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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周五是个好日子!(1 / 1)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路边的草丛中跳出了一只野生的盖伦!

既不至于嫩到涩嘴, 也不至于老到苦,入口极脆,咬下去就是一汪甜水, 又脆又甜,连微苦的莲心都变成了将味道衬到更好的存在。

莲子是不饱腹的, 不过乐灿在连吃了七八个莲蓬后,还是觉得腹中的饥意被很好地缓解了。他看着明显少了三分之一的莲蓬, 没好意思再继续吃下去。顺带一提,刚才吃莲子的过程中, 他也是一直有意无意地瞥着站在穿透乘船的白裙女子, 她一直沉默地撑着船。

看穿着打扮,这应该是个人类……吧?

起码穿着打扮与人类没什么区别。

只是……

乐灿的目光从她微微摆动的黑落到缀着萤火虫的裙摆再落到那光裸地踩在船上的足, 总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与普通人迥异的“违和感”,但要让他具体说出有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说到底,搞创作的,在对世界的感知上天生就较为敏感。

更别提,顾霜晓此刻还顶着一个“醉酒”debuff, 对自己的伪装并没有平时那般好。

“前面的镇子还有多远?”乐灿开口打破了一直以来的沉寂。

“不远了。”顾霜晓回答说, “十分钟左右应该能到。”

乐灿抬起手擦了把额头残留的余汗, 不得不说, 比起刚才, 现在可真是太舒服了, 坐着船吹着风,四周尽是萤火虫和沁人心脾的荷香,对面还站着个虽然颇为可疑却完全可以打一百零一分的美人。擦完汗后,他看了眼手指,现自己伪装用的粉丝基本都被汗水给冲掉了,他索性扯掉嘴上的假胡子和头顶的套,然后侧过头捧起河中的水,痛痛快快地洗了把脸,再揪起原本被汗水打湿、如今已快被夜风吹干的T恤,随手擦了把。

眼前“大变活人”,顾霜晓倒是没怎么惊讶,因为从对方上船的瞬间,她就觉到了这件事——现代的化妆术的确足以让人盖头换脸,但比起“易容术”还是要差不少的。事实上,她原本有些怀疑对方会不会是逃犯之类的存在,还琢磨着如果他做出什么不好的举动就立即敲晕再丢到派出所门口。不过眼下再看,她之前的判断似乎是错误的,原因无它——

有这么一张好脸,干点什么也比犯罪有前途,是吧?

虽然这话说出来有些不对劲,但在这个时代,颜值高有的时候还真的就能为所欲为。

除去了身上的伪装,乐灿努力收敛起的、被其他人评价为恶劣的性格,也是一点点地暴露出来。他随手将被水打湿的丝往上一捋,身体侧靠在船舷上,似笑非笑地注视着顾霜晓。因为是混血儿的缘故,他的脸孔轮廓较之一般华夏人要更深,眼睛的颜色也相对更浅,给人的感觉反倒更深邃,宛若两只猫儿眼。眼下在萤火虫尾光的照射下,他脸上的笑容还真有几分“魅惑狂狷”的范儿。

而乐灿,就这样一边笑一边挑眉问顾霜晓:“怎么?你不认识我?”

他注意到,自己露出真脸后,船头的女子神色没有任何改变。

虽然略有些失望,但同时,他也觉得这很有趣。

正是酒意上头时的顾霜晓听了这话,蓦地也笑了,她一边笑一边反问:“那你认识我吗?”

乐灿一愣。

但随即,他从她的脸上读出了她的潜台词——

你都可以不认识我,我为什么不可以不认识你?

“乐灿。”乐灿坐直身体,朝对方伸出一只手,“一个人类。”

顾霜晓撑竹篙的手一顿:“你觉得我是什么?”毫无疑问,她也听出了眼前人的潜台词,顿觉哭笑不得。

“这得问你自己。”

“……好吧。”顾霜晓叹了口气,“既然被你现了,那我也就只有实话实说了。其实,我是一只水鬼,正在找替身。你上了我的船,可就跑不掉了,只有死路一条。”

虽然不知道莲蓬怎么吃,但“水鬼找替身”的梗乐灿却知道,简单来说就是水鬼如果想去投胎的话,就必须拉一个活人下水来填自己的那个“萝卜坑”。

乐灿上下打量了一番顾霜晓,嗤笑了声:“你当我傻?”她如果说自己是水妖、荷妖、萤火虫精之类的妖精,他可能还会信个两三分,至于水鬼嘛……说好的“出现的时候湿漉漉”呢?不信!

顾霜晓顿时就不乐意了,心想你一个张口就是“我是人类”的家伙难道不傻吗?!

这种时候就能看出来酒是多么可怕的一个东西了,如果是平时的她,绝对不会与陌生人进行这么愚蠢的对话,也绝对不会做出此刻这种举动——

她停下船,将竹篙横在船头后,赤足走了两步,停在乐灿面前,俯下身,微眯着眸问:“所以,你希望我给你证明?”

