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兰啊,我看红英说得也没错。”陈冬梅坚定的站在自家闺女这一边,她也听出来了,高思文是真的花心,要不然三天时间就能找到替代品:“若是不这样办,我看红英也就不用嫁了,让你家高思文娶那个文菊吧,你们家也算是办喜事了。”
高思文这个狗东西,是想将红英的脸按在地上踩呢。
前脚不娶她,后腿却娶那个文菊。
难怪红卫说在学校看到高大哥和文老师头都碰到头了,还让大姐注意一下高大哥别变心了。
说这话被红英弹了一下脑门,说他人小鬼大瞎说话。
现在想来,无风不起浪啊。
“嫂子,哪能啊,咱们两家打亲家,这可是一直说好的事儿。行行行,就办志远和红英的亲事,不能变不能变。”
杜红英是她看好的儿媳妇,不管嫁老大还是嫁老二,肥水到底没流外人田。
至于那个文菊,早娶晚娶早晚要娶,不急。
高思文一听亲娘没谈下来脸都急红了。
“爹,娘……”
“闭嘴!”高建成冷声道:“老子警告你,你别得寸进尺。十八志远结婚,你就算要娶那个文菊,也得等明年才行。”
“爹……”
“滚!”
六月十七,杜家院子里开始热闹起来了。
嫁女儿的酒席是第二天凌晨。
但是亲戚们都远,要提前一天来吃喜酒的。
同村要好的添妆的人也会来。
“红英,红英。”同村的李红梅和她要好,带着一幅自己绣的鸳鸯戏水的枕巾进了房间:“真没想到,你要嫁的人居然变成了高志远。”
“呵呵,我也没想到。”
上辈子就没想到还能抓住这样的机会。
“要我说,高志远比高思文还帅气,这个男人你换强了。”
“噗”杜红英一下就笑了,什么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李红梅说的话杜红英是赞同的。
“之前我就给你说过,高思文和山川村那个文知青走得近,你还不信,你猜我刚才过来的路上在竹林里看到了什么?”
天还没黑透呢,她看到了什么?
少儿不宜的?
“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文知青在哭,高思文在给他擦眼泪,你说纯洁的革命友谊同志关系能走得这样近,我看他们肯定有一腿。”
“那个狗男人,你不嫁他真是太好了。”
“红梅,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红英,你……当真这样想的?”李红英瞪大了眼睛:“好家伙,你总算清醒过来了,之前我说什么你都不信,还觉得我是在挑拨你们之间的感情。”
“哪有啊,我只是不想让你担心我。”这个挚友,上辈子在她成亲之后不久经她姑姑介绍嫁到了外省,最后好像过得也不如意,这辈子得拉她一把,姐妹儿都要远离不幸的婚姻:“红梅,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回头我让志远在部队给你找一个好的兵哥哥。”
“真的吗?”李红梅愣了一下还是接过了杜红英的话:“我最喜欢兵哥哥了,那你可得记得让高志远帮忙噢。”
“嗯,一定以及肯定。”
好姐妹俩正说着话,又来了客人添妆。
一对枕巾、两条洗脸帕、一个搪瓷洗脸、一个温水瓶、一节布……亲疏远近,从添妆就看得出来。
七十年代的添妆好有时代的特色,看着房间里堆放的这些小玩意儿,杜红英不知道明天陪嫁有几挑。
“快快快,新郎来迎亲了。”
门外有人喊。
男方迎亲,一群的帅小伙挑着小箩筐,里面有肉,米,面,酒,新衣服,还有一只大红冠子的大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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