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复制(1 / 1)

怪物有够强。

不同于东边儿的轮番战,轮番战打出的攻击是散的,云牧哪怕硬接也是不慌。

但,要是硬接怪物的强力一击,不死也得脱层皮。

云牧得要尽快让自己进入神魔不分的状态。

那种状态下,强。

很强。

至于怎么进入状态,云牧的想法是伤。

是不管不顾的攻击,是求血,求伤。

即便,怪物足够强。

疯魔一般蛮干上去。

茅屋里

有人合力暴击轰击阵法,有人坐在阵法旁,有条不紊的分析阵法,还有人,似乎从阵法中悟出了什么,干脆坐在阵法旁悟道。

苏晓晓刚从一阵法中出来,见此场景,愣愣的有点出神,感觉在做梦。

武者,与天地争,与人兽争,突出一个争字。

在她几十年的秘境之旅中,从没有出现过,更没有想象过这般祥和的场景,会出现在秘境中。

出现在,宝物聚集,武者遍布的秘境中。

轰隆隆的爆炸声,让苏晓晓回神。

转头朝门外看去:最大的威胁,你给挡在门外,又以身作则,给我等立下规矩。

属于你,的,规矩?

穆立走到身侧:“师妹,在想什么?”

苏晓晓余光瞟到旁边的赵麟儿,调侃道:“我在想赵师兄什么时候下绊子。”

赵麟儿也看门外:“中正王...”

久叹,长言:“你说他狠戾吗?”

摸着自己胸口:“狠戾。”

“但,在东边儿,我被跨境海盗包围。”

“逃,应该能逃。”

“不过宝物必然与我无缘。”

“情急之下,我的侍从不知为何那么信任他。”

“以传音石找他呼救。”

“你猜怎么着,不到半盏茶的时间,他就来了。”

宝物扇子在指尖翻转:“跟个没事儿人一样,替我挡下所有海盗。”

“当时,我都怀疑夺王秘境里发生的事儿,是不是我的幻想。”

“我看不懂。”

三王没说话。

顿了会儿,通非提问:“你说,他是在向我们示好吗?”

苏晓晓白眼乱翻:“需要?”

“天外来客,本就高我们一等,也不会在随行大陆多待。”

“需要跟我们示好?”

穆立言道:“上位者,谓之不拘小节。”

瞅一眼苏晓晓:“难听点说,大人不记小人过。”

“在他眼里,与我等的矛盾,不算事。”

再瞅苏晓晓:“或者说,我们在他眼里,不算事。”

这话说的,有挑拨离间的嫌疑。

苏晓晓努嘴,似乎是不太喜欢这种评价。

转身找空置的阵法:“别浪费时间喽。”

茅屋外。

云牧身上到处可见爪痕齿印,难打。

很难打。

别说杀,打都打不过。

怪物看似瘦骨嶙峋,实则皮包骨头硬着呢。

一剑劈在其身,声音琅琅,与砍在精铁上无异。

节节败退。

或许是丹药起效,导致云牧无论怎么挨揍,都无法再进入不怕疼,气力无尽的状态。

现在起效可不是好事,之前在东边的鏖战,其伤口可都实打实的在身上呢。

当时是没知觉,不疼,无所谓哦。

眼下面临大敌,若是疼痛和脱力齐同而来,云牧绝对会成为怪物的裹腹之物。

绝境来袭,云牧转换思路。

既然进不去,那就不进去。

利爪再度袭来,天眼于紧要关头预测到利爪落点,云牧不打算继续蛮干,鬼臂瞬移至合适的出招位置,拔剑,满力剑罡止戈夺势而出。

怪物对危险的感知敏感,一击不中,立马急停转头,张嘴露獠牙,灰蒙瘦细的腰身上,蓦然添上几道法纹。

随之,自獠牙大嘴中吐一法纹柱,正轰止戈。

巨响轰然,瞬间湮灭附近数十间茅屋。

云牧张口吐血。

马步深蹲,左掌撑地,右手并指点眉心。

“湮·剑冢。”

大招接大招。

怪物虽不会说话的模样,可它却是不傻,面对看似狂暴疯狂的剑冢,实则狂暴疯狂的剑冢,即刻施大招。

低声朝古墓中的七根长柱子呜鸣,便见七根柱子突然转动起来,如此,大地起一黑阵,墓顶显一白阵。

之间,符文涌动如锁链。

黑阵上浮,白阵下压,将雷云中飞出的长剑困在其中。

我...

云牧头疼不已:好家伙,我压箱底绝招,平常都舍不得拿出来。

这,一掏出来,就被拿捏了?

伸手再唤剑。

刘劲松的长剑飞入手中:“念往昔·岁月有阴。”

开鬼臂瞬移至怪物面前半空,持剑下劈。

古墓是怪物的地盘,先弄清楚怪物技法再开大招吧。

再战。

难搞。

不是对手。

虽然开了念往昔的秘术,但,云牧已然能够感到身上的创口隐隐作痛。

抬胳膊踢腿的时候,也觉得力有不逮之感。

后遗症要来了。

再想不到法子治它,被治的可就是自己了。

利爪袭来,云牧抬剑竖挡,却是没完全挡住,利爪擦着长剑划破云牧脸颊。

划破脸颊的瞬间,云牧察觉到怪物的攻击中有力量法则的存在。

甚至,还有一丝阴阳法则?

攻击的能量,从不会只单一的使用某一种法则,好比鬼臂的瞬移,单看,好像只是空间法则,其实不然,其中还有重力法则,有控制法则等等,只是占比不同而已。

云牧顿时脑洞大开:我是无上道体,我能截天道。

你攻击打过来的能量,有法则加持,既是法则,即便是你所理解的法则,我就动不得吗?

这一瞬,云牧想到了试炼里的魔尊。

他,为什么可以复制我的技能。

如今再想,魔尊玩的,才是真正的法则!

攻击的招式,能量于体内的走势,这些都是表象而已。

本质则是法则的理解,法则的交汇。

恍然大悟:魔尊顺天道而生,我所使用的法则,我周身的法则变化,他必然比我清楚。

表面上,复制我的攻击招式,打出能量。

实际上,照搬我的法则融合,法则包裹。

同样的我的招式,我打不过他,是因为我对法则的理解不如他。

我能杀他,是因为剑冢蕴灵。

灵,有生命法则,有轮回法则等等等等,魔尊在短短的一瞬,复制不来!

左眼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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