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看杀卫玠(1 / 1)

《狐梦》的主角云梦狐虽然与人为善,但却能以一己之力镇压万数暴走的阴兵,其强大也是不容置喙,然则没有谁是天生就这么强大的。

万物有灵,灵成为妖,妖族由成千上万不同的种族组成,或互为天敌或互为竞争,妖族保留着妖性,同类相残亦是屡见不鲜,其中争斗不可谓不激烈。

云梦狐是只幼崽还没有名字的时候,因为天生的梦魇之术被觊觎,父母为护佑她而死,她带着伤艰难的躲避追杀,化作幼童跑到山下村庄,濒死之际,为路过之人所救。

那人姓沈名珏,方二十出头的年岁,性格温和友善,是村里的夫子。

沈珏仁善,瞧她不同言语只会呜呜叫唤,看人的时候眼中满是戒备和陌生,吃饭更是野兽般狂野,便以为她是被山上野狼或什么动物养大的孤儿,将她带在身边好生教养。

教她说话写字,教她如何做人。

云梦这个名字便是沈夫子起的。

云梦很喜欢人类村庄,没有人会打她,还因为她长得分外精致好看,而对她偏爱两分。

直到某一日,有一黑熊精跑到村庄作乱杀人,云梦狐在大庭广众之下变回原型同黑熊精战到一块,拼着重伤将其斩杀。

“我胜了!”她高兴的拿着黑熊的心脏回头,却发现所有人看她的目光不再是慈爱,而是充满惊惧和惶恐。

云梦狐茫然无措的想要上前,大家却全都跪了下来,求她放过他们。

后来,是沈夫子牵起她的手,将她带回了家。

狐妖的身份一经败露,村民们连带着对沈珏都避而远之,有些人害怕的连夜搬走了,有些人紧闭房门不出,还有人想去请来道士降妖除魔。

云梦狐初时懵懂,白天没小伙伴来找她玩有些寂寞,但她晚上可以入梦去找他们。

然而她蹦蹦跳跳的去到别人梦里,原本还是吃喝玩乐的美梦,瞬间就变成了一个噩梦。

“妖怪!救命啊!妖怪吃人了!”他们在梦里大喊大叫。

村庄里突然响彻小孩的哭声。

云梦狐也哭了,她委屈至极的问,“为什么我明明保护了大家,他们却如此害怕我厌

恶我?”

沈珏对此唯有沉默。

两天后,沈珏带着失落的云梦狐搬出了村庄。

“先生,他们也要追杀我吗?”吃了黑熊的心变成少女模样的云梦狐眨了眨眼有些难过的问。

她那双清澈漂亮的狐狸眼中倒映着沈珏的脸,是一派的单纯天真。

“怎么会。”沈珏摸了摸她的头说,“我们只是出去走走,等走累了再回来。你难道不想看看外面是什么样子的吗?”

“想!”云梦狐点头高兴的应声。

但其实她已经知道,再也不会回来了。

“先生,我是好妖,我会很听话,你别害怕我,别不要我。”狐妖忐忑不安的攥住男人的衣摆。

“不管你是人是妖,我待你都不会有丝毫改变。”夫子温柔的许诺,“别怕,我一直都在。”

那时他们都没想过,这句许诺,会变成枷锁和诅咒,折磨彼此的往后余生,至死方休。

……

周承弋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还是第一次写爱情故事,他前所未有的用了大量的笔墨写两人的互动,还参考子固先生的文章,在用词上都往精简生动极力靠近,把所有细节都抠的死死的。

