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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爱猫俱乐部的人缘这么差吗(1 / 1)

刘煜很是尴尬地轻咳两声,假装没有注意到青瞳的目光,转而把注意力放到台上去了。

此时恰好台上这人一曲奏罢,起身下台,然后有两个工作人员搬着一个长形的丝弦乐器,放在台上架好,接着铭轩上场,坐在这乐器跟前。

原来这长长带弦的乐器是古琴。刘煜暗暗道,自己是个十足的乐盲,家伙什儿摆在眼前了,都不知道叫个啥名字。也就是事先知道铭轩是学古琴的,所以才在铭轩露面之后猜出了这乐器。

他悄悄看了旁边的李慕仙一眼,只见李慕仙看到台上的铭轩和古琴之后,嘴角不自觉露出一丝笑意,脸上还带着期许,调整了一下坐姿,重新闭上眼睛,微微侧耳向台上倾听。

台上,铭轩拨动了第一下琴弦,响起第一个音符,在灵气的加持之下传遍全场。只听到这第一个音符,李慕仙嘴角的笑意便更浓了。

再然后,后续音符也都随着灵气的加持,在铭轩纤细白皙的十指下,被轻轻缓缓地演奏出来。

不消多说,铭轩演奏的这首曲子非《高山流水》莫属。

刘煜不懂琴,只是觉得很好听,他侧目偷看旁边的李慕仙,却见对方听得如痴如醉,整个人都沉浸在了曲子里,仿佛是真看到了那峨峨的泰山和洋洋的江河。

曲终后,铭轩已经下台离去,李慕仙又闭着眼睛回味了好一会儿才醒来,轻轻地吐出一口气,意犹未尽道:“果然是巍峨临云之高山,滔腾荒野之流水。”

他嘴角勾起的笑意还没有下去,猛地察觉到来自侧边的目光,转头便看见了一脸懵逼的刘煜。

他从刘煜的表情里大概也猜测出来这孩子的想法:不过是听个曲子,至于这么陶醉吗?

他便问刘煜:“你不懂琴?”

刘煜摇头:“不懂。”

“难怪,难怪。”李慕仙惋惜地摇摇头:“真是没福气啊,这般深入灵魂的《高山流水》,颇具俞伯牙的神韵,你竟然听不出其中的玄妙。唉。”说完,竟然还叹了口气。仿佛他真的听过俞伯牙的演奏。

这么惋惜,整的好像我错过了五百万大奖似的。刘煜在心里暗自嘀咕道,随

着又在心里否决了这个说法:如果真的与五百万大奖错身而过,我一定会更惋惜一百倍。

二人短暂交谈间,又一个人上台。

之前铭轩演奏的那柄古琴并没有撤下,后面上来的这人直接坐在古琴跟前。

“哦,也是弹古琴的。”李慕仙带着一丝玩味看着台上那人,也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面容平静且庄严,双手缓缓搭上了琴弦。“架势倒是不错,只可惜铭轩的《高山流水》在前,怕是不管你弹出什么曲子,都会褪色不少。”

李慕仙正这样想着,在那人的手指在拨响第一声琴弦之时,他察觉到灵气的波动,脸色变得有意思起来:“又是一个身怀英灵的家伙。且瞧瞧你的造诣。”

刘煜见李慕仙听个曲儿,脸上都这么多戏,实在是理解不了,以他在音乐上完全为零的基础,根本就听不出曲子到底要表达些什么。这倒是让他有些后悔在来这里之前没有临时补补课,学习一下如何欣赏音乐。

随着曲子的弹奏,李慕仙的脸色从惊讶转变成了惊喜,很显然,这个曲子出乎他的意料。

“小煜,你可听说过《广陵散》?”李慕仙说完这句话,便再次闭上了眼睛,进入了曲子的世界里。

刘煜对于这个名字还是比较熟悉的,知道是一首古琴曲,原名叫《聂政刺韩王曲》,内容讲的是刺客高手聂政刺杀韩王的故事。

但如何从曲子里听出故事,刘煜显然不具备这个能力。

他只能听着曲子的节奏渐渐地从平静舒缓,变为了紧绷严肃。

“聂政登上了殿台,遥遥地望见了端坐于大殿之上的韩王。此时,他的手暗暗握紧了藏在衣衫下的宝剑,他的眼睛不动声色地扫视了列于两旁的殿上近卫。”

