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一声巨响,一只高达2米的棕熊被摔向地面之上,荡起一阵尘土。
“哇!此人好生勇猛,竟然以已之力单挑一只棕熊!”站在外围一人惊讶议论着。
只见场地内一魁梧壮汉正徒手与一只棕熊搏斗,明显的可以看出这只棕熊已经受了伤,而这位壮汉还在兴致勃勃的盯着这只趴在地上呜咽的棕熊,还在伸着右手向着棕熊招呼。
嗷唔~
显然棕熊被激怒了,这弱小的爬虫,曾经自己可是一手抓一个,右脚还踩上一个,何时见了自己不是慌张的逃命,今天怎么见了鬼了,一定是自己大意,地面太滑。
棕熊两眼露出凶光,挥舞着巨大的熊掌扑向壮汉。还没想好自己应该打向眼前这位爬虫哪个地方,就感觉自己飞一重力,打到飞了起来。
嘭~嘭!
这次是两下,一下是棕熊撞向一棵大树的树干,另一下是棕熊倒向地上。
“好!”
众人惊呼!
外围有五个佣兵一起叫好!
其中一个应当是这支小队伍领头之人,站了出来对着刚将棕熊击倒的壮汉抱拳道:“不知阁下尊下大名,还往告知!”显然对于这个出手的壮汉心生好感,语气之中充满敬意!
年轻大汉活动了一下筋骨,爽朗般哈哈大笑起来,对着询问之人抱拳回礼,“哈哈哈哈!客气,在下姓雷,单名天!”
原来是雷天在前往缅仑山脉中脊处时,听到前方有打斗之声便寻着声音,赶去查看一番,到达时才发现有五人正与一只棕熊对持,本着古道热肠人精神,雷天上去就对着棕熊招呼起来,岂料到一出手就让众人开了眼。
“雷天兄,你一人要去何方?如果方便可与我们一同赶路,也好有个照应!”领头之人看雷天身手不凡,如果一同作伴,自己也多了一大助力。
雷天将自己要前往缅仑山脉中脊的方向告诉领头之人后,领头之人表示自己同伙伴们也打算过去,问及雷天是不是也去做一个寻找一位年轻人的任务时,雷天摇了摇头,表示自己确是是去寻找同伴,但是并没有接取任何任务。
领头之人与雷天核对了一下情况后,大喜的发现原来雷天与自己的佣兵小队所寻找的是同一位人,在惊喜之余,也不忘向雷天发出邀请,并且保证说如果任务完成,愿意付雷天10个金币,以示酬劳!
在万般推脱不下时,雷天也只好答应了!但是对于这10个金币确是没有接受,10个金币对于领头人来说不得不说是一次巨大的开支,要知道此次任务完成可得100个金币,而且还听说还有其它佣兵团队也正前往,要是让别人领先交了任务,那么自己这趟也算是白来了,不知道是什么人会出100个金币去寻找一个人,而且只要知道此人的消息就行,要是有人花100个金币找自己,把自己卖了也行啊,领头之人正在感慨人比人还真是气死人时,那只棕熊又嚎叫地声站了起来,还没等棕熊发威,便被自己几个同伴合围,将其击杀!
“王老大,这只熊怎么处理?”一人问道。
原来领头人姓王,因在家中排行第五,在这南阳佣兵公会便被人称“王老五”!自己这几年也拉起了一支小佣兵团队,勤勤恳恳的也够养活一家人的开销,而他的这支小团队其它四人也都是与王老五一个村子里的,农忙时节在家务农,平时这一帮伙伴们也喜欢搬刀弄斧一下,个个也都能达到中阶战士的水平,王老五就领着几个兄弟们注册了佣兵团,这几年一直接着一些量力而行的低级任务,也算是一项外块,也为自己和这几个兄弟多了一项经济来源,要不然这几年他们几个人在村子里面都盖起了新瓦房,这让其它村子里的壮丁也好生羡慕,纷纷想着投靠一下王老五,平时也做些佣兵任务。
不过王老五也是一再强调这一行当的危险性,而且只会几下砍柴的功夫也不行,至少也得达到中阶战士水平才能加入进来,这让村子里这些时间掀起了一场习武风潮。
“二娃子,你把那熊掌剁下来,腌制好带在身上,还有把那皮毛剥下来,处理干净,再取下好的生肉留着晚上吃,其它的,就地掩埋了吧!这熊掌在城里听说是个好东西,那些有钱的大爷们,可都喜欢吃上这么一口子,听说是个大补,这在城里也能卖上二三个金币呢!还有那熊皮有些老爷们可喜欢当毯子用了,这也能卖上个四五个金币呢!今天也算是有所收获。”王老五嘱咐完,乐呵呵的笑了起来,肯定要笑了,就这么赚取了七八个金币,够村子里好几亩良田了的收获了!
