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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一波又起(1 / 1)

顾纬越翻过另一面墙,小跑在天台上。经过一轮激烈的追逐,哪怕没有这盛夏朝阳,他也照样会大汗淋漓。

他一边走一边想,既然警察是在这栋楼把他给追丢的,下一个回合就一定会从这栋楼附近开始搜捕,所以如果不尽早下去,他就会成了瓮中之鳖,到时除非插上翅膀,否则只有束手就擒。

他趴在天台的边缘,放眼四周,看有什么可作逃离之处。这时他现,就在自己身处的楼宇下方,是一条集市长街,俨然一片生机蓬勃,车水马龙的景象。顾纬越看了看这集市里人声鼎沸,川流不息,行人前脚碰到脚后跟,不禁心中大喜,当即跑下楼去,没入在人群当中。

耀眼如钻石,引人注目,但如果钻石没入玻璃渣中,恐怕就不易寻找了。

顾纬越走在人群当中,不时地前后张望,慎防警察突如其来。他甚至开始留意起每个人的神情,因为搞不好,会有同样伪装成玻璃的便衣,混迹其中。

长街尽头就是大马路,只要走出去,他便可以尽快找到交通工具,离开这里。

顾纬越看了看左右两旁的商铺,现这里原来是一个经营服装的集市。人们拖男带女,扶老携弱,来来回回穿梭在长街之中。长街本为两排楼房之间的过道,楼房遮挡了绝大部分阳光,再加上悬在头顶的遮雨篷,使得这条阳光本就不甚充足的长街越昏暗,在这大白天的日子,各商铺也要架起灯管,以之取明。

顾纬越不停地前后张望,眼神如同扫描器般,扫射着他目所能及的每一张脸。就在这时候,他现在自己身后,有两个男人分别站在街道一左一右,一边往自己的方向走来,一边不停地抬头垫脚,像在寻找着什么。顾纬越留意到他们耳朵都扣着耳机,心中估算这两人一定是便衣,于是加快脚步往前走。可正当他把目光转回自己前方的时候,他现自己前方不远处,又有两个男人以相同的姿态往自己这边走来。

真是担心什么来什么。这下倒好,要么不来,一来却来了四个便衣。顾纬越给夹在中间踌躇起来,左右两旁又无小道可躲,一时间不知是进是退。

那几个便衣可没有给他太多考虑的时间,只见其中一名便衣现了他,正想用对讲机通知队友目标位置,顾纬越却突然刷的一下弯下身去,四名便衣连忙不顾一切推挤过来,人群中顿时响起一片叫骂。

顾纬越知道便衣已经在全力收窄自己的行动范围,他甚至连看都不敢看一眼他们,只管弯着腰在人群中左穿右插,四处闪躲。他一边游走在人堆中,一边寻找着任何有可能的空隙。就在这个时候,一家店铺出现在他的眼里,只不过,与其说这是一家店铺,倒不如说是他的救命稻草——因为那是一家卖背囊包包的店铺。

这家卖背囊包包的店铺是一家四方铺,没有什么特殊间隔,而店内的摆设也相当简单,就是把大大小小的背囊包包挂在店内的三面墙上供客人挑选。

顾纬越弯着身子,溜进店里,走到一处摆挂着各式各款跟自己背囊差不多大小的背囊展架前,趁店老板不注意,就把自己整个人埋入背囊之中,而自己的背囊却露在外面,骤眼看去,只见背囊不见人。

几名便衣看着顾纬越突然从眼前消失,感觉很不可思议。顾纬越偷偷别过脸,透过背囊间的空隙,看见他们正驻足在店前,其中一个还骂道:“他妈的!明明看见是在这里,怎么一眨眼就不见了?”

只见他们站着思索了一会,竟然不约而同把目光投向自己藏身的店铺。这时候,刚刚骂娘的便衣走了进来,东张西望。

此刻,店里就只有老板娘与一个女顾客。

顾纬越感到自己的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根本不敢轻举妄动。老板娘不知那男人是便衣,马上迎了上去招呼起来,“老板,看中哪个包包了?我们这里有好多款式。”

便衣回了句“随便看看”,目光就在店里四处游走,可愣是没有看到什么特别之处。

就在他觉得没什么特别,准备要走的时候,那还在店里的女顾客却说道:“哎,老板娘,怎么这个背囊拿不下来?”

