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泉是一名古董学家,生平最爱的就是研究古董古物,如果给他一件极具价值的古董,他敢说,他可以三天三夜不睡觉,就抱着这个古董研究。
这一天,他被同事从研究所拉出来,去一个叫做止戈城的地方玩。
刘思泉:“我不去,别带我,我要搞研究,最近B市刚送过来一件据说是明朝的香炉,我必须爽一下!”
他急于把自已的手臂从同事那里抽回来,奈何对方力气比他大的多,一把把他塞进车里。
“老刘,你省省吧,别整天呆在你那办公室里,出去玩玩多好,”同事轰的一声把车门关上,“我和你讲,那个止戈城我朋友和我推荐很多次了,听说很有意思,我觉得你一定会喜欢。”
刘思泉十分高傲,对此嗤之以鼻:“不可能,没有什么能比古董更能让我开心。”
同事一脸无语,“得,我看你才是个老古董。”
既然都已经被拉上了车,刘思泉也就不挣扎了,俩人一起开车到临海小镇,买票坐船,进入止戈城。
刚一下船,刘思泉就被眼前巍峨高大的城墙给震惊到了。
他大步冲上去,双手抚上那灰壁城墙,“我的天呐,这也太棒了吧!好硬!摸上去好舒服!”
同事:“…………”
同事:“虽然真的很好看,但你也别敲啊,据说这里的保安很凶的。”
刘思泉对旁人投来的目光毫无察觉,他被无奈的同事拉走的时候,还对那个城墙念念不忘:“唉,好想挖一块带走啊,不过挖走也没什么用,那种建造手法,现在已经罕见了。”
同事:“是吧,这里真的很不错,不过我刚才可提醒你了,破坏这里的东西可能会被保安大哥丢进海里。”
刚好经过的保安部成员:“…………”
原来海王殿下的威名已经传到人尽皆知的地步了吗?
虽然这个游客也许是在开玩笑,但真的有可能会成为事实哦。
这个保安部成员深深的看了刘思泉和他的同事一眼,每一个有觉悟的人都值得他的敬佩。
在入城处附近,有一块木刻的城内地图,在上面可以看到所有路线和可游玩观赏的
刘思泉两人选择先去看朱雀大街。
宽阔的街道上铺设着白玉一样的砖石,刘思泉又忍不住了,还是被同事死死拉着才没有趴到地上去摸砖块。
同事:“你忍忍,人怪多的,影响不好。”
刘思泉也算业界内的名人,出了名的爱古如命,形象还是很重要的。
所以在爱古狂人刘思泉看到街道边上居然开着一家古董店的时候,心情无比激动,毫不犹豫的就走了进去。
店里没几个人,只有一个穿着灰色直缀衫的年轻男人,站在玻璃柜前,盯着一块玉石看。
刘思泉发现这一路走来凡是止戈城的工作人员,都打扮复古,他想着这个男人应该也是这家店的人,看左右也没有人,就上前去和他搭话:“这位朋友,请问一下这是何物?”
林戈听到旁边传来的声音,这才回过神来,笑着回答道:“哦,这个啊,和氏璧呗。”
刘思泉:“?”
刘思泉哭笑不得:“你这名字取的不错啊,是借用了那块名玉吧。”
林戈:“不是啊,就叫和氏璧。”
刘思泉见这个年轻人如此坚持,也不继续纠正,指着旁边玻璃柜里那枚匕首,“那这个呢?”
“荆轲刺秦王的匕首,削铁如泥,一刀致命。”
刘思泉无语,他觉得这个年轻人真的是疯了,就算是为了搞花样,也不用这么认真吧。
林戈见他明显一副不信的样了,笑了笑也不解释,从玻璃柜后取出和氏璧,递到他的面前。
刘思泉正有此意,接过后认真的研究起来,看着看着,他忍不住揉了揉眼睛,然后掏出口袋里的眼镜戴上,继续研究。
在他身后的同事开始有些疑惑,多年的经验使得刘思泉的眼光非常毒辣,正品赝品只要经他眼前一过,立马就能见分晓,像这次一样看这么久是很少见的。
良久之后,刘思泉慢慢的抬起头,紧锁着眉头:“这……难说啊,我也没见过真正的和氏璧,但是这玉石的确历史悠久,少说也有一千九百多年了,就算不是和氏璧,价值也在这个数,而且只多不少。”
他把和氏璧小心翼翼地还给林戈,伸出五个指头,脸上的表情颇为郑重。
“五、五千万?”林戈捧着
刘思泉:“是的,非常具有收藏价值,不知道你们止戈城有没有想要出手的意向,我可以帮忙引荐。”
同事点点头,要是有刘思泉的鉴定,这块玉石的价位还可以往上提一提,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机会。
林戈很心动,但他并不能这么做,只能惋惜道:“谢谢您了,这不是我的东西,主人应该也没有想要出手的意向。”
刘思泉面露可惜:“啊,那可以冒昧的问一句,是哪位大人物的宝贝呢?不说也没关系,我并不介意的。”
刘思泉知道有很多古董收藏家喜欢把自已的古董寄放到外边给人看,但就是不卖,也不愿意透露姓名。
林戈叹了一口气:“唉,嬴政的。”
刘思泉:“……?”