二娃子应了一声,也同样乐呵呵带着另外三人拿上刀具去取那熊掌与熊皮了。
天色渐渐暗淡了下来,雷天与几人已经向里走了好一阵子,看着天色马上就要完全黑了下来,便提议就地扎营休息,待明天继续赶路。
聊了一路雷天也清楚了这支队伍的配置,王老王是佣兵团长,他们这支佣兵团已经升级到了e级佣兵团了,除了王老五和刚才砍熊掌的二娃子是e级佣兵外,其它三人均为f级佣兵,在得知雷天是一位g级佣兵后,王老五热情邀请雷天加入自己的佣兵团,经过雷天的解释才明白雷天已经加入了一支g级佣兵团,王老五非常遗憾的没有邀请了,要知道挖墙角可是佣兵界的一大禁忌。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一团篝火在六人中间燃烧了起来,二娃子正在将熊肉用肉刀剁成一块一块的,用刚从树上砍下的嫩绿树枝串在一起,而其它的几人分别拿了一把放在火中烤了起来,不一会烤肉味也传了出来,这样的烤法,尤其是熊肉,也谈不上香味,隐约还有一股子膻味。
等烤完一部份后,几人开始吃了起来,这对于经常露宿野外的佣兵来说,这已经很是不错了,有时猎杀不了猎物,只能吃些干粮,而现在却是有肉食吃。
正大口咀嚼着熊肉,二娃子突然叹了一口气,“唉!只可惜了那掩埋的棕熊了,要是能运出去,那些生肉也够卖些钱财!”
听到这里王老五笑了起来,指着二娃子嘲笑道,“你个二娃子,跟二愣子差不多,这么大只熊你怎么运出去?我们又不是打猎的猎人,要靠这个为生,也没有带那运送的工具,靠着我们几个将那只熊运出去,得累死,再说我们现在要去做更赚钱的大买卖,100金币啊!你二娃子这一辈子见过这么多钱没有?没有一点见识,只看见小利,看不到前面的大利,我看呐!你讨不了媳妇了,太愣了!哈哈哈哈!”王老五一边大笑着,一边咀嚼着口中的熊肉,肉眼可以看见似乎有些肉沫从口中喷了出来,飞到中间的篝火之中。
二娃子挠了挠头,嘟囔着,“要不说让你当老大!要是我有这么高的眼见,早就将你替了!”说完,众人均大笑起来。
“小田子!把你带的酒呢?快些拿出来,现在此时此景不拿出来还等何时?”王老五催促着另一人。
刚看这些人的时候雷天就好奇,有一人腰部挂着二个水袋子,一个与平常大小相同,另一个比平常的水袋还要大上几分,本以为这里面全部装的净水,可奇怪的是此人的大号水袋一直未曾打开过,就是将另外一个水袋的净水喝完,也是去喝其它人的,现在听到王老五说出的话,才想明白,这里面不会真装的酒吧?想到这里雷天喉咙也咕咚了一下。
小田子依依不舍的将大号水袋递了过去,“王老大,这可是庆功酒,现在就喝?”
说到庆功洒,这也是王老五一直一来的奇葩决定,无论接受什么任务,在出发时都会带上这一水袋洒水,只为了再完成任务时与同伴们好好喝上一场,然后返回去交任务,用王老五的话来说,这就叫吉利!这么多年就是靠着这一袋子酒安全的挺了过来。
“你个小田子,不然说你小肚鸡肠,看来你也娶不了媳妇!现在有肉有火,还有雷天兄弟一起,现在不庆祝什么时候庆祝!”说完就将酒袋子递给了雷天。
“来!雷天小兄弟!你先来一口!莫要推辞!”王老五右手将酒袋子递向雷天。
雷天见王老五将话说到这里,也不在推辞,再推辞就显得见外了,随接过酒袋,道了一声谢,将酒袋子塞口拔下,一股酒得四溢散开,二娃子等人顿时不约而同的咽了一口吐沫。
雷天右手将酒袋子举起,酒袋子离嘴巴几公分处,将酒袋子倾斜,酒袋子中的酒水形成一道水柱,流向雷天嘴中,咕咚咕咚!雷天咽下几大口。
“痛快!”雷天将酒袋子递向王老五,王老五像雷天刚才的动作也痛饮了几大口,递向眼巴巴看着的二娃子,就这样轮完了一圈又一圈,很快一袋子酒水就见底了!
到底是不同于近乎“白水”一样的燕麦酒,这种白酒可以说是源自万秦帝国历来独有,其它国家也是从万秦帝车效仿而来。
几口子酒下肚,众人脸上泛起红色的晕光,相互开始熟络着侃谈起来,天色已经进入深夜,相比较其它地方的寂静,这一处则显得非常热闹。
明亮的月亮已经爬上头顶,慢慢篝火已经熄灭,几个依偎在篝火四周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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