便衣听了,马上把目光锁定在那个拿不下来的背囊上。方才他走在顾纬越的身后,有那么一刹那见过顾纬越的背囊,可也只是霎眼而过,并未有多少印象,如今看着这个拿不下来的背囊,愣是觉得越看越眼熟。老板娘闻声走了过去,为女顾客解背囊,却也好像解不下来。便衣站在一旁全神贯注,心里已是暗自相信这背囊定是顾纬越遗下的,可背囊在此,人又何在呢?

心念间,他正欲上前搭手,可是“咔嚓”一声,老板娘提起背囊,满头大汗地说道:“这该死的货架,改天得修一下。”便衣微微一怔,心道顾纬越的背囊应该颇重,这老板娘怎会浑然不觉?遂走过去拉开那背囊拉链,可里面除了用作填充的塑料袋之外,就压根儿没有别的东西。他眉头一蹙,想来怕是自己多心了,也不管老板娘和女顾客怪异的目光,转身与自己的同僚往别处找去。

他不会知道自己的想法只对了一半——顾纬越的背囊确实在这店里。可他更不会知道就在老板娘解下的背囊旁边,顾纬越只隔着另一个背囊,全身神经绷紧到脚趾丫的站在那里。此刻他的心里,是多么庆幸那女顾客相中的并不是自己的、或是身边的某个背囊,要不然,自己的小命定会成了这女顾客的品味之牺牲品。眼看几名便衣远去,他便迅闪了出来,大步离开背囊店,往便衣离去的反方向走去。

老板娘与女顾客怪异的目光刚随着便衣的远去而收了回来,嘴里还絮絮骂着神经病,却又看着顾纬越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顿时又愣住了。她们看着顾纬越走远的背影,女顾客悄悄地问:“老板,那人背着的,是不是你家东西?”

老板娘定眼一看,见顾纬越背着个背囊神色慌张地离去,敏感的神经一抽,还没看清那背囊的款式,就冲出门口大喊:“偷东西啦!”

这一喊可响亮了,几名本已走开的便衣循声望去,顺着那老板娘手指的方向一看——好你个狡猾的家伙!又即推开人群追了上去。

可是追着追着,人又不见了。直到他们追出大马路,顾纬越却再一次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四名便衣全然不知,顾纬越就躲在大马路口一家人声鼎沸的麦当劳二楼,偷偷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直到他们离去,顾纬越才松了口气,瘫坐在椅子上。

跑了一个上午,顾纬越总算寻回了一点安全感。

他对今天所遭遇的事完全不会感到意外,只是没想到会来得如此之快。翻出自己都忘记关了多久的手机,心念一动,直觉告诉他,这手机卡不能再用了。想着,他便迅翻开电池盖,掀起电池,把手机卡抽了出来,折成两半。

这时候,旁边一个客人用完餐,离了座儿,在桌面上落下一份报纸。他把报纸抽了过来,看了看日期,是今天的,遂翻开法制版,却没找到半点关于自己被通缉的信息。

想来也是,并不是所有报纸都有刊登。他把报纸随手一丢,琢磨着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真正的逃亡终于开始了,自己俨然成了猎物。从今往后,被追捕的日子必定少不了。他解下自己的背囊,心知道现下携它上路终究意义不大,遂拎至洗手间换了身衣服,取过钱包,便将其丢至一边。

他不急着离开,而是在二楼找了个角落,透过玻璃窗,静静地观察着路上的行人。他估计,警察们必定在附近加强巡查力度,现在贸然跑出去,说不好会给逮个正着。

大约过了四十分钟,顾纬越见四下并无特别状况,又见一辆计程车从远处驶了过来,停在麦当劳门前下客。他把心一横,掂掇着正好有车,当下抓紧时机抽身离去。正当他要迈出大门之时,却又见那几名便衣往自己的方向走来,他急中生智,马上转身挤到买餐的队伍里,假装排队,看着便衣们在自己身后走过,才迅步离开。

但他走出麦当劳大门之后,却见那计程车早已远远驶去。他暗自跺脚,心知此地不宜久留,正寻思着到别处寻车,不料一辆旧款黑色别克gL8蓦地急刹在他身旁。他还没反应过来,车门霎开,跳下两条彪形大汉,把他整个人掳了上车。他暗呼不妙,连忙反抗,可是这两条大汉的胳膊比他大腿还要粗,他哪是对手。

旁边的行人纷纷被吓了一跳,全然不知道生何事,有些大胆的则马上掏出手机拍照。

两条大汉得手后,迅窜回车上,随着一声“轰隆”,没等路人们的手机打开拍照功能,车子便没入了建筑丛林。顾纬越给掳上车后,不知是谁在他后脑狠狠砸了一下,他只感到眼前一黑,随即不省人事。

