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身份证、签证、结婚申请书……”在得到加拿大卑诗省市政厅的答复邮件后,二人不日即将飞往温哥华,宋余杭在家整理行囊,嘴里振振有词。
林厌架着副黑框眼镜,裹着件宽松的睡袍,拿着手提电脑跑到了她身边。
“宋余杭,你穿这个好不好?”
宋余杭忙里偷闲,往屏幕上瞅了一眼,脸都绿了。
雪白的一字肩落地拖尾长裙婚纱。
她唇角抽了抽:“你穿,你穿。”
林厌不依不饶:“我已经选好了。”
宋余杭放下手里的衣物凑了过去:“哪件?”
林厌滑了两下笔记本触板,售价四万八的某奢侈品公司旗下的新款男士燕尾服。
宋余杭不忿:“为什么是我穿婚纱,你穿西装?”
林厌洋洋得意:“不是你说,只要我答应结婚,什么条件都可以满足我吗?”
宋余杭觉得自己的家庭地位受到了挑衅和侮辱:“除了这个,什么都可以。”
她从小到大就没穿过裙子,难以想象的,要是让宋母和季景行方辛段城冯建国等人看见她穿婚纱上场,恐怕牙都要笑掉了。
她光是想一想就觉得头皮发麻,颜面无存。
林厌不依不饶:“我不,我就要你穿这个。”
宋余杭盯着她雪白的后颈磨牙:“你确定?”
“确定一定以及……”
话还未说完,就被人拦腰抱了起来,林厌电脑还来不及拿,一阵头晕目眩的。
“喂——”
身子陷进了柔软的沙发里,宋余杭压着她挠痒痒:“你再说一遍,再说一遍,嗯?”
林厌躲闪不及,气喘吁吁,苍白的面色浮上了红晕。
“住手……啊……好痒……”
她越是这么说,宋余杭反倒越来劲了,两个人打闹在一起,好不容易才消停下来。
林厌手抵着她肩膀阻挡她的靠近,本来就宽松的衣服更是被扯得松松垮垮的,隐约露出了削瘦的锁骨与一丁点儿曼妙的春光。
宋余杭嗓子眼发干,咽了咽口水,微微捧起她的脸,看着她的眼睛。
彼此鼻尖蹭着鼻尖,林厌的唇若有若无擦过她的,惹得人心猿意马。
宋余杭转头去寻,林厌便笑起来,知道再这么下去,今天多半是又要消磨过去了。
她一边拒绝,却撩起了她的衬衣下摆,指甲来回划着她背上的肌肉。
同时屈起膝盖,用最稚嫩的那块儿地方轻轻蹭着她的腰际,媚眼如丝。
“离去温哥华没几天了……”
“我知道。”宋余杭被她撩得有些喘,又俯身下来寻她的唇。
林厌躲闪不及,被人逮个正着。
她声音有些含糊不清的。
“东西都……”
“放心吧。”都什么时候了还难为她能想着这些事,宋余杭失笑,耐心地给她安抚。
“护照、签证、结婚申请书、婚礼主持人、证婚人都找好了,唯独就差个……”
她终于放开了她,蹭了蹭鼻尖。
“新娘了。”
林厌脸色微红:“臭不要脸,老娘才不想结婚呢,要不是你……”
宋余杭微眯起眸子,眼神不善,手沿着圈在自己腰际的腿滑下去。
“嗯?继续说。”
林厌骤然绷紧了身子,忍气吞声。
宋余杭很满意,把人抱了起来坐在自己膝上:“乖,放松一点,我好……”
林厌埋在她肩头,抽着气:“等下。”
宋余杭停手,满脸都写着隐忍。
“怎么了?”
林厌声音断断续续的:“戒……戒指还没买……”
提到戒指,宋余杭心里咯噔了一下,这段日子过得太幸福了,以至于她都忘了这件事了。
她买给林厌的婚戒至今还戴在一个无名女尸手上。
再想到自己那时有些疯狂的举动,宋余杭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咽了咽口水:“厌……厌厌……那个……”
这下轮到林厌面色不善起来了:“嗯?”
