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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迷失 第二十章 文人会社(1 / 1)

几天时间在充实的忙碌中匆匆而过。

我和庄大妈每天天没亮出门收购蔬菜,拉到城里后先将最好的一批送到春乐居,然后才将剩下的拿到市集上卖。

因为我考虑到这个年代没有自来水,鹿城里那些没钱在家里凿井的普通居民,他们的日常用水不是河水就是城里为数不多的几个公共水井,很不方便。所以我向庄大妈建议,把菜拉到城里卖之前先拉到浅滩上洗干净。那些刚从地里出来的菜,虽然新鲜水嫩但也沾着不少泥沙,买回家清洗起来还是比较费事又费水的。想不到我这一个小小的贴心服务,还得到大家的一致赞赏,回头客多了生意也开始好起来,往往菜一拉到市集就很快卖光,不到中午我们就可以回到鹿山。

而西平王在我的悉心照料下,伤势开始好转,没有再出现发烧的情况。不过,他现在整个人成天无精打彩的,本来就跟块寒冰似的脸更是多了几分沉沉的死气,看上去跟个活死人似的。虽然他没说过什么,但我可以猜出他是因为滞留在这里,又因有伤在身无法立刻赶赴王都而憋了一肚子的闷气和焦虑。

要和他同住一间房,无可避免的要长时间地对着他那张活死人脸,我的心情也无可避免的超级郁闷起来。虽然他没说话,但我就是觉得如今他的那副表情是在不停地提醒我现在这环境是我间接造成的。我恨不得能把赚来的钱一分当成一块来花,只要让他早日滚回王都去,我就可以不用再看着这张令人难受的脸,不用再觉得自己欠他的大人情。而且,去王都,或许能见回伏火龙和洛小橙他们。不知为什么,我的直觉一直在告诉我,他们现在都安全无恙活得好好的——虽然,这或许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

可是单靠卖菜的收入,维持日常的生活开支和医药费是没问题,但剩下的钱却是不多。想要赚快钱,除非是去打家劫舍,可我这种心怀正义的一等一的民,又怎能去做那种没天良的坏事?

想多赚点钱,还得要另想办法。之前我也有考虑过到苏君君的春乐居里卖卖色相来赚钱,但是想不到这个年头能出来卖的都不简单。瞧春乐居里头的那班姑娘,除了个个貌美如花外还能出口成章出手成文,什么琴棋书画的更是不在话下,而我,打扮一下走出来还是不会丢人的,可是我缺才呀!

本来在自己的时代就不是什么才女,要我偷几句唐诗宋词象“床前明月光”,或“明月几时有”之类的来充充场面装文化人或许还行,但这个时代的人,所作的文章大多都是喜欢使用叠字,根本就和我所知有限的诗词歌赋风格相去甚远。再加上,来到这个时代更看不懂那些类似象形文字的古文,成了一个彻头彻尾巴的文盲,为免丢人,我一下子就打消了到春乐居去卖这个念头了。

第二天,像往常那样送菜到春乐居。刚把菜放下,就听到厨房里的江厨子向苏君君抱怨“苏姐儿,小三儿回乡下去了,厨房里只有我一个人根本就忙不过来。”

苏君君带着歉意说“这我也知道。最近辛苦江大哥了,我已经放话出去找人了。”

哦!这不就是个赚钱的机会吗?上天,你总算是愿意对我开一条窗缝了。

我赶紧上前两步站到苏君君的跟前说“美人姐姐,你的厨房要请人吗?让我来做行不行?我可以每天送完菜后留下来帮忙的。”

苏君君想了一下,说“好吧。帮工的工钱是五钱一个月,每月十五发工钱,如果干得好还会另有打赏。你何时可以来?”

我说“马上。”

苏君君笑了笑说“那好,就从今天开始吧。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要求?我的心咯噔了一下,该不会是见我这么心急要上班,想趁机压低我的工钱这么无良吧?

我看着苏君君那张笑盈盈的俏脸有些紧张地问“什么要求?”

苏君君眉眼带笑地说“从现在开始不要再喊我美人姐姐了,让外面的人听到了还不得笑话我?”

但你真的是个美人啊!我的心里是这样诽议,但嘴上还是很爽快地说“行,我以后就喊你君姐姐可好?”

苏君君轻笑点头算是应允了。

庄大妈得知我要在春乐居打工后,嘴巴张大得几乎可以塞进一个鸡蛋。只不过是在风月场所里打工,又不是亲自上场去卖,用得着摆出那么夸张的惊讶表情么?

过了好一会庄大妈才回过神来,不安地问“小双,我看你也是好人家出身的孩子,你去那种不正经的地方上工,岂非自辱清白?”

看来她是怕我被春乐居里的姑娘给玷污了。别闹了,别说我也是个女的,就算我是个纯爷们,人家姑娘们忙着赚钱,谁会浪费时间在我这种死穷鬼身上?

