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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终于要真正出发去冰岛看极光了,极光意味着幸运,意味着一辈子幸福安康。

本来想让苏曼汐陪我一起的,我希望她下半辈子永远幸福。

可……她好像已经找到自己的幸福了。

我开始收拾家里的东西,将能用上的装进箱子里带走,用不上的,便都扔了。

结婚前,我的屋子很温馨,常常买一些小壁画、毛绒玩具等挂饰配件来装饰,这样有家的感觉。

苏曼汐很不理解,一个大男人喜欢花里胡哨的东西,她喜欢昂贵的水晶灯,奢华的配饰,我很支持,两种风格的交叠让我觉得她真的完全融入了我的生活。

有一次她不小心,打碎了我从地摊上淘来的小夜灯,我不喜欢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暖暖的灯光让我很安心。

我心疼极了,可她却不耐烦地让佣人打扫干净。

“也就是你这种孤儿,才会把这种廉价的东西当个宝。”

她不喜欢我,连带我所有的东西,都不喜欢。

于是,我将大大小小,所有属于我的部分,全部搜罗了出来,这样,他新男友住进来的时候,就不会因为看到我的东西和她吵架了。

我将这些东西打包,大部分拖去了垃圾站,还有一些我卖了二手。

其中就有我们的婚纱照,过去我真的很宝贝它,将它挂在家里最显眼的位置。但是这个毕竟卖不了二手,只能扔了。

走之前,我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家里。

好了,一点我的痕迹都没有了。

哦,不对。我把壮壮留下了,他是我捡来的流浪狗。

刚捡到他时,他骨瘦如柴,身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伤口。

所以我给他取名叫壮壮,希望他长得壮壮的,健健康康的。

现在他一身肥膘,雄赳赳气昂昂地仰着脑袋,可爱极了。

我蹲下抱住它的脑袋,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壮壮,我不能带走你,不能让你再流浪了。

小时候我就一直在流浪,我知道流浪有多苦,但是我就要死了,不能照顾你了。

狗狗是很敏感的生物,他似乎察觉到我的离开,用舌头在我的脸上来回舔,想舔去我的眼泪。

我被这痒意蹭得笑出声来,笑着笑着胃开始筋挛,咳出一滩血。

壮壮焦躁地想摆脱脖子上的项圈和绳子,任由项圈勒地脖子生疼。

我心疼地抚摸着它,“壮壮乖,爸爸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了。”

它颓败地安静下来,脑袋耷拉着,眼中泛着泪花。

我留下了一封信:

对不起苏曼汐,是我的死缠烂打让你为难了。

照顾好壮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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