宋余杭把眼一闭:“戒指我买了,但是……你听我解释!!!”
等她断断续续、犹犹豫豫说完之后,林厌脸色犹如打翻了五味瓶,精彩纷呈。
宋余杭看着她的眼睛,小心翼翼道:“要不……我们重新买一对?”
话虽如此,但飞去温哥华的行程已迫在眉睫,毕竟,总不能放市政厅的鸽子。
而且林厌还有一桩尚未了的心愿想在结婚前完成,以及她知道,宋余杭为了买那对婚戒应该花了不少钱,再让她买一对恐怕也是不现实的。
林厌一边在心底甜蜜着她能为自己做到这个地步,一边又有些嫉妒。
属于她的戒指竟然戴在别的女人手上,而且她还吃过那一枚戒指的醋。
想起来心里就直泛酸水。
她本来就不是什么大度的人。
宋余杭见她一直不说话,把人抱好,替她拢了拢散乱的衣服,额头抵着额头。
“对不起嘛,我当时真的以为……”
她想起来那段日子,还是心有余悸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得知你的‘噩耗’时的感受,所有人都在骗我。我短短的前半生不管多难,从未绝望过,直到那一刻,我是真的觉得,天塌了。”
宋余杭在说到这里的时候,微微皱起了眉头,脸上浮出了一丝痛苦的神色。
她见林厌的目光一直盯着自己,又勉强笑了笑。
“当然,我是理解你的,没有怪你骗我的意思,我知道,我领情。要论痛苦,谁能比你更痛苦呢,我只是恨那个时候的自己没能和你并肩战斗。”
“当时我把戒指送出去的时候,就是想着,等真相大白替你报了仇就下去陪你。”
宋余杭微微笑了笑,眼眶红了。
“谁知道闹出这么大乌龙,但是比起那些,我更希望你好好活着。”
宋余杭一生克己守法,仅有的几次冲动也都是为了她,即使得到了处罚也绝不后悔。
林厌心动于这样的变数,也无法不对这样至情至性的人不动心。
更何况就如同宋余杭见不得她哭一样,林厌也见不得她红眼睛。
大小姐素来高傲惯了,还不懂得怎么哄人,咬着牙,心想:明明是她做错了,自己为什么这么难过呢?
宋余杭这个大混蛋!
她想着想着就一拳砸了过去,打在肩胛骨上,没用多少力气,不痛不痒的。
宋余杭往后仰了一下,仍是乐呵呵地抱住了她,林厌整个人扑在了她身上。
“没关系,只要你能消气,打多少下都可以。”
“滚,皮糙肉厚的,打你我手疼!”
林厌破口大骂,挣扎着,又被人抱紧。
宋余杭:“对了,还没问你,死的那个人是谁?”
林厌一怔,抵在她肩头嬉闹的手逐渐失了力道:“不知道,不是我找的,据冯建国说,是个无名无姓的流浪女性,被好心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没抢救过来也没人认尸,就……”
宋余杭抓着她手,安慰她。
“没事,这样的人想来也是命途多舛,说不定死后都没人上香,如今有坟有地,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林厌眼底微微有些怅然:“她和我差不多大。”
宋余杭知道这是话里有话,抓起她的手放到唇边亲了亲:“那你想?”
林厌还是有些肉疼,但想了想,咬牙。
“那枚戒指我不要了,送给她吧。”
也许那位没有名字的女性,一生都没有得到过别人的关爱与怜悯,更何况又替她做了替死鬼,林厌每每想来都有一丝歉意,又怎么忍心再去挖坟剖尸扰人清净呢。
表面看起来最愤世嫉俗的人,其实内心柔软得很。
宋余杭笑了笑,摸了摸她的棕色卷发。
“乖,我再攒攒钱,给你买新的。”
林厌冷哼了一声,还是有些不满:“那你那枚戒指怎么办?”
