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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想进牢房无望(1 / 1)

完了,今天要是命丧于此,真特么的不值。朱有金心有不甘,决定拼他一拼。

冲过来的人以为朱有金会束手就擒,所以直接抓朱有金的手脚,但朱有金不回避,直接用手推搡冲过来的人,没想到自己手劲大得出奇,只一推,那冲在最前面的人就往回飞去,带倒了一大片。

再没有人敢冒然进前来了。

他们都摆开打架的样式,寻找朱有金的弱点要进行攻击。

“弟兄们,别和他客气,把他撕了!”为首的火气大了。

那两个架他来的厮,忙靠近朱有金,大哥大哥地叫,说,你帮了我们大忙了,今天你就是我们的兄弟了。

朱有金看了他们一眼,点点头。

火拼中遇到两个人做兄弟,也不错啊,以后的日子,不愁没有伴了。

过来了个不怕死的,朱有金只是轻轻一搡,他就飞了出去,落在人群里,被接了下来。

见朱有金不下杀招,这些人胆子大了,都向朱有金围上来。

朱有金想起上回撕狗的事,只有撕它一只狗,其它狗才会逃窜。

今天自己要不要撕一个人,他犹豫了一下。

见另两个新弟兄都无望地看着自己,朱有金发现只有狠心了。

可是正准备对一个冒犯者要下杀手时,那两个“新弟兄”,竟把自己拦腰抱住。

这让朱有金很意外,这两个人,怎么一下子就背叛了自己?

朱有金见众人马上要扑上来,如果被他们包住,那我朱有金纵有天大的力气,也要被他们卸下四大块。

于是他立即旋转身子,把那两个厮横飞起来。

他们的脚打到近前来的人的脸上,这些人哇哇叫着躲闪。但外围的人却拼命往里推踊。

朱有金干脆一手抓一人的胳膊,略蹲了身子,加快飞甩手中的人体,那两个人变成朱有金手中的武器,向靠向他的人甩打而去。

被甩到的人倒了一圈。

朱有金又跟定人群甩打出去,又倒下一圈。

剩下三五个人,包括那个为首者,一看势头不对,立即转身就跑,朱有金提起两个人,向他们抛去。

又撂倒了三个。

剩下那个为首的和瘦猴,连爬带滚地跑了。

朱有金对这群哭爹喊娘的小混混摇摇头:特么的,我还以为今天要火拼一下呢,却这么不禁打。乏味。

再看那两个小厮,完全是两团子没有骨头的肉,伏在那几个被他压着的人身上,一动不动。

朱有金倒息了一口冷气,糟糕,今天我杀人了?

朱有金从来没有杀过人,这下,他慌了,连忙拔腿跑人。

他跑得远远的。心情太差了。

一边是失手杀了人,一边是艾妩成为人妻,朱有金内心又怕又痛。

真怕明天,警察找到他,并把他打入死牢。

完了,一切都完了。朱有金心里后悔极了,当初,为什么不拒绝那两个小子架走自己。

明知道那两个小子是小混混,为什么要相信他们的鬼话?

朱有金再怎么走,也还是在这座城市。

管他呢,真有警察来抓他,那就伏法吧。反正艾妩已是别人的,而此时正一次次地失身给那个该死地刘总,朱有金一想到这,真不如一死了之。

第二天,自然是警车四处疯跑,好像在抓嫌疑人。朱有金奇怪警车都不锁定自己,完全不把自己当人看。

这个世界自己真那么多余吗?

活着真没有意思,只有吃,然后等死。

朱有金对吃也不感兴趣。一个人吃一个人喝,真是腻歪了。

没有人可以成为朋友,人们都不理睬他,他到人堆中去,人群因为他而四处离散,顽皮的小孩子还拿小石子扔他。

朱有金太无聊了,他想,不如到监狱里去,那里有犯人,他可以和那些犯人关在一起,这样他们想跑开也跑不开。

于是朱有金拦下一警车,说昨晚那两个人正是他杀的。

几个警察把他看了看,下车把他推开,说不得影响公务。

朱有金又拦了一辆警车,说明昨晚那两个人的确是他杀的,求警察把他带走。

“疯子,让道。”一个警察下车直接推搡朱有金到马路边。

朱有金气得把手嘣的拍在警车上,一个警官对他摇摇头,对另一个警官说:“这人想到监狱混吃混喝,别理他。”

警车飞也似的跑开了,他们都在寻找杀手的线索,忙得够呛。

朱有金第三次拦下一辆警车,然后,当着警察的面,公然抢一个妇女的雨伞。

“来呀,来抓我呀!”朱有金挥着雨伞,向警察喊道。

警察摇了摇头,说:“我们的城市怎么还有犀利哥?”

