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水静静坐在椅子上,眉眼低垂,握着杯子的手却青筋暴起。
月萝国,是该改朝换代了!
提到那些往事,碧落神色悲戚,哽咽道:“美人鼓,已经满足不了大法师的需求了,于是擅长制作美人鼓的陆家,为了能讨好大法师,好为自己的家族带来更多的好处,便开始将目光投向自家姑娘。”
陆家先祖曾出过一位能人异士,他当时曾得到过一颗神果,吞食后,虽未飞升,却获得了极高的法力。除了修为暴增,还改变了血液的颜色。
正常人的血液颜色,是红色的,而陆家人,是橙色的。当然了,随着一代又一代往下传,血液颜色慢慢又恢复了正常,但总能出几个拥有橙色血液的天选之子。
陆家上一代家主,为了向大法师表诚心,开始用自家女儿作为献祭品。被选中的女儿,需要皮肤光滑,血液颜色为橙色。他们极其坚定地认为,橙色血液之人制成的鼓,与普通美人鼓比起来,法力更强,效果更佳。
陆家以前也有女儿降生,当时没那么残忍,无论是否为橙色血液,都不会被圈养虐杀。为了保证只有陆家人才能有橙色血液,陆家女儿此生不允许成婚。可以刺绣,可以读书,可以练武,可以修行,就是不允许生孩子。
到了陆清云这一代,女儿的地位低到了尘埃里。
“四位姑母,四个姐姐,八面木兰鼓。我的血液颜色是正常的,陆家本想将我直接杀了,但我母亲当时护住了我。我的亲姐姐,被制成了木兰鼓,而我目睹了全部经过,从那以后,我的头发就全白了。”
若水呼吸有些急促,眼里的怒火即将喷涌而出,她已经很多年没有如此失态了。月萝国当权者,不仅不制止这种恶行,反而变相鼓励,实在是罪恶滔天。轩辕长赢,即使她与他素不相识,经过此事就可以判断,这人不适合做皇帝。
白榆眼眶微红,有些不忍心地转过了头。这些年的风霜雪雨,让碧落原本那颗善良的心慢慢封闭起来了。明明是花一样的年纪,她却满头银发,心如死灰。恶贯满盈的家族,英年早逝的丈夫,幼年夭折的女儿,普通人遇到这些,早都疯了。
兰泽心里也不舒服,他知道人类喜欢自相残杀,却没想到会如此邪恶和没有底线,这完全就是光明正大地虐杀!
紫苏捂着胸口,她难受到了极点。月萝国必须改朝换代了。只有重新注入新鲜的血液,才能彻底废除如此残忍的祭祀制度。
似是想到了什么,紫苏抬起头,小心翼翼地问道:“碧落,你当时说火堆里少了一个人,那人是陆家的小姐吗?”
碧落点了点头,沉沉道:“是的,她叫陆寻淑。陆清云有四个儿子,小儿子陆淮孝和陆寻淑是龙凤胎。”
紫苏愣了一下:“陆寻淑的血是什么颜色的?红色的?”
碧落摇了摇头,轻叹道:“橙色的。”
白榆蹙眉道:“那她为什么可以活到二十多岁?”
碧落目光有些幽深复杂:“她既幸运,又不幸。”
陆清云妻妾成群,四个儿子,四个娘。
陆寻淑的母亲,她当时怀的是双生子。为了一举得男,为了能在陆府扬眉吐气,为了可以永享富贵,她吞下了转胎丸。
那药有问题,生产时,她大出血,死在了产房里。陆清云提着一把长刀,将她肚子划开,将两个孩子生生拽了出来。
第一个孩子是男孩,也就是陆淮孝,陆清云满意地点了点头。第二个孩子,陆清云只看了一眼,就把那孩子摔在了地上。
碧落轻声道:“那天晚上,陆清云像疯了似的,非要杀了她。大家都以为那孩子必死无疑,没想到福大命大,还是活了下来。我们被囚禁在不同的院子里,很少有机会能见面。后来我成功逃跑了,再也没见过她。等我再回青雀城时,我发现她还活着,且日子过得还不错。”
太反常了,陆寻淑是橙色血液,没有母亲的庇护,还能在杀人如麻的陆家平安活到二十几岁,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碧落总觉得怪怪的,却没有机会查明真相。
见白榆那双美丽的眼睛里皆是心疼之色,碧落耸耸肩,故作轻松道:“没事了,我没事,都过去了。以前日子确实难熬,为了不被盯上,为了能活命,我只能装疯卖傻。现在陆家人死光了,我自由了,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紫苏温声道:“碧落,你很坚强,也很聪明,未来肯定会越来越好的。神明会赐福于你!”