宋余杭抵着她额头蹭了又蹭:“小气鬼,早就没戴搁起来了。”
林厌唇角微微弯起了一丝弧度,又不想让她看的太明显,很快板起了脸。
“这还差不多。”
“你天天和我耳鬓厮磨的,什么时候见我戴过,嗯?”
摆明了是想她听她说几句好话。
宋余杭也笑,搂住她腰。
林厌把埋在自己胸前拱啊拱的脑袋推了起来,咬牙切齿:“我就想听你说不行吗?”
宋余杭声音含糊着:“行,床上说。”
林厌扯住她的短毛,微眯了眸子:“想、得、美,给我收拾东西去!”
宋余杭欲哭无泪:“厌厌,过几天去温哥华,妈她们也去,多不方便啊。”
“那我不管,老娘生气呢,这几天啊,你就别想了,老老实实待着吧啊。”
林厌说着,把人往后一推,从她怀里下来,拢好滑落到肩头的睡衣,穿着拖鞋端了杯红酒施施然走远了。
宋余杭伸手去捉,扑了个空,只好拿沙发垫子泄愤。
妈的,煮熟的厌厌飞了。
***
林厌尚未了的心愿,在云贵高原某个地图上都找不着的小村庄里。
她和宋余杭驱车数百公里,星夜兼程,下了高速又走省道,省道尽头是公路,再然后是坑洼不平的石子路,翻过几座山后,是一段黄泥巴土路,车也开不上去了。
两个人只好拿着东西下车步行,林厌看见山路上有背着柴捆的农夫,拿着一张照片走了过去问路。
“你好,有见过这家人吗?”
照片年成有些久了,彼时的刘志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穿着父亲破旧的蓝色布衫,瘦得跟麻杆一样。
旁边站着的是他的父亲母亲,他身前的凳子上坐了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在这满面愁容的一家人里展露了唯一一个笑容,正伸出手指对着镜头比了个耶。
农夫琢磨半晌,猛地一拍脑袋,叽里咕噜说了一大通,全是当地土话。
林厌没听懂,不过看懂了他手指的方向,微微点头致谢后往山上走去。
宋余杭拎着东西快步跟上她,腾出了一只手扶了她一把上坡。
“走哪边?累不累?”
一下子抛出两个问题来,林厌摇头,微微有些气喘。
“上山再看吧,刚才那人说什么我也没听懂。”
她一边说着,一边攀着树枝往上爬。
还好出发的时候没穿高跟鞋,不然这山估计是上不来的。
林厌边想着,回头看了一眼宋余杭:“还好,我能坚持,帮你拿一下吧。”
宋余杭摇头,背了个硕大的旅行包,手里还拎着水果、牛奶等给刘志家的慰问品。
“不用,这小意思。”
她也如法炮制,拽住树根,一只手撑了上去,林厌把人扶起来。
穿梭在山间密林里,两个人俱是有些灰头土脸的,此时此刻却又相视一笑。
宋余杭和她边走边聊:“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去小河村那一次,也是像现在这样爬山。”
林厌轻睨她一眼,笑容有些凉凉的:“是啊,那时候宋队可占了我不少便宜呢。”
宋余杭脸一热,摸了摸鼻子。
“那……那让你占回来。”
林厌气得嘴一歪,把沿途的树枝拨向她。
“滚!”
林厌有时候难得在上面一次,事后总是会被变本加厉讨回来。
论到记仇,谁又能饶过谁呢。
宋余杭抬肘挡了一下,见前面又是要爬坡,扶了她一把。
“不过说到那时候,你,我,方辛,段城,老郑,都在,就算条件艰苦些,现在想来也还蛮有意思的。”
还记得那晚上山突遇暴雨,一行人包括五里镇派出所的两位民警,都蹲在山坳里围着篝火谈天说地。
跟着那位老奶奶回家了之后,又帮着她干活,种菜的种菜,施肥的施肥,放羊的放羊,劈柴的劈柴。
她和宋余杭也是在那里有了第一次肌肤之亲。
那个时候的她们,大概都没想到后来会发生这么多事。
不提还好,一提林厌就微微恍了神,唇边笑意多了抹苦涩。
“是啊,那时候……真好。”
宋余杭见她失落,快步走上前,停了下来:“来,我走前面探路,你拉住我的衣服,我带着你往上爬。”
林厌一怔,唇角泛起了一丝弧度,玩心大起,拽住了她的衣角:“驾!”
