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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二章 身败名裂(一)(1 / 1)

习嬷嬷微微一愣,下意识的看向沈若华“大小姐,二少爷近些日子不是在书院准备会试事宜,怎么会突然……”

“事出反常必有妖,华儿,我们下去看看!”杨清音拉着沈若华的手,转身欲要走下马车。

杨清音没能拉动沈若华,杨清音疑惑的扭头看了一眼她,沈若华无奈的把她拉了回来“就算你现在也去了,怕也是什么也看不到,公孙荀是皇子,出门怎么可能不带侍卫。”

杨清音回过味来,犹豫片刻坐了回去“可若是不去,要是四殿下吩咐了沈城什么事,咱们不是防不胜防……”

杨家是太子党,若是沈家投靠了四殿下,依照沈正平的性子,第一个针对的就是杨家,和公孙荀见面之人是即将参与科举的沈城,杨清音怕届时沈城和公孙荀会在殿试上对杨景恒不利。

沈若华安抚的拍了拍杨清音的手背“殿试上有皇上,就算四殿下想对表哥动手,也定不会在会试上。表姐不必草木皆兵。”

沈若华撩开帘子,吩咐马夫驾车离开,她别回头看向杨清音,说道“沈城能和公孙荀搭上,大约是因为上次被皇上斥责一事。尚德书院的院首曾是公孙荀的夫子,应该是沈正平找了四皇子帮忙。”

“四皇子有意拉拢沈家,沈正平恨透了祖父,不愿加入太子一党,倒是极有可能选择帮助四皇子,我要把此事告知祖父,也要叫祖父和哥哥有个准备。”杨清音抿了抿唇,有些焦躁。

杨府是太子的支柱,杨二老爷是太子的夫子,若想要削弱太子的势力,杨家是必须要除掉的一环,公孙荀断断不会放过。

沈若华却垂下长睫,脸上没有担忧的模样,盖因她心里清楚,公孙荀不会动杨家。

他非但不会动杨家,他实则还妄想着要把杨家变成他的助力。

沈若华舔了舔干涩的唇瓣,眼底划过一道精光。

想要动杨家的人太多了,杨家现在处于风口浪尖之上,要知道,现在掌权的人尚且不是他们这些皇子。东岳帝能容得下独大的杨家吗?

公孙荀就是想要等待东岳帝对杨家出手后施以援手,得到杨家的感激,坐收渔翁之利。

杨清音对公孙荀了解的太少,得知公孙荀拉拢了沈家,第一反应是他要对杨家不利,倒也没错。

杨清音急着把这事告诉杨太师,送沈若华回到沈府后,便急匆匆的赶回了家。

沈若华携着习嬷嬷回到惊蛰楼,她扶着门槛迈入院内,目光稍抬,便瞧见了站在门外的蒹葭。

习嬷嬷一愣,搀着沈若华上前,疑惑的问道“蒹葭怎么出来了,你身上的伤还没好吧。”

沈若华上下打量着她,眉眼温和“怎么不好好在房中休息?”

蒹葭眼眶红着,她撩起裙摆跪在地上,吸了吸鼻子“奴婢收到母亲的家书,说大小姐给奴婢的母亲和姐姐,都寄了银票和不少好东西。奴婢不过是做了奴婢该做的事,小姐却帮了奴婢这么多,这叫奴婢怎好再继续躺在床上躲懒。”

蒹葭抹了把眼泪,“奴婢身上的伤已经不疼了,奴婢帮小姐收拾好了屋子,还给您沏了茶,奴婢端给您!”

她麻利的站起,转身奔到里屋去了,沈若华笑着摇了摇头,收敛了眸中的神色,跟着她一道进了屋。

习嬷嬷笑着扶沈若华进了门,自己停在了门外,“那小姐和蒹葭说着话,老奴去吩咐厨房做些午膳给小姐。”

沈若华点点头,她走进里屋,接过蒹葭奉上的茶,抿了几口,蒹葭恢复的不错,看着已经没了大碍,拗不过她,沈若华只好应了她在院子里继续做事,叮嘱了她注意身子,便示意她下去。

外头的房门被蒹葭带上,门外没了动静,沈若华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下去,若有所思的敲了敲桌面。

须臾,她悠悠说道“楚恒,她的身份可对?”

