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算是如此,那些字看起来,也真的是不忍直视。
“繁体字太难写了,特别是用毛笔写字。”再次把手里晕染了墨汁的纸张纸揉成团丢在桌上以后,宋轻那是趴在桌上,生无可恋。
“毛笔字果然是和我无缘了,写的真是太痛苦了。”
“怀恋我的钢笔,铅笔,水笔,圆珠笔,艹,果然不会再爱了。”
视线落在桌上那些纸团上,宋轻忍不住嘴角抽搐。
自己还是不要和毛笔较劲了,真的是惨不忍睹。
这垃圾字,就是用树枝沾墨水貌似也写的比这好。
还有用炭笔它不香吗?
不过,这大晚上的,宋轻也懒得去厨房找木炭了。所以就地取材,直接拿了一张废纸卷成一根,然后沾了墨水后就当成了笔开始写字。
果然比毛笔顺手多了。
这一次,宋轻不会写的字,没有写成简体字,而是直接用??代替了。
没办法,这时代就没有简体字,就是写了三爷也会觉得那是错字。所以还不如用叉叉代替。
迎着烛火,宋轻写的很认真。
虽然就连她都觉得自己就写了一堆废话,不过一眼看去,还是整整写了半张纸的。
感觉写的差不多了,宋轻拿起信检查了一下。
虽然??实在是有些影响阅读,不过自己都看得懂,三爷那么聪明,应该,能看的懂。
忽然有点同情三爷了!
这也不能怪她。
自己从小学的那就是简体字,所以如今到了这古代,能写成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
这还要归功于这些日子,没少看书认字。
“咳……”
话说三爷看到这信,心里的阴影面积会有多大。
总之,应该不会太小。
想到这里,宋轻干笑一声把信纸卷了起来。抬头看了一眼乖巧站在窗台上的信鸽。
此时那窗台上,白色的信鸽正站在那里梳着羽毛。
伸手从盘子里拿了一块糕点,宋轻站起身后朝着窗户那边走了过去。
直到再次站到窗前,宋轻伸手捉住了信鸽,然后把卷好的信放进了它腿上绑着的小管子里。
确定放好以后,宋轻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