈子的脖子,导致其窒息身亡。而美奈子的尸体在事后被上彬悟郎抬到了操场的仓库里藏匿。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也获得了大量的证人证言。其中,班主任证实美奈子曾向其透露了非法入学的主谋是谁,并打算当日下午向对方坦白。而米原晃子也证实自己曾与美奈子商量过此事,且当天放学后并未见到美奈子离开学校。
所有这些证据无一不证明了犯罪嫌疑人山田树和上彬悟郎是谋杀美奈子的凶手。
二、犯罪嫌疑人企图掩盖罪行,追加其犯罪罪名
不仅如此,犯罪嫌疑人山田树和上彬悟郎在实施谋杀后,还试图掩盖罪行。他们曾联合其他学生,要求当时侦察此案的三浦润也尽快结案,以免引起更大的学生恐慌和调查。这种企图掩盖罪行的行为,已经追加了其犯罪罪名。
三、根据相关法律,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妨害公务罪
根据霓虹国刑法相关法律,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妨害公务罪。他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犯下了极其严重的罪行,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和社会危害,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各界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努力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同时,对于类似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也将坚决打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
阐述完毕,九条检察官开始提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