楚恒从暗处走出,目光遥遥望着蒹葭离开的方向,低声答道“属下去了蒹葭所住的地方询问过,邻居看了她的画像,都说她就是徐家的女儿,属下也查过,徐家表面上看,并没有什么异处。”

沈若华捻了捻指腹“哥哥说过,在后门的那个土匪,身上的伤看着有些奇怪,分明第一次划下去的力道已经足以一击毙命,她却没有继续用力,后面补的刀虽然凌乱,但看得出绝非第一次用刀之人的手法。”

楚恒抿了抿唇“小姐既然早就怀疑了她,为何还要将她继续留在身边?”

沈若华敲桌的指尖一顿,她慢悠悠的把眼前的瓷杯端了起来“她在我身边待了三个多月,一直都安安分分,看上去没有半点异心,若不是上次被绑的事,她大概不会这么早露出破绽。哥哥说过,她身上的伤痕,大概都是她放任那土匪砍伤的,目的是为了遮掩她会武功的事实。她的目的若是想要我死,大可不必那么卖力的救我。”

“或许是有人想要监视小姐——”

沈若华的舌尖抵了抵腮帮,朝他露出一抹笑容“就算是监视,那又如何?我从未信任过她,除却被绑我孤注一掷,旁的事她一件也没参与过。想必此次她卖命救我,正中她的下怀,她为我险些送命,我才能渐渐开始信任她。”

沈若华歪了歪脑袋,嘴角缓缓下压“先不要拆穿她,我很想知道,派她监视我的、究竟是谁。”

沈若华掌心翻下拍桌,又问“沈城那边如何?”

楚恒眼底显出一丝鄙夷“与小姐猜的别无一二,沈城那厮根本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反而与他住在一块儿的那位举子,文采斐然,奈何他性子好骗,一直在帮沈城写策论,他那些个备受夫子重视的策论,都是那举子帮着他写的!”

沈若华挑了挑眉“那举子姓甚名谁?”

“那举子名叫明淮,是京中翰林院院正明归雄的嫡子,平日在府上十分受宠,被亲娘护成了个单纯的傻子。但是明淮天资聪颖,来到尚德书院后,文采就渐渐显露,只是还没等他被夫子发现,便已经被沈城哄骗了过去。”楚恒道。

沈若华点了点头。

沈城和明淮的事,她是在嫁给公孙荀后,才渐渐发现。

那一日沈城到王府和公孙荀密谈,与公孙荀的几个幕僚喝醉了,沈若华来送醒酒汤,正巧听见他炫耀如何在会试上盗走了明淮的策论夺得魁首的事,只是可惜殿试上无法作假,只拿了个陌路的探花。

前世的沈若华并未当成一回事,可重生后,她才无比庆幸,自己听到了关于沈城夺魁的密辛。

前世明淮会试落榜,明家人倒也没当一回事,只是免不了有人暗地里嘲讽明淮和明归雄,偏偏沈城依旧对明淮视作兄弟,又把人带到了自己身边做事,这举动倒感动了明归雄,和沈城一道,并入了公孙荀的麾下。

可明淮的存在,再如何都威胁到了沈城的地位,眼看着公孙荀越发重用明淮,沈城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买凶杀了明归雄全家,成了当时轰动一时的灭门惨案,公孙荀为了保住沈城,不得不压下了此事。

仔细想想,这位明大少爷,竟也是个凄惨人物,分明能有个大好的前程,却偏偏遇见了沈城这么个货色,到头来落了个被灭门的下场。

见沈若华微微有些出神,楚恒弯下身子,试探道“小姐……我们可要帮一帮明家少爷?”

沈若华被他唤回神,舒了一口气“你去找找沈城哄骗明淮的证据给我,往日他帮沈城写的策论,或是别的什么,只要能证明,沈城利用明淮,都可。”

楚恒皱了皱眉,“小姐何必如此大费周章,让明少爷知道,沈城是个伪君子,不是来的更快?”