无论她对外展露了多少副面孔,有多不近人情,冷血刻薄,可实际上,只有宋余杭知道,三十三岁的林厌,有着一颗玲珑剔透不染尘埃的稚子之心。
“坐稳了,前方地势平坦,加速前进,向右拐,进入密林……”
于是三十六岁的宋余杭也一只手隔空打着方向盘,陪她玩起了孩童才会喜欢的游戏。
两个人分花拂柳,一边打闹一边爬山,很快就到了半山腰。
这村子着实不大,仅仅只有六户人家,她们拿着照片挨个拜访,很快就找到了位于山坳最里面的刘志家。
正是早饭时分,凛冬时节,老人穿的分外单薄,露在外面的手冻得通红,正从地上捡起柴火塞进土灶里,灶台上支着一口大铁锅,正冒着热气。
林厌慢慢走了过去,觉得嗓子眼有些发干:“那个……是刘志家吗?”
老人抬起头来,两个衣着光鲜亮丽,气度不凡的女人站在茅屋门口。
他愣了半晌,把人从头扫到脚,也没认出来是谁。
他家穷,一辈子出过最远的门就是镇上的集市,哪里见过这样的人物。
老人家磕磕绊绊的,半晌也只吐出了几个单音节:“啊……啊啊……”
林厌微皱起眉头,观察着他的动作表情:“原来是个哑……”
宋余杭拉了她一把:“您好,我们是刘志公司的,年关将近,他事情多走不开,托我们来看看您。”
老人这才好似回过神来,目光又落到了她们手里拎着的东西上,突然把柴火一扔,黝黑的脸上浮出一抹喜悦,一瘸一拐往屋里走去,嘴里啊啊声不断。
宋余杭掀开帘子,跟着人进去。
屋里谷物发了霉的味道和长期卧床病人的体味交织在一起,有些刺鼻,里面并没有比外面暖和多少,几乎没什么家具,四处漏风的门窗,不少是拿报纸糊上的,头顶上亮着一盏昏黄的灯泡,结满了蜘蛛网。
老妇人窝在床上,闷咳了几声,声音是掩不住的喜悦。
“刘……刘志回来啦?”
先头烧火的那位老人站在床边,嘴里振振有词,手也忙不迭笔划着。
妇人看懂了,将目光挪向她们,那狂喜沉淀下来,多了一丝失落,不过眼神是温暖和善的,又有些农村人的朴实和羞缅。
“坐,坐,你看看这屋里乱的,刘志托人回来也不提前打声招呼……”
林厌看得出来,她想坐起来,可是埋在被子下面的腿是那样软弱无力,甚至都撑不起个形状。
“你的腿……”
妇人笑笑,头发白了一半,脸也不怎么干净,手上还有几道冻疮,那褥子也是薄得可怜。
“嗐,刘志没跟你说吗?早些年他还没出去打工的时候,上山砍柴摔断的。”
妇人倒是比她乐观,热情地招呼她们。
“坐,快坐,老头,给倒杯水。”
老人从外面烧开的铁锅里舀了一瓢水倒进搪瓷杯子里,颤颤巍巍端了过来,又拿袖子抹了抹屋里仅有的一张长凳,眼巴巴地看着她们,示意她们坐。
宋余杭把水接过来放在了桌子上,那杯子里外都不怎么干净,也不知道用了多久了,但却是这屋里能看得上的日用品之一。
林厌和刘志认识的时间不长,立场又不同,哪里会聊起这些。
此行不过是想来替他看看他的父母。
“坐就不坐了,我们一会就走了。”林厌谢绝了对方的好意,又想起他还有个妹妹,于是环视了一圈屋内。
“他妹妹呢?”
