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对方接二连三使用茉莉小姐这样奇怪的称呼,夏思悯本来会感到很难受。
但此时,她的大脑却快速运转,因为这听上去是她在找到一份正式工作前的一个相当不错的过渡机会。
难道他这是在拐弯抹角地帮助自己吗?
只是她的警惕开始提醒她,这世界上哪儿有那么好的事情,连带着,夏思悯的心下也开始怀疑起来。
她的确不认识对方,不知道这个埃布尔森·维特究竟是做什么的,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可谁叫夏思悯的确无处可去,当然她在美国确实有亲人在,如果让她去求助父亲,听着他妻子的冷言冷语、他女儿的嘲讽,那她宁愿流浪街头。
这或许就是,夏思悯仅仅因为对方看过自己出演的音乐剧,就在阴郁昏暗的雨夜里跟着对方回家的原因之一。
只是夏思悯觉得自己多少有些自作多情,她小时候一直盼望着电话里的父亲能关心几句她的生活和学习,能让妈妈不要在挂掉电话之后怨恨地咒骂对方。
但在模糊的记忆里,她一直没能如愿。
这就让童年的夏思悯明白,自作多情不如不要抱希望,人家又没明说要找自己,说不定只是随口一问。
不找自己也好,免得对方是别有用心。
于是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试探道,“维特先生,我熟悉的音乐剧演员并不多,但是我会试着帮你找找看。只是在找之前,我得问一下您的喜好……”
埃布尔森·维特没有说话,而是继续用漆黑的双眸淡淡地看向她。
与此相对的,夏思悯似乎对此毫无察觉,用一双近乎天真的眼睛回望他,认真地问道,“您最喜欢的音乐剧是什么呢?”
“……”维特有些意外,他没想到眼前的姑娘真的开始询问自己的喜好。
他的眼眸晦暗不清,沉默了好一会儿才用着意味不明的语气回答,“我倾向于《蝴蝶小姐》。”
夏思悯皱了皱眉头,不太明白竟然有人真的会“最”喜欢这样一部音乐剧。
不过想到《蝴蝶小姐》一经公演之后就在百老汇连续上演了
四千多场,说明美国人确实喜欢这种俗套而又意yin的故事。
她不依不饶地继续问,“那您最喜欢的音乐剧演员是谁呢?这样我才好帮您推荐相似的演员嘛。”
喜欢《蝴蝶小姐》的话,最喜欢的音乐剧演员应该就是莉亚·塞隆加吧!
不过像是朱莉安·德鲁斯、休·杰克曼这样同时混迹于好莱坞的大明星,夏思悯也能接受……虽然她过去认识的那些个同事里没有一个能到达他们的层次就是了。
“其实不用这么麻烦。”埃布尔森·维特勾起嘴角,他没有想到面前的这个姑娘竟然真的想要知道自己的喜好,便直截了当,“我看过茉莉小姐的演出,我想您足以胜任。”
“……我?”
当对方明说之后,夏思悯却不知怎么的觉得不舒服,虽然她现在找不到和音乐剧相关的工作,但这并不代表她未来也找不到。
而她刚刚有一瞬间觉得维特先生的话像是在施舍她一样,并不是真的有多么欣赏自己。
越来越古怪了。
此时她突然发现他们之间的距离有点近,夏思悯快速地后退了一些。
“您还没回答我,您最喜欢的音乐剧演员究竟是谁?”
夏思悯倔强地追根究底,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冒犯这个之前帮了自己的男人,对方明明提供了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但夏思悯只觉得有些害怕,她急切地想要确认。
因为,回答这个问题怎么会麻烦呢?