就在顾纬越被追捕的同一天,广州怡乐新城公安局的刑侦组早已忙得不可开交。

负责侦查怡乐新城一案的农伟廉队长,一收到从化警方的消息,便连忙与另外三名队员整装待,计划赶往从化配合追捕顾纬越。

就在他们准备出的时候,一名民警拿着资料来到农伟廉跟前,问他是否需要通知嫌犯家属。农伟廉却瞪了他一眼,一手抢过资料,撕成两半,丢进了垃圾桶,举指在那民警的脑门轻戳数下,说道:“你用你这不长进的脑子想一下好不好?这样的问题都来问我?你通知他家属,是不是好让他家属联系他,让他及早逃走?”

民警被他喷得脸色煞黄煞青,道:“但是,按照正常程序……”

“正常程序就是这案子是我的,我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民警好生为难,兀自站在那儿不知如何是好。

农伟廉见他仍埋杆三尺般一动不动,气儿又涌了上来,道:“你愣着干嘛?你是在扮树还是扮灯柱呢?需要我牵着你的手,手把手地教你怎么做吗?你早应该拜托你妈给你多生几条腿,这样你就可以快点跑去通讯部,让他们给我二十四小时监听嫌犯所有亲朋好友的电话!懂吗?是所有亲朋好友!”

农伟廉——一名三十三岁,留着一头干练的短,眼神中带着骄横跋扈的刑侦队长。出身于缉毒组的他,曾成功破获了几宗颇大的摇头丸和海洛因制售案而荣升为缉毒四组组长,其后又因种种原因,被调往刑事组当刑侦队长。虽然其办案手段出名快狠准且干净利落,可为人却尖酸苛刻,说话经常不留任何情面,是个问题长官。在当警察的这些年来,屡屡破案立功的他,更是一个自信心膨胀到近乎狂妄的家伙,所以几乎没什么人会喜欢他。

此时,一名年长的刑警走了过去,拉着他说道:“好啦好啦,够钟出了。”

这位年长的刑警名叫何庆光,五十九岁,原刑侦队队长。作为何庆光最代表性的形象,就是他略为胖的体型与唇上的八字须。同事们常戏称他为肥版林子祥。何庆光从事刑警一职已有二十余年,经验丰富,现为该刑侦队的副队。局里安排他与农伟廉配合,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何庆光的圆滑性格能弥补农伟廉的锋芒,在办案过程中起到调和作用。更重要的,就是何庆光的独女是农伟廉青梅竹马的恋人。自小看着农伟廉长大的何庆光,更是把农伟廉当成儿子般看待,这也是为什么何庆光会推荐农伟廉接替自己队长一职的主要原因,而警队里也就只有身为未来岳丈的他能镇得住农伟廉。

农伟廉转过身,与何庆光径往停车场走去,一边走一边说:“许朝汉这些天没再来局里闹过,我估计他不可能毫无动作。”

“是的。”何庆光点着头,“我和局长去参加他儿子悼念会时就听他说过,他一定会为儿子报仇的。”说着,他把车钥匙抛向一名年轻人,道:“阿聪,你开车。”

被唤作阿聪的,全名叫骆奇聪。三十岁的他是小队里长得最为英俊的一个,无论是行走坐立,在举手投足之间总透露着一股英气。与他形象相称,骆奇聪是个话不多且极度冷静之人,他看上去总是心事重重,却不曾向任何人透露,更没有人读懂他的复杂思绪。因为欣赏农伟廉的办案手法,跟着农伟廉一干就是四个年头,不管农伟廉平日如何挑剔,他总会一笑置之。

骆奇聪接过钥匙,跳上了一辆现代商务车的驾座,动了车子。就在众人都登车之后,农伟廉却喊道:“于世殷那混蛋呢?”

这时候,一名年轻的小伙子从停车场对开的楼梯上一边冲下来一边喊:“队长等等我!”

于世殷,二十八岁,长得高大结实,是农伟廉队里最年轻的队员。于世殷的老妈赏了他一张玩世不恭的脸,而他的为人更与这张脸配合得天衣无缝——酷爱打扮,喜欢耍酷,凭着这张脸和迷人的身材,不知哄了多少女孩为他宽衣解带。除了女人之外,于世殷还钟情于自由搏击等体育运动,而他更是小队里身手最了得的一个,曾经一人力敌四名持械歹徒,更把对方全送进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在工作中,他颇为急功近利,故但凡有什么行动,他就会表现得出奇神勇,往往是冲在队伍前头。

农伟廉瞥了他一眼,见他嘴角还沾着辣椒酱,不屑地说道:“饿鬼,你来这干嘛呢?你不是要去投胎吗?”