说到这里,妇人眼眶一热,泪就滚了下来:“前些年得了一场病,去了。”
老头也站在旁边唉声叹气地掐着眼睛。
林厌来之前已经做好了他们很穷很惨的准备,却没想到会这么穷这么惨。
两位老人,一个瘫痪,一个哑巴,还有一个女儿,竟然也意外身亡了。
林厌觉得自己开口说话都有些艰难:“你们……告诉他了吗?”
妇人摇头,拿手抹着眼泪:“没有,他在外面一个人打工,已经那么辛苦了,这事我们也就没跟他说,况且……”
老人略微停顿了一下,似有些伤感:“也联系不到他,每个月他都会准时寄钱到镇上的邮局里,他爸再去拿,我们也想着给他寄些东西,或者写封信,又不认字。”
刀尖上讨生活,有太多的身不由己,不和家人联络,才是对他们最大的保护。
林厌忽地想起二人最后一次谈话。
她盯着窗户外面逐渐亮起的天光问他。
“你有什么特别想回去的地方吗?”
少年人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有,想回家了。”
他的家人,他年迈的父母,还在牵挂着他,可他再也回不来了,娶不到媳妇了。
林厌敛下眸子,掩去了眼底一闪而过的水光。
宋余杭把手放上了她的肩头。
林厌回头看她,勉强打起精神笑了笑,不让二位老人看出端倪。
宋余杭把带的东西拿过去,又摘下了背包往外掏:“四套保暖衣、一床电热毯、两箱牛奶、一些水果、面包、副食、营养品……”
这已经是两个人能拿上来的最大限度了。
林厌也翻着自己的钱包:“这些钱也给你们。”
二位老人看的眼花缭乱,几次张嘴都没找到合适的时机打断,见林厌开始往外掏钱,妇人急了,从床上坐起来拉住她手腕。
“使不得使不得,你们来我们已经很感激了,钱万万不能收不能收。”
旁边的老人也把头摇成了拨浪鼓,一个劲儿啊啊着。
林厌手里还捏着红票子,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搁她以前的脾气,钱一扔就走了,可是对着这一家人,她忍心,刘志能忍心吗?
宋余杭走过来把她手里的钱抽走,端端正正叠好,塞进了老人的衣兜里。
“拿着吧,这钱不是我们给你,是刘志给你们的,这是他的工资,年终奖。”
她再三强调,二人老人才勉为其难收下。
妇人看着她们,又想到那钱,那个数目比他从前寄回来的多了太多太多。
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一丝不好的预感。
“他……他咋不回来……要你们来?”
