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风越刮越大,越刮越近,也越刮越快,很快便来到了众人的面前。到了这时,众人才知道,原来这魔风是由这一队血翼魔骑千骑奔腾的威势造成的。
领头的魔骑是一个身材高大,带着金色面具的魔修士。他越众而出对着黑袍老者抱拳道:“盐彻,见过大祭祀。大祭祀别来无恙啊。”嘴上说的客气,语气和神态却倨傲无比,说完后还嘴角一撇,呵呵一笑,似乎颇为不屑。
黑袍老者似乎不愿意从气势上被他压倒,颤颤巍巍的从藤椅上站起来。大声呵道:“盐彻,你以为你已经是魔族的王了吗?你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领主,竟敢这样对我说话,在魔族,像你这样的身份见到大祭司都是要下跪跪拜的,你难道不知道吗?”
“呵呵,呵呵呵。”盐彻放肆的大笑道:“一个小小的领主,你见过有一千多个领主下属的小小领主吗?我身后的一千多骑,都是你所说的小小的领主,他们都臣服于我。做我的手下。”
“现在魔族有九成的领主,八成的土地都在我的掌控之下,我就是未来的魔王。你要是肯好好配合我,我就还给你个大祭祀的位置,像庙里的泥胎菩萨一样供着你,让你威风两天。你要是不识趣,我随时废了你这个大祭司,魔族,本就不应该有大祭祀,只需有至高无上的王。”
“好了,废话不多说了,我高高在上的大祭司大人,现在,请把血魔前辈的魔心拿出来吧。如果你不把它交给我,我魔族,从今往后,便没有大祭司这个职位了。最近你用隐身术东躲西藏了几千里,想必也很辛苦吧。现在既然被我找到了,你以为你还能躲得了吗?”
大祭司道:“我本来就没想躲,现在魔心已经被我妥善处置了,就算你把在场的人全部杀光,也不可能拿到魔心的,你永远都不可能成为魔族的王。”
“什么?混账,太混帐了。”盐彻惊怒道:“难道你已经举行了祭祀仪式?不可能,这几千里我在你后面紧紧追赶,你在我眼中消失了,不过只有区区半天的时间,你哪有时间去找宿体,就算找到了,又有哪个宿体能够承受得了血魔大人的魔心,血魔大人法力高强,任何宿体接受它都会爆体而亡,只有我盐彻才有能力继承血魔大人的魔心,继承魔族的魔王。”
“我看你,一定是把魔心藏起来了,还是赶快交出来吧,血魔大人的魔心寿命已到,必须要寻找宿体,如果你为了不想让我盐彻继承血魔大人的魔心,而让血魔大人的魔心衰竭而死,你就是魔族最大的罪人。”
这时,盐彻心中已经明白,大祭司是不可能轻易的,把魔心交出来的,所以他边说着话,边悄悄凝聚法力于右掌,突然趁其不备,一掌拍出,想偷袭大祭司。
说是偷袭,却是为了防备,大祭司传承久远,法力高强,虽然这几年他得月巫大人相助法力大进,但也害怕大祭祀会有其他手段,他只能先下手为强。
岂料大祭司却像毫无防备似的,突然喷血而出,倒地不起。盐彻先是一喜,后又突然一惊,大祭祀绝不可能这么弱,虽然他不知道祭祀的过程,却突然想起月巫大人说的话来,大祭司要举行祭祀仪式,好像是会把自己的法力全部吸干,难道说他说的是真的?血魔大人的魔心已经找好了宿体,那还有我盐彻什么事儿,不行,必须要先找到血魔大人的魔心,如果他已经有了宿体,就要杀了那个宿体,魔心是我的,只能是我的。
正在盐彻愣神的中间,大祭司旁边那个中年男人突然怒气冲冲的,朝盐彻袭来。盐彻随手应付,丝毫无损。而那个中年男人却吐血倒地,显然他的法力比起盐彻来,差的太远。盐彻嗤笑一声不自量力,便没有再搭理他,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宿体,找到血魔大人的魔心。
盐彻的心中心念急转。那个带走血魔大人魔心的宿体。现在身体肯定很虚弱,他自己一个人跑不了,大祭司肯定还要派其他人护送他。所以他们,肯定跑不远。
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虽然盐彻脑恨的恨不得把在场所有的魔修士全部杀了,可是要杀了他们,不仅耽误时间,还会损伤自己的实力,所以只能先放过他们,甚至连大祭司的死活都来不及去查看,就急忙带着他的血翼魔骑,去寻找宿体。
走出几里地之后,那一千魔骑兵,又四散开来,分成好几股,分别朝着几个方向去寻找。盐彻告诉领头的有消息就发送烟火信号。自己领着一队人朝着最有可能的南边行去。
这时那本书已经带着,劳克咪和小婴儿到了百里之外,劳克咪牢记着大祭司的话。驱动这那本书,往人魔两界的交界处-两界山,赶去。希望能够,找准机会穿过两界山,到达人族,隐姓埋名。
说是驱动,但是他也只是动动嘴皮子罢了,那本书好像有灵性似的。他说什么都能听得懂。劳克咪从未见过如此宝贝,连听都没听说过。以他有限的经验和见识,今天所经历的一切,都是他无法想象的,到现在劳克咪的脑子,也是蒙的。
但是劳克咪再傻,也知道自己闯祸了。而且是天大的祸事。那个拥有如此神奇的宝贝,法力如此高强的大祭司,尚且忌惮的人。能是一般的人吗?
虽然他前半辈子都活的糊里糊涂的,但是,心中隐隐明白,那伙人要找的东西,肯定就是这个小婴孩体内的魔心。他心里很想把这个小婴孩扔掉,这样,他就能够拿到这本神奇的书。从此,成为绝世高手,而不用担心,被人追杀。
到时候他在魔界又能混得风生水起,而不用到人界,隐姓埋名,万一被人族发现,怕是还会有生命危险。
但是这一想法刚在心中诞生。那老者的声音便又在耳边炸响,他不知道这是他心中微弱的良心在起作用,只以为是老者的神通作祟。害怕万一丢弃了这个婴儿,自己的生命也有危险,所以,在暂时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只能带着婴儿,按照老者的意思前往两界山,前往人族。
劳克咪和小婴儿被这本书拖着,没日没夜的赶路,终于来到了两界山的边境小城市,路城。没错,因为出了这座城,就是通往人族的道路,所以这座城就叫做路城,魔族人起名字就是这么的随便。
风餐露宿,披风戴雨,心惊胆战的跑了一路,也没发现有人追杀。劳克咪心中顿时一松。准备在路城好好休息一下再赶路。
住最好的饭店,吃最好的食物,准备了好多好吃的,以及酒水,被褥,和野外生存的帐篷物资等,反正明天,翻过两界山就到了人族,魔族的钱币也没用了,今天准备大吃一顿,大喝一顿,把所有的钱币都花光。然后再美美的睡上一觉,明天起来就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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