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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像钟摆,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来回摆动。”
叔本华这个长相酷似白眉鹰王一样的抑郁症患者,他的哲学观念在不同人的理解下,大相径庭。乐观的人知道他是在用悲观主义去引导世人积极向上,而消极主义者则会被他的文字搞得更加痛苦,万劫不复,无以复加。很不巧,我就是这样一个悲观主义者、焦虑症患者和自嘲先驱者,无时无刻不在贩卖着自己的苦恼。
这个已经死去了一百多年的老头儿的话,就像撞钟一样,一下一下敲击着我的心脏。
那时,我的生活如同他的话一样,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来回摆动。很多时候都是倦怠的,每当这时,我便会渴望得到有效的沟通,得到更多的关怀,想尽一切办法给生活添上一些色彩。可是,往往不能成功。然后,这些无聊逐渐变成痛苦,一遍一遍碾压着我的灵魂,摧残着我的精神。
和许萱发生了关系之后,我的“意志的焦点”便彻底被释放出来。在这之前,我的思想一直被类似“存天理,灭人欲”的程朱理学所控制,总是用那套条条框框的道德理论束缚自己。当我品尝到了最美味的东西之后,我那些基础本就不怎么牢固的哲学观也随着欲望的迸发,崩塌了。
于是,我也开始了思考和探究。
我想过许多问题:人为什么而活?应该是为了自己活着还是为了别人活着?我们的各种欲望应该是被意志压抑还是应该随意释放?工作的意义是什么?金钱不能买到哪些东西?战争与和平应该如何辩证?人类能有多自私?还有一些只能存在与大脑之中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想法。
思考各种虚妄的问题,让我逐渐理解了为什么很多哲学家的精神都是有问题的。因为我也快崩溃了,每天想出来一个问题的答案,睡醒一觉之后,新的想法就能推翻前一天所有的努力。
从那个夜晚之后,许萱没有再主动和我求欢,我自然也不好意思主动提出来。她依然正常上下班,我还会像之前一样,做好晚饭等着她。只不过白天的时候,我不会再在家中浪费时间,而是驾驶着汽车,在马路上漫无目的地闲逛,一边呆滞地欣赏着千篇一律的景色,一边思考着那些让我苦恼的问题。
又是一个周五,距离我和许萱发生关系已经一周的时间了。我鬼使神差地给于周打了个电话,约他中午吃个饭。他说,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啊,我他妈上班呢。我说,你把你公司地址告诉我,我去找你。于周想了想,说,行。
在他公司所在大楼地下一层的美食城里,我把我最近的精神状态讲给于周,渴望他能给出一些指点。他看着我,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少顷,他打了个响指,说:“你丫就是闲出屁来了。”
“然后呢?”
“要不然你来我们公司干销售吧,一天让你丫打好几十个电话,就没工夫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
“还有别的招儿吗?”
“找个妞儿。”
“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我不能告诉他,我最近的痛苦根源正是因为小妞儿引起来的。
“我操?你丫连小妞儿都不感兴趣了?要不然找个少爷?”
“找你大爷!”
“那……要不然就是花钱找刺激了。”
“妈的,我来找你真是个错误,你丫也没什么高招儿嘛。”
“你找他们别人也是一样,一个顶一个庸俗……哎,我还有最后一招儿。”
“说出来听听。”
“看书。”
“行了,就当我白来一趟,吃完饭您赶紧回去上班吧。”
“怎么了?读书不对吗?”
“对对对。”
“操,你丫别走,等我下班之后把我送回家,我给你一套书,回家自己研究研究去,我觉得是方法论的天花板了,你要是把那套书看明白了,也就没什么想不明白的了。”
我摇摇头,说:“不行,我回家还得做饭呢,要不然她回来没饭吃。”
于周惊讶道:“你们俩都他妈搭伙过日子啦?”
