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胸花(1 / 1)

主舞台上。

宋秉文和金驰站在一起。两人都着装正式,英姿挺拔。

“不够意思啊,接亲都不陪兄弟去。”金驰口里埋怨着,想想他的性子,又问,“嫌太吵了?”

“不是,被鬼缠住了,走不了。”宋秉文神色清淡地理着袖扣。

“鬼??什么鬼?”

“醉鬼。”

金驰反应过来,他听金莺说昨晚江澄子喝醉了。他哟了一声,神色暧昧地拍了下宋秉文的肩膀:“你不是说不感兴趣么?还这么关心人家。”

“是我送到酒店的,总得负责到底。”

金驰微愣:“你送的?昨天你不是回实验室了么?怎么,那几位大小姐把你找来救急的?”

“嗯。”

金驰笑了笑,也不再责怪他。自家这兄弟品行他也了解,责任心强,哪怕不是江澄子,只要他接手了,就会管到底。

也够难为他了,昨晚这么劳苦奔波。

早知道最后要被叫来酒吧当工具人,还不如一开始就别去实验室。

说起来他是真佩服宋秉文。

跟他们金家做金银玉器生意一夜起家不同,宋家在生物制药业这一行的渊源差不多可以追溯到清朝。

历史久远,根基稳固。

到宋父接手的时候,已经形成了从研发、到生产、再到销售的全产业链,虽然总部设在华城,但分部和店面在全国星罗棋布,早已积累了厚实的家底。

可以说,宋秉文就是躺在祖产上,花利息都花不完。他完全可以像这个圈子的其他公子哥一样,靠家族信托吃喝玩乐一辈子。

但他却非常上进,这种上进心从读书伊始就表现得尤为明显,一直到现在主攻与家族产业密切相关的生物细胞学,就好像立志要将祖业在他手上发扬光大。

可以说是富二代圈子里的一股清流了。

两人聊了一会别的,司仪走了过来。虽然已经经过了两次彩排了,但还有很多婚礼上的细节需要核对、交代。

因为过程比较繁琐,新郎本人金驰光听听就有些不耐烦了,凡是不需要自己的地方,干脆统统都交给伴郎宋秉文。他知道他做事认真仔细,只

要他在旁边就出不了错,自己当个甩手掌柜,乐得轻松。

宋秉文确实不负他望。

这时,女方那边的伴娘将新娘送上了酒店,在生

活上她和他有了很大的交集。

他们不再只是实验室里的点头之交了。

叶晓雯看到宋秉文似乎已经跟司仪商量完毕了,便缓缓挪了一步过去,跟他闲聊:“师兄,上午接亲怎么没有看到你?”

问出来的时候,心里像有一汪沸腾的水,不断地冒着泡,高涨得快溢出来了。

这是第一次,她能跟他聊到学业以外的事情。

宋秉文似乎还在回想着刚才司仪叮嘱的事项,只简短回应了她:“有点事。”

这回答说了等于没说,让叶晓雯一时也接不下去,心里凉了半截。但知道他也不会多做解释,她笑了笑,顺势道:“没去也好,她们想了好多堵门招数,把那些同来的男生们整得很惨呢。”

“是么。”宋秉文只礼貌性地弯了下唇,没有再说什么。

叶晓雯唇角的弧度逐渐平直下来。

他总是这样,在实验室的时候也是,几乎没有看到他跟任何一个女生闲聊过。对他蠢蠢欲动的女生不少,慕名而来想要接近的别的学院的女生几乎每天都成打数。但他总是能三言两语打发掉,就像现在这样。

看来,目前她只是进入他的私人关系圈,但是想和他有私人的交集,还远得很。

这时,旁边又有几名工作人员过来了。其中一位手上拿着托盘,上面是几朵别了红笺的胸花。是端来给新郎和伴郎伴娘戴的。

宋秉文侧身相让,请叶晓雯先拿。

她拿了伴娘的那朵,很快为自己戴上了,又拿起了伴郎的花对宋秉文道:“师兄,需要我帮你带么,还是你自己带?”

