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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小酒窝长睫毛的约定(1 / 1)

“哦吼吼吼~~”

山呼海啸般的欢呼与掌声朝着舞台席卷而来。

舞台上,方可可正穿着一身黑色包臀长裙,带着几位街舞社的女同学大秀热舞。

性感的黑色丝袜搭配高跟鞋,再配上那劲爆的舞曲和撩人的舞蹈动作。

此时国内尚处于新潮思想萌芽的阶段。

对于一群精力旺盛无处发泄的男大学生来说,别说是如此正规的棒子国女团舞蹈,就是看到一截裸露在长裤外的脚踝都能硬上半天。

更别提那包臀裙下的玲珑曲线,还有那隐隐约约透出雪白肌肤的黑丝。

没有人能对黑丝说不。

相较于后排学生们如狼似虎的呼喊,校领导这一片就显得有些不在画风以外。

不是因为他们见惯了大风大浪,内心强大,只是因为身旁的陆寻。

即使面对如此撩人的舞蹈,他脸上的表情依然是一副平静温和的状态。

美色当前不为所动,这养气功夫,不由得让几位校领导面面相觑。

同时在心底暗翘大拇指佩服。

陆寻都如此淡定,他们一群老师长辈还在那欢呼,像什么话?

你不笑是吧?

好,我也不笑!

他们不知道的是,不是陆寻对美色不动心,纯粹是他不懂舞蹈。

看不明白上面在跳什么。

一双眼滴溜溜扫射一圈,最后落在那群女孩的大腿上。

不得不说,除了方可可以外,其余几人都比较偏短粗,要不就是瘦成竹竿,没有美感了都。

方可可的腿型还算不错,又细又长,也有肉,但这波主要是丝袜拉胯,跟裤袜似的。

更何况陆寻还是从后世过来的,各种辣舞擦边不知道看了多少,隔着手机刷视频的看过,面对面坐在KTV包厢的也没少见。

“不过如此。”

陆寻提了提裤子硬气的说道。

一曲热舞过后,几位女同学站成一排朝着观众微微鞠躬。

台下自然是掌声如雷,响亮,经久不息,其中还夹杂着不少的欢呼与看似胡闹的表白。

“方可可,我爱你!”

“方可可~方可可~可可啊~”

“方可可,我喜欢你!”

“...”

面对这些,方可可大方的一撩秀发,随后抛出飞吻。

“我也爱你们。”

台下再度响起一片难听至极的鬼哭狼嚎。

方可可站在舞台上笑得花枝乱颤。

妩媚至极的双眼在全场扫动,目光不经意的落在陆寻的身上。

陆寻对于目光向来敏感,两人对视一眼,陆寻冲着方可可轻轻一笑。

方可可脸色微变,但很快又恢复正常,跟着队友一起走下舞台。

她的节目为整场汇演开了个好头。

李旎上台报幕。

与常规报幕不同的是,这里在每一个节目之前都会帮他们加上一句介绍。

介绍有长有短,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很有文化。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接下来将要上台表演的,是来自大二服装设计的李晶,王月,她们带来的节目是,古筝合奏《凤求凰》。”

“哗哗哗~”

在掌声中,两位穿着青白二色长裙,带着面纱的女同学走上台。

古筝声音清脆悠远,她们身后的大屏幕开始跳动。

一只红白二色的凤鸟出现在屏幕上,下方是黑色水墨绘就的山峰,身旁是白色的云彩。

《凤求凰》汉代司马相如为求爱卓文君所作名赋,这里的曲目是后来的衍生出来的产物。

这首曲子主要表达的情感分为好几段,第一部分是惆怅的对卓文君如泣如诉的思念。

第二部分是表达自己的热烈炽热的爱意,同时阐述双方那志存高远的志向。

最后一部分则是美好的愿景,对未来生活的盼望与期待。

两人的古筝技艺算不得特别高超,但水平也很不错,属于那种可以光明正大告诉别人,我学过古筝的类型。

接下来的节目多样化很多,有小品,有舞蹈唱歌,有小提琴独奏,陆寻甚至还在这里看到了水琴和空灵鼓的合奏。

这在国内可是极小众的乐器,居然也能在这里看到。

空灵美妙的声音萦绕礼堂,所有人都享受了一场听觉盛宴。

他们的表演结束后,陆寻仍然能感觉到那种萦绕耳畔的音乐声。

长达两个小时的演出。

一共是26个节目。

陆寻的节目在最后一个,也是压轴节目。

压轴这个词语最早起源于戏班,并不是代表最后一个,而是表示第二个,真正的最后一个节目在那时候叫做‘大轴’。

后来大家叫着叫着就叫混了,压轴就被赋予了最后一个节目的寓意。

其实谈不上对错,两种解释叫法都行,词语汉字这东西,本来就是根据人们的使用不断发生变化的。

比如‘指鼠为鸭’‘提灯定损’,这些都是现代成语,再过个几百年,就成为了一篇典故。

最后几个节目上场,陆寻也起身来到后台准备。

方可可换回之前的红裙,正在与李旎闲聊。

李旎见陆寻过来,赶忙主动迎上前。

高跟鞋敲击地面,发出清脆的哒哒声。

提起裙摆在陆寻面前转了一圈,一双大眼眨巴着看着陆寻。

“我好看吗?”

