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斯适时从人群中走出,见过他的衙役捕快没有敢拦他,放岳斯来到了许仙的身边。
一道咒法施加到许仙身上,许仙干枯的法力瞬间便恢复了,甚至还有所盈余。
蝎子精的处理方法很快就敲定了,蝎尾被县令拿去,作为功劳四处展览——寻常的蝎子哪会那么大,即便只有一条尾巴,也能够证明真的有这么一只蝎子精存在。
当然,蝎子精的尾巴县令可不是白拿的,县令可是要拿一笔钱出来的,倒不是给李公甫或者许仙使用,而是补偿那几个被蝎子精黑雾喷死的人,以及树碑刻文记录这件事。
借着这个机会,许仙得以扬名,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成为了钱塘县家喻户晓的人物,而且治下出了这么号人物,虽然与县令没有直接关系,但也算他的功劳。
就算修县志的时候,他的名字也可以留下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青史留名。
当然,如果是寻常时候,这位县令并不会那么好说话,在李公甫面前必然是不假辞色,摆出一副上官的样子来,只需要把事情吩咐下去,李公甫只需要照办就行了,哪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经过此事之后这位县令却不敢了。
原因出在许仙身上,许仙能够击败一个妖怪,自己这一介凡人还不是任他施为,假设哪天惹得不愉快了,许仙效仿前唐之事,飞剑跳丸,取走自己项上人头可不好了。
至于蝎子精剩下的部分,整个的躯干被岳斯拿走泡酒,酒水和药材许仙和李公甫已经准备好了,岳斯只需要稍微把蝎子精的尸体炼化一下就可以了。
带着蝎子精回家之后,许娇容见到许仙浑身脏兮兮的,抱着一坛酒,身上满是酒味儿,就开始指责起李公甫来,和许仙之前猜测的一样,不外乎浪费钱之类的。
而许仙将发生的事情简略地给姐姐说了一遍,许娇容顿时哭了起来,为许仙感到后怕。
李公甫赶紧安慰着自己的内人:“娘子,你不要哭,哭坏了身体怎么办,再说许仙跟着道长修道有成,单枪匹马地就解决了那只蝎子精,这不是没事嘛。”
许娇容哭着说到:“我这不是担心嘛,我老许家只有这么一根独苗苗,如果有个三长两短,等到清明、寒食上坟的时候,我该如何面对父母的。”
“哎呀,这样好了,县令给了我一点钱,今晚你别做饭了,我去酒楼里点几道菜,咱们好好地吃上一顿,借着酒压压惊。”李公甫在许娇容面前展示了一下被许仙喝了几口的那坛酒:“许仙这个直面妖怪的人都没怎么样,你这当姐姐看起来要被这件事吓死了。”
“钱,什么钱,家里的开销怎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干嘛去酒楼浪费钱,我买的有菜有肉,在家中摆上一桌就行了。”听到这里,许娇容止住了哭声,拿着手帕擦着眼泪说到。
许娇容把许仙扶持大,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养家糊口上,把每一枚铜板花在该花的地方,绝不浪费一点,已经成为了她的本能,听到李公甫说要去酒楼,便立即驳斥了他这种浪费钱的行为,收敛了哭声,便要去厨房做饭。
“道长,让您见笑了。”李公甫劝住了许娇容,松了一口气,然后对岳斯致歉。
家长里短的,在自己人面前还好,但是在岳斯这个外人面前,就是有些失了分寸。
“不妨事,刚好你们买的有酒和药材,把这只蝎子给泡成药酒。”岳斯提着蝎子精说到。
在岳斯的神通之下,原本牛犊大小的蝎子精变得只有车小,被他用捕快随身带着的捆人用的绳索拴着,像提螃蟹一样提在手里。
蝎子精虽然受了重伤,但是依然还没死,养上一段时间还能活蹦乱跳的,在岳斯拔出钉住它的钉子之后,它的法力恢复了些许,但是岳斯无形中散发的气场让蝎子精不敢轻举妄动,并且看似它是被岳斯提着,实则是被岳斯以“掌中佛国”的神通封闭在一个独立的空间当中,就算它施展法术,也无法对外界产生分毫的影响。