林厌一生从不撒谎,这是头一次,看着二老黝黑的面颊和通红的双眼,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他……他工作很卖力……干的很好……厂里离不开他……”
妇人听到这里,脸上浮出了一抹欣慰。
“不错,也算是出息了,你告诉他,好好干,别急着回来,家里啥都不缺。”
言谈间,老人煮在锅里的吃食好了,不过几筷子面,都断成一截一截的,用铜碗装了起来送到她们面前要她们吃。
碗里没什么油水,漂着寥寥无几的咸菜。
东西既然已经带到,林厌便准备离开了,她从钱包里又抽出一张照片搁在了床上。
“饭我们就不吃了,该走了,这张照片,还给你们。”
那是刘志出发前带走的唯一一张全家福,现在终于物归原主了。
妇人轻轻抚摸着孩子的脸,又翻来覆去看了又看。
那照片背面写着他的家庭住址,与小小的心愿:回家。
没有落款,也就没有归期。
宋林二人一出茅屋,林厌就忍不住了,微微弯起唇,拼命向上看,还是哭了出来。
宋余杭揽过她的肩头,一只手替她揩着眼泪。
她们走出不远,身后有动静。
老人一瘸一拐追了上来,把一包鞋垫塞进林厌手里,神色有些焦急,比划着手势。
林厌微怔,垂眸看去,那塑料袋包着的鞋垫手工精美,针脚细密,摸起来又厚又暖和。
“这是……”
老人见她收下,脸上浮出笑意,虽然又臭又穷又脏,穿着丝毫不体面,但是每个皱纹里都溢出了真心实意的感激。
他复又转身,一瘸一拐地消失在了山林里。
回江城市的路上,林厌一直沉默不语。
宋余杭在开车,腾出一只手来握住了她的手:“要结婚了,开心点。”
林厌回过神来,苦笑了一下:“嗯。”
还好有她,还好要结婚了,一切尘埃落定,从今往后的每一天,都是新的人生。
林厌偏头望向了车窗外,霓虹闪烁,车水马龙,她仿佛看见了刘志站在灯火中央,含笑冲她挥手再见。
她微微扬起唇,也笑了一下,阖上了车窗。
回到江城市第二天便准备出发前往温哥华了,两个人连夜收拾东西,林厌趁着宋余杭不注意,又往行李箱里塞了个小盒子,等人转过身来她立马阖上了行囊。
宋余杭:“我再检查下,看还有没有遗漏的。”
林厌拉着她往卧室走:“没了没了,好累,明天一大早就出发,快睡觉吧。”
“哎……”宋余杭往后看着,总觉得她有什么在瞒着自己。
林厌把人推进房间里,踮脚吻上她的唇:“闭嘴。”
***
二月份的温哥华雪还未融化,一下车冷风夹杂着雪粒子扑面而来。林厌裹紧了羽绒服,脚踩在冻土上跺了跺,呼出的热气都变成了白烟。
宋余杭解下自己的围巾系在了她脖子上,拉过她手里的行李,回转身来打开了后车门。
小唯率先蹦了下来:“哇,雪!好大的雪!”
季景行也扶着宋妈妈走了出来:“妈,我们到了。”
酒店工作人员前来迎接,一行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里走。
小唯不时抓起路边的雪玩,一不留神就扬了林厌满身,雪粒子滑落进脖颈里。
林厌打了个寒噤,手套一摘也不甘示弱:“好你个小唯,给我等着!”
两个人闹成一团,小唯往季景行身后躲着,林厌一个雪球砸过去。
季景行脸都绿了,怒气冲天:“林厌,季唯一,你们有完没完!”
林厌摊手:“哎,这可不怪我啊,是你自己要杵在那儿的。”
虽说二人早已和解,但她从不会放过在这种小事上气季景行的机会。
说来也奇怪,季景行为人处世温和淡然,唯独跟林厌过不去。
此时行李箱往旁边一放,袖子一挽:“小唯,给我上!”
宋余杭在前台办入住手续,回头一看,庭院里已经闹成了一团。
她无奈地摇了摇头,唇角浮起一丝笑意:“喂,快点进来,我们去吃晚餐啦。”
一行人吃完晚餐,战斗的场合又从雪地转移到了温泉里,最后就连宋余杭都被迫加入了战局,四处躲着迎面泼来的水花。
宋母年龄大了,泡久了容易头晕,早早上岸,裹着一床薄毯,手里拿着个小孩子拍手的那种玩具,摇旗呐喊。
“快,快,那边,小唯,厌厌,她跑那边去了!”
宋余杭刚从水底冒出头来,就被泼了个正着:“妈,你究竟是哪边的,呸……呸呸呸!”
