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消失的30分钟2(1 / 1)

调查发现,与王晓钟有往来的,不只这个女子,还有好几个。

他早前在另外一个商店工作时,就经常与女营业员拉拉扯扯。

来到这个商店后,又和一个岁数较大的女营业员纠缠。

王晓钟把家搬到铁路街90组后,曾经以给别人介绍对象的名义,和一个姑娘套近乎。

郭桂荣口袋里的那两张照片就是这个姑娘。

有很长一段时间,王晓钟与此女子书信往来,情意绵绵。

这样看来,王晓钟表现出对妻子的伤痛很可能是假的。

而死者应该是在给他清洗衣物时发现了兜里的情书,从而知道他对婚姻不忠的事实。

这样一来,王晓钟就有了作案动机。

侦查员再次对王晓钟9日傍晚的活动时间进行查证。

相继找到了旅馆的服务员、柴油机厂饭店的营业员等与事件有关的人员。

经多方调查,反复核实,终于证实,王晓钟说谎了!

王晓钟是4点50分左右走的,6点10分左右回到商店,前后共用了80多分钟的时间。

而王晓钟给警察提供的证词只有50分钟的时间,这少报的30分钟很可能是他的作案时间!

从现场的情况看,犯罪分子有一定程度的侦查和反侦查意识,这也和王晓钟的情况相符。

他最喜欢看侦破内容的电影、书刊,给人讲起破案故事神乎其神。

他的同事们反映,王晓钟经常看一本很厚的书。

随后,侦查员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发现了一本《福尔摩斯侦探记》。

书中有很多折页,都是描写犯罪分子如何作案的章节。

侦查员们又顺藤摸瓜,进一步调查现场的足迹。

商店的人反映:王晓钟有一双黑色、绒面、塑料底的单鞋,经常放在单位,每当出库干活时,他就把这双鞋换上,直到冬天冷了才不穿。

侦查员找到商店放鞋的地方。

挪开食品柜,发现在一层厚厚的灰尘中间留着一双清清楚楚的鞋印,与现场发现的鞋印相同。

在王晓钟的一本笔记本里。

侦查员还发现“尽管道路泥泞又艰险,横下一条心冲向幸福路”的句子!

王晓钟有重大作案嫌疑!

1983年12月23日晚上。

王晓钟被传唤进了县公安局预审室。

他中等身材,面皮白净,长着一双大眼睛。

虽然读书不多,但为人机灵,尤其喜欢文学,说起话来语言精练、严密。

在预审室里,王晓钟的回答沉着、冷静,始终称自己跟妻子感情很好,不可能做出这种事。

希望警方尽快找到真正的凶手,为他妻子报仇。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到了下半夜,李队长站起身,缓缓走到王晓钟身边。

围着他转了几圈,忽然把手按在他的肩膀上。

问道:“难道你也想当一个‘福尔摩斯’式的人物吗?”

这一句问话,不由让王晓钟打了一个寒颤。

接着,那本厚厚的《福尔摩斯侦探记》被摆在了他面前!

看到它,王晓钟一下就瘫了。

李队长顺势而为,再次进行政策攻心。

王晓钟颓然承认道:“是我,是我杀害了我的妻子……”

原来,王晓钟因喜新厌旧,从9月份就产生了杀害郭桂荣的念头。

进入12月份,他终于下了决心。

12月8日晚,他一夜没睡觉,想好了方案。

9日上班前,他在别的单位给自己工作的商店打电话,冒充外来客人约王晓钟晚上5点去第三旅馆102房间。

这就是他布下的迷魂阵!

王晓钟认为,在家中作案容易暴露。

为了将郭桂荣引到外面,他下午1点多钟以喝水和给郭桂荣送钱买鱼为名回到家中。

偷偷对郭桂荣说:“今天晚上5点钟,我回来敲后墙,听声你就出来。

咱俩到城内村一组后面偷点木头,留着明年盖房子用。”

爱财的郭桂荣同意了,王晓钟回单位途中路过第四百货商店,顺便买了一副白线手套揣在怀里,为防止留下指纹做准备。

下午4点半。

社企商店的职工下班后都走了。

王晓钟从食品柜下拿出夏天常穿的那双黑绒面鞋,趁着房间内无人,把钟表上的指针从4点50分拨到5点20分。

随后,他走到外面,和守门人说了一句:“5点多了,我得去第三旅馆看看谁找我吃饭。”

说完他就走了,但并没有去第三旅馆,而是急匆匆回了家。

他来到后屋,敲了几下墙,郭桂荣就出来了。

王晓钟把自己的棉帽子戴在没围头巾的郭桂荣头上,自己则光着脑袋。

两人一前一后朝城内村后面的暖菜窖走去,到了暖菜窖,王晓钟蹲下换上单鞋,郭桂荣奇怪地问:“你换鞋干啥?”

王晓钟回答:“偷木头,留下脚印人家不就找着了吗?”

郭桂荣信以为真,王晓钟拉郭桂荣坐下,凑到她身边说:“天气怎么这么冷呢!”

说着,他把戴着新手套的双手伸进郭桂荣的脖子里,突然发力。

郭桂荣挣扎了一阵便不动了。

王晓钟确认她已经没了气息,便把她调了一个个,又把手表拽下来,扔在雪地里,造成一个假搏斗的现场。

随后,他跑出现场换上棉鞋,拿着手套和单鞋,顺着医院西大街往南奔走。

趁着没人,把手套和单鞋扔在一个很隐蔽的水沟里。

这才急急忙忙地来到第三旅馆,对着窗口问道:“你们这里有102房间吗?”

女服务员正在算账,因此连头也没抬地说:“我们这里没有102房间!”

王晓钟明明知道第三旅馆没人找他,为何还要跑到这里来?

他是为了和单位守门人说的去第三旅馆相吻合,为自己安排没有作案时间的证人。

王晓钟从第三旅馆出来后,跑进了烧饼铺,想吃晚饭。

可立即想到:这个饭店没有熟人,一旦案发后查他这天晚上的活动时间,就没人给他证明。

于是,他又赶到柴油机厂饭店,因为这个饭店他常来常去,很多服务员都认识他。

案发后能为他在这里吃饭作证。

回到单位后,王晓钟想稳定一下情绪,就让守门人摆下棋盘,下了一盘棋。

他担心衣服上留下痕迹,便破例地洗起衣服来。

又趁守门人不注意,把钟表上的指针倒拨了30分钟。

这两次拨钟,就把他作案的30分钟时间扣除了!

当家人来告诉他郭桂荣失踪后,他连夜出去寻找。

发现郭桂荣尸体后去报案,在路上晕倒。

所有这些,都是他为掩盖自己罪行所做的假象。

根据王晓钟的供述,侦查员马上找回了他作案后扔掉的手套等物证。

至此,案件真相大白!

王晓钟手段狡猾,行踪诡谲,模仿《福尔摩斯侦探记》里的情节进行作案,堪称高智商犯罪。

令侦查员感到惊讶,也给海伦居民增添了一个茶余饭后消遣的话题。

然而,他的聪明完全用错了地方,不但残害了妻子,最终也害了自己!

经法院审理,王晓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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