刘思泉:“……哈哈,好像也没错,的确是秦始皇的东西。”
林戈把和氏璧收好,那眼神炙热难耐。
就算嬴政把这东西送给了他,他也不太敢把这当成自已的东西,无福消受,还是放着好啊。
刘思泉出了古董店,还是一步三回头,他的同事说:“头一次见你这么喜欢,刚刚怎么不说一下你是xx研究所的,说不定对方会很愿意借给你研究。”
刘思泉摇头:“没用的,这种宝贝看一看就知足了,况且以我的能力,也研究不出什么东西来。”
同事惊讶:“不是吧,连你也研究不了,难道真是和氏璧?”
刘思泉表情严肃:“嗯,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就是了。”
同事心里一万个卧槽。
有了这一个小插曲,刘思泉对止戈城的印象好上加好,回去之后就发了一条朋友圈大赞,还用自已的微博账号关注了止戈城的官方微博。
除此之外,还特地转发了那条有和氏璧照片的微博。
关于这条微博,也是林戈交给丁四的任务之一——为止戈城的每一处地方,都写上一百字左右的小片段来介绍。
以此来吸粉或者让人了解止戈城,再好不过。
丁四的文采完全没话讲,不愧是文曲星君座下的,用他的文字,再配上林戈拍的照片,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短短三天微博的粉丝就已经达到了二十万,任务的完成度也已经有70%。
刘思泉的微博粉
大家乍一看到刘思泉这么大费口舌地称赞一个古城,还有他同事的亲口证明,终于相信,现今居然还有和氏璧的存在,就在一个旅游古城里。
为了一睹和氏璧的真容,他们从各地齐聚一堂,共同前往止戈城,打算好好地看上一看,也算不枉此生。
开什么玩笑,和氏璧啊,失传至今,关于它的传说那么多,谁要是能抢先瞧一瞧,最好还能摸一摸,简直赚翻了好吗!
*
林戈指导丁四又发完一条介绍客栈菜式的微博,就有人急急忙忙地来通知他,“城主,古董店好多人咧,您快去看看,最好别出什么乱了。”
“唔,行吧,那喊上谢修白,我和他一起去。”
林戈先赶到古董店,马上就被眼前二十几个人挤在店里的景象给吓到了。
有的没能挤进去,就站在门口官网,一边探头探脑,一边还焦急说:“看完没啊,看完就让我进去!我也想看啊!”
人虽然很多,但好在谢修白办事还算全面,一直都有安扎人手在这附近,刚刚看见这么多人要进古董店里,早已经先一步进入维持秩序了,这才没有导致骚乱。
林戈挤不进去,只能在门口等谢修白来,幸好这一次充当领路人的刘思泉出来了,看见站在门口的他,马上就迎上去:“是你啊,实在对不住,大家一听说有和氏璧在这里,都急不可耐地想要一睹为快,给你添麻烦了。”
林戈笑着说:“倒也没有,随便看,只要不损毁文物就行。”
“这个你放心,我们都是知道的,绝对不会乱碰……”
刘思泉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道凌空而来的声音给硬生生地打断。
“又是哪些妖孽在此作怪,果然没了我就是不行,待我斩下他们的项上人头,杀鸡儆猴!”谢修白从远处慢悠悠地走来,看见林戈,还嚣张至极地对他吹了声口哨。
刘思泉:“…………”
林戈:“…………”
杀什么鸡,谢修白这明显就是不待见嬴政,想要借此好好警告一下嬴政罢了——毕竟大家是为了他的和氏璧而来。
刘思泉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俊美非常的谢修白,小声问林戈:“这位是?”
林戈:“我们城里的保安。”
刘思泉肃然起敬:“哦,就是那位会把人丢海里的保安是吧,厉害!”
谢修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