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沐剑晨拿着合同跑了出去,虽然悲愤,可是,他此时首先要找的人就是藜麦!</p>
<p>藜麦姐明明知道的,她怎么会……沐剑晨甚至不敢往下想了,不,他一定是要跟藜麦亲自见面后,要她亲口说才会信的,他相信,藜麦姐一定是不知情的,就算是之情也是有什么迫不得已的苦衷,否则,藜麦姐是不会这么对待自己的,更何况她明明知道,自己爱她!</p>
<p>藜麦接到沐剑晨的电话时候,刚刚从公司出来,最近事儿多的很,总是加班,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她的这个岗位,不加班反而会觉得稀奇的很呢。</p>
<p>“藜麦,你在哪,我想跟你见一面,有事儿问你!”沐剑晨说。</p>
<p>“哦,是沐剑晨啊?”藜麦在电话另一边疲惫的说道:“我刚下班,有点累了,你有什么事儿,方便在电话里说明码?”</p>
<p>“我在你附近,你别动,我去接你,最多十五分钟!”沐剑晨说,说完就挂了电话。藜麦到是很少被沐剑晨挂电话,想来许是真的有什么急事儿吧。自从上次他跟自己表白完,一个多月了,基本没再主动联系自己,原本藜麦以为,感情的事儿一旦说破了,他们之间连同陌路都不如,所以一个月前她才把合同直接交给沐天翔,希望借着他的手让沐剑晨赶紧签了合同。</p>
<p>可是藜麦却是未曾想到,沐天翔拿着合同久久都签不回来,这让江皓宇都追问了几次进度,想必在拿不下来,江皓宇也是要责怪的了。</p>
<p>细细的想了想,藜麦到底还是站住了。不大一会儿的功夫,沐剑晨就到了,他摇下窗户,说了一句:“上车!”也是,总是不能有什么事儿,就这么站在大街上说。</p>
<p>藜麦也不矫情,直接开了车门坐进了副驾驶的位置。沐剑晨的车子呼啸,开的飞快。</p>
<p>“这么着急找我什么事儿?”藜麦问道:“刚才在电话里你不肯说,现在,见了面,可以告诉我了吗?”</p>
<p>沐剑晨转头看了她一眼,从边上将那合同拿了出来,递给了藜麦。</p>
<p>藜麦接过,是合同,心下多少还是明白了,于是淡淡的问道:“签字完字了?”一句话,不经意间就表明了自己的立场。</p>
<p>沐剑晨倒也不是傻,藜麦这般说,他心中已经明白了。这不过是告诉他,这一切她都是这知道的。</p>
<p>“藜麦……”沐剑晨艰涩的喊了她的名字,他本以为就算她不接受他的感情,至少,他们也是多年的朋友,她太了解他了不是吗?又怎么会……此时,沐剑晨只觉得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斥被背叛后的愤怒。</p>
<p>不自觉的加快了油门,车子还在路上飞驰,想必这样的速度,违章超速是有的了。</p>
<p>“你知道的,对于我来说,他交代的工作我是一定要做好的,沐剑晨,你年纪也不小了,沐教这样的人,也没有直接拒绝,想必你也应该知道,这份合同,对你来说利大于弊的。只是,任何事情多少都是要有些牺牲的,这世界从不会多么轻易的善待一个人,得到与失去之间,总是要达到一个平衡。”藜麦淡淡的说道,面对沐剑晨的愤怒,就连她嘴角边那淡淡的笑,也看不出一丝丝的波澜来。</p>
<p>沐剑晨看着这样的藜麦,突然觉得陌生起来,好像他从未真正的认识过她一样。</p>
<p>“藜麦,你就这么的爱他吗?”沐剑晨问,事情的根源不就是此吗?</p>
<p>“嗯,爱。”藜麦说:“有时候,觉得即便他错了,只要他高兴,我还是会去做。”</p>
<p>藜麦的话和她话中的情意,此时就像是一把尖刀狠狠的扎进了他的心里。疼吗?疼,好像所有的感觉,都再也无法用言语表达出来。恨恨的闷在胸口,企图活活的闷死他的一样。</p>
<p>沐剑晨听了藜麦的话,此时到是不知道该要说是很么了,他虽然生气,可是,自己又何尝不是跟藜麦一样,如果爱,就倾尽所有,就像这么多年,自己也不过是默默的守在了藜麦的身边,做着暗自伤神的那个人。</p>
<p>“你就这么想我签字?”沐剑晨问,此时到是冷静下,倒不是想着,这合同中的内容,真的对于自己来说利大于弊,而是,藜麦……</p>
<p>“沐剑晨,我自然是想你签字的,毕竟这是我的工作,如你所说,这么多年的交情在这,你又是当事人,要不要签字,你自己想清楚,与我并无关系。”藜麦说。</p>
<p>“到现在你在跟我撇清关系吗?”沐剑晨说。</p>
<p>“我说了我们有着多年的的交情,我们一直是朋友不是吗?”藜麦说,并不想沐剑晨混淆这些。</p>
<p>“藜麦,你总是这样。”沐剑晨几乎是咬牙切齿的,看着这藜麦的眼睛都狰狞起来泛着雾气,好像一副赴死一样的深情,伸手拿过了藜麦手中的合同,靠边停车。</p>
<p>沐剑晨从边上的盒子里拿了支笔出来,看都不在多看那合同一眼,就签了字,然后把合同甩给了藜麦,只淡淡的说了一句,“下车!”就这样,沐剑晨把藜麦扔在了高架桥上呼啸而去。</p>
<p>藜麦站在高架桥上,看着沐剑晨呼啸而去的车子,并未有着太多的愤怒,再看看自己手中的合同,也并无多少的喜悦。她转头看了看方向,至少要先下了高架桥才能打到车。</p>
<p>此时已近深夜,夜风微凉,藜麦感觉有些冷,她环了环自己的胳膊,脱下脚上的高跟鞋拿在手里,开始在路上一步一步走着。藜麦不傻,穿着高跟鞋走下去,怕是她的脚走不下高架桥就废了。</p>
<p>一个人安静的走着,心下却是的前所未有的静逸。她待在江皓宇身边多少年了?好像在大学的时候,她就总是悄然的跟在他的身边,那个时候,他还不是人人都望尘莫及的天之骄子,却在各个方便都无比出众。对于商科学生的他来说,各种辩论赛如同家常便饭,而每一个冠军,不过都是他的碗中菜而已,从无一次交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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