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国在装窗帘的时候,王玉兰却正蹲在院里的水槽边上洗衣服。
不止有易中海带回的脏衣服,还有贾东旭昨天换下的衣服。
要不是实在不合适,易中海都想把秦淮茹的衣服带回来让王玉兰洗。
对于现在而言,不能生孩子的王玉兰,对易中海而言,现在也只剩下当老妈子的唯一用途了。
还是不用付工钱的老妈子。
只不过让他现在就跟王玉兰离婚,再跟秦淮茹结婚。
他说的真没那么大的胆子。
除非自己能下定决心离开四九城,要不然指不定老太太会有什么想法。
更何况,他也真的不敢把养老这事儿交给秦淮茹。
两个人要是能有自己的孩子可能问题不大。
她也不至于真的会把自己怎样,肉烂在锅里,最后自己的财物总会落到孩子手里。
但是如果两个人没有自己的孩子,那这一切就都是虚空楼阁。
老夫少妻自古就不是良配,外加着就算没接客那秦淮茹也总归是出自风尘,自己哪敢把一切都托付给她?
就算有孩子,也还怕她抛家舍业自己走人,更何况还没孩子。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他现在年富力强,赚钱也多,她没个去处自然攀附着自己。
万一自己真的老了,都怕有天她给自己来个卷包会。
真到那时候,别说养老,自己会不会饿死床上都不好说。
他易中海怎么可能犯这样的错误。
更何况真的有了孩子,只怕想结婚也难。
万一王玉兰闹起来,这麻烦只怕也不好解决,这事儿自然也只能慢慢谋划着。
当然他这些想法,王玉兰也不得而知。
这一刻的她,还在发愁自家要怎么跟那孩子改善关系。
听到西厢房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扭头看,才发现是李想国在往窗子上挂窗帘。
王玉兰看着窗户后面忙碌的李想国,心下涌起一股子无力感。
自己还是不管了,还是等着自家男人回来再说吧。
她也莫名地觉得有些无力,这事儿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暗自叹了口气,她也闷着头,继续把衣服按在木制的搓衣板上用力地揉搓着。
心下也知道,这孩子肯定是前天晚上发现自家男人扒窗户了。
也许不是因为贾家,就因为这事儿,他昨天才躲出去的。
今天干脆就直接去弄了窗帘。
虽然说这事儿自家男人干得不对,但是一个小孩子对人的戒心这么高,这孩子自家是肯定掌握不住的。
她也不由得有些忧虑——自家男人真能从他那里把东西弄回来吗?
李想国自然也看到了王玉兰,只是他也懒得多做理会。
自己又不是来照顾她们想法来的,不给她们添堵,都算自己仁慈了。
将桌子再放回堂屋,他也起身回了跨院。
想了下,直接出门买了两个土篮子。
回来以后,把那些买来的木柴挑着大块的,装进筐里拎到厨房,随后收进空间。
只剩下一些零碎的小块木柴,打扫一下,堆成一小堆堆在那里。
随后,他又照这样子,把差不多一半的煤球也收进空间。
这样再过个十天半个月,又可以去买些煤球。
也不知道四九城是哪年开始使用蜂窝煤的。
倒也不影响自己过段时间,去买一两个烧煤球的炉子放在空间里留着做饭。
更何况不管自己住在前面还是后边儿,冬天还是得弄个炉子烧火墙。
以后有条件了,也可以再给房子装上土暖气,那样烧煤就更多了。
真的凭证购买以后,靠着煤本上的定量,想也知道是不够用的。
而且要是以后改成睡床,那自己留下一口土灶估计也够用了,做饭什么的还是得靠炉子。
这煤消耗得自然也少不了。
这也不急,似乎四九城用煤本儿定量还得差不多十年左右。
每年就算只存个三吨五吨的,那自己怎么也能存下三五十吨。
当然这么长的时间,自己总有机会回东北,那自然可以趁机买上一些。
东北的煤价更低,大量买也更不显眼,甚至一次性买够自己这辈子的量都没问题。
那煤的质量,可比这种掺了黄泥做的煤球强多了。
至于要囤多少,每年冬天,如果不考虑煤本上的定量。
每年额外消耗两吨煤就顶天了。
这地儿可不是东北,有的年头儿,过了八月节家里的炉子就得烧起来了。
哪儿比得了这里,到现在也是可烧可不烧的温度。
自己真的囤上个百八十吨,怎么都够自己烧到下个世纪了。
说到这个,自己有这么大的空间。