夏思悯在剧院跑龙套的时候,最喜欢和同事交流喜欢的音乐剧和演员了。
不管是多么高傲的人、不管背后有什么小心思,只要真的喜欢音乐剧,就都会因此稍稍敞开心扉,喋喋不休地交流起来。
她心底隐隐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但她此时无比希望自己的预感是错误的。
“……”而这一回,他的回答是沉默,长足的沉默。
夏思悯最不想看到的恰恰发生了,埃布尔森只是漫不经心地朝她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
见夏思悯似乎发现了什么端倪,埃布尔森却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合上面前的电脑,从沙发上站了
起来,开始转移起话题,但他似乎一点儿也不觉得这话题转得多么僵硬,或许说他也不在乎夏思悯此时的想法,用着陈述句问道,“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真名。”
但夏思悯听到这里却完全明白了,不管他到底对什么感兴趣,维特先生的帮助很有问题。
而且,他说的是“真名”,而不是“全名”。好像这位维特先生十分确信她写在签证上的是什么名字一样。
夏思悯一边安慰自己或许是她想太多了,一边声音却还是有些颤抖。
她装作若无其事地将手放在行李箱的抽拉杆上,却特别害怕胸膛处“噗通噗通”的心跳声会被对方听到。
而恰好在此时,“咕——”她的肚子又叫了一声,夏思悯这回确信他听到了,因为这位维特先生的视线缓缓下移。
此时,她才在光线下发现维特先生眼角还有一颗精致的泪痣,随着他眸光的变化而变化,只不过,他双眸看向的对象是夏思悯饥肠辘辘的肚子。
一时间,她不知道应该觉得尴尬,还是庆幸对方很有可能因此没有感受到自己强烈的恐惧和惊慌。
“非常感谢您,维特先生。”夏思悯在对方正要开口说话时飞快地说,“昨天晚上麻烦了您这么久,我也不好意思再继续打扰您,下次有机会,我一定会报答您的帮助,再见!”
说着,她就拖起行李箱准备往外走。
只是当夏思悯走到门口,发现门把手纹丝不动之后,她的心跳得更加快了,但夏思悯还是倔强地转过头,装作自己无所畏惧般地盯着身后那个略显烦躁的男人。
在对视的一瞬间,埃布尔森·维特好似被什么灼热的光芒刺痛了一般,快速地移开了视线,他的手缓缓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包烟,一边从里面抽出一根烟一边说道,“……下面按一下。”
话音刚落,前一秒还恭敬地说下次会报答的人,下一秒就快速地拉开门,逃也似地快步离开了。
埃布尔森·维特叼着烟哼笑了一声,他低头想要点火,直到上下摸了一遍才想起来自己已经戒烟,打火机全被锁了起来。
倒是没想到,一时兴起的试探却
被视作洪水猛兽,被如此果断地拒绝了。
埃布尔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因为没有点火,此时只有淡淡的烟味萦绕在鼻尖。
他仰起头,突然想起半个月前自己受前竞争对手西蒙·克莱德的邀请,去百老汇看音乐剧的时候。
彼时克莱德刚刚成为竞选高盛合伙人的候选人,得意洋洋地向他这个已经离职的所谓“失败者”耀武扬威。
他选择的方式,是邀请埃布尔森看一部亚裔背景的音乐剧。
即便这部音乐剧很愚蠢,但是埃布尔森还是立刻明白过来对方这是什么意思。
对方不仅仅只是在炫耀,还在告诉自己,他已经知道了埃布尔森·维特的混血身份,就好像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一般。
可惜,埃布尔森只觉得可笑,十年前高盛就已经改组成了股份制有限公司,合伙人除了背后带来的地位含义和从zheng的便利以外,已经没有他特别看重的好处。
至于他混血的身份,埃布尔森·维特虽然并没有告诉任何人,但他其实也从来没有特意隐瞒过。
毕竟在华尔街,只要能赚钱,哪怕交易员是一只猴子都无所谓。
不过,埃布尔森其实很喜欢欣赏这位前对手为了自己并不在乎的东西势在必得,像一只雄孔雀一般展示自己的羽毛;相较而言,再精彩的音乐剧都显得逊色得多了。
音乐剧对于他一直都是一件奢侈的东西,他有闲的时候穷得甚至买不起土豆,有钱的时候却一直忙于工作,从来没有看过在全世界闻名遐迩的百老汇音乐剧。
这一回,他好不容易挤出时间,坐在克莱德精心挑选的最佳观赏区域内,本想着这相当于是一桩无本的买卖,有人请客,何乐而不为。
但很快,埃布尔森又觉得这有些不太值当,甚至很快后悔了起来,他的时间比“看戏”要紧得多,有空浪费时间还不如继续去完善新的交易模型……
直到彩色的灯光亮起,汇聚在一个穿着朴素的年轻女孩身上,脏兮兮的妆容掩盖不了她精致却格格不入的亚裔面孔。甚至,他很快就精确地从对方的脸上找到了中国人的特征。
但他还来不及多想中国人是如何在这样一个弱肉强食的地方脱颖而出的时候,紧接着,一道清澈悠扬的声音响起,埃布尔森下意识地抬起眼眸,恰巧与她的目光四目相对。
他眼前的画面却好似突然穿越了时间和空间,在不停交替着的迷幻光晕中,想到了那些从小他就追寻探寻,却始终得不到的答案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