李慕仙闭着眼睛,仿佛是看到了千年之前的韩国宫殿上的一幕。

接着,曲子一转,一个重音从琴弦上喷薄而出。

“他,出手了!长剑出袖,杀意顿显!”李慕仙仿佛是在为刘煜讲解着自己看到的那场刺王壮举。

此时弦声变得嘈嘈切切,更快,却也更凌乱了。

“手持长矛的近卫们纷纷大吼着,冲将

上来,将聂政团团围住,群而攻之。杂乱的长矛尖头,以无章的招法,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刺向聂政。

“聂政身法如电,使出精妙高绝的剑术,将刺来的矛头尽数挡开。电光火石之间,谁也没有看清他到底用出了多少剑招,也无暇去看穿他的剑术到底有多精妙。

“连续不断的兵刃撞击,锵鸣有力,回荡在大殿之上。韩王侠累端坐在上方,已经无法再保持身为一个王应有的风度,他变得惊慌失措。

“在他眼前的这场厮杀,深深地震撼到了他!

“近卫中不乏高手之辈,但纵然他们合力,仍旧不是聂政的对手。每一个人都折断长矛,倒在聂政的剑下,鲜血流了一地,沿着台阶淌下,在殿下汇成了一条红色小溪。

“又有三个身穿甲胄的高手持长矛刺来,聂政手中的宝剑挽出三个漂亮的剑花,以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将三根长矛尽数挑开。

紧随着,他抬腿踢翻一人;长剑上挑,又刺穿了一人的喉咙;再以诡异的身法冲到第三个人跟前,一个肘击,将之打翻在地。

“聂政遥望上方的韩王,呼喝一声,飞身扑上大殿,手中长剑使出一招白虹贯日,将脸色大骇的侠累刺死在殿上。”

李慕仙一阵声音急促地讲完,台上的《广陵散》也恰好落下了最后一个音符。二者同时完竟。

“你,可看见了聂政的剑?”李慕仙张开眼睛,侧目看向刘煜。

刘煜被惊到了,他感觉后背又出了虚汗,怀里的小白也有些发抖。

李慕仙收回目光,看向台上,那人正往台下走去。他语气幽幽地评判道:“此人于古琴的造诣,犹在铭轩之上啊。不知道是哪个团体的成员。”

很明显,李慕仙对这个大男孩感兴趣了,日后有机会的话,大概是要找人家去探讨一下琴艺的。

随着这个人的下场,古琴也被抬下去。再上来的这个人也是个年龄不大的大男孩,大概是各市的音乐协会都把参加这场音乐交流会的机会,刻意让给年轻一辈,锻炼他们。

助手跟在这个大男孩后面拎着一把椅子,他本人手里则提着一柄西洋乐器。

刘煜同样不认识这乐器是个啥,感觉像是个琴,竖琴,或者提琴之类的。另外,这个大男孩挺面善的,生活中应该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助手下场后,这个大男孩坐下,仔细地调了调音,便拉了起来。

旋律听在耳朵里很熟悉,不过刘煜就是想不起来这是个啥曲子。

他条件反射地转头去看旁边的李慕仙,想要听听这位大叔的高见,却见这位大叔也有点懵。

似乎是察觉到刘煜的目光,李慕仙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含糊说道:“呃,这是一个西洋乐器。”

这个我也知道。刘煜心里嘀咕一声:看来这位醉大叔只对传统的古典乐器比较了解,而对西洋乐器则是两眼一抹黑,跟自己基本处在同一认知水平。

“这是大提琴。”