然后开着警车,呼的括过朱有金的身边,向远处的低空飞去。

朱有金火冒三丈,想把雨伞扔了,可是,他转而还伞给那个妇女,谁知,那妇女早跑得无影无踪了。

无聊啊,无聊……

朱有金无聊得要死。生活对他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心中偏偏有艾妩的影子出现,他再一次全身麻麻的,同时,他的下面,像一片沙漠。

绝望的荒凉!

如果有一丝红影,一抹惊艳,那多好。可是没有,艾妩的妩媚只会让他悲痛。

朱有金再一次往人群走去。这回,他不再凑热闹,而是——

他见在他前面,有一位妙龄女子,他把咸猪手摸向人家的pp。

那女子转过头,惊诧地看了看朱有金,忽然一笑,说:“你真坏!”然后把手扣向朱有金的脖子。

朱有金大吃一惊,我的妈呀,这人也太开放啦。再看那女子,脸白得像妖精,还涂着一层像鼻涕一样的东西,太恶心了。朱有金二话不说,回头就跑。

再看见别的妙龄女子,他没有半点兴趣。

只有那个艾妩,真的好美,她现在是美到极点,像满月过了后的一丝欠缺,美得伤感。艾妩,你还好吗?

朱有金只要这么一声轻轻的呼唤,顿时,心里全是艾妩。她的笑,她的泪,一抹残阳似的背影,都成为他的最美的梦幻。

因为艾妩的倩影,朱有金感到北风的冷了。

孤独到无极。

朱有金早餐也没有吃,午餐也不想吃,他现在只想走,走出这个世界。

走啊走,还是这个世界。

什么时候,朱有金又来到他曾来过的那片墓地。

几天的晴朗,积雪都化得差不多了。只有在极阴晦的地方,还依稀可见一些残雪。

朱有金在微风残雪的墓地中走来走去,一个下午都在走,他感到饿了,也冷了,他都无所谓了。死不过就这么回事,无外乎等于进入坟墓。朱有金可以说是无所谓地随便走走。在这里走,最挨近死亡,这反倒让朱有金有些痛快。

走完这个丘陵,就走那个丘陵。

这里坟墓真多,哪里数得过来,朱有金知道,这里他所看见的坟墓,应只是冰山一角,那地底下,应还有层层的坟墓。

夕阳又傍向西山了,落日城又在演绎辉煌。

朱有金只要看见空中城市,心就又一次阵阵揪痛。那里有艾妩的家,有关于她的一切,有关于朱有金和她的一段感情,两个人的咖啡屋,水上公园,牡丹亭……朱有金难受地低下头,不再看那落日城了。

可是就这一低头,朱有金惊诧地看见一个暮碑,虽然碑文字迹被风雨侵蚀严重,但还是依稀可见“朱有金”等的字样,这让朱有金眼珠子都掉了下来了:

“……共和国烈士朱有金之墓……”

朱有金眼力极好,一下子就解读了这几个字,其它文字,只剩下一些残缺不齐的偏旁,或者只有一些模糊的笔画,或者边影子都没有了,所以根本认不出来。

或许是同名同姓的人呢,不一定就是自己的,朱有金心想。但或许正是自己的。一看见共和国烈士,朱有金内心温暖了一下,没想到啊,自己的名字还和一个国家在一起,真的这样,那也值了哈。

但自己如果就这么死了,那自己并没有对国家做过一毛钱的贡献,就算有人无聊地为自己立这样的碑文,那又有什么意义?

如果这碑文确实是我朱有金的,那么,这又是什么意思,我朱有金有一天又穿越回去,然后,在卫国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然后战死,成就了一世英名?

想得净是臭美啊,朱有金苦笑了一下,但这总比如今这无聊的生活要好得多。

朱有金一饿,就冷得厉害。他又不想死了,他想做一个有意义的人。于是他向城区有饭吃的地方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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