便是只达到了子固先生那片游记三分之一的生动,对周承弋来说,这已经是成功了。

只是这样精雕细琢斟酌字句相当考验精力。

而且这是手写又不是电脑,周承弋删删改改的写废了一地的稿子,羽毛笔也几乎是一天一支,才终于在四天写出了五千字。

这进度和他之前相比那是火车和高铁的差别。

不过虽然只有五千,周承弋却看着十分有成就感,他誊写好了,又拿出大纲小修了一遍。

云梦狐和沈夫子的爱情,用一句恰当又不恰当的话来说,那便是:朱砂痣变成了蚊子血,白月光变成了米饭粒。

他们相伴相知相爱,既是亲情亦是爱情,两人又都是情深之人。

然自古情深不寿,他们也败给了种族的先天差距,败给了自己。

云梦狐是狐妖,妖族长生不老,沈珏是人,堪有百载岁数,人妖终归殊途。

沈珏日渐老去,云梦狐的面容却

永远定格在花季,沈珏心中纵然百般不舍,也觉得此生已无憾,然而云梦狐贪心,她不想要沈珏就此离开,她动了不该有的心思。

她以梦魇之术盗取生气的禁术强行替沈珏续命,她又怕沈珏以人类之躯无法承受禁术,还终日割脉以妖血喂食之。

如此百年尔,沈珏的性命得以延续,却沦落为了一个不人不妖的怪物。

云梦狐承受着业果报应的反噬,即便被爱人骂疯子怪物,也偏执的不肯放手。

曾经至死不渝的爱,终究还是变成了折磨。

这便是盗梦窃长生这个故事的整体框架。

鲁迅先生曾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摧毁给别人看。

周承弋预感自己这一卷,估计会成为整个《狐梦》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

它或许没有阴兵卷的大气,也没有偷生卷的诡谲,却因为文风的两极颠倒而显得格外突出,前文的所有美好都会是后文悲剧的铺垫,而且主角云梦狐从这一卷开始才算是彻底的活了过来。

“感谢子固。”周承弋仿佛获得了xx文学奖上台发言一般,捧着稿子说了一句。

淳庄太后盛大的葬礼,终于在历经近半个月时间走到了尾声,恰逢秋分时节,最北方的沧州和兖州纷纷扬扬的下起了第一场雪。

皇帝打算将冬至日的祭天礼提前。

据说看星台原本死谏,说什么祭天时间不易轻易妄动,结果皇帝问了一句,“自朕登基以来,每四年冬至日祭天,却为何北方大雪成灾从不见改善?”

“是尔等无能算错了时间,还是祭天的仪式哪里出了错?”

“你是不知,这秋日时分,那群星官愣是出了一身的汗,一句话也不敢吭。”

周承爻说着耻笑道,“那些人惯会拿些神神道道的东西诓骗人,我先前跑的急呛了风,在灵堂的时候发起烧来说了两句胡话,那星官竟说我常年病着阴气重是被上身了!你说可笑不可笑?”

周承爻说的正是周承弋见皇帝的那日。

周承弋才知道他去了灵堂就发烧了,皱眉问起他的病,“当真有好好调养?你别是不舍得花钱吧!”

他上

次说了那么多,他哥这性子,不会是自己没用,全捐给别人了吧?

周承爻赶紧讨饶,“我便是娘胎带出来的体弱,不是一时半会能养好的。这个月都只发了两三次烧,也没怎么咳嗽了,当真好了许多。”比起之前动不动就卧床来说,出奇的好。

周承弋直呼好家伙,“你这发烧频率,开水壶成精吧!”

他之前还没有实感,现在看他哥就像一个易碎的陶瓷娃娃。

周承爻:“……”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开水壶,但听着就不像是在夸他,他还是别问为好。

祭天定在一周之后,周承弋也是要参加得,而且得是盛装出席。

皇帝专门叫人去请了那位当代鬼谷子唐鹤年出山,后妃皇亲文武百官羽林卫众,浩浩汤汤的大队人马往祭台所在的璋台山而去。

这次祭天弄得很宏大,还要在璋台山别宫里住上一日。

先前提过一句的原主母亲孝贤皇后的手帕交,和亲王周承爻的生母闵妃,便是在此处养病。

同在一个马车里的周承爻和周承弋这两兄弟都很激动。

“我已经有三年未见阿娘了。”周承爻道,“可惜王妃不宜舟车劳顿,不能一起来。自婚后,她都未曾见过阿娘。”

闵妃也是气虚之症,当年生产的时候亏了身体,没多久就去了璋台养病,偏偏周承爻也是一脉相承的身体不好,吹个风就能在床上躺好些天。

这母子两虽然见面屈指可数,但抱着见一面少一面的心情,感情倒是十分不错。

周承弋的激动则是因为第一次出宫。

他对于京城还是有些好奇的,撩开车帘去看,结果只看到里三层外三层的羽林卫。

他不死心的往外探了探头,反而看到了正抱着另一位侧妃骑马调情的五皇子。

“……外面起风了,晦气。”周承弋冷漠脸放下并压了下帘子。

和他说着同样话的,还有在后面马车里的沈娉。

不过这些不重要。

璋台山别宫门口,正有一众人迎接着。

领头那位眉间似乎含着不化的忧郁,如同黛玉般弱柳扶风的美人应当正是闵妃。她身旁还站着一位

精神矍铄,颇为仙风道骨穿着对襟宽袖绘有八卦袍和符文衣服的老者。

果然,马车一停,周承爻难得迫不及待的下去,两人对视一眼,美人眼中灵光纷转,眉间的忧愁都散去三分。

“妾身拜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闵妃的声音也是细弱婉转的。

全场唯一未曾行大礼的只有那老者,以及他身后捧着托盘像是徒儿的男子。

周承弋不由自主的将目光落在那男子身上。

无他,这人容貌着实太盛,眉锋而不戾,眼长而不细,无论是皮相还是骨相都趋近完美。

被看杀的卫玠大抵也就这般模样吧。

周承弋没忍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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