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1 / 1)

这脑补能力,有点逆天了啊?!

王强看着电脑整个人不住地吞口水,现在通过技术还原了出来,自然是很明显,但是说实话,刚才那一圈黑乎乎的轮廓,他是真的连凶手有几条腿都分辨不出来。

旁边的几个年轻警员,一个个都是见了鬼的表情,这太假了,难不成沈专家以前还学过侦查和电脑图片处理?

沈重见他们都是一副被征服了的表情,也是不再多说,而是对王强道:“现在既然知道作案的小偷是个瘸子,王所长你们这边有没有什么线索呢?”

王强整个人顿时心中一动,连忙对刘和道:“你去查一下以前的盗窃案底,重点关注一下瘸子。”

很快,结果就出来了。

刘和拿着一袋档案,报告道:“找到了,目前我们推断有一逃犯符合条件的作案嫌疑人,名叫金青,曾经有开锁王之称,因入室盗窃被人抓住打瘸了左腿,后又继续利用自己的开锁技能频频入室盗窃,被发现后弃家逃窜,一共作案十几次,至今下落不明。”

王强没想到,这一次居然是摸出来一条大鱼,这个瘸子金青在本地可以说是非常出名了,但因为其作案手段十分的娴熟丰富,一直让警察摸不到影子,备案倒是留了不少。

王强喃喃道:“如果是这个人,那还真不好抓了……”

沈重却自信满满,“在我名侦探叶眼皮底下,任何盗贼都会无处遁形!”

王强:“……”

众警员:“……”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中二,但是此时他们也不敢再乱说话了,刚才沈重的这一手已经把他们给镇住了,一个个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地盯着,想看看沈重还会说点什么。

沈重仔细看着那一帧的录像,忽然道:“凶手是穿蓝色上衣的。”

王强:“怎么看出来的?”

沈重:“脑补。”

“……”王强只感觉自己已经彻底无语了,都不知道说啥了,咱们警察办案靠的都是实实在在的证据,要是咋啥都靠脑补能出来,那还要咱们警察干嘛。

沈重瞥了他一眼,道:“根据犯罪心理学推论,凶手在实施盗窃的时候,必然是不会穿太过显眼的的衣服,比如黄色、红色,这种鲜明的色调,容易被人察觉引起警惕,并且不好作案,而黑色和灰色的上衣在在摄像头表现出来的色调又不一样,只有蓝色比较符合这一团轮廓的色调显现,而且我判断这个金青他不仅是穿的蓝色上衣,并且是深蓝色。”

王强还是有点不相信,这样太不严谨了:“那这也只是您的推论而已。”

沈重道:“不信的话你可以让警员去查这两天的街头录像,找到一个深蓝色上衣的瘸子,就能很好的辨认了。”

王强苦笑道:“这个办法我们也不是没想过,可是街头的录像调过来查那也是一件极其费工夫的事情,白天有十二个小时,每个小时更是有成千上万的车辆和人行走过去,根本判断不过来。”

沈重道:“不用查一整天,只需要查前一天下午五点到六点的录像,就能找出凶手。”

王强一愣,“为什么?”

沈重,“这是来自名侦探叶的直觉。”

王强:“……”

沈重:“信我就快点去查,别在这里耽误时间。”

此时王强真想说一句,这到底是谁耽误谁时间啊,一群警员也是敢怒不敢言,最后只好默默地查起了录像,幸好只用查一个小时的,这工程量虽然繁琐,但也还没大到那种特别麻烦的程度。

因为人群车辆的行走速度比较快,而且数量极多,几个警察只好一帧一帧地将画面定格,查完一帧后便再慢放下一帧。

半小时后……

“有发现了!”刘和突然从电脑面前抬起头惊喜道。

原本旁边几个已经有点昏昏欲睡的警员精神顿时一震,“发现?哪儿?!”

王强也跟着凑了过来。

刘和将画面定格在五点三十四分的某一帧,指着一个十分不起眼的身穿蓝色上衣的行人,道:“你们看,这是不是就是那金青。”

视频开始慢放,只见这行人从摄像头底下走过去短短不足三秒的时间,但明显能看出来脚底步伐有些不自然,像是有点一瘸一拐的样子。

画面定格在某一帧,随后放大,一张略有些模糊的中年男人脸就出现在了屏幕镜头,王强拿着档案对比,随后点点头,“没错,就是他,这面容相似度超过六成了。”

几个年轻警员已经彻底服了,眼神都快冒出膜拜的小星星了,脑子里更是有十万个问号:“沈专家,你怎么知道他一定会在五点钟出现?!”

沈重轻描淡写地一笑,十分自信的道:“一般的贼在作案的前一天,或者是当天都会来进行踩点,根据犯罪心理学推论,五点又是云起街人流最密集的时间点,也是踩点的最好时机,最重要的是过来踩完点之后还可以顺便吃个晚饭。”

刘和道:“那这个贼要是不按套路出牌呢?他不在下午来踩点呢?”

沈重无所谓的道:“那他就是个怪胎,中午一至二点,或者早晨的七八点都有可能出现,无非是让你们多查一会的功夫,我没想到运气这么好第一次就蒙对了。”

刘和:“……”

沈重说得这是实话,侦探技能再牛,那也不可能超出正常的范围,这要是真碰到一个神经病,非正常人,说不定他真得多费一些功夫,但是很明显,这贼也是个普通人,他的逻辑还是比较正常的。

有了如此重大的线索突破,接下来的工作自然是不成问题。

一路顺着录像锁定这个蓝色身影追踪,最后蓝色身影进了一栋出租居民楼,很快结果就出来了。

众警察一看,也是都纷纷咂舌了,这贼活动的范围和住所,居然离云起街这么近,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这贼可真是胆大妄为啊,居然就住在离云起街不到五百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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