听到蝎子精的话题,挽起袖子准备做饭的许娇容出来了,看到那车小的蝎子,顿时被吓了一跳,定下神来之后,对着几人说出来自己的想法。
翌日,许仙按时去药铺上班,那老大夫年纪大了没有凑热闹,而是从旁人口中听到了昨晚的事情,不知该是以一种怎样的表情面对许仙,按照老大夫的理解,许仙已经是神仙中人,而他只是一介凡人,凡人何能为仙人之事。
但许仙神色如常,平日里怎样做,现在依然怎么做,只不过托老大夫办了一件事。
他这里有一味珍贵的药材出售,不是别的,正是那蝎子精的几根残肢。
蝎子精的尾巴给了县太爷,其余的部分都被收拢了起来,包括蝎子精被斩掉的那三条腿,蝎子是可以入药的,而被岳斯简单炼化,那三条被斩断的蝎子腿便成了难得的良药。
而许仙托老大夫的事情,就是借用老大夫的关系,把那几根蝎子腿在药界广为宣传一下,看谁有能力买下这味药材,法财侣地,许仙真法已有,大日哥斯拉佛陀传下的法门也不需要丹药的辅助,只是日常的吃食却要花去一笔钱。
但许娇容考虑得不止这些,许仙年纪已经不小了,是时候成家立业独立生活了,自己嫁给李公甫之后一直把许仙带在身边养着,虽然李公甫并不说些什么,但终究是寄人篱下,岳斯说他这一脉不禁嫁娶,不像某个对刑具进行崇拜的派系,连上坟祭祖都不允许。
话是这么说,但许娇容终究是不放心,想着趁早为许仙找个良配,早日完婚,了却一件心事,而这卖药的钱,便是许娇容准备存着让许仙成亲的钱。
这可是将妖怪做成的药,怎么可能会卖得便宜。
所以要借助老大夫的关系,老大夫行医施药几十年,那些药商、大夫之流的人认识得很多,通过他,必然能够联系上那些不差钱的人。
这些和药材打交道的,谁家没有一两种珍贵的药材,什么千年老山参,万年灵芝之类的,蝎子精的肢体做成药材,也能够成为传世之药应该吧。
并且许娇容的生财之道还不止如此,她让许仙写了一块牌子“两文钱一刻”,然后请岳斯把蝎子精栓在了门口,旁边稍远的地方放了一个盆,并把牌子放在一边。
这个年头人们缺乏娱乐的手段,昨晚的事情虽然通过口口相传早已传开,但是真正见到蝎子精的人却很少,听到许娇容把蝎子精拉出来晒,很多人就来到了李公甫的家门口,远远地看着,看个稀奇。
两文钱说多不多,很多人就随手掏了出来,也没有看足一刻钟的时间,毕竟大家都有事情要做,而且夏季炎热,在大太阳地下晒不了多久就感觉难受,看个稀奇就足够了。
至于那么没掏钱来白瞟的,许娇容也没出来赶人走,就这样,将蝎子精当成稀奇物展览路三天之后,钱塘县有空有钱且好奇的人基本都看过蝎子精了,许娇容便停了这门生意。
蝎子精被岳斯炼化成合适的大小,塞进小缸似的酒坛里加上其他药材泡了起来,还用法力稍微炼了一下酒坛,使其变得坚固,不至于磕碰一下碎了,坏了这么一坛子药酒。
而许娇容盘算了这几天的收入,乐得眉开眼笑的,虽然不过是两文钱,但人次多了,积少成多,也是一笔财富,类比一下,就是全国人民都给我一块钱那种想法。
见到另外一只妖怪的下场,一直潜心修炼,几乎没有存在感的狼妖被吓到了,它的耳朵很灵,听到了蝎子精的经历,对于它最后的结果,也并不感到可惜,同时也感到庆幸。
幸亏自己只是靠着坑蒙拐骗的方式换取肉食,并没有直接害人性命,甚至产生吃人这种不应该有的想法,不然岳斯肯定不会留他在这里,还有修行的机会。
那蝎子精被打成原形泡酒,估计自己会被剥成狼皮筒子做毯子了。
也就是在这许娇容收摊的第三天,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那是一个穿着僧袍的和尚,年纪很大,身形消瘦,拄着禅杖,眉毛胡子都白了,不过看上起就是那种得道高僧的气派。
老和尚立在李公甫的家门口,盯着之前拴着蝎子精的地方,就像是泥塑一般,久久不动,太阳曝晒,行人指指点点也不能让他移动分毫。
这么一个怪人站在自家门外,许娇容当然不会不知道,看到那个和尚之后,双手合十行了一礼,说到:“这位大师,是要化斋嘛?”