乐灿看着那张蓦然凑近却又偏偏停在半道上不肯继续靠近的美丽脸孔,不知为何有些失望,又有些紧张,他舔了舔因为很久没喝水而有些干的唇,挑衅地回答说:“如果你能做得到的话。”

“有趣。”顾霜晓微勾起嘴角,“你希望我怎么证明?”

漫天的萤火虫中,乐灿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想要触摸那似近实远的笑容。

顾霜晓抬起手,一指点在眼前人的手腕上,止住了他的动作。

短暂的接触间,乐灿只觉得她的肌肤凉瑟瑟的,也不知是吹夜风吹久了,还是……原本就是这样。他的笑容却更盛了,露出了尖利的犬齿,再搭配上此刻的狼狈模样——如果说此刻的顾霜晓是水妖,那么他无疑就是一只落水的犬妖。

“你刚才说我上了你的船就跑不掉了是吧?”乐灿紧紧地注视着眼前女子的双眸,居然说出了一句毫无节操可言地话,“反正我都要死了,不如趁热来一?”

说出这话后,顾霜晓还没做出什么反应,乐灿自己已经崩了。

没错,他现在的状态就是传说中的那什么……哦,对了,表面稳如老狗,实则慌得一批,如果把他此刻的心情具现化为弹幕的话,那无疑就是这样——

【我!在!说!些!什!么!啊!!!】

【我都说了什么啊!!!】

【我为什么会说这个啊!!!】

【我根本不是这种人啊啊啊啊啊啊!!!!!!!】

然后,他就看到眼前的女子缓缓勾起嘴角,朝自己露出了一个笑容,她呵气如兰,轻声说:“那你先闭上眼睛。”

【……】

【……】

【……】

【……难道真的要失身了?】

【不行不行不行,这绝对不行!!!】

……

还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哦,对了,叫“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乐先生比这句话更进一步——心里说不上,身体却很诚实,因为他居然真的闭上了眼睛。

而后——

顾霜晓站直身体,面无表情地一脚将眼前的男人给踢进了河里。

居然敢占姑娘我的便宜,去死吧!

顾霜晓饶有趣味地看着那正瘫在屋檐下纳凉的猫狗,乍看之下还真看不出来什么“王者气场”,狗就是最普通的大黑狗,耷拉着耳朵,还有点蔫吧,猫也就是最普通的橘猫,胖乎乎的,摆出个“农民揣”的姿势,眯着眸,看起来颇有几分憨厚之感。

不过,不管是猫还是狗,乍看之下还真都看不出是野猫野狗,身上干干净净整整洁洁,皮毛看来顺滑异常,可见它们把自己照顾得很好。

许是见顾霜晓对那两只动物颇感兴趣,齐静有些担忧地抬起手拉扯了下她的衣摆,说道:“这猫和狗虽然轻易不伤人,但你最好还是别去招惹它们。”

说罢,她还跟顾霜晓举了个例子。

就几个月前,也有几个外地人搬到了镇上居住,也不知是不喜欢猫狗还是残忍心理作祟,他们住了一个多月后,居然在摆在门口的饭菜中掺了毒,毒死了两条狗一只猫。镇上有人气不过就上门理论了两句,反倒被这几人给奚落了回来,大致意思是“我在门口药老鼠,关你屁事,这些猫啊狗啊吃了东西死了,是它们自己运气不好!”,把人气到没话说。

这种事,报警也没用,毕竟又不是药死人,只是药死个猫狗。

所有人原本都以为这事情只能不了了之,结果事态的展却让不少人目瞪口呆。

当夜,这家人养的鸡鸭就全被无声无息地咬死了。

也不知是他们睡得太熟还是下手者动作太轻,反正当晚这家人完全没现这件事,直到第二天清晨打开院子门,才现被咬死的鸡鸭被整齐地排放在自家门口,一只不多,一只不少。

这家人当场就闹腾了起来,还报了警,不过线索太少,最终也没查出个什么结果。这家人不信,还拉扯着警察说他们徇私不管事,气得人都不想说什么了。

这事过去后,他们家时常会生怪事。

比如井水的盖子被掀开,里面被丢进了动物尸体。

再比如一觉醒来院子里满是动物粪便。

……

总之是折腾地这家人苦不堪言。

到这里,所有人都明白这事情估计是镇子上的猫狗们干的,他们在为无辜枉死的同伴报仇。镇上人虽然讶异于猫狗的仇恨心,却也只是冷眼旁观,说到底,这群人自己造的孽,活该!

这家人也试图打猫打狗,但只打了一只,就有其他猫狗相继围上,也不咬人,就是蹲坐在原地看着他们,那目光冷冰冰的,渗人得厉害。

最终,那家人灰溜溜地搬走了。

至此,镇上没人再敢无缘无故打骂镇上的野猫野狗。反正这些猫狗平时从不伤人,还会帮忙看家护院,看着孩子不被拐子带走,捡到钱包衔回失主门口……

说到底,他们对它们的情感就是既爱且惧,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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