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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章 皇子的野望(1 / 1)

东钦察草原上,较之十年前已经不可同日而语的金山城。

此时正是钦察草原新的一年/轮回,春天的气息取代了酷寒的严冬,到处都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绿色。连天空中的蓝色也仿佛更胜以往时日了。绿色的草原上,一座座包帐,多如草原上盛开的野花,白云似的羊群,也在这肥美无比的草原上面流动。

为了接待抵到的陆齐军,奈曼人可说是拿出了全部的家底儿了。巴鲁克是东钦察大草原上众所公认的‘铁杆克普恰克奸’。当日他们就第一个投降陆齐,稍后又得到了陆齐厚待,成为了占克舎之外的唯一受爵之人。那占克舎投降了一神,他都不会投降的。

但巴鲁克虽然态度坚定如铁,可看着西面陡然转变的局势,整个奈曼部也在瑟瑟发抖。

整个滨海联盟竟然只剩了他们与占克舎,余下的尽数站到了叛乱的大旗下,虽然占克舎吸引了叛军的主力,为他们拉走了仇恨,可奈曼人上下人等恁地不担忧占克舎扑街之后,哗啦啦的叛军掉头就如海一样湮没了他们?

提心吊胆的三俩月,终于盼到了朝廷的大军,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激动在每个奈曼人心中荡漾。

这种感觉真是太好太美妙了。有爸爸护着,就是幸福感爆炸。

这些帐篷和牛羊,都是奈曼部贡献的。巴鲁克本身更是纠集起了手中全部的丁壮健妇,倒不是要配合着陆齐军打仗,而是专职后勤。

大草原上行军打仗,将士们的吃食不是别个,就是那些牛羊。

历史上的中国,一些中原王朝每每去长城外放火烧边,那不是要饿死草原上的游牧民族,而是在给他们南下进攻中原时候制造麻烦。

百十里长的间距里没了青草,那对游牧军队的影响力是很大的。

陆齐大军主力走的是西域入安西的路子,而偏师,就直接是横穿草原了。

而愿意前来这支队伍的皇子,还真的只有老八陆越一个。给杨志做副将,后者麾下三万铁骑,内中光御前司精骑便足足有一万骑。再配合着陆越的护军,兵力数量是不多,但也足以吊打克普恰克人了。

天气正是最晴朗的时候,太阳在空中散发着它的温暖。山川草原一片明亮。绿色的大草原上,数十骑呼啸着而过,惊的这片草原上的鸟兽冲天而起。这些马背上的人都穿着闪亮耀眼的简易板甲,头戴钢盔,钢盔之上还插着白色的羽毛,这是陆越护军的标志。

他举起马枪,砰的一声打响。枪声响过,一只野兔还依旧在飞快地奔跑着。

“哈哈哈……”陆越身边响起了厚重的笑声,就在笑声中,一支弓箭嗖的射出,一下就扎进了那只兔子的身体,兔子一头栽倒。

一个劲装大汉哈哈的大笑,得意地挥了挥手中的角弓,朝陆越大笑,用流利的汉化说道:“王爷,且是弓箭好用吧?老夫早就耳闻过您的神射,不如换上弓箭,咱们俩好好比试一番。”

作为一名‘降人’,萧合达因为说服嵬名屈怀,立有功劳,故而他的小日子过的还是很滋润的,陆齐甚至都不拘束他的自由。早些年就去了塞北了,一直落脚在河套北岸。

作为一个擅长弓马的将军,萧合达对于陆越手中的火枪是一百个看不顺眼。

陆越无奈地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滑膛枪,无论是精准还是射速,那真的没有弓箭好用。他的枪法可是相当准的。若是用线膛枪打,他能一枪命中百五十步的苹果。但现在他手中的是滑膛枪啊,是普及开来的滑膛枪,那精准和射程都远不如精心打制的线膛枪的。

但一条线膛枪的造价十倍于滑膛枪,且射速缓慢,这也是前者始终不能取代后者的关键因素。

陆齐火器已经发展一段时间了,虽然整个技术层次远不到升级换代的地步——那后膛枪首先需要在化学上实现质的突破,现在还早的很呢。

但二十年的发展也不是白费的,陆齐的火枪性能在这些年里,一点点的取得了进步。从威力到射程,再到枪管的寿命和整个枪支的重量,还有制造等等方面的速度提升,这都是用无数次实验一点点换来的。

陆越现下手中的火枪就是军器监新鲜出炉的马枪,这是一件不成熟的兵器,只因为陆越喜欢火器,手中这才弄来了一支。

事实上,军器监关于马枪【火】的命题,其最终目标乃是手枪。在肉搏还无法彻底丢去的时候,手枪才是骑兵们的绝配么。

不过虽然是一件不成熟作品,这把滑膛枪打造的却依旧非常精致,枪管的内部也用镗床——很原始的镗床,用坩埚钢做钻头,反复的镗削,内壁非常光滑。而且它的有效射程居然勉强达到了陆谦的要求,50步外可以击中马形标靶,破甲能力也不弱,30步距离上能击穿两毫米后的板甲。

在军器监,陆谦已经重新制定了一套他更为熟悉的度量衡,只是还没能覆盖民间。

马枪的威力虽然比不上滑膛枪,却也远超一般的强弓劲弩。

单论有效射程,以及这支枪的威力,陆谦觉得已经不输于历史上欧洲17世纪、18世纪的滑膛枪了。

但这是精心打制的火枪,是给皇子用的,质地和做工方才如此精细。若是普及开来,内壁的打磨上才没这般高的品质呢。

陆越也哈哈一笑,他可不准备就火枪与弓箭孰好孰坏的问题来与萧合达辩论。因为这毫无意义!

心中燃烧着蓬勃野望的他,目光从没有只盯在东欧的大草原上。温暖富饶的中西欧、南欧才是他追寻的目标!

做一个草原游牧帝国的君王如何有做一个农耕国度的君王来的更舒坦?

他可没有忘了喀喇人的下场,也没有忘了在北辽要亡国之际,他的那便宜外祖父是何等的悲催。还有东北的女真人,完颜氏早不知道已经被灭绝了多久。

作为陆齐皇家子嗣,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和亲眼目睹的一幕幕‘惨状’,都在向他诉说着“游牧帝国不如农耕文明安稳”这个道理。

所以,大批的塞北游牧部落即便跟随着他迁往欧洲,最终的生活方式也会向匈牙利那样,从游牧逐水草而居转为农耕城市文明。

如此的一个帝国,陆越脑子瓦特了才会去抱着弓马不撒手。

人这一辈子,一次次的打拼和奋斗,最终追求的除了自己的功成名就之外,不就是儿孙的荣华富贵?那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了子孙后代,他的意志是都不会有转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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