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约会(1 / 1)

“林哥你这头头发不太配你,你介意我帮你修剪吗?”向南问道。

“啊,这是我上个月刚花了钱烫的,你不觉得很飘逸吗?”林新不解地问。

“林哥,大夏天来了,你这头又卷又乱的头发只会让你觉得更热,而且这样的头发不好配衣服,除非你天天穿花衬衫喇叭裤。

但你天天在市场管理上班,还是要收拾得精神些比较好,你不想剪我就不剪了,但得给你盘起来。”

不然这一头乱糟糟的配什么都不好看。

“真的不好看吗,那给我做头发的还说这种现在最时髦,市里都烫这种。”

“我帮你先绑一下,然后配一套出来,你觉得想剪我再帮你剪,衬衫不用全扣,上面三粒扣子都可以不扣,天气热也不会凉。”

向南给林新配了条银色的铁项链,又给他手上戴了块黑色的电子手表,几块钱一种的那种塑料的。

“你家里有机械手表就换上,我这里只有电子的手表,先给你配着。”

配完之后,向南把林新一头长发给往后面扎了一个小小的尾巴,然后道:“你要有兴趣可以去打个耳洞,戴个耳钉,比你这一头乱糟糟的狮子毛时髦。”

林新不敢置信:“男人也能打耳洞,戴耳钉?”

“当然可以,而且很酷,走在街上回头率特别高,你站起来,给你换上白色的运动鞋。”

向南拿了双白色的球鞋给林新换上,林新看着全身落地镜里的自己:“真的跟我之前完全不一样。”

他第一次知道,头发随便扎一下也能这么好看。

“把头发剪了更精神,帅气精神小伙。”

林新长得不是那种帅型的,但是脸长得很有辨识度,穿上白衬衫加牛仔裤更显得脸有一股痞味。

确实跟他之前那头杂毛不一样,之前确实也是痞,是属于那种土土的叛逆,现在属于精神小伙的痞。

精神中带一丝坏坏的,而不是坏坏中带一丝颓废。

“嫂子,这是林哥吗?我都差点没认出来。”霍云在隔壁给自己房间搞卫生,进来打水时看了一眼,惊讶于林新改变。

林新看着镜中的自己,虽然他不是很懂为什么这么搭会好看,但是他有审美,确实不一样,更精神。

他想了想道:“那就剪了吧,向老板你还会剪头发吗?”

“谢贵芳婶子那一头还是我修的呢,放一万个心。”

向南拿起剪刀就往林新头发上一咔嚓,林新都来不及反悔,一扎长发就直接被剪了。

向南俐落地先把他的长发剪短,然后给他再分层修理,不一会儿一个短发的精神小伙就出现了。

“剪好了,看下。”

林新高兴地道:“还真好看,向老板真厉害。”

向南嘿嘿:“多找点人来光顾我的生意,我看你比较潮,可以去尝试打个耳钉,晚上的话我去夜摊买些耳钉。”

林新摇头:“我……不敢。”

他还是第一次听说男人打耳洞,那也太叛逆了,他要敢打,他妈可能弄死他。

向南不再说什么,毕竟是很时髦的东西,林新做不了第一批尝试的人很正常。

不过现在这年头穿喇叭裤花衬衫都被看做叛逆,男人打个耳洞可能真被揍。

其实向南很想给霍德打一个戴上看一看,就她自己欣赏。

但霍德肯定是不能打的,不过他要是戴了耳钉肯定超拽的,挺想看的。

“霍哥哥,你知道做模特要做些什么吗?”向南笑眯眯地问霍德。。

“又想要我做什么。”霍德捏了捏她的小脸,一脸坏笑肯定在打小主意。

“做模特就得听从老板吩咐,让你戴什么就戴什么,我们去买夹的耳钉你戴给我看看好不好。”

霍德剑眉微蹙:“戴耳钉?”

“就我看,我就想看看你戴有多性感。”向南满脸的期待。

她肯定不能让霍德打耳洞,但是又非常想看霍德戴耳洞有多帅。

买个夹的耳钉,在家里戴给她看看满足一下她小小的好奇心就好了。

“我可以满足你,那你能满足我什么?”霍德板着一张帅气的脸讨价还价。

向南附在他耳边轻轻地道:“晚上你戴着耳钉……”

后面的话听得霍德心花怒放,呼吸都停滞了一下。

“晚上让他们都回去,我们在城里,去逛夜摊看电影吃烧烤怎么样?”向南问道。

“好。”霍德低头亲了亲她的耳垂:“但是晚上要早点回来。”

“那当然呢。”她今天大姨妈没了,要跟霍德洞房。

都领证这么久了,也没什么好再拖的,霍德这条件她也想呀。

向南带着霍德去国营饭店吃饭,夏晚书还在国营饭店帮忙,过两天才正式离职,她的位置有的是人要来。

看见霍德,夏晚书眼都直了:“向南姐……这……这是谁?”

这踏马也太帅了吧,难不成向南姐还认识电视里的明星。

可是她最近看电视追星也没见过这样的脸啊,这么帅肯定见一次就认识。

“我老公霍德,老公,这是夏晚书,是个典型吃货,决定抛弃铁饭碗跟着我做蛋糕店。”向南高兴地向霍德介绍夏晚书。

霍德拉着向南往后退了一步:“嗯,你好。”

他不咸不淡地打了个招呼,离冲过来的夏晚书退后一步。

夏晚书啧啧地惊叹:“向南晚你可真厉害啊,老公竟然这么帅,他是做什么的啊,让他去做明星啊,肯定很多喜欢。”

夏晚书纯粹是欣赏美男帅哥的态度,对霍德的颜太喜欢了。

而且这气质,她真的在现实中还没见过,又帅又有气度,看起来像是某个大少爷一般。

难怪杨潇明明那么喜欢向南姐,却不敢开口也不敢承认。

杨潇之前是见过向南姐的老公的,就这……杨哥直接输了!

虽然她喜欢杨潇,但是从各方面,杨潇可能都比不上,光是这气质就可以感觉到这不是个简单的人。

她在国营饭店做了这么久的服务员,基本上见到的都是有钱的,有地位的,但没有一个能有霍德这种给人自主臣服的压迫感。

夏晚书见霍德往后退了一步有些不解:“向南姐,你老公不喜欢我?”

怎么好像她是苍蝇似的,避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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