骊珠和博罗坐在树林边缘,看着河水,博罗嚼着草根,那一点儿也不解饿。骊珠让阿圭弋带走了自己的剑和铁矛,这几天那东西总能招来各色的目光,他需要谨慎行事,修士是这么叮嘱的。
五月堡,孤松塔楼,也许算个去处,可我不属于他们,我要选择自己的路,我有命,也有运,很多人帮助过我。
我也不能一走了之,这么走下去走不了多远。
他躺下,温习了好多遍雀耳的话,在心里默默地练习铁木教给的招式,可每当想起铁甲武士的巨锤和铁木杀死执戟士兵的场景,内心都不禁叹息。
我还差得远。多一把兵刃在手并不能增长安全感,相反,在这样的世道之下,谨慎是最重要的。
他又坐起来,博罗的绳子再次派上用场,他用拆开的麻线一层一层地缠着自己的弓,让它看起来又旧又丑陋。
它的春角和犀牛脚筋对一个流浪的少年没什么用,一把麻绳弓才和他相配,也没人在乎。
他把重箭插进土里再拔出来,多做几次,除了箭翎还照旧挺拔,它们也不像真正的羽箭了。
博罗好奇地看着他,没提问题。
两个小孩儿脑袋?哈哈。
骊珠的心情好起来,也许是因为担子轻了。谢谢你阿圭弋,你不需要族姓,这个名字就很响亮。但愿你一切顺利!
博罗不知道他笑嘻嘻地在想什么,两个人对视一眼,博罗也笑了。难得的轻松总是在历经艰难之后才能获得。
骊珠再次躺下的时候心里很安静,看着天空渐渐变红、变黑,看着星幔排满天空,想着阿圭弋和西蒙斯合乘一骑的背影,他们很快就会到达断层,坐着大吊盘下到底下,不耽误时间的话,现在已经走过了四分之一的路。
夜晚的露营不会舒服,但没人会难为一个生病的修士和一个伶牙俐齿的从人,那匹马也确实太瘦了,没人会打那匹马的主意。
他们明天会赶到半路,后天就能看见五月堡的城墙,比坐船还要快。
为什么河工不愿意跑船?那里也有战事?不会,人们总是把最坏的打算预想出来,给自己一个停下脚步的理由,不是吗?
明天我要到遨游族的维特萨去一趟,我也需要知道如何医治夜霊创伤。
我不怕,还有博罗呢。西蒙斯、铁木,还有艾瑞克和诺伊,太多人需要那个方法。斯金纳不像说谎,他总是本着自己的目的去做一件事吧。
博罗的呼噜响起,艾瑞诺尔一直没离开脚边,骊珠把弓背垫在头底下,想起小马,他拔出小刀,把晶石扳指塞进靴子的边鞘,然后抠起一块胶泥用力地怼进去,用刀柄压实,插回小刀。他把艾瑞诺尔招呼过来,黑狗卧在他和博罗中间,紧挨着他。
终于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
***
维特萨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乱糟糟,篷车和尖顶帐篷拉开距离的话就是一个小镇。
他们还有一条船,舷上雕刻着上百条长蛇的破船。他们安顿下才不久,有些草皮还没被践踏,篝火的灰底子还很浅。
女孩子和小孩儿对他很感兴趣,让骊珠发窘,他权当那些好奇是送给大个子博罗的。
年长的人不正眼看过来,让他稍微轻松些。
斯金纳是年轻人的一个小头目,身边总有几个人跟着。
斯金纳给他介绍给智者八七,数字名的巫师是个上年纪的女人,那双灰眼睛浑浊得像她的指甲。
“把带子和绳子都解开,小伙子,瞧病不能只瞧你的眼。那里面什么也没有,我需要光给我的讯息。”八七说着,把案板上的杂物推向一边,“你得躺下,最好脱光。不用在一个老女人和一头牛的目光里感到害羞,有比害羞更重要的,那是你的命。”
博罗抱着肘,秃头把帐篷的顶子支起一个窝。
骊珠不情愿地解开袖子,捋起裤腿。
智者八七马上被伤痕吸引到。他躺了下去。
“怪啊,伤口,三道爪子,而这是一口利齿,你被那东西伤了两次?是那条狗?不对,我都能看见大猫的牙了。奇怪的是它们没能伤得了你,我见过夜霊的牙能制造出什么样的伤口,却无法看见到底是什么牙,因为它们会在三天内腐烂见骨,留不下什么,伤口不会结痂,别的地方才会。”
八七从他的伤口上剪下一块血痂,放进一个玻璃盒子。
“还有这些,更奇怪了,缓慢的刀子,或者你非常享受地让一排牙齿慢慢划过你的胳膊。哦,是一天一道,一共七道,你在弄某种刺青吗小子?还是某种仪式?你也和7这个数字有关系?不,你不是。你在放血。”
博罗的手臂放下来。骊珠望着帐篷顶,不说话。
“无论为什么,瞧你的脸色,失血让你的抵抗力下降,你本来可以好好地让这块血痂自己掉落,现在它有点儿撑不住,如果底下开始腐烂,你的伤会逆时倒退,它会回到原来的样子,再按它自己想要的样子继续烂下去。怎么样?感觉疼还是痒?”
