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子初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小心翼翼说,“都过去了,别再想了。”
费明泽叹气,“我买最好的去疤药,给你去掉吧。”
“挺好,留着吧。”鹿子初让自己的语气更加轻松自然,“那个苏苏——她——”
费明泽接口,“她是我姐姐。”
“你姐姐?”
鹿子初真的没有想到这里。他从来都不知道费明泽竟然还有一个姐姐。后来在那天听到费明泽自己说是苏苏的哥哥,他也以为是他的妹妹。
“对。是我的姐姐。比我大六岁。”
“那她是不是……精神上……那个,不太正常?”
“是非常不正常。”费明泽说,“你看过她的画了吗?”
达·芬奇,【有大师风范。】
鹿子初如实开口,“画的特别好。只是太奇诡,阴暗了。”
“那也怨不得她。那就是她眼里的这个世界。”费明泽叹气,“我们家里一直有一个……诅咒。”
“诅咒?”
“家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天才,一种是魔鬼。还有一种,就是我的姐姐——费明苏。”
鹿子初喃喃自语,“既是天才,也是魔鬼。”
“对。既是天才,也是魔鬼。”费明泽直言不讳,“我知道,你一直都很好奇,为什么家里当初怀疑图南的身份,却不做亲子鉴定的原因。”
“也是因为这个?”
“也是因为这个。那个时候,正好发生了一件事情……”
费明泽停顿半天,也没有说下去。
鹿子初只能开口问,“什么?”
费明泽神色有些恍惚,听他开口才回过神来,“苏苏差点害死我。”
“就……就和那天一样?”
“差不多。那个时候她才九岁,就已经有很严重的犯罪倾向。她天性里喜欢毁灭、杀戮、死亡。并且对犯罪天赋异禀。平日里不发病的时候,看起来跟一个天使一样,能够让人喜欢到骨子里。可若是发了病,她会让人生不如死。”
“那你妈妈和你爸爸离婚……”鹿子初话音更轻了,“是因为她吗?”
“对。家里一旦出现恶魔,就会被——”费明泽说不下去,只能让鹿子初自己体会,“过年的时候,我们一起回到老宅子,你不是见到一个压了镇石的枯井吗?”
鹿子初点头,他还记得当时费明泽说,那口井戾气太重。
原来,里面埋葬了太多的亡灵。如何戾气不重?
“我们家这边,是想要趁苏苏没有惹下大麻烦之前给……给……”费明泽努力两次,才有勇气说下去,“秘密解决掉的。但是我妈妈不同意。手心手背都是肉,哪怕再危险,她也下不了手。所以,她和我爸离婚了,然后带走了苏苏。也因为他的危险性,所以只能囚禁在塔楼里,不让任何人接触。”
“可是,不曾想遇到了我这个笨蛋。明明你都提醒过了,我还是不管不顾,非要自寻死路。”
“苏苏的外表很有欺骗性。而且,她喜欢你。”
“呵。你姐都快弄死我了。”
“怎么说呢……她只对自己喜欢的人感兴趣。比如,我。比如那只鹦鹉。再比如,你。”
“那我谢谢她的喜欢。”
费明泽宠溺一笑,“其实,也怨不得你。我想,你在看到她的那一刻,想到的是我吧?”
鹿子初心有所触,不说话了。他不得不承认,费明泽说中了他的心事。他明明记得费明泽的告诫,却还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不是他不知死活,而是他魔怔了一样,像是看到了另外一个费明泽。他忍不住想要对她好,想要亲近她,解救她。一切都置若罔闻了。
鹿子初抬起头看费明泽。
费明泽俯身,他的手穿过他的手,十指交叉,然后放在心口。一对钻戒,熠熠生辉。与此同时,他的人影也笼罩下来。在鹿子初的面前,一晃而过……
***
天籁科技的人,喜极而泣。他们万人拥戴的总裁鹿子初终于光复成功,把公司给夺了回来。公司里为了庆祝,特意包了一个五星级酒店,给他庆功。
庆功会上,鹿子初重新做了人事调动。杜青峰重新回归公司,并且统领网络安全部门,做了新一任总监,年薪四百万。并且奖励了公司股份。
同时,鹿子初收购了楚氏集团。虽然楚氏集团只剩下了空壳子。不过,多少还有些影响力,且原本开发的行业也不错。重新整合资源、收购,也能够扩大鹿氏的商业版图。
费明泽一直在燕京疗养身体,每天都会前去医院复健。鹿子初一回到家里就能吃上热腾腾的饭菜。并且在晚上过起了没羞没臊的二人生活。
等到大半个月以后,费明泽终于说起来自己很快就要回到牛津,继续读博一事。
鹿子初苦大仇深。新婚生活他还没有过够,就要劳燕分飞了。而且,当时的读博还是自己提起来的。
他忍不住唉声叹气,“马上都国庆了。你也不说给祖国母亲过了生日再走。”
“我是去上学,哪里是自己说了算的?”
“我就知道你不爱国。”
“我哪里不爱国?”
“你看看家里的东西,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空调……有哪个是国产的?”
“你是国产的。”
“我才不是东西。”
“不许这么说我宝贝。”费明泽厚着脸皮,亲了亲他。
鹿子初生气,“你也不是国产的。充其量就是国外组装,国内贴牌。”
“才不是。我明明是中外合资。别忘了,我爸可是华鼎人。”费明泽开始收拾行李,“行了,别生气了。英国又不远。这个月我飞回来,下个月你飞过去。两三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鹿子初赌气不理他,为了让自己有事做,他打开了电视,好歹看一看新闻。
然后,他就看着国际新闻频道不动了。
这个时候,费明泽也被内容吸引,看了起来。
新闻不长,大致内容是《柳叶刀》杂志上的一篇学术论文——《论基因遗传与癌症之间的关系》。
上面说,这篇论文的研究者——Connell·Jacques Chirac不出意外,会是新一届的诺奖获得者。
鹿子初看到以后,上网仔细翻看了起来他发表的文章。不需要对比,他就清楚,他发表的那篇文章,正是上一世里费明泽的博士毕业论文。也正是不久前,被人秘密发送到国外的加密文件。
鹿子初破口大骂,“不要脸的混蛋!把别人的劳动成果据为己有。还有脸这么高调!”
“算了。和这样的人渣生气,不值当。”费明泽仿佛不被影响,继续整理自己的行李,“哎,你见到我新买的剃须刀了吗?”
鹿子初不吭声。他在为费明泽鸣不平。明明是他呕心沥血的研究。哪曾想竟然为别人做了嫁衣!
他问,“这个Connell·Jacques Chirac是谁?你听说过吗?”
“嗯。我的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