“对不起,队长,我已经以最快的度赶来了。”于世殷说道。

“还真没看出来你的度会这么快,那要你坐这车简直就是屈驾了,你自己跑去从化吧。”农伟廉说着,就要关上车门。

何骆两人相视而笑,对农伟廉骂人早已见惯不怪,特别是骂于世殷,一天不冷嘲热讽或是劈头痛骂几趟还真是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可众人皆知,尽管农伟廉出言刻薄,但对于世殷却是倍加照顾,只是有点儿恨铁不成钢。

于世殷深知队长脾性,哪敢顶撞半句,幸好何庆光出面圆场,一手将车门拉住,说道:“好啦好啦,快上车出吧,看你下次还敢不敢担误正事。”

有人替己开脱,于世殷可是求这不得,遂连忙溜进车子,乖乖坐在一旁,一言不。

车子经广从高,往从化街口镇长驱而去。

一路上,农伟廉坐在副驾位翻着关于顾纬越的资料;何庆光则看着沿途的风景;骆驼聪在专心致志地开着车;于世殷就在一旁玩手机。

农伟廉翻着翻着,问道:“我让大家去装备部领家伙,都领了吗?”

“领了。”众人异口同声的答道。

于世殷加入刑警部门的时间最短,犹其在枪支弹药上,除了平时练习之外,就从未在实战中用过。所以这趟出任务,居然还可以带上家伙,惊喜之余亦手痒难耐,跃跃欲试。

“头儿!”他从后座靠了上来,说道,“这次真的能试一下吗?”

听到这话,何庆光在一旁笑而不语。

于世殷不解地看了看何庆光,只听见农伟廉说道:“你要试的话,现在就可以下车,然后叫辆计程车回训练部试。”

于世殷马上就急了,道:“头儿!我不是这个意思,你明白的。”

“于世殷同志,我完全不明白你的意思,请你明说吧。”农伟廉调侃道。

“头儿,你这是……唉!我的意思是——”于世殷故意压低声音说道:“是不是能在抓人的时候用这个?”言间,伸手戳了戳挟在腋下的家伙。

农伟廉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没好气道:“如果你没有背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话,我建议你先回去拿一本,往后在抓人的时候,临阵翻出来查一下,看能不能使用。”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不过了,规矩是上面定的,至于行动的报告却是我们写的。”

于世殷大喜,“那就是说……”

“喂!”何庆光马上打岔道:“队长可什么都没说过,知道吗?”

“我只有两个要求——”农伟廉竖起二指道:“一要快,二要活。”

“队长。”一直在专心开车的骆奇聪忽然问道:“有件事我一直憋在心里。我见你很重视这次行动,一听到从化有嫌犯的消息,小组会都不开一个就赶着出,是不是这次的嫌犯还有什么特别之处?”

农伟廉看了他一眼,旋即换了一口平和的语气道:“我本来是打算在路上跟你们简单说一下的。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在花都的那宗案子吗?”

“你是说在饭店厕所,一刀封喉毙命的那宗?”

农伟廉别过脸,看着后视镜的景象,脑海里迅闪过连日来调查得出的结果,“我敢断言这跟怡乐新城的案子是同一个人干的。”

“何以见得?”骆奇聪问道。

农伟廉掏出烟,点着了一根,徐徐说道:“怡乐新城案子,死掉的那个二世祖(纨绔子弟),是华实集团总裁许朝汉的儿子——”

骆奇聪一边听一边点着头。

“但是,给这案子提供关键线索的,你知道是谁吗?”农伟廉打开车窗,把烟灰弹到车外,“是一个曾经与许明亨有过过节的女人。我曾为了怡乐案,派人暗中调查过她,不过没查出些什么,我就撤了人。关于这女人与许明亨的过节,缘起于这女人的女儿为了许明亨自杀,这女人就把他告上了法庭,最后因为自杀者怀了许明亨四个月的孩子,这二世祖才不得不作出赔赏。但问题就在于,许明亨的死本该就是这女人所希望的,可这女人却揭了为自己报了丧女之仇的人,也就是我们现在要去抓的顾纬越,这不合常理。最可笑的是,这个女人在报案的时候,甚至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只是说她认识这个凶手,而且只要按她的意思去查就一定能查出来。”