如果自己实在够废物,有余钱的时候全都买成煤炭,到时候都能大赚一笔,足够自己养老的。
再打扫清理一番,李想国也进到房间,关好门进了空间。
手上的水泡还没痊愈,却也好得差不多了。
李想国也搞不清楚这是穿越福利,又或者系统影响,好得这么快。
换成上辈子的话,这么大的水泡,没一两个星期是好不了的。
反倒这水泡就连昨晚上洗衣服沾了肥皂水,都没那么疼。
不过他也不打算现在就去干那些容易伤手的活儿。
想了下自己收集的东西,或许最容易的就是菠萝了。
他出了空间,去拿了菜刀进了空间里面,把买的那几个菠萝拿出来。
虽然说个人吃菠萝,只要好吃,完全没必要在意菠萝品种。
不过他还是对自己买的这菠萝品种有些猜测。
这么小的菠萝,闻起来味道香浓,虽然说产地是哪里不大清楚,却也能判断出是类似神湾菠萝的品种。
叶缘有刺,菠萝上的小果就像小小的锥子突起来,外加着顶上冠芽的叶尖长度比果子还长。
如果按照品系算的话,这算是皇后类菠萝,那就很可能是巴厘种系的品种。
至于是啥,那就不清楚了。
拿着一个菠萝,用菜刀带着一些果肉,砍掉上面的冠芽。
原本就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菠萝,这下子更没剩下多少东西了。
切口处的果肉是深黄色的,里面的芯子也不明显,渗出来的果汁也让周围的空气愈发的香甜。
这也让李想国愈发的确定,这品种应该没问题。
这么小的菠萝他也懒得再去削了,干脆就直接沿着菠萝边缘,捏着果皮上的小果直接往下撕。
把它当成手撕菠萝来吃。
虽然小,但是口感真的不错,果肉里面汁水很多,味道甜蜜香浓,只有微微的酸味。
就连中间的芯子也很细,口感也很脆,不像后世那些大块头儿的品种,中间的芯子硬邦邦的不好吃。
很快,一个菠萝吃干净了。
李想国总的来说挺满意的。
当然让他硬要挑缺点的话,那就是这菠萝个头儿太小了。
也不知道自己种了以后,会不会有改善。
要是没有改善的话,那这菠萝也真能的跟后世那些水椰子、洋蓟这种公摊面积超大的玩意儿掰一掰手腕了。
不过换个角度,自己这是有空间,纯粹的自产自销。
有得吃就不错了,还要什么自行车?
以后又不是没机会搞到别的品种的菠萝。
那时候再照今天这样做一遍就是了。
种马小说猪脚都有句中二宣言:“给我一个女人,我能创造一个名族!”
叫啥种族,乱伦族?
毕竟为了维持您那高贵血统,你那后代也只能仿着哈布森堡一样混交。
那毫无疑问,您家这名族可出名了!
不过自己这是利用了菠萝的无性繁殖特性。
只要能种活一棵,那就可以通过腋芽、裔芽来培育无数棵菠萝。
那也意味着自己就有无数的菠萝可以吃。
有了菠萝,就有菠萝干、凤梨酥以及菠萝酒。
不用怀疑的,从理论上来说所有含糖的东西都能酿酒。
有人喜欢把淀粉分出去,其实淀粉不过是多糖的一种罢了。
事实上,只要有合适的酶。
就连纤维素、木质素、海藻胶……这些多糖都能用来当成酿酒原料。
至于会不会有人这样做,那就得看成本和收益了。
(我说的是用菠萝当成原料来酿酒,不是制作露酒——这玩意儿严格来说只能算是含酒精的饮料罢了。
那玩意儿,你去路边随便捡块石头,你也可以泡在酒里,造出一瓶“石头酒”。
当然,除了酿酒,用菠萝制造菠萝啤或者露酒更没问题了。)
有了这些,还可能勾搭小姑娘跟你说“黑凤梨”。
切下来的菠萝皮,还能拿来作饲料,菠萝叶子可以剥纤维……
(实际上没卵用,对猪脚而言,他也就是个个人消费者,那点儿菠萝皮拿来堆肥都嫌太少了。)
所以,这玩意儿的利用程度还是挺高的嘛。
他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清理冠芽上面的果肉,随后把它栽进了土里。
虽然上辈子他自己没种过,可也看人水培过菠萝。
就没看到过失败的。
自己这直接种到空间里,成活率应该也不会太差。
再把剩下的冠芽也都剥好,全都栽了下去。
上辈子没看过种这东西的,更不知道该种多大的株距合适。
反正空间地方多,他干脆就按着两米远的株距把它们栽成一行。
反正等到菠萝植株长成,看看植株大小,就知道以后株距行距调整到多少更合适。
毕竟是热带作物,自己在四九城是肯定找不到相关的书籍。
也只能一点点摸索,逐渐积累经验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