沈若华抬了抬眸,红唇轻启“直接告诉明淮,至多只能让沈城会试落榜。可明家的明归雄只有明淮这么一个儿子,就算嘴上说无所谓明淮中不中举,可儿子有能当状元榜眼的实力,为何要便宜了一个庶子?”

楚恒瞪圆了眼“小姐是想,让明归雄,在会试当天……?”

沈若华双手搭在膝头,缓缓挺直了背脊“会试作弊的举子,贡院会立即取消他科举的资格,此生都不得再考。一个毫无文采、只会照搬旁人策论的举子,就该有这样的下场——”

“沈正平不是等着沈城中举,做沈家的接班人吗?”沈若华昂了昂下颚,目光薄凉“他还要问问我,同不同意!”

离会试还有仅仅三天的时间。

作为翰林院院正,明归雄是会试的监考官。

这一晚,他最后一个从贡院离开,会试的题目已经拟定好,就保存在贡院的正院之中,明归雄要代替礼部侍郎,每日保证试卷的安全,故而他锁上贡院的门,吩咐侍卫认真把手,才乘上马车,往明府行去。

在贡院忙了一日,马车颠簸,明归雄渐渐来了睡意,可还没等他小憩一会儿,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马儿的嘶鸣让他陡然精神了起来,隔着一道车帘道“出了什么事?”

坐在外头的车夫抹了一把头上的汗,看着眼前蒙着面纱、身姿窈窕的女子,以及站在她身侧,冷着脸的男人,车夫吞了口口水,扬声回答“老、老爷,有个女子挡住了马车,好、好像是个劫道的……”

明归雄揉了揉鼻尖“这闹市之中,哪来的劫道!”

他撩起车帘,瞧见外头的二人,板着脸道“二人拦截在下的马车,所为何事!”

沈若华往前走了一步,隔着一道轻薄的面纱,她刻意放低了声音“明大人别误会,我只是有些事,想和明大人单独聊一聊,不知明大人可愿?”

明归雄不耐烦的摆手“已是这个时辰,你与我素不相识,有什么好谈的,快走,否则别怪本官——”

“是关于大人的公子、明淮的。”

沈若华截住了他的话,明归雄眼神一暗,目光死死盯住沈若华,即便她脸上蒙的面纱不厚,但在这样的深夜,依旧是看不清她的脸,明归雄沉默了半晌,无奈的叹了口气“好吧。你上来吧。”

马车堵在闹市口还是太过引人注目,车夫将马车停在了边上的小巷,便下马,被迫和楚恒远离了此地。

马车上四周点着灯柱,沈若华刚走上马车,便被明归雄认了出来,他诧异的瞪大了眼“福山县主。居然是你!”

沈若华取下脸上的面纱,微微一笑“半夜拦截大人的马车,实在失礼。可若华确实是有要事要和明大人讲明,还请大人海涵。”沈若华双手交叠持在眼前,行了个礼。

明归雄对沈若华的印象很好,连忙伸手把她扶起“县主不必多礼,只是不知,县主所说的、关于我儿的大事,究竟是什么?”明归雄眼神深邃,提起儿子,他不免加深的警惕。

沈若华面不改色的从腰中取出一叠白纸,交到了明归雄的手中。

“大人看完这些便知道了。”

白纸上写的密密麻麻,字体十分隽秀,无需仔细阅读内容,单看这字,便觉得赏心悦目。

明归雄一开始并未觉得不对,他有些失望的呢喃;“这不是书院里,沈城写的那些策论么,实则老夫也看过,写的着实是不错……”

直到翻到后头几章,明归雄才察觉到不对。

后面的几份策论他并未看过,那纸颜色也有些变了,好像是前几年所写。

那上头的字体,明归雄再熟悉不过,他的脸色渐渐阴沉了下去,手里迅速的翻着那几篇策论,对比了无数次,气的双手颤抖,“这、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字迹、这字迹分明是!”

“分明是大人的爱子所写,可对?”沈若华接上了她的话,她镇定自若的说道“据我所知,贵公子从小喜欢用左手写字,这习惯一直都改不过来,所以明公子替沈城代写的这些策论,字体在刚开始是有很大不同的,我相信,明大人看得出来。”

“明公子分明是个文采斐然之辈,奈何,却遭了有心人的利用!”沈若华逐字逐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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