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接站(1 / 1)

刘明治和袁媛是坐绿皮火车从北京回承德的。刘明邦今天出门诊,来接站的只有刘明仪一个人。

昨天上午,刘明仪在翻手机的时候看到袁媛这半个月来第一次更新朋友圈。发了一张在商场的自拍照,她站在化妆品柜台的旁边,嘟着嘴唇,手里拿着一支玫瑰色的口红。照片下方写着一句话:平生第一次买口红,以烈焰红唇作为化妆的起点可好?

大学校友在照片下面纷纷评论,有说女神最好看的,有推荐口红品牌和色号的,还有态度慷慨准备送名牌化妆品的,袁媛却一概没有回复。

翻到评论区的最下方是刘明治的回复:袁妹,别买这个颜色的口红昂,你要是涂上它,我都不敢让你亲我了。

袁媛随后回复道:我听明治哥哥的,现在就往回走,么么哒!

刘明仪看到最后这两句,只觉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在下面接着评论道:“你们俩这样的没羞没臊,真的就感觉不到恶心吗?”

下午的时候袁媛又在朋友圈发了一张照片,刘明治揽着袁媛的肩膀站在一条蜿蜒的瀑布前面。不得不佩服华为手机的美颜功能,刘明治硕大的脑门在烈日的照耀下竟然泛起了月色般柔和的光晕,稀疏的眉毛也显得浓密起来;袁媛的皮肤也被柔化的像刚去壳的鸡蛋,眼神和睫毛也显得格外明媚,如果她以这个形象出现在直播平台的话分分钟就能成为百万粉丝的知名网红。

照片下附着一首诗:

山高日晕黄,溪下流水长;

久寻无价宝,终得有情郎。

随之而来的评论区里充斥着屌丝男士们的哭天抢地和如丧考妣般的哀嚎。带头造反的就是刘明仪大学时班里的学习委员吴通,他联合了七八个单身汉叫嚣着医学院的校花,不能肥水流到外人田。回想起来,还记得大学军训的第一天刘明仪就收到了吴通的情书,那种掏心掏肺、指天誓日的劲头几乎把刘明仪的世界观都给震塌了。

晚上回到宿舍,刘明仪发现隔壁视光学专业的袁媛手里也有一张一模一样的情书,连标点符号和笔锋笔画都一样的那种一模一样。不用问,他是在学校门口的打字复印店里花钱雇抄书机器人誊抄的。

显然吴通同学把情书当传单发了,为了帮吴通同学增强传单的宣传效果,刘明仪和袁媛把两份相同的情书贴在了女生宿舍楼一楼通往二楼的楼梯拐弯处。这还不是高潮,高潮出现在第二天早上下楼的时候。仅仅一个晚上的时间,相同的情书竟然贴满了楼梯拐弯处的一整面墙,足足有五十份之多。女生们堵在楼梯拐角不往下走,直到教官亲自到宿舍叫人大家才依依不舍地去操场训练。从入学的第二天起,吴通就成了整个学院的超级巨星,就是那种尽人皆知、处处围观的超级巨星。

刘明仪盯着刘明治和袁媛的合照看了许久,这张照片应该是在香山双清别墅后面的瀑布前照的。还记得大一国庆节的时候二哥曾经带着自己去过那里。那一天的香山是红色的,云朵是白色的,天空是蓝色的,心情是金灿灿的。刘明治在路边要给妹妹买一顶鹿皮宽檐帽,刘明仪看了看标价二十五块,嫌贵就给坚决的拦了下来没有买。兄妹俩在香山欢快地捡了一天枫叶,有满满的一书包那么多。下山的途中刘明仪还平生第一次吟诗一首:

寒山十月旦,霜叶一时新;

似烧非因火,如花不待春。

时光倥偬,一眨眼已经是八年前的事情了。

今天早上刘明治给刘明仪发微信:任务已经圆满完成,我们大约十点钟到承德,小妹要是有空的话就来接站吧。刘明仪顺手翻了一下朋友圈,看到袁媛又发了一张和刘明治在北京站门口的亲密合影:刘明治精神矍铄地望向镜头,袁媛踮起脚尖把嘴唇亲在了他的脸颊上。身后的行人纷纷回头,用各种内涵的眼神望过来。照片的下面附有半首诗:

今生有幸嫁相如,此后夜夜伴檀郎。

评论区里又是吴通等人的一番叫嚣,还说将来要到婚礼现场去抢亲云云。袁媛显然是把刘明治比作了大才子司马相如和古今第一美男潘岳。刘明仪蓦然想起,在十几年前听到“相如”和“檀郎”的时候,这两个词都是师姐们用来形容大哥刘明邦的专有名词。

高中时期作为学校广播站长的大哥一直声名在外。有一次,还在上小学五年级的刘明仪跑到承德一中看望大哥,学校的大院里整整齐齐的队列足足站满了一万多人,身材挺拔的刘明邦头戴大盖帽,身着仪仗服威严霸气的站在主席台上主持升旗仪式。