碧落释怀一笑,是啊,都过去了,她总该往前走了。还剩下几十年的时间,她要踏遍万水千山,帮助更多的人,开阔自己的视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若水知道她们该离开了,青雀城藏着的秘密,还有待发掘。碧落没有过多挽留,她知道若水她们还有正事要做。
若水她们走了以后,碧落看了眼还站在原地的白榆,她实在是有些头疼。这只紫金鹃傻里傻气的,他是好心鸟,但他总跟在自己后面,实在是有些不适合,也有点不像话。
实话实说,他不信。
旁敲侧击,他不懂。
犹豫再三,碧落还是拉着他,坐了下来。斟酌再三,碧落终于开口说道:“白榆,你知道凡人和妖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
白榆头一歪,脸上带着疑惑之色:“人和妖能有什么区别?哦哦哦,也有区别,那就是原身不同。”
碧落用力晃了晃脑袋,盯着他的眼睛,无奈道:“你看到我头发的颜色了吗?”
白榆点了点头,粲然一笑:“很美,如春日盛开的梨花一样美丽,如冬日飘零的白雪一样动人。”
碧落有些无语地捂了下脸,这只鸟讲起话来文绉绉的,他就不该当鸟,应该选择做个闻名天下的文人雅客。
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
碧落冷冷说道:“白榆,你心思纯真,我不忍心耽误你,所以必须将真相早点告诉你,省得你以后恨我。”
白榆马上回道:“我不会后悔,更不会怨你。路是我自己选择的,怨不了任何人。”
碧落轻叹道:“白榆,妖能选择自己的容貌,可以让自己永葆青春,但人不能。岁月不会放过任何人,包括我。我现在只是满头白发,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会慢慢变老,脸上长满皱纹,牙齿会渐渐松动,最后一颗一颗掉下来。普通凡人,能活到七八十岁,已经是奇迹了。我在变老,我会死亡,而你,永远风华正茂。”
白榆有些受伤地垂下了头:“碧落,我到时候可以变为老人的模样,我愿意为你活着,更愿意陪你去另一个世界。”
碧落摇了摇头,语气坚定:“白榆,我还是要把话说得更清楚一些。留给我的时间,只有几十年。在这几十年里,我会变老,我会死亡,我不想耽误你!最重要的是,我全部的爱和真心,都已经给了别人……”
白榆知道她想让他离开,他抿着薄唇,慢慢站了起来。他知道自己是只鸟,脑容量小,导致他反应有些迟钝,看不懂脸色,听不懂人话。
白榆低着头,声音有些哽咽:“碧落,无论你选择哪条路,我都会陪着你。我先回去了,你奔波劳累一天,早点休息吧。”
碧落以为他知难而退了,拍了拍他的肩膀,温声劝慰道:“回去好好修行,争取早日飞升。”
白榆没有说话,他深深望了她一眼,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见众人均已离开,碧落摸了摸三只小狗,现在她可以光明正大买肉买菜了,不用时刻担心陆家的人会来害死她。
长庚正安静地坐在书桌前,想写字,又沉不下心。她嘟着嘴,还是将笔放下,跑到了哥哥的房间里。
长麟此时正在看一本相面书,见妹妹蹦蹦跳跳地跑过来,他将书合上,柔声道:“长庚,慢点跑,小心摔倒。”
长庚见哥哥面色从容,她拉起哥哥的手,轻轻说道:“哥哥,白榆喜欢碧落姐姐。”
长麟摸了摸妹妹圆圆的脑袋,不由自主地将声音放低下来:“长庚,这是大人之间的事,小孩子只需要认真读书,好好吃饭,开心生活。”
长庚有些倔强地摇了摇头,她反驳道:“哥哥,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我是大孩子了!我看得出来,你喜欢碧落姐姐,为什么你不去问问她内心的想法呢?”
