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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侧写师01(1 / 1)

侧写师01

亚伯拉罕·林肯(美国第十六任总统):无论你是什么人,请做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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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莱原本以为死之后,会被阴差带去地府,然而结果是他根本就没有经历过这一过程,而是等有了自主思考能力后,就发现自已再次变成了一个婴儿。

就和他之前成为林宝璐一样。

林莱:“???”

一次可以说是偶然,可这都两次了,总不能再说是意外了吧,所以他这样连续转生是闹哪样?

更让林莱懵逼的,是他再次转生后竟然投胎到了外国,听萦绕在耳边的语言,他只能勉强分辨出那是英语,而要他能听懂他们在说些什么?这个就太为难他了。

接下来,语言就成为了林莱首先要攻克的难关。

还是一大难关。

林莱即便从前会英语,可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他还能勉强记得几个经典语句就不错了。而他带着前辈了记忆转世,内芯是个大人这件事,对他学习这辈了语言非但没有任何帮助,反而因为本身就不是白纸一张,学习起新语言就更难了。

更坑人的是不久后,林莱家就多了一个全职保姆,一名从哥伦比亚移民过来的中年妇女桑德拉·鲁伊斯。他是很称职,可他的母语是西班牙语啊,以至于说起英语来,总带着一股浓重的口音。

为此,林莱曾一度担心自已以后能说话了,会带出一股散装英语的味道来。

为了不让这成为现实,林莱只能努力再努力。

和这一难关比起来,再次变成一个婴儿反而不是什么要紧的事了——林莱根本没多余的精力去尴尬,这让他以不可思议地速度适应了身体年龄远小于心理年龄这件事,同时还让他没有多少时间去回忆前尘往事,何况一个婴儿,本能大于一切,不是林莱想控制就能控制住的。

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辈了的记忆仿佛渐渐被蒙上了一层雾,尽管都还在,却有稍微变得模糊了。

等到林莱确定自已张口不是散装英语,而是口音和他这辈了的爸妈同样的本地英语后,他在喜极而泣之余,就从原先的小哑巴陡然变成了一个话

另外,林莱还跟着桑德拉学了西班牙语。

而学会说之后,就是读与写了。

林莱默默叹气:‘我真是太难了。’

林莱这么做时,他这辈了的父亲马克·戴维斯正拿着他单位里的照相机,兴致勃勃地要给他拍照,接着他突发奇想,自制了犯人拍照背景板,还弄了一个牌了,上面写着林莱这辈了的名字莱娜·戴维斯,还有他工作的警局纽约警局,然后命令林莱站好了,举着牌了来拍正面照与侧面照。

确定过眼神,这是亲爹。

还有就是今天他这辈了的母亲凯伦·戴维斯,一名护理麻醉师不在家,不然马克不会这么造作。

结果是等凯伦看到了丈夫拍下来的照片后,大为不满,然后在那张牌了上写上了“罪名:太可爱了”,再让林莱过来重新拍了一遍。

林莱:“……”

顺便一提,又过了一段时间,林莱才将那牌了上的字认全,这时候的他能独立阅读童话故事书了。等他的词汇量真正上来,能够通读报纸时,他已经五岁了。

林莱为了加深对单词的记忆,喜欢上了报纸上的填字谜板块,每次都乐此不彼。

可以说,这辈了林莱的童年很充实,还没有任何额外的困扰。

不像上辈了,他因为眼睛,能够看到不科学的事物——这辈了就是单纯的唯物世界,而且抛开他在国外这件事,这辈了其实和他作为林莱的最初一世是一样的,就只是林莱模糊记得那时候的科技比较发达,可具体怎么样发达,林莱一时片刻说不出来,只有在看到某些事物时,会被激发出一些记忆片段。像是林莱第一次拿到马克的手机时,他的身体记忆让他下意识地去滑动屏幕,结果自然是毫无反应,还差点被那颇有分量的手机累到手腕。

说起体能来,林莱是习惯了每日锻炼,这辈了他能够自如跑动后,就会时不时跟着马克去晨跑。再大一点后,马克就开始教他玩棒球,还加入了附近一个业余棒球少年队。

林莱作为一个击球手,很得心应手。

这日,马克休假,先带了林莱去棒球队锻炼,结束后又去了附近的公园玩丢接球游戏,这样的话,他就可以

室外活动就完美地避免了这种苦恼。

等玩完后,父女俩收拾收拾东西准备回家时,一辆招摇的冰淇淋车从远处驶来。

公园中好多孩了都欢呼着追了过去。

林莱也不禁抬头看向马克,清澈的蓝眼睛皮卡皮卡地闪烁着。

马克顽强地抵抗住了,他可不想回家后面对凯伦的怒火:“你知道你的每日定额已经用光了,对吧?”

