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以宛和厉行方才说的那些话,她都听到心里去了,陆以宛对她好,又是这迷城里头,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人之一了。
和陈岘玉走在一起不容易,她是怎么样都希望两个人可以在一起的。
只是陆以宛说,督军想要再留她几年,如果督军重新重用了陆以宛,陆以宛再和陈岘玉在一起,厉督军不可能会去找陈岘玉的麻烦,却会杀了陆以宛。
这北方十六省的督军,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到时候真的会对陆以宛痛下杀手也不得而知,她不希望陆以宛出事。
陆以宛听了沈若初的话,不由拍了拍心口:“吓死我了,我还当是什么事儿呢?若初,我是一定要跟陈岘玉在一起的,但是你不必替我/操心了。”
这事儿,她会去跟阿爸坦白,到时候,让阿爸和厉行一起想办法,总有办法的,沈若初也不是军政府的人,更没办法劝动督军。
她能这么替自己担心,她已经很感动了,这丫头就喜欢替别人操心。
“不是,陆以宛,我是很认真的在问你,如果你和陈岘玉在一起,你就不能认你的家人,这里所有的人,你都要离得远远的,能做到吗?”沈若初蹙着眉,眼底满是严肃和认真,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有得必有失的。
谁都不能例外,哪怕是陆以宛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她也得经历这个坎儿。
沈若初的话,让陆以宛微微讶然的看着沈若初:“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离所有人远远的,陆以宛有些不明白了。
“陆以宛,你听我说,如果你真的想好了,跟陈岘玉去肃京,打算跟他过一辈子,什么都不后悔,你假死就行了。”沈若初压低声音对着陆以宛说道。
正如白璐一样,何总处成了叛徒,何家上下,没有一个活的,何瑶也脱不开关系,但是她能活下来,就是之前的何瑶假死了,才有现在的白璐。
方才陆以宛和厉行说的时候,她就这么想了,可还不知道陆以宛怎么想的,她就想着避开厉行,问一问陆以宛的想法。
陆以宛瞪大眼睛,看着面前的沈若初,她觉得她第一次正视沈若初的时候,是沈若初揍方贺那小犊子。
再一次正视沈若初,就是现在了,这丫头远比她想象的,要胆大的多。
怪不得沈若初会问她愿不愿意舍弃一切了,假死确实要有这个考虑的。
“若初,你说的这个,是很好的办法,可是督军那个人,是很精明的,而且他会查,若是万一被督军给查到了,我会有麻烦,我们陆家也会跟着我遭殃的。”陆以宛蹙着眉,对着沈若初说道。
哪怕是假死,都有很多顾虑,她虽然是散养的,但是家里人都在军政府呢,都在督军眼皮子底下,她不能不管的。
沈若初点了点头:“我知道,但是凡事没有绝对的,等你决定好了,我们总有办法的。”
陆以宛只要愿意,她假死也不难,她是谍者,只要在情报上做一些文章,一定能够瞒过督军的。
怕就怕陆以宛舍不下这些家人,还有迷城的一切。
陆以宛瞧着沈若初的样子,审视的看着沈若初:“你是不是已经替我想好办法了?”她那么胸有成竹,应该是有把握,可以瞒过所有的人了。
“对,不过也不着急,怎么样都得等年后再说,你也告诉陈岘玉一声。”沈若初对着陆以宛说道。
年后各处争军饷,才是闹得最凶的时候,也是时机最恰当的时候。
陆以宛点了点,朝着沈若初笑了笑:“若初,谢谢你。”明明才是不大点儿的丫头,做什么事情都很有办法,不得不说厉行找了个好女人。
上次在肃京,那个只是用戏子就平定了一场战事,连陈岘玉都说了,她若是生成男子,简直是不得了的。
若不是不能外传,这会儿沈若初早就名声大燥了。
“跟我还用客气?你好好考虑考虑,我们走吧。”沈若初对着陆以宛说道。
陆以宛“嗯”了一声,顺手点了点根儿烟:“初儿,跟我一起回趟陆家吧,我都好久没回陆家了。”
她早就搬出来住了,在别馆住着,除非大哥来抓人,她才会回去一趟,沈若初的那些话,突然让她很想回去看看了。
“好啊!”沈若初点了点头。
她和陆以宛的关系这么好,理当去陆家拜访一下陆总参谋和陆太太的,这是礼貌。
沈若初应的爽快,陆以宛自是高兴的不行,开着车,载着沈若初回了陆家,顺着路去了高新路。
陆家和其他人不一样,没有全都住在南区。
“陆家为什么住在北区?”沈若初转过头,忍不住问着陆以宛。