长麟往后一仰,声音有些嘶哑:“长庚,有些事,有些话,不用问,其实就已经知道答案了。人各有志,有些事,不能强求。”
长庚抿着嘴,明显有些不开心。
长麟温声道:“长庚,爱有千万种模样,可以是白头偕老,也可以是遥遥相祝。哥哥看到街上有卖兔子的,你要不要一起去看看呢?”
长庚眼睛一下子就亮起来了,她抓着长麟的手,不停摇晃:“哥哥!哥哥最好了!我们快点去吧!”
长麟蹲下身,眼神温柔:“好!我们长庚是世上最聪明的孩子了。”
街上依旧热闹非凡,除了被官兵层层围住的陆府。
陆府的大火,已经熄灭了。主子们全部被烧成了灰烬,下人们尸体倒挂在树上,实在是不雅观,查案大人一声令下,手下的人便把尸体放到了地上。
紫苏将声音压低:“姑姑,那八面木兰鼓,会不会还藏在陆府?我们要不要去试试运气?”
若水眯了眯眼,意有所指道:“若是在,等我们去了,也不在了。”
紫苏转了转眼睛:“姑姑,您是说查案的人……”
兰泽挑了挑眉,讽刺意味十足:“此等美差,金银细软,收获无数。陆家几代人积攒的财富,到头来,还是便宜了给他们收尸的人。”
紫苏摇了摇头,长叹了口气。
拼来拼去,斗来斗去,算来算去,最后,却是一场空,终究是为他人做嫁衣罢了。
紫苏摸了摸下巴,沉声道:“姑姑,你说陆寻淑,到底去了哪里呢?她到底是生还是死呢?”
若水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不急,我们不往前走,后面的人都会心急如焚,恨不得推我们一把。”
紫苏见兰泽优雅从容地站在旁边,有些好奇地问道:“兰泽公子,你说碧落会不会接受白榆?我觉得长麟也喜欢碧落,但感觉他有些自卑,应该不会向碧落表达爱意的。”
若水轻轻点了下紫苏的鼻子,表情有些宠溺和无奈:“紫苏,等你回了云浮山,你可以将此次下山游历写成一本书,卖给山上姐妹们,肯定能赚很多钱。”
紫苏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她实在是有些好奇碧落到底会选谁。在她看来,白榆虽然不聪明,但能为碧落付出一切,且没有任何软肋,能陪伴碧落走遍天涯海角。长麟是个温柔体面的人,他做菜好吃,独自一人辛苦养育年幼的妹妹,是个贤良淑德的好男人。当然了,有利必有弊。白榆是妖,寿命太长了,而碧落可能需要一个陪她慢慢老去的人。长麟是人,可以自然老去,但他有妹妹需要照顾,不能陪着碧落踏遍万水千山。哦,还有个最大的问题,碧落封心锁爱,这一人一妖,即使再积极,估计也希望渺茫了。
想到这些,紫苏叹了口气:“碧落是凡人,几十年后,垂垂老矣,那时候,白榆依旧风华正茂。他的满腔爱意,随着心爱之人年华老去,还会如最初一样坚定不移吗?色衰爱弛,恒古不变的道理。”
兰泽看了眼若水,突然开口说道:“他不会变心的,即使爱人老去,他也依旧爱着她。她寿终正寝的那天,也是他消散的日子,他不会独活的。”
紫苏点了点头:“好吧,是我小人之心了。碧落失去了丈夫和女儿,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与不公,只盼她从今往后,忘记痛苦,迎接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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