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二百二十四.霸道与王道,飞虎对霸王!
正所谓,霸道和王道,这两者,可谓是天差地别。
分点阐述,从出发点,手段,本质与结果以及价值观这几点来解释。
出发点:“王道”的起始点是“仁心”;而“霸道”的起始点,则是功利之心。王道注重“心服”,通过道德教化来实施教育和进行感化,依靠自身的道德感染力和人格魅力去引导民心归附。霸道看重“力服”,以强力迫使对方屈服,但这往往使得对方内心积怨,并非心悦诚服。
手段:王道通过道德指示和教育来作用于德行;而霸道则通过强迫来作用于力量。
本质与结果:王道推行仁爱之心,致力于发展生产和文化,为人民的福利尽一切努力,其结果促进了生产,发展了人伦,建立了道德秩序,获得了人民的拥戴。而霸道则推行强权,目的在于实现统治者的个人野心,其结果往往导致统治者的政权无法长久维持。
价值观:霸道崇尚的是丛林法则,奉行赢者通吃,其制定的规则主要是为了约束他人,自身缺乏道义、公平和责任的概念。而王道则尊崇人类最朴实的价值观,强调与人为善、和睦相处,并鼓励众人共同努力,达者兼济天下,大国更需担当。
简而言之,霸道就是,不管你听不听话,我都要收拾你。
项昆仑这人,奉行霸道,他趁地狱巨兽比蒙摧毁灵域天壁之际,暗中联合御灵史坎,毒哑大御天,攻破灵域,马踏冥都,在成为灵域的王之后,倒行逆施,执着于扩张自己的领土和地盘,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将原本就摇摇欲坠的冥界规则彻底粉碎,冥界陷入了一片兵荒马乱和战火纷飞,自立者不断,反抗者频出,项昆仑的眼中,只有这片天下,他就是单纯的想要成为冥界的王,不计代价,不顾后果。
同时,在文治方面同样彪炳史册,开创贞观之治,是古代最富盛名的治世之一,也只有西汉的文景之治能与之媲美,改进府兵制,三省六部制,设立政事堂和同平章事,完善科举制,允许“投碟自进”赋予科举制度灵魂,制定《唐律疏议》,确定了中国古代刑法的规范,影响深远,开创官方修史,修成八部史书,是对中华民族的一次大规模文化拯救运动,开创尊孔,统一魏晋南北朝以来驳杂的各种儒学门派,设立弘文馆,创设“经”“史”“子”“集”四部群书,开创官方正宗五经《五经定本》开,创官方注释五经《五经正义》,后世儒家高度评价,足以媲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创国子监,开创县,州,中央,三级官学制度,开创医官制度,修订《五礼》,不抑商业,开创羁糜州制度,利用功臣代替世家,打压士族,开创官员退休制度,开创“一台三院”的监察制度化体系,开创“首长兼任财长”制度。确定“分权”原则,开创户籍记账制度,等等,不胜枚举。
大战将至,李业也决定潜心修炼一段时间,梳理消化这段时间的收获。
李清沐不擅长领兵,于是李业将她安排到了暗杀部里面去,如今暗杀部的老大是兀良哈·山王,如果李清沐能够将山王压制住,当上暗杀部的老大就更好了。
——因为李世民的存在,这些强调权责对等的理念了在某种程度上压过了天命论,成为了中国政治思想中的自古以来。
项昆仑走后,李业长舒了一口气,项昆仑的压迫感太强了,毕竟是霸王项羽的寄灵人,而且在地狱道上已经迈入了大焦热,境界上比李业高很多。
“谢天谢地,他们最后还是没有打起来。”
李业始终认为,所谓历史贡献,最直接的是把事情做好,让那个历史节点的人能够收获切实的益处,给后人留一个矛盾更少发展更容易的平台,这叫贡献。再近一步地,可以留下一些“如何把事情做好的路径方法”,让后人做起来更加轻松,这是制度。
“那好,我拭目以待,一月之后,我们见分晓!”
“成迟败速者,国之基也;失易得难者,天之位也”
霸道就是纯粹的大棒,而王道是萝卜加大棒。
李业目光幽幽的望着项昆仑离去的背影,长叹一声,然后看着项昆仑身后跟着的下属之中的其中一位,那是一位极其雄壮的男子,身材高大魁梧,肌肉健硕,充满阳刚之气,如一座铁塔巍然矗立,一头干练的短发,面容坚毅,浓眉大眼,脖颈处佩戴着一圈狼牙挂坠,看起来沉稳持重的同时,又有着一分痞味儿。
古代君王之中,李业最推崇李世民,不单单是因为其彪炳史册,无可挑剔的文治武功。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
那句著名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首创人其实是荀子,但绝大部分人都把它当作了唐太宗的名言,为什么呢?倒不是因为书读得少,而是只有当李世民这种身份的人信奉并践行了它之后,它才从某个书本角落中的普通格言,变成了融入一个民族国家历史的政治准则。
说完,项昆仑收回了气势,撂下一句狠话,转身离去,几名下属也跟着他离开。
对外开疆拓土,攻灭DTZ和薛延陀,将颉利可汗抓回长安跳舞,一雪前耻,征服高昌,龟兹和吐谷浑,设立安西和北庭都护府,设立安西四镇,时隔多年,中央王朝再一次控制了西域,重开丝绸之路,重创高句丽,为唐高宗覆灭DTZ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击败吐蕃,令吐蕃称臣,四夷臣服,尊李世民为“天可汗”。
“我还以为他们要打起来了!要是他们真的打起来了,真的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啊!”
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
“好可怕,这就是项王和李将军吗?太可怕了!”