发言的时候,大哥那双硕大明亮的眼睛望向台下,无论你站在院子里的哪一个角落,你都能感觉到仿佛在被他注视。那一刻,刘明仪和台下的每一个小女生一样崇拜起自己的大哥,那个场景如今再一次清晰地浮现在刘明仪的眼前,就像看远景电影。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哥开始变得不修边幅;也不记得从哪一天起,大哥放弃了自己热爱的乒乓球和评书。依稀能够忆起的就只有大哥在高考报完志愿的当天下午剃了板寸头型,从那以后放弃了优美的散文开始写起了杂文,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跟弟弟妹妹们谈过理想和志向只谈学习和工作。

刘明邦高中时偏科严重,物理和语文两科都是单科全校第一,生物却每次都是全校倒数,高考时生物只考了十八分。尽管如此,在报志愿的时候刘雨农却不顾一切地逼迫他报了临床医学专业。

刘明邦擅长写散文,文字之间处处流露着顾城的风采。从小学到高中,刘明邦的几乎每一篇作文都会被当做范文被全年级传阅。刘明治和刘明仪总是把大哥的作文本争相收藏起来,将来写作文的时候可以“参考”。

刘明治有一句名言:天下文章一大抄,抄来抄去有提高。要说这山寨能力的确了得,每次把大哥的作文改头换面之后竟然从来没有哪个老师发现刘明治剽窃的痕迹,仍然拿着一篇篇似曾相识的文章全年级传阅。

上大学后,刘明邦以22岁的年纪加入了平均年龄71岁的承德市老年作家协会。经常陪着一小撮耄耋老人写杂文,批判网络文学不能算文学,批判应试教育毁掉了中国的年轻人,批判社会的思维僵化阻遏了自主创业的浪潮,批判家长的短视造成了学生们的近视……十几年下来,刘明邦的文风愈发严肃深沉,这种风格的文章跟网络爽文比起来自然是毫无竞争力。但是后来这种风格被刘明治借鉴到政府文案写作当中,却显得非常用心良苦、悲天悯人,深受老百姓的喜爱。靠着一篇篇内涵深刻的文章,几年之中刘明治便有了“市委第一杆笔”的美誉。

刘明邦天生动手能力很差,每次吃鱼的时候,如果没有刘明仪帮他挑刺他甚至连一筷子都下不去。至于做外科手术,每次上台都克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内心和抖动的双手。本来刘明邦打算工作后就当个内科医生算了,可是他到附属医院报到后却鬼使神差的院领导留在眼科工作。对此,刘明邦竟然毫无怨言,为了锻炼双手的稳定性,默默地私下练习织毛衣、编十字绣,在袁斌的栽培下竟然也干得不错。

刘明仪现在想起来,十几年当中大哥一直未能亲手抓住自己人生的方向盘,任由命运摆布。一直在以己之短搏人之长,始终无法摆脱悲催二字。想到如今刘明邦的精神面貌被岁月这把杀猪刀彻底颠覆。衬托之下,连大脑门小眼睛的刘明治都被人称作“相如”和“檀郎”了,刘明仪不禁的满心惆怅、难以言表。

沉思之间,刘明仪远远的望见刘明治一只手挎着袁媛,另一只手拉着旅行箱从出站口走出来。刘明治难得地把干部装换成圆领T恤配牛仔短裤的休闲装。袁媛则穿着一件淡黄色的米格寸衫,配着黑色的丝袜,这身打扮更显得她身材高挑、婀娜多姿,及腰的长发微微卷曲,看起来富有知性的美感。

刘明仪盯着袁媛的米格衫觉得十分眼熟。哦,对了,上个月陪二哥去北京逛商场时看到一件特别中意的米格衫想买。谁知看了一眼价签,一万一千九,打四折还要五千多块。如今这件衣服就穿在袁媛的身上,处处都显得搭配适宜,让刘明仪心中的五味瓶瞬间被打翻。

刘明仪还没想好说什么,袁媛已经开口了:“小妹,明治哥哥说你特别中意这件衣服,当时嫌贵舍不得买。这次二哥得了一小笔奖金,我们就过去看了一下,这件衣服竟然还没有断货。于是他一下买了两件回来,给咱俩当闺蜜装。”边说着边蹲下身子把旅行包里的包装袋掏出来递到刘明仪的面前。

看着刘明仪还在愣神,袁媛问道:“你不会在意咱俩撞衫吧?”

刘明仪接过包装袋:“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说罢转头望着刘明治:“恋爱确实能让严监生仗义疏财,能让葛朗台一掷千金,对吧二哥?”

刘明治刚要抱起小妹转圈圈,袁媛的手机响了。接通后传来一个男中音的问候:“你好袁小姐,这里是承德市国安局。我们现在有事需要你过来一下,关于你父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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