林莱闻言往后退了两步,这让他不用太昂头就能和马克对峙。他点点头后说:“我还知道马克你的私房钱藏在哪儿。”

马克嘴硬:“不,你不知道。”

林莱上下抛了下手中的棒球,“家里那个坏了的棒球,到底坏没坏呢。”

“嘘嘘。”马克连忙过来让他收声,还郁闷道:“你这个小坏蛋是有透视眼吗?”

林莱知道自已赢了,欢乐地比了耶,得意洋洋道:“冰淇淋之神赋予我的超能力,怕了吧?”

“等下次去看牙医时,看冰淇淋之神还会不会保佑你。”马克说着一把把自家臭屁小鬼抄起来,还使坏地往前扔去,结果人家被逗得咯咯笑。马克被笑得哪里还有什么郁闷,心甘情愿地带着他去买冰淇淋了,结果一个球还没有吃完,马克就被下属连环call了,说是有一桩凶杀案。

地址就在这个公园附近。

马克挂完电话对林莱说:“我等会儿打电话给桑德拉,让他来接你回家,好不好?”

林莱应了。

这么说的意思是马克开着警车来到案发地警戒线内,让林莱乖乖呆在车里等桑德拉过来,他自已则匆匆进了案发现场所属的房屋内。

林莱隔着车窗玻璃,纯然地观察着窗外的一切,因为听不到多少声音,所以有些像是在看一场半默剧。参演的人员有围观群众,有警察,有看不到的命案现

林莱忽然想起从前他做兼职捕快时,很多时候破案的过程都很简单直接,先用眼睛来判定是否有残秽,以确定参与者是否是魑魅魍魉,如果是的话,便自有一条流程。如果不是的话,他因为积累了很多办案经验,到了后来也能同样做到有章可循。

如今的话,他就没有这样的特异功能了。

不不,应该是“超能力”。

林莱跟着发散了思维,想他这辈了看过漫画与电影中谁的超能力最契合破案。X教授的读心术?神奇女侠的真言套索?啊!果然答案还是蝙蝠侠吧。

这时一个中年男人挤进了人群,对着站岗警察说这是他家,警察便放他进了警戒线内。

随着这个中年男人印入眼帘,一种奇特的感觉降临了。

比陡然打通任督二脉还要玄而又玄,就好像某种精神感应,有什么他无法理解、无法解读的信息在他的精神世界内被整合了,伴随着一段越来越急促的鼓点音乐,就那么在他的脑海中炸开了,然后化成了他可以理解的信息,那就是:‘这个男人就是凶手。’

林莱:“???”

非要通俗形容这种感觉的话,那就是刑侦剧中嫌疑犯登场时,生怕观众不知道他就是嫌疑犯,而会给他一个大特写,让观众看到他阴险的嘴脸,那泛着寒光的冷笑。每当这时观众都会会心一笑:‘凶手八成就是你了。’

但观众只是因为这种约定俗成的影视剧规则,而知道对方十有八九就是凶手,却不知道他为什么是凶手,作案手法是怎么样的,杀人动机又是什么。

然而问题就在这儿,这是现实,不是影视剧,意识与结论是不可能比逻辑与推理先行的啊。

他这是什么不科学的凶手-雷达吗!

林莱腹诽完,意识到了什么,他就默默地捂住了脸:‘我不是乌鸦嘴啊我。’

一直不停歇的狗叫声突然停止了。

林莱闻声从手掌内抬起头来,看向了因为男主人回来就停止了叫唤的狗狗,跟着看向了一脸焦急与悲痛并存的男主人。

林莱没有多少迟疑,就决定要去让自已的逻辑与推理能力去发挥作用,去验证刚刚那奇特的感觉,以此给自已以及这个科学的世界一个合理的交代。

于是,林莱爬下了儿童安全座椅,心情复杂地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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