天仙般的容貌满是可爱与甜美,此刻的她不再是那个拒人千里之外的高冷女神,只是一个单纯的跟男朋友撒娇的小女生。

“好看!”

陆寻抱住那香软的娇躯,声音坚定的说道。

这两个字他说过很多遍,但每一遍都是发自内心说出来的话。

所以李旎最喜欢问陆寻这个问题,也很愿意听到这两个字。

甜蜜蜜的一幕看傻了周围的围观群众。

方可可抬手捂着眼睛,表示自己根本没法看。

围观群众则是个个挂上了痛苦面具。

酸!太酸了!

“伊苏尔德,我的爱人...”

等一下,不好意思串台了。

总之就是非常的酸。

即便是强如陆寻,也不敢随意触动单身狗的怒火。

拥抱几秒后,他便与李旎分开,两人开始对起歌词。

李旎的裙子好看,但是有一个缺点,就是不能坐,一坐就很容易将裙子弄乱,毕竟上面的钻石太多,一不小心就会勾挂住。

即便是在坐车过来的途中,她也是一直站在凯雷德的后车厢站着。

倒数第二个节目表演完毕,方可可仪态端庄的走上舞台。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这是李白与山中隐士的约定。”

“更待菊黄家酿熟,与君一醉一陶然——这是白居易与刘禹锡的约定。”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这是孟浩然与故人的约定。”

“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这是陆寻与李旎的约定。”

“接下来,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有请今晚的最后一位上台演出嘉宾,来自中文系经管系的大一新生,李旎,陆寻,双人合唱《小酒窝》。”

话音刚落,礼堂内便传来刺耳的欢呼与尖叫。

“啊啊啊啊啊~”

声音震耳欲聋,粉丝们都将自己最大的声音用了出来。

直至彼此嗓子发肿,一张脸满是声嘶力竭的潮红。

欢呼是这次汇演以来最大最热烈的一次,就连一向以沉稳端重的校领导也鼓起了掌。

陆寻与李旎十指相扣,相视一笑,大大方方的朝着台上走去。

“陆神~”

“陆神,我爱你!”

“我也爱你!”

“啊!啊!啊!啊!陆神~看我~”

“...”

欢呼呐喊声更甚,就像是往摇晃后的可乐里加了一管曼妥思,那种热闹与翻天的氛围,跟厨房里突突突喷突白色蒸汽的高压锅有得一拼。

陆寻几度想要出声打断这经久不息的欢呼,但每次话筒刚一举起,就仿佛是按下了什么开关,全场的尖叫声不但不会变小,还会变大。

陆寻思索一番,顿时心生一计。

他蠕动嘴唇做出说话的样子,但是实际上一点声音也没发出。

一直关注着舞台的观众见到陆寻说话,又听不见他说什么,赶忙闭上嘴,纷纷侧耳认真听了起来。

礼堂顿时鸦雀无声。

领导们见到这一幕不由得在心中暗暗感慨:“不愧是大才子,这骚操作就是多。”

倘若要是傻乎乎的与这群人对喊,嗓子喊哑了都不一定有用,哪怕是有喇叭的帮助,也不见得能喊过这两千多人。

但陆寻要是说话了又听不到声音,那么大家都会纷纷闭上嘴。

“你先别说话,我听听他说什么。”

礼堂的秩序自然能维持下来。

“你们还想不想听我唱歌了?”

陆寻出声问道。

“想~”众人纷纷喊道。

陆寻又问:“那你们还吵吗?”

“不吵了。”

“那行,我就相信你们一回。”

“噢~”

陆寻伸手往下轻轻一压。

礼堂再度恢复平静。

他满意的点点头,随后扭头示意后台可以准备开始了。

轻快的前奏响起,录制版和演出版向来都是两个版本。

前者需要考虑声音的清晰度,每一个音符之间的配合,气息的变幻。

而后者主要考虑观众的听感。

尤其是在这种时候,不能一上来拿起话筒吱吱哇哇一通唱,得需要给观众时间,让他们情绪缓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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