直玩到精疲力尽,林厌才打着呵欠跟着她回房间睡觉。
一进房门,宋余杭就把人抱了起来,林厌搂着她脖子,被人放进了浴缸里。
洗漱完毕后,她已是呵欠连天,困的眼都睁不开,迷迷糊糊地又被人抱到了床上。
宋余杭扯过被子把人裹住,埋怨:“还在倒时差,让你早点休息你非要玩。”
林厌长睫上下翕动,刚洗完澡不仅肌肤白里透红,眼底也隐约闪烁着水光。
她挠着手:“痒。”
宋余杭扒开被子一看,白皙的肌肤上红了一大片,估计是玩雪冻红的。
警官骂骂咧咧地去给她找药:“你什么时候能给我省点心,嗯?”
林厌把脸埋进她怀里:“呜……”
这女人耍起威风来有一套,撒起娇来更有一套。
宋余杭哭笑不得,替她涂好药膏之后拿湿巾擦了擦手,关掉了台灯,缩进被窝里,把人抱住,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
“睡吧,晚安。”
***
倒了一天时差后,两个人便来到了市政厅递交结婚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后很快盖上了红戳,并要求她们于90天内完成结婚仪式。
宋林回到酒店后和宋母翻了半天的黄历,终于定好了一个良辰吉日。
一周后。
两个人起了个大早,一起走进了市政厅里,主婚人是卑诗省政府的工作人员,已经在等着她们了。
蓝眼睛白头发的外国法官,看着二位新人并肩走了进来。
今天的温哥华难得放晴,市政厅有些年成了,建筑风格偏向教堂式,屋檐上堆着白雪,阳光透过各色菱窗洒在了她们身上。
林厌穿着一袭白色燕尾服西装,长身玉立,身材纤细又修长,头发盘得整整齐齐,脸上略有一丝娇俏的笑意,挽着她的手臂。
宋余杭同款黑色西装,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领带是林厌今早亲手给她打上去的,她本来就高,西装裤穿得笔直,踩着皮鞋,愈发显得整个人端庄周正,英姿飒爽。
那挽着林厌的手略有一丝激动的颤抖,宋余杭偏头看向她,四目相对。
彼此都有些按捺不住的喜悦。
短短几十步的红毯,那些往事历历在目,从对彼此一无所知到针锋相对,再到相守相知,等真的站到了主婚人面前的时候。
林厌眼眶微湿。
宋余杭也是如此。
法官的声音庄严而肃穆:“wearegatheredheretodayinthesightofgod,andinthefaatriny。”
(今天,我们在上帝的注视下聚集在此,并且在这群人面前,来见证宋余杭和林厌的神圣婚姻。)
法官翻开了圣经,念着唱词,旁边观众席上的宋母已眼含热泪,用手捂住了嘴巴。
“songyuhangdoyoutakelinyanforyourife,tolivetogetheraftergod'sordinanatrinywillyoulove,honor,fort,andcherishherfrthisdayforward,forsakingallothers,
(你愿意在这个神圣的婚礼上,接受林厌作为你合法的妻子,一起生活在上帝的指引下吗?你愿意从今往后,爱着她,尊敬她,安慰她,关爱她并且在你们的有生之年不另作他想,忠诚对待她吗?)
宋余杭看着她的眼睛,毫不犹豫地道:“我愿意。”
轮到问林厌的时候,她却稍稍愣了一下,法官在看着她,宋母和季景行也在看着她,宋余杭则有些紧张,舔了舔下唇。
林厌唇角一弯,脸色微红:“我愿意。”
主婚人欣慰地合上了圣经。
按道理,这个时候应该由她们当面填写婚姻登记表,法官宣布正式结为夫妻,宋余杭便可以亲吻她的妻子了。
可是谁都没有说话。
林厌突然单膝跪了下来,从西装外套里掏出戒指盒,打开递到了她眼前。
她的眼眸亮晶晶的:“虽然我以前说着不想结婚,不想和任何人产生情感上的羁绊。”
“可是看见你为我挡刀、为我孤身犯险、为了我们的婚礼劳心劳力,以及此刻看见你穿上礼服站在这里,我突然觉得,结婚好像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她扬眉看向她,唇畔笑意不减。
“你还记不记得,我说要送你钻戒。”
“宋余杭,嫁给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