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恶心。
叶云奎觉得这两人太贱了,非得没事儿找事儿。
自己急着回去给媳妇炖兔肉吃,哪知道他们非得没事儿找事儿。
“哟,怎么回来这么早,孩子保没保住?看来是保住了,不然也不会回来这么早了。”他可不是个良善之辈,想把他当傻子耍,做梦去吧。
他态度很是恶劣,还用鄙视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两个人,那神情足可以让他们无地自容了。
郑远超踹了一下赵清清,怪她没事儿多嘴。和别人多嘴都行,就叶云奎这嘴,他们根本讨不着便宜。
再瞧一边儿上,听到这事儿的人都感觉到信息量有点大,一幅准备看好戏的表情。
“你在说啥啊,我咋听不明白,大叔快点走,赵清清得了血上的毛病得回家养。”郑远超想给自己找点面子。
“血上的毛病?啥血上的毛病被你推倒在地上然后流了那么多血?别是等过几个月,肚子也大了吧。这毛病,还挺厉害的。哈哈哈……”叶云奎说完就大笑起来,将兔子一甩。
兔子身上还有血,一甩起来腥味儿逼人。
赵清清的孩子没留掉,所以反应仍然在,她不由得捂着嘴干呕了起来。
“哦豁,血上的毛病还能吐啊,大家看看,各自回家注意点自己媳妇儿。”叶云奎说完就洋洋得意的走了,弄得一边的几个男人都知道这赵清清和郑远超是啥情况了。
肯定是早在几个月前就搞一起了,不然咋能有孩子?
不对啊,既然他们搞一起了那赵清清为啥还总以媒人的态度出现撮合郑远超和自己的妹妹?
这世上还真啥人都有,他们算是开了眼界了。
一时间,屯子里都传遍了,郑远超早就和那个赵清清搞一起,之前在苞米地发现还以为只是误会,现在却实锤了。
结婚当天差点流产,这事儿比老大远匆忙嫁女还要哄动一些。
再加上郑远超之前确实总和人家赵娇娇不清不楚,还去提过亲。
而赵清清还充当了他们之间的媒人。
虽然不知道这两人在搞什么,但这简直是坑人家小姑娘,怪不得他们家要把女儿早早嫁了呢,现在看来嫁的可真对。
在屯子人的眼中,只要是女人结了婚就能好好过日子了。没结婚前知搞,那就是丢人陷眼。
现在,多半的人都觉得赵娇娇就是所谓的差点失足少女。
所嫁非人,但至少名声不会有损。可赵清清呢,结婚当天有了身孕,这么不要脸的女人别说老妖婆不想要,连村里都是人人唾弃。
赵娇娇听叶云奎回来说了这事儿之后又是一怔,看来这个孩子的命还挺硬,都这样还保住了。
又一想怀着这个孩子还想把自己洗成小白花却永远也不可能实现的赵清清,心情意外的好。就着香喷喷的兔子肉,饭都多吃了一碗。
叶云奎这次晚上没张罗早睡了,自己媳妇儿身体不好自己也得小心着点,别弄坏了是一辈子的事儿。他把柳条给抱屋里,坐地上编筐,第二天早上就去县里卖了。
卖了十二块钱,给赵娇娇买了两斤蛋糕和一斤红糖。蛋糕不用票,可是红糖难得,不但用票还供不应求。
他是想尽了办法从别人手里买的,虽然存放了一冬天了,但感觉一点毛病没有,也没有别的味道,拿回去仍然能吃。
其实看到女人可以说流血就流血还是挺害怕的,郑远超舍得他可是一点也舍不得。
回去将东西放家里,发现人都不在出去了。
今天是铲三便地,所有人都拿着锄头去除草了。
可是天气这么热,难道自己的媳妇儿也去了?
这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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