“我自己来。”

说着宋秉文从她手里拿了过去,往西服胸口处别去。

叶晓雯笑眯眯地看着他戴花。胸花是花艺师设计制作的形状,小巧又精致,颜色淡雅,衬在他墨色的西装上,像是恰到好处又不喧宾夺主的点缀。

宋秉文将花别好之后,就丢开手,正准备跟金驰说话。

这时,叶晓雯忽然出声了:“师兄,你好像戴歪了。”

说话的同时她上前一步,直接伸手帮宋秉文调整了起来。过程中头时不时往后仰了些,左右

打量着高低,神色专注。

这一幕落入后方金莺眼里,她有些咋舌,胳膊肘捅了捅旁边的江澄子:“我新嫂子那表妹跟宋秉文认识啊?”

江澄子也看过去。此时叶晓雯已经收手,站回了原位。从她的角度正好能看到叶潇雯的正脸,她记得,好像就是在学院碰到的问宋秉文问题的那个......

“哦,好像是他师妹吧。”

“师妹?华大的学生啊。也是博士?”

“那我就不清楚了。”

金莺又回头看了一眼,喃喃道:“难怪说叶家两姐妹都是读书人,看起来倒是挺有书卷气的。跟宋秉文站一块,气质倒是挺合。宋秉文喜欢这款?”

江澄子根本无所谓,也懒得再往那边看一眼。她巴不得有个人能把宋秉文勾走,这样她妈妈也不会整天把她往宋秉文身边凑了。

低下头,她继续刷起了手机。

刚才相熟的品牌方给她拍来了这个季度刚上的新款,让她把看中的挑出来,然后对方对送到家里来给她试穿。

不知挑了多久,忽然,身后出现了一个身影,挡住了顶上的灯光,将一层阴影投到手机屏幕上。

江澄子一回头。宋秉文不知何时走了过来,站在她椅背后,手里拿着一条深蓝色条纹领带。俊眉修目,神色平静。

“帮我系一下。”

江澄子轻飘飘看了他一眼,瞬间了然,从他手中抽出领带。

宋秉文依旧站在她面前,他个子很高。居高临下,像是有种压迫感。

“弯腰啊,难不成还要让我亲自站起来?”江澄子不满道。

宋秉文没说什么,朝她俯身下来。

江澄子将领带搭过他的后颈,两只手各拽着一端往下拉了一把。两人的脸庞霎时凑得很近,视线骤然相接,鼻尖都快碰到了。

宋秉文微微偏过头,错开,江澄子趁机在他耳边道:“故意的吧,用我来挡桃花?”

宋秉文没说话,等于默认了。

江澄子知道,宋秉文一向很受欢迎,认识的不认识的,每次参加宴会能招惹一大群。

初中起,她就被他用来挡桃花。

每次篮球比赛前,他

都会跟她商量好,比赛中途给他送水,而他也只喝她送的水。她这小小的一瓶水,不知给他挡了多少洪涛巨浪。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宋秉文知道两家有联姻的意向,但对这个传闻从来没有公开说过什么。

很多人忌惮于江家背景或是江家这位大小姐,就会对他望而却步。

相当于也给自己减少了麻烦。

当然了,江澄子从来不吃亏。

她会提各种条件,将更多的便宜占回来。

这样想的时候,江澄子已经熟练地帮他打好了领带。系好之后,手也没松开,对着他耳边提议道:“要不亲一个?效果更好。”

说话语气轻软,气息像丝绒一样扫过他的侧颈肌肤,蛊惑又撩拨。

宋秉文默了默,缓缓偏过头来。

江澄子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赞同她这提议,还是只是转头想说她。但她手上一松,一把推开他肩膀,顺便把他早上的话还给他:“想都别想。”

宋秉文扯了下唇角,直起身朝着主舞台那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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