我笑着对庄大妈说“我只是在厨房里当帮工,正经得很,庄大妈你不用担心。”

庄大妈见我意志坚定,自知无法劝阻只好无奈地摇摇头,说“你自己要当心。我回去会告诉大双你在饭馆当帮工,你不用担心。”

心里不禁觉得有些好笑。我跟那寒冰脸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本姑娘要干什么根本就轮不到他管。不过,庄大妈处于一番好心,我也便笑着对她回以一声“谢谢”。

就这样,我开始到春乐居里做兼职了。

春乐居虽然说是烟花之地,可是,和我平时在电视里看到那些青楼完全不一样。这里的姑娘并不走袒胸露臂、摇着小手绢浪里浪气地喊公子的妖艳贱货路线,反而是打扮得端庄得体且品味高尚。

严格的说,春乐居更象一个文人会社和餐馆的混合体。这里的格局,和我之前到过的旅馆里看到的很不同,一楼是一个很大的大厅,地上整齐的摆着矮矮的、漆着黑漆的矮几,矮几放在竹席上,每张矮几围着若干个干净的布垫,四周摆放着象是用青铜做的摆设。

一帮自命风流的文人骚客,来这里念念文章、评评画、弹弹琴;而春乐居里的姑娘,就穿梭于这帮男人之间,陪他们吃饭喝酒、调琴和乐、比试文采,兼听他们发怀才不遇的牢骚。当然,这里总算是烟花之地,姑娘们如果给客人看上了,只要客人给得起钱她们也会提供私人服务,楼上的一排排厢房就是姑娘们提供私人服务的地方。

我这个厨房帮工的工作就是在厨房里帮厨师洗洗菜、烧火,把烧好的菜从厨房里拿出来,放到客人的桌上。待客人走了以后,我就得赶紧把桌子收拾干净。而楼上的厢房我是不用上去的,如有客人包了厢房,传菜、收拾等工作,由一个十三、四岁的小萝莉去做。这小萝莉叫小晴,长着一张圆脸但身材跟豆芽菜一样的扁平没看头。

厨房帮工这份工作听起来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对我来说还是有些难度的。虽然我在现代里也曾到过餐馆端过盘子,但古代的餐馆跟现在的很不同,这个年代用的餐具不是陶瓷制品就是青铜器,动不动就来个烹羊什么的,要把整个大大的铜锅捧出去,重得要死不说还会一不小心就把手给烫了。更加上,我的工作范围还包括烧火,现代的炉头基本上是用煤气的,我哪有机会用木头烧过火?

把炉火弄灭了不知多少次、被江厨子狠涮了好几回后,我依然还没有学会怎样烧火。被我蠢哭了的江厨子在无计可施下,只得喊小晴来烧火,把我踢到楼面去干活。我想,若继续在厨房呆着在江厨子的面前晃荡,他很可能控制不住自己把我当羊给炖了。

出去楼面干活以后,我有新的发现原来这里的人吃饭是用手,而不是筷子。之前在庄大妈家没看到筷子,还以为是她家贫买不起,但现在在这么一大间营业场所也没有看到有筷子,看来筷子在这个年代还没有完全普及,只是局限于某些地区使用。

我又发现,这个年代的文人很流行穿那种上窄、直至手肘处开始变宽的拖地长袖上衣。这种上衣左右交搭,腰间处用腰带系着;衣服的下摆长至小腿处,露出遮住脚面的素色内裙。而这班文人好象也很喜欢带帽,他们所带的帽和市面上所见的其他人的帽不一样。那种帽子是黑色的,一个起码有五寸长、长且窄的圆筒帽身套在头顶的发髻上,顶端架着一块用黑布包着的长方形、薄薄的硬状物体,前高后低的架在帽身上;帽身的下端有一条细长的或金属体或竹枝又或玉条,穿过发髻,在帽的左右穿出一截,两根黑色的布带各在上面缠绕几圈,垂下来系到下巴下。

这种被他们称之为“冠”的帽子,以我的眼光看来,实在又土又土还没品味,换了是我,打死都不会将这么一顶玩意戴到头上。但对那班文化人来说,这顶“冠”好象是很值得骄傲的“读书人”象征。不过我觉得,这种流连于烟花之地乐得像个二傻子般的“读书人”,应该都是些没多大作为的无志之徒。

在我完成手头上的工作,又没其他事干的时候,我喜欢站到一旁静静地看热闹。这班“才子”们,来春乐居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姑娘们和其他文人前显露自己的文采或琴艺。作了一首新诗又或作了一首新曲,也要隆重其事地吹嘘一番。

这不?此时就有一个穿灰色衣服的什么公子站出来了。只见他得意洋洋地站起来,清清嗓子,提高声音说“诸位,在下昨日灵感所至刚作一篇新作,请诸位品评。”他拍拍手,一个书童模样的少年从旁边的竹箱里拿出一卷竹卷,双手捧起递给灰衣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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