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司玟泪如泉涌,鼻尖红红的,抖着下巴说道:“不要了,不想要了。”
时逸看到司玟哭成这样,心里一软,从怀里拿出手帕,帮她擦眼泪,“别哭了,我和吴晴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以后也不会,你在我心里才是最重要的。”
“我不是,”司玟喝多了,只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可大脑还挺清醒的,她用力摇着头,“你不喜欢我,也不爱我,我只是你放在家里的摆设。”
“谁说我不喜欢你?”时逸的手从司玟的脸颊往下走,修长的脖颈,手可盈握的纤腰。
手从宽松的毛衣伸进去,贴着细腻的肌肤又往上探,时逸俯身低头,轻吻着司玟脸颊上的点点泪痕。
内衣的后扣被时逸单手捻开,“喜欢我这样吗?”
“不要,”司玟哼唧着想推开时逸,可她手软脚软,用不上力气,“你别碰我!”
“不要我碰,那你想让谁碰?”时逸加重了力道,“傅焱还是傅鑫?”
“要你管,”司玟没忘记时逸和吴晴勾勾搭搭的样子,她心里又气又委屈,“你能找女人,我也能找男人。”
“你敢!”时逸被司玟的话激到了,他不敢想象司玟在其他男人面前的样子,订下婚约的那年,司玟这辈子就只能是他的女人,哪怕离婚了。
他扣住司玟的后脖颈,低头吻住了司玟的唇,轻轻啃咬着,这是他第一次和她亲吻,豆腐般的软嫩,时逸想把她吸到肚子里。
司玟想躲开时逸,可脑袋动不了,想开口拒绝,时逸却趁虚而入。
司玟从震惊变为好奇,从抵触变为试探,她慢慢沉浸在和时逸的接吻中,闭上眼睛,脑袋里已空空。
接吻已经不能满足时逸迸发出来的欲望,他托起司玟的屁股,把她抱上床,他松开她的唇。
司玟的毛衣和胸衣被推了上去,时逸在她白皙的肌肤上留下印记,他抬起头亲亲司玟的唇,声音里带着压抑,“玟玟,给我好吗?”
司玟身体紧绷着,呼吸急促,娇唇微张,神智还没在线,她只听见时逸的声音在耳边嗡嗡响。
什么给他?她能给他什么?她的心早就交给他了,他还想要什么!
司玟想开口告诉时逸,她能给的都会给他。
“咣咣咣!”是一阵急切的敲门声。
时逸皱眉,谁这么煞风景,这个时候过来打扰他,他不想理会,继续低头亲司玟的唇,“好不好?”
“时总!”门外响起吴晴的声音,“你在里面吗?”
司玟听见吴晴的声音,瞬间清醒,她意识到自己衣衫不整地躺在时逸身下,他的手还在她的身上乱摸着。
天啊,时逸这是在做什么,她又在做什么!
她虽然答应奶奶要复婚,可几次看到时逸和小秘书暧昧不清的样子,她这个念头淡了,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呢!
还有时逸这个浑蛋,结婚两年都不曾亲过她,离婚之后却这么对她。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难道男人都好这口,可他把她当成什么人了,可以随便睡的女人?
想到这里,司玟双眉紧蹙,把毛衣拽下去,遮挡身体,“时逸,你是个趁人之危的浑蛋!”
时逸沉下脸,眸色变得犀利,“我趁人之危?刚才是谁接吻那么投入,舒服得直哼哼!”
“这样你不是很喜欢吗?”他手上用力抓了一把。
司玟吃痛,又羞又怒,借着酒劲大声骂道:“你滚开!别碰我,想找女人发泄,门口就有一个。”
门口的吴晴像是听到一样,又用力敲了敲门,“时总,我有急事要找你。”
听到司玟的话,时逸的眉眼又冷了几分,司玟以前从没用这种语气和他说话,离个婚,脾气渐涨。
门外的吴晴催得紧,他不得不松开司玟起身,走到门口打开门,语气不佳,“什么事?”
吴晴的眼睛扫了房间里一眼,可时逸挡得死,什么都没看到,她把手里的手机递给时逸,“时总,你的手机落在外面了,来了几个电话,我怕耽误你事情,只好给你送过来了。”
她仰起头,眸光闪烁,怯生生去拉时逸的袖口,“时总,你不会怪我打扰你了吧!”
时逸看到和记忆中相似的眼睛,同样的惹人怜爱,他眉头舒展开,拇指抚摸下吴晴的眉眼,“没有,你做得很好。”
“那就好,”吴晴的声音愉悦了一些,“时总,时间还早,你能陪我再玩一会儿吗?我和其他人都不熟。”
司玟躺在床上,听着门口两个人对话,真是被恶心到了,渣男贱女居然跑到她的门口来秀恩爱,该死的时逸,刚才还对她做那种事情,转头就对别的女人温柔呵护。
呵呵,她可真是好脾气,还在这儿听了半天。
司玟坐起来,头有些晕,但不耽误她拖鞋,脱下一只皮鞋,用力朝时逸扔过去,正中他的屁股。
时逸皱眉侧身,另一只鞋也飞过来了,跃过时逸正好砸中吴晴的头。
“哎呦!”吴晴捂着头,眼睛里立马蓄满了眼泪。
“你没事吧!”时逸把吴晴拉近,去看她的头顶,隔着发丝,头皮泛红了,还好没有破。
“时总,”吴晴顺势扑在时逸的怀里,嘤嘤嘤哭了起来,“司小姐是生我的气了。”
司玟已经整理好衣服,光着脚跑到门口,把两个人一起推了出去,“我是生气了,你们两个能不能要点脸,别在我面前秀恩爱。”
司玟还用白嫩的脚丫踢了时逸一脚,“你个大浑蛋,我真是眼瞎了才会喜欢你十年。”
“司玟,你别太过分!”时逸沉下脸,喊了司玟的全名,这代表他现在的心情很差,马上就要生气了。
司玟以前最怕时逸这样,只要叫她的全名,她就会软下来,乖乖的,小兔子一样缩成一团。
今天的司玟不知道是哪根弦搭错了,变得像只小老虎,“我就过分了怎样,我司玟今天就和你这个渣男一刀两断,再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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