身后忽然探过来一个人头,凑在刘煜的肩膀旁边。

刘煜听到声音是转头,看见一个带着近视眼镜,胖胖的,同样是年纪跟自己差不多的大男孩。

“哦,原来是大提琴。”刘煜点点头,对这个戴眼镜的胖同学表示感谢告知。

谁知这位胖同学却没有停下话头的意思,仍旧继续介绍着:“台上演奏的这个曲子叫《欢乐颂》,是贝多芬在生命的后半段时光中创作的。

“贝多芬的一生坎坷困顿,孤独悲伤。苦难二字贯穿了他的出生到死亡。

“即使身处悲哀的深渊,贝多芬仍然讴歌‘快乐’。欢乐,是苦涩之后的欢乐,是久战痛苦之后的欢乐。

“因此,尽管这首曲子名为《欢乐颂》,但是实际上其中却蕴含着苦涩和痛苦。

“你静下心听这首曲子,是不是开始之时节奏似是轻快,佯装欢乐,但随着演奏加深,整首曲子仿佛化作巨大的洪流,将整个人淹没进去。而在这洪流之中,你便感受到了其中的悲意痛苦。

“惟其痛苦,才有欢乐。贝多芬正是用自己充满苦难的命运,锻造出了这一曲《欢乐颂》。”

刘煜听得呆住了,他深深地看着这位胖同学,语气诚恳地感叹道:“这位同学你对音乐的了解很深啊。”

“其实,我也不是特别懂音乐,只是恰好

看过《名人传》,刚刚那些话都是书里提到的。”胖同学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勺。

“那也很博学了。”刘煜给这位胖同学找台阶。

“也没多博学。”他更加不好意思了:“台上演奏的是我朋友,他特别喜欢贝多芬,所以请灵猫召唤了贝多芬的英灵到自己身上。我跟他在一起呆的时间久了,耳濡目染也对贝多芬有些了解了。”

原来也是个来给朋友捧场的。刘煜心中暗道。

他俩虽然已经刻意压低了声音,不至于让旁人听到具体的谈话内容,但总归不是完全静音,因此仍旧是影响到了旁边人。

旁边的一个中年大叔,就很不开心地看了这两个嗡嗡聊天的大男孩一眼,还故意咳嗦了一声。

“我叫曾牛牛,台上演奏的我朋友叫赵霄。我们都是‘花猫苑’的成员。”曾牛牛直接无视了那位大叔的咳嗦警告,他怀里抱着一只肥嘟嘟的橘色小奶猫,看了看刘煜和李慕仙怀里也各有一只小猫,便道:“你们也是为朋友而来的吧?”

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么热情的人,刘煜也只好让那位大叔在稍微忍耐一下,回应曾牛牛道:“没错,刚刚前面第二个演奏古筝《高山流水》的那个,就是我们朋友,叫铭轩。我叫刘煜,这位大叔叫李慕仙。我们都是‘爱猫俱乐部’的成员。”

“哦。”曾牛牛一听刘煜他们是爱猫俱乐部的人,哦完之后立刻缩回脖子,老老实实地坐在座位上,手里一边又一边地撸起那只胖嘟嘟的小奶猫,再不言语了。

刘煜见这个胖同学这般反应,禁不住轻叹一声:爱猫俱乐部的人缘,最近差到这个程度了吗?

李慕仙倒是没有太多反应,仍旧是淡定地坐在座位上,半张半合着眼睛,努力让自己能够融入进这陌生的西洋乐中。

刘煜又扫视了整个观众区域,密密麻麻地有数百人之多,其中大概有十分之一的人都是带着灵猫的,其余的则都是普通的,慕名而来的观众。

他附近除了旁边的李慕仙,和身后的曾牛牛,便没有第四个抱灵猫的人。

如果有第四个,他倒是想再测试一下,跟人搭搭话,瞧

瞧对方对爱猫俱乐部成员的态度。

这个功夫,台上的《欢乐颂》也演奏完毕,赵霄鞠躬下场,接着又有人带着自己的乐器上台来。

刘煜轻轻甩甩脑袋,让自己暂时不要去想别的事儿,还是专心欣赏音乐,虽然自己似乎并不具备欣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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