八七用那把剪刀戳他的伤口,骊珠一下子坐起来,“疼!”
“没错。你知道痒的滋味,现在又开始疼了。”
八七不再说什么,给他的伤口上抹了厚厚一层膏体,绑扎好了,往他嘴里灌了一碗黄汤,然后朝他挥手。
“滚吧,明天这个时候再来。我得好好看看你的血。你给我出了个难题,也给我带来一点儿刺激,是生机的刺激,小子。真说不好我是讨厌你还是喜欢你呢,通常对会年轻的男人我只有一种心情,从不模棱两可,瞧,我现在孤身一人,这就是最好的证明。滚吧,还有你,大个子,如果那儿破一个洞,我就把你的头皮揭下来补上去!”
骊珠跟着博罗走出帐篷,说不上的感觉,自己真的是病了,眼前的光有些刺眼,风里好像带着针尖。他打了个哆嗦,对博罗说:“看样子我们得多待几天。”
“好。修士?”
“是。”
博罗没再问问题,也没说什么。
遨游族没这么大的块头,他很快被派上用场,无论是石头、木头、船还是帐篷都需要他。
骊珠去干他熟悉的活儿,遨游族的厨房要简单得多,他一边担心地试着温度在皮肤上的变化,一边愉快地收拾派给他的工作。
遨游族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坏,也许还没到时候。
“你是哪儿人,雷囧?”
“傍巴甲。”
“哦,你呢,大个子博罗?”
博罗拒绝回答。
斯金纳歪歪脑袋,“我去过傍巴甲,没呆住。要在那里支一顶帐篷,非得重新开辟一个山丘不可。我们在那里不被排斥也不受欢迎。可你不像是个傍巴甲人,口音不像。”
“我到过很多地方。很小离开,先去的塔西比布,后来就到处走走。”
“塔西比布?现在已经没这个名字了。”斯金纳懒洋洋地说,“那个甸子被双河后人占了,然后就改了名。本来他们用不着改,这个名字也是适用的,是他们双河古语的一种,可能领头的不懂,或者新名字更合意。反正那里的初民没法子反对。”
“为什么?”
“双河后人?他们有马。有马就有粮,就有鹞子飞过来,塔西比布人不好战也战不起,反过来得养着他们。我和他们关系还不错。”
“双河后人也是平民,平民为什么要难为平民?”
“当你拥有把控局面的权力和威势,你就会给自己戴上王冠。你不戴,跟随你的人会让你戴,你再不戴,你会被想戴的人杀死。如果不想死,又不想毁弃你的权威,你就只能摇身一变,从平民变成执事官,变成统领,或者爵士、王者。”
“他们本来代表自由民的意志。”
“绿营?不,没有自由意志,自由意志也没有谁能代表,就这么简单。真正的自由民是我们遨游族人,因为没有不动产,所以我们的心灵不受领主权威的约束。”
“你们也有长老。”
“因为总要有些秩序,否则会变得不自由。我们讨论的是个老问题,少年,我在你这个年纪已经不问这种问题了。自由和秩序是一对儿,它们总是掐来掐去,而总是想着其中之一就是幼稚,知道吗,是这个词,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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