“我在家也没事儿干,随便做点儿饭呗。”
“嘿,我操,这说话还不就他妈的钻到一个被窝儿里去了……嗯……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一件事儿……”于周忽然犹犹豫豫起来。
我听到了“钻一个被窝儿”的话,不自觉地咳嗽了一声。我知道他说的是陆斌和许萱之间的事情:“我怎么会不知道啊,你又不是不知道,你丫的前女友是个大喇叭。”
于周尴尬地笑了笑,说:“赶明儿我就把你的话告诉夏云朵去。”
我说:“现在老高和她已经彻底断了,许萱也跟我说过了。”
“嗯,这样最好,对老高来说省得麻烦……我真不知道当初丫是怎么想的。”
我和于周正聊着天,忽然有个女人的声音从我的后面叫他:“嗨,于周,吃饭呐。”
我对这个声音熟悉至极。
我回过头,果然是吴晓夕。她看到我之后,表情明显一惊,本来已经要拐弯走了,又转过身,走到我们桌前,抽出椅子坐下,指了指我们两个,说:“你们俩认识?”
于周也很纳闷儿,指着我和吴晓夕,说:“你们俩也认识?”
我也觉得很有缘,随着他们的话,继续说:“你们让我说什么?我是不是也得问一句,(夸张地)哎?你们俩怎么也认识?”
于周和吴晓夕笑了起来。于周说:“我跟小江是大学同学,我跟晓夕是同事,你们俩是什么关系?”
吴晓夕对于周说:“那真是巧了,我跟江乐也是同学,小学和中学的同学……(对我)我跟于周是同一批进的公司,我是行政,他是网管。”
我点点头。于周客气地问吴晓夕:“吃了吗?”
吴晓夕站了起来,说:“吃完了,你们俩先聊吧,我先上去了……(对我)有空儿还去你们家玩儿啊,我先走了,江乐。”
我们和她道别。我看着吴晓夕娉婷的身姿,她的背影消失在餐厅拐角之前,向我们这边望了一眼,笑了一下,一闪身不见了。
“我的车就是让她哥找人买的。”我对于周说。
于周说:“晓夕这人挺好的,我们在一个办公室,她每天早上都要把我们所有人的工位擦一遍,比保洁阿姨收拾得还仔细。”
“嗯,从上学的时候就爱干净……她哪儿都挺好的,就是结婚太早了。”
“可不嘛,我们有新来的男同事想追她,一打听,人家都结婚了,就屁颠屁颠地滚了。”
“大周,那个……那个……麻烦你帮我照顾着点儿她,她要是挨欺负了,你就告诉我一声……”
于周怀疑地看了看我:“嗯?”
“大周,其实……其实,她是我上高中那会儿的女朋友。”
“啊?”于周又惊讶了,“她就是你那个连手都不敢拉的女朋友?”
“是、是的。”
“你这个大怂包啊,真是的,你丫要是勇敢一点儿,要不然现在没准儿就是你媳妇儿了。”于周惋惜地连连跺脚。
“也不一定,她结婚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嗯?讲讲。”
“我不好讲,这是人家的私事儿,跟她家里有关,我没法告诉你。”
“你就告诉我一个人,我不跟别人说。”
“那也不行,我答应过她,不把她的事儿往外说。”
“我操?”于周又怀疑起来,“你们俩别是有什么猫儿腻吧?”
“别胡说八道,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
“这倒也是,你丫连姑娘的手都不敢拉。”
我不能告诉于周,他曾经短暂喜欢过的姑娘,已经被我睡过了。是的,我们刚认识许萱那会儿,于周是第一个喜欢过她的。
“我一会儿吃完饭就走了,不等你下班了。”我说。
“你不去我那儿拿书啦?”
“你告诉我是什么书,我自己去买不就得了吗?”
“《毛选》——这是我迄今为止看过的最牛逼的有关方法论的书了,毕竟成果就在这儿摆着呢。”说罢,于周挥了挥胳膊,意指大好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