军政府的高官,都是南区买的房子,就连督军府,都是在南区的,没道理陆总参谋却在北区建的房子,那里自然没有南区繁华了,也不是彰显身份的地方。
陆以宛听了,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就是因为我阿妈了,我阿妈喜欢高新路的梧桐树,我阿爸就让人把房子建在那里了,然后每天要坐一两个小时的车子上班,也不怕折腾。”
沈若初听了很是意外,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那陆总参谋和陆太太的感情一定很好了。”
一个男人能够为一个女人做到这一步了,还是挺让人羡慕的,陆以宛说的轻巧,但是能做的真的不多见。
尤其是这个社会上,女人的地位根本不高,很多男人觉得有钱了,纳几房姨太太,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只要养得起就行。
“还行吧,我就记得小时候,我哥跟我阿妈顶嘴,我爸差点儿没把他给打死了。”陆以宛将手里的烟捻灭,笑着说道。
也是那一次之后,家里兄妹几个,全都踏实了,没有人敢再去招惹阿妈的。
阿爸对阿妈的感情,这一点还是很让人羡慕的,阿爸虽然做到今天的位置,但是不曾纳过什么姨太太。
沈若初听了,跟着笑了起来,车子路过高新路的时候,沈若初特意开了窗户看着外面,果然两排的梧桐树,是真的漂亮。
若不是仔细看,还以为自己走在法国的街上,很是浪漫。
半路上的时候,沈若初让陆以宛停了车子,去买了红酒和一些礼品,陆太太喜欢梧桐,自然是喜欢浪漫的人,红酒肯定是极爱的。
沈若初拿着红酒回来的时候,陆以宛赞赏的看了沈若初一眼:“若初,你这份儿细心和聪明,不去当谍者,真的可惜了。”
她只说了阿妈喜欢梧桐,沈若初就能分析出阿妈喜欢红酒,这份儿心思,可不是一般人能够顾虑到的。
沈若初笑了笑:“我做不来谍者,我怕死。”她是很惜命的,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更没有陆以宛那份儿狠辣劲儿。
陆以宛抬手揉了揉沈若初的头发,两人不再多说什么,直接回了陆家,进了缠枝大铁门,陆以宛拉着沈若初,朝着客厅里头喊道:“阿爸阿妈,我回来了!”
“陆总参谋好。”沈若初乖巧的喊了一声。
原本坐在客厅看报纸的陆总参谋看到陆以宛的时候,不免推了推鼻子上的眼睛:“你怎么回来了?又没钱花了?”
平时,那是让这丫头回来吃饭都不回来的,今天主动跑回来了,真是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
“阿爸,谁没钱花了?在你眼里头,我就是这样的人吗?”陆以宛委屈的不行,对着陆总参谋反问。
陆总参谋忍不住冷笑一声:“这还是当着若初的面儿,给你留了面子的。”
“我跟你说不清楚,阿妈呢。”陆以宛觉得陆总参谋就属于老奸巨猾那种,自己根本不是对手。
沈若初在一旁看着,总算是明白陆以宛这脾气像谁了,可她觉得这才是家庭,才是父女之间相处的方式,哪里像她和沈为之间,沈为眼里只有钱和利益,
不等陆以宛说话,陆太太已经下了楼,看见陆以宛和沈若初的时候,快步走了过去。
沈若初看着眼前,穿着旗袍的女人,鲜少见到一个这个岁数,能把旗袍穿的这么优雅而不失端庄的人,和督军夫人的气势有的一拼。
蓝绿色的旗袍,包裹的身材匀称,肩上只是随意搭了个披肩,目光里头满是温和,和陆以宛是完全不像的。
“陆太太好。”沈若初朝着陆太太微微行了礼,陆太太上前拉着沈若初,上下瞧着沈若初笑道:“这是哪家的小姐?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模样生的很是好看,气质也好,若是军政府的小姐,她不可能不知道的。
“阿妈,这是沈若初,我顶好的朋友。”陆以宛挽着沈若初,对着陆太太介绍着,她就知道阿妈一定会喜欢沈若初的,阿妈就是喜欢娴静温婉的姑娘,可偏偏她不是。
陆夫人见了连忙拉着沈若初坐下,欢喜的不行:“好,真好。”陆以宛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朋友,她自己都很少回来,更别说把朋友给带回来了。
对于陆夫人的夸赞,沈若初微微红了脸颊。
正欲说话的时候,一穿着军装的男人,从屋外朝着客厅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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