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家欢欢手艺好(1 / 1)

叶清欢不了解这个朝代珠花头饰的行情,不知道做好的缠花会不会有人要,索性只做了十来支。

本想着等去镇上试试行情,若是生意好,做多点也不怕。

若卖不出去,自家人戴,也能换换心情。

如今听见沈素的话,心里也多了几分底气,决定多做一些,明日一早去镇上支个摊位先探探路。

“嗯!”沈清欢点头,拿了一支淡粉色桃花簪递给他,“大哥,大嫂头上连个像样的钗子都没有,你把这个给她拿去吧。”

“不行!”沈素摇头,推了回去,“这是拿去卖银子的,你嫂子不爱这些。”

“哪有女子不喜欢漂亮的东西。”

见他拒绝,沈清欢佯装生气,强行塞进沈素手里,噘着嘴嗔道:“再说了,大嫂进了咱家后,连嫁妆都倒贴出来用了。这簪子都是咱自己做的,值不得几文钱,这都舍不得,以后要是过上好日子,你还不处处防着大嫂?”

“胡说!”沈素一心急,语气重了些,回过神后又忙道歉:“五妹,大哥不是故意凶你,你别放心上。”

“我对你大嫂可是真心实意,有我吃肉的日子,就不会让她喝水。”

“知道大哥疼大嫂,赶紧拿去给大嫂吧。”沈清欢笑得眉眼弯弯,如初晨穿透云层的第一缕朝阳。

沈素推拒不了,只好收下。

娘子瞧见,一定很高兴。

到了中午,沈清欢终于见到了原主的几个兄弟。

因为没有分家,兄弟间排行就按照年龄大小,不分亲疏。

二哥是大伯家的,名叫沈仓,十七岁。据说取名字的时候,原主爷爷希望家里粮食满仓,就给他取了这个名字。

尚未婚配,为人精明能干,处事圆滑。

三哥沈启阳,原主亲大哥,只比二哥沈仓小几个月。

四哥沈怀然,原主亲二哥,今年十五岁,踏实勤奋,能说会道,脑子活跃,就是行事有些冲动。

幺弟,沈淳,原主亲弟弟,今年只有八岁,很聪明活泼,人小鬼大。

还有小姑沈月,淳朴懂事的小姑娘,今年十四,和原主同岁。

“小姑,这个给你。”

沈清欢将一朵粉色的桃

花递给小姑,因为她还没有及笄,戴不得钗环,所以就缠了一朵花,别在她乌黑亮丽的发髻上,漂亮又活泼。

“欢欢,这是你做的?”

沈月惊奇的睁大眼睛,捧着缠花看了又看。

那叫一个爱不释手。

“不行,快给我带上,我要村里那些小姐妹看看我家欢欢的手艺有多好,羡慕死她们。”

“好,那吃了饭咱一起去。”

沈清欢心里是一万个愿意。

只是,提起吃饭,大家的脸都垮了下来。

二哥沈仓愧疚的看着她,说道:“对不起,五妹,二哥没用,没有找到松茸给你补身子。”

“我也没有挖到野菜。”三哥沈启阳也是一脸愧色。

“五妹,你等着,四哥这就去河里捞鱼给你熬汤。”四哥沈怀然撸起裤腿,就要往外跑。

“四哥,别去!水凉容易着凉。”

沈清欢上前一步拉着沈怀然的袖子,不让他下河。

有情饮水饱。

她现在心里甜得跟喝了蜜一样甜,那还需要吃好的补身体。

“你们几个咋都在外面。”住在隔壁的桂花婶拎着竹篮走了进来,笑盈盈道:“婶子烙了些玉米饼,你们拿去吃,我去看看你们爷可好些了。”

“婶子,这可怎么了得。”沈仓推拒。

桂花婶却把竹篮往方桌上一放,扯着嗓门喊道:“你不吃,也不能饿着欢欢和其他几个兄弟。”

“哟,月儿,你头上这花哪来的,这还没到桃树开花的日子吧。”

桂花婶一下子看见沈月头上的缠花,还以为是真的。

沈清欢自是认识桂花婶的,就住在自家隔壁,家里人口也多,日子也过得不富裕。

可知道她病了,爷受伤后,隔三差五就送些吃食过来。

这份情,可不是几两碎银子能还的清的。

“婶子,这是小姑头上的花是我没事做着玩的,这里还有几支簪子,您要不嫌弃,挑几支回去戴。”

桂花婶红着脸,有些不好意思。

“这东西送到镇上还能卖些银子,我可不能要。”

“能要的!”

沈清欢挑了一支簪体深棕的竹叶簪,又挑了几朵花,一并塞进她手里。

她家有个十二岁的小丫头,平日里总是跟在原主后面‘欢欢姐姐’甜甜的叫着。

“您对我家的好,我们全家都记在心里,这点东西不值几个银子,您要是不收,就把这筐子玉米饼带回去,我可吃不下去。”

“姐,你就收下吧。”沈月温笑着劝。

桂花婶看了又看手里的簪子,重重的点头。

“那我就收下了。我去看你们爷奶,饼子赶紧趁热吃。”

“好!”

沈清欢甜甜应下,心里也松了口气。

没什么比人情债更难还。

更何况,云溪村村民淳朴,一家有难众人帮,像桂花婶这样不计较回报给他们家送东西的村民还有很多。

下午,沈清欢又做了一些缠花。

晚上,大伯沈谷和她爹,大伯娘李氏和她娘康氏都回来了。

一大家人就着桂花婶白天送来的玉米饼,混着一大锅野菜汤,就算吃了晚饭。

饭后,一家人坐在堂屋里。

沈谷将今天和沈山做苦力赚的银子倒在桌子上,一个人一天五十文钱,两个人就是一百文,除去抓药的八十文就剩下二十文。

康氏和李氏也将今天一天赚的银子倒在桌上,一人十五文,两人就是三十文。

四个大人累死累活干一天,就赚了五十文。

只能买得起几斤粗面。

“爹,娘,明天富贵酒楼有宴席,我和富贵酒楼的老板说好了,带着老大他们几个去富贵酒楼帮工,一个人能给五十文钱,五个人就是二百五十文钱,等结了银子就买只鸡回来,给爹和欢欢补身体。”

沈谷把桌上所有银子都装进钱袋中,交给坐在旁边的田氏。

康氏也开口道:“我和大嫂也和方员外家说好了,明天还去洗衣服,结了银子去村长家换点白面和大米。”

“奶,爷,我明天也去镇上。”

沈清欢忽然开口,惊到了所有人。

“欢欢,等你身体好了,奶再带你去镇上转转。”田氏摸了摸沈清欢的脑袋,一脸和善。

“我要已经好很多了,今天我做了些簪子想拿去镇上卖。”

沈清欢拿出做好的缠花簪子,昏黄的灯光下,簪花颜色并不艳丽,反倒是灰扑扑的没什么特点。

田氏看不出门道,可对孙女的要求,那是有求必应。

“然哥儿,你明天就不要去富贵酒楼帮工,带着你妹妹在镇上转转。”

说着,她又将银袋子递给沈老大。

“银子你拿着,明日欢欢喜欢什么你就给她买,别心疼银子。”

沈谷收好银子点头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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