人靠衣裳马靠鞍,看人先看的是外表,就像某扑街写手的相亲一样,开始于看照片,结束于看照片,长相直接劝退——当初许娇容见到岳斯,还是李公甫好说歹说才相信岳斯是个有道真修,在和尚这里,看他的穿着打扮以及做派,许娇容就信他是一个得道高僧。
“这位施主,贫僧并不是来化斋,而是来降魔除妖的。”那老和尚对着许娇容行了一礼,说到:“前些日子,贫僧看到这钱塘县上有妖气缠绕,便想来降魔除妖,但因为凡尘俗世耽误住了,今日特意赶来,发现钱塘县的妖气已散,却集中于施主府上。”
所谓的凡尘俗世,不过是替某个富户人家去世的老太爷做法事而已,和尚是要吃饭的,虽然寺庙有庙产,还不用交税,还能插手金融行业,还有香客们供奉的香火钱,但是钱这东西,没有嫌少的,那家富豪给的实在是太多了,他这个有名的得道高僧只得亲自主持法事。
自己既得了银钱好处,那富豪也因为请得到自己这位高僧得了面子,可以说是双赢。
但其中的真相不足为外人道也,老和尚只是含糊其说,重点是放在了那只妖怪身上。
许娇容愕然,随机明白了老和尚说的是什么,便说到:“大师,妖怪的事情,是有的,不过早已经被高人降服了,已经泡到坛子里做出药酒了。”
“哼!”老和尚冷哼一声,犹如雷震,让许娇容心脏紧缩,一阵害怕。
这也是人的正常反应,骤然听到鞭炮声响,也会被吓得一哆嗦,更何况是那犹如天穹撕裂的雷鸣声响,这老和尚那一哼用上了佛门狮子吼,许娇容这个凡俗人等如何承受得住。
“胡闹!”老和尚喝问到:“一只妖怪,如何能泡进酒中,妖气渗透,怨气横生,药酒不成了药酒,反倒是毒酒,饮则肠断肚烂,涂则皮开肉绽!”
“啊?”许娇容被老和尚那一声吼惊得心神不定,早已没有了自主的思绪,连许仙修道有成,还有岳斯这位高人在,只能是老和尚说什么是什么了:“大师,那,那该怎么做?”
“阿弥陀佛!”老和尚忽然念了一声佛号,说到:“这位施主,还请你将那妖怪交出来,让我带回寺庙当中,贫僧以经文洗涤妖气怨气,也算是施主有了功德。”
听了老和尚的话,慌乱的许娇容仿佛有了主心骨,就要把泡着蝎子精的酒坛抱出来给老和尚,全然不顾自己抱不抱得动那个大坛子。
“呵呵,你这和尚,好厚的面皮。”岳斯仿佛突然出现一般,从空无一人街角走出,然后对许娇容高声说到:“别信这个老和尚的话,他这个人又奸又坏,就是一个大骗子。”
许娇容听了岳斯的话,止住自己的脚步,恍然大悟一般想到,蝎子精是岳斯亲手处理过的,怎么可能有什么妖气怨气,岳斯还信誓旦旦地说,这坛子酒能成为传家宝。
用一份药酒兑十分普通的酒水,药力也是足够的,这可是一份重要的经济来源。
再看那老和尚,原本得道高僧的面庞也变得有几分可恶,这老和尚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竟然想要谋夺她许家的传家宝,岳斯说的不错,这和尚果然是厚脸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