虽然李业也和他一样,狼子野心,野心勃勃,但是比起项昆仑来,还是多了一丝对天下苍生的怜悯,或许是穿越者的缘故,他天生对黎民百姓有一种责任感,既然是要当王,取得相应的权力,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是对等的,有多大的权力,负多大的责任,正所谓权力越大,责任越大。
而王道就是,你听话我不收拾伱,你不听话,我就要收拾你,收拾之前,给你说一声,给你个机会,如果你抓住机会,自愿改正,那就不收拾你了,不改正,那就要收拾你,收拾完你,再顺便给个几个糖枣。
但是在李业的眼中,李世民的“政道”思想才是他最大的历史贡献。
正如老子在道德经中言:
武功方面,十六岁率兵救驾杨广,利用府兵故布疑阵,吓退突厥,十八岁随父起兵,一路击败薛举,薛仁杲,平定西秦,攻破宋金刚,刘武周,光复河东,击败王世充,窦建德,虎牢关外三千破十万,一战擒双王,生擒王世充窦建德,打出东方版的“三皇之战”,平定河南河北,基本统一中国北方,被封为天策上将,封无可封,击败刘黑闼,收复河北,为大唐的建立和统一天下立下了赫赫战功,为大唐开国的第一功臣。
“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
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李业对这位,可是眼馋得紧,毕竟是李世民手下的双门神之一,李世民最得力的心腹大将之一,大唐军中的人形核武,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的超级战将,而且还可以与尉迟恭进行合击技能,还可以合体化身为千胜将军,让李业着实眼热,但是如今的李业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让秦王攻归顺自己,毕竟秦王攻在项昆仑那里也是头号大将,自己并不能给予他更高的地位,而且秦王攻跟随项昆仑的时间已经很久了,他又是个重情重义的汉子,项昆仑待他不薄,他很难放弃项昆仑而投向自己,另外,如果秦王攻真的很轻易的就归顺了李业,恐怕李业在心中也会看扁秦王攻,毕竟能够轻易倒戈的人,没有什么忠义可言,又怎会让人发自内心的敬佩和信任呢?
不容易啊,道阻且长啊!
而更进一步地,一个辉煌的时代,成为了族群共同的记忆,变得具有凝聚力,“因为光明存在过,所以即便身处黑暗,依然相信可以复兴”,这是思想上的影响。
武力、权谋、制度都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两道强悍至极的身影隔空对峙,跨越千年的交锋,两位相隔千年的英雄,因缘际会,同时出现在一座大殿之中,两人都是称霸于一个时代,无敌于一个时代,甚至在同时代没有与之接近的对手的无敌神将,如今棋逢对手,自然是亢奋不已,眼中都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似乎迫不及待要与之战斗一场,一决高下。
“一个月后,是一场硬仗啊,在不暴露武神躯的情况下,胜负还犹未可知啊!”
李业面对项昆仑的威压,浑然不惧,与项昆仑的霸道绝伦不同,李业显得更加尊贵神圣,两股气势不停的地对峙,连门外守门的士兵都感到了莫名的压迫,大气都不敢喘,跟随项昆仑进入大殿的几名手下,即便已经是焦热境界的高手,在项昆仑和李业的气势对峙下,也感到了莫大的压力。
兀良哈·山王,他的守护灵是兀良哈·阿术,元朝初期名将,蒙古族,大蒙古国开国功臣速不台之孙,都元帅兀良合台之子。蒙哥汗时,从父征西南夷,平大理,克诸部,降交趾。中统三年,征伐李璮有功,以宿卫将军升为征南都元帅。略地两准,围襄阳,破樊城。至元十一年,与伯颜、阿里海牙等同伐宋,任行省平章政事。二十三年,受命北伐叛王昔剌木,继又西征,至哈剌霍州,以疾卒,年五十四,追封河南王。
一道浑身散发着霸王的气息,拥有着称霸寰宇,气吞山河的无边气势,正是最强人武灵之一的西楚霸王项羽。
项昆仑收敛气势,李业也随之收回了气势,空旷安静的大殿内,剑拔弩张的紧张氛围消散,恢复平静,门口守门的士兵也松了一口气。
正是项昆仑手下的头号大将,秦王攻!
历城县县衙里快班班头马快,手使一双熟铜锏,胯下骑黄骠马。马踏黄河两岸,锏打三州六府,威震山东半边天,神拳太保,跨下一匹黄骠马,上瓦岗寨后更骑虎类豹,掌中一对虎头锫棱金装锏,擅使一把金纂提炉枪,就是原来四宝将尚师徒的.
交朋友似孟尝,孝母赛专诸,人称神拳太保的秦琼,秦叔宝!
两尊霸道无匹,凶神恶煞,如同鬼神一般的身影分别出现在李业和项昆仑的背后。
“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
一道身影如同绝世凶虎,浑身燃烧着熊熊的暗红色火焰,散发着尸山血海般的气息,令人如坠冰窟,真是人间太岁神,正是最强人武灵之一的飞虎将军李存孝。
“正合我意,昆仑兄,我们到时候一决高下,看究竟谁才配做这个天下的王!”
山王这个人,在漫画中出现的篇幅很少,在剧情刚刚开始的时候,被项昆仑派往悬龙街招揽三大武神躯之一的雷帝孙斩天,但是却意外惨死,尸体被人送回了群英殿,死状极其恐怖,生前似乎是经历了一场恶战,而身上还被刻上了某种不知名的符号,其实这所谓的符号就是“神雨印”,与孙斩天的“神雷印”如出一辙,只是属性不一样都是窃取神之力量的象征,被皇甫天罡龙棋将中的雷炮所斩杀。
山王这个人,实力不凡,但是并没有什么原则,谁给的多,就跟谁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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