农伟廉继续说道:“我第一次去找这女人,是想了解一下顾纬越为何要杀许明亨,还有就是他当时的下落。那女人说,顾纬越在花都,而顾纬越跟她的女儿曾经有过一段颇深的感情,这也就合理地构成了顾纬越谋杀许明亨的作案动机。得知这些,我就马上与光叔赶往花都。但当我们到了花都之后,并没有找到顾纬越,却意外地现了另一起命案。”

“当时我们到了花都,第一时间先找上我的同学,他在花都公安局上班。我到他的办公室,跟他谈着关于顾纬越的事,却突然看见他们办公室的黑板上贴着一张死者的照片。我一眼就认出了那死者,他就是之前陪着许朝汉来我们局里吵吵闹闹的跟班——霍俊。我同学说,死者是广州人,前些天与十几个人来花都,说是想要找个什么人来着,却不知遭谁用螺丝刀给毙了,死在某间饭店的厕所里。我透过我同学的关系,拿到了当时与这个跟班一同前去花都的那些人的笔录。笔录上说,他们去花都是受了霍俊的托,去找杀害了许朝汉儿子的人。但这里最大的问题并非是谁杀了这个霍俊,而是这霍俊为什么能比警方更快地知道顾纬越的下落?他不过就是许朝汉身边的一条狗。我想来想去,觉得这问题一定是出在那个举报顾纬越的女人身上,我就以这事再去找了她。当女人得知霍俊被杀了之后,她才哭着说她非常后悔举报了顾纬越。事情原委是霍俊带着一伙人抢了她女儿的骨灰,还胁迫她去找出顾纬越,而霍俊为了迫使顾纬越出现,竟然把她女儿的骨灰瓮给砸了,但最后顾纬越还是没有出现。冲着这个被砸的骨灰瓮,我马上明白了两件事——”

农伟廉又竖起了两根手指,道:“一、顾纬越谋杀霍俊的动机;二、那女人揭帮自己报了丧女之仇的顾纬越,完全是出于迁怒。”

听到这,何庆光笑道:“这女人的性情可乖戾得很啊。”

农伟廉挪了一下坐姿,又道:“虽然霍俊的死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是顾纬越干的,可无论是在情理还是动机方面都十分充足。当我再了解到霍俊是让人用螺丝刀一刀封喉,死得干净利落的时候,我就知道这顾纬越对杀人已是驾轻就熟了,是一个极为危险的人物,这也是我如此重视他的原因。在往后追捕的过程中,你们要任务不是抓到嫌犯,而是要保住自己。”

听了农伟廉的话,众人都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但于世殷貌似有点不服气,说:“头儿,你可不能长他人志气灭了自家的威风,要是那家伙能和我对上三招……”。

“还有——”农伟廉知道于世殷又要逞能了,干脆直接打断了他的话,“如果我没猜错,现在要找顾纬越的绝对不止我们。那个许朝汉先是儿子被杀,然后跟班也给做了,他在顾纬越手上连吃两亏,恐怕已经抓狂了。而且据我所知,就因为他儿子的事,他花了大钱买通了我们警队里某个部门的人,那就是说,我们所知道的,他很有可能也会知道,这也就是刚刚我不让那个蹩脚菜鸟联系顾纬越家属的原因。”

“可你还是让通讯部去监听顾纬越家属的电话。如果许朝汉是买通了通讯部的人,那他不是照样能获得顾纬越或其家属的信息?”何庆光问道。

农伟廉说道:“我就是怀疑许朝汉在咱们通讯部里插针。大家想一下,如果我让那鸟蛋去联系顾纬越家属,一来其家属很可能会通知顾纬越尽快潜逃;二来如果太多人知道其家属的信息,万一他家属有个什么三长两短,那谁才是泄密的人呢?所以,我把顾纬越家属资料的知情范围缩窄到通讯部,倘若他家属出了什么事,我们就可以把针挑出来了。”

何庆光道:“你这不是在用顾纬越家属当饵吗?”

“光叔,你太低估通讯部那帮人。他们那些搞情报的,闭上眼都能把信息传播原则倒背如流。他们知道什么情报能卖,什么情报不能卖,没那么容易把自己暴露的,我这是在变相保护顾纬越的家属。”这时候,农伟廉的手机响了,只见他接了电话聊了两句,便转过身来,笑着跟大伙说:“哼!不出所料。”

“什么事?”骆奇聪问道。

“从化那群脑子装大便的,把顾纬越跟丢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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