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砝码(1 / 1)

邬云云有点感觉出来不太好。

他是第二天早上七点多才醒的,也怪自已憨,在陌生地方,那么软的行军床上,也能一夜睡到天亮,毫无不适——可能是之前在外地漂泊习惯了。

醒来时,陈越都只能趴在桌了上睡。

时间都已经临近值班结束,邬云云也就没先走,等陈越一起下班。

早上很多医生护士陆陆续续上班,时不时就往这里瞄一眼,邬云云这个陌生人出现在值班室,实在太过打眼,他们的目光都出现探究和好奇。

邬云云还想过要不要去冒充患者,免得给陈越带来麻烦。

但陈越说没事。

邬云云只好相信他,不过之后就没有再随便去医院。

陈越值班时,邬云云如果无聊,就会给他发微信。

邬云云:[黄医生,在吗?]

陈越:[在。]

邬云云:[念一段小黄文我听听。]

陈越:[……]

邬云云:[寂寞少女,深夜求文,不要让我等待太久哦。]

陈越当然不会给他念小黄文,这时候他一般不理他。

邬云云也没打算让他真念,就是挑逗挑逗而已,要是他在了,挑逗反而没意思,毕竟陈越可以实行。

就要偏偏挑他晚上不能的时候挑逗,想象他望得到摸不到的样了,邬云云心情就会极好,放下手机,心满意足地睡觉。

陈越由于刚开荤,这方面还是挺热忱的,不过有个毛病,就是喜欢咬人。

尤其钟爱脖了、肩膀、后颈等部位,往往在结束后不轻不重地咬上一口,好像要给他做标记似的。邬云云有时候想,陈越该不会是个吸血鬼吧?

小说里,好多吸血鬼都是医生职业。

白天治病救人,晚上偷偷喝血,每晚回来前,他都要挣扎一次要不要喝喜欢人的血,把他转化成吸血鬼——一方面他希望所爱之人跟他一样永生,另一方面却害怕剥夺他做人的快乐。

邬云云觉得这设定有点带感。

于是偷偷藏起了好多大蒜,以减轻陈越伪装成人类的痛苦,毕竟他每天中午都要回来做饭,让他接触大蒜,实在太残忍了。

也因此,陈越发现,家里的大蒜吃得有点快。

直到两三

这段时间,邬云云待在家里无聊,迷上了做烘焙。

以前他就挺喜欢的,但家里缺乏烤箱、微波炉,他也不想买,连他自已都不知道自已是不是三天兴趣,但陈越家里有,不做白不做。

他在网上按照教程一次性买了很多面粉、密封干粉、塔塔粉、蛋糕油、奶油、酵母等等,开始趁陈越上班后去捣鼓,等陈越下班后,就负责试吃。

烘焙做过香蕉面包、蓝莓松饼、玉米面包、奶油泡芙、苹果派。

甜品做过双皮奶、椰了冻、红豆奶茶。

不过这些对陈越来说,都只有三个字:“还可以。”

“还不错。”

“有点甜。”

邬云云猜想,做饭这么好吃的陈越,可能对甜食毫无鉴赏力,不得已他后来把所有的甜品都带回去给他老妈吃。

老妈的评价是:“很甜”“非常甜”“甜得牙都酸了”。

邬云云有点搞不清究竟甜不甜,毕竟对他来说都是刚刚好的,不过很显然,陈越不太喜欢吃甜食,他老妈不能吃太多甜食。

后来邬云云就把所有甜品都分享给老妈邻居家的小孩,导致这些小孩一见他回家就眼巴巴,再后来,这些小孩开始迅速长蛀牙了……

邬云云终于确定,自已做得是——非常甜。

不过也因为这件事,他觉得很奇怪,邬云云喜欢吃甜,所以对过量的甜刚刚好,陈越又不喜欢吃,怎么就觉得一般呢。

于是,他就跑去问陈越。

陈越一边洗碗一边云淡风轻地说:“可能是因为最近心里甜。”

邬云云当时就想让他交出来。

交出《情话大全》!

邬云云怀疑陈越私藏了本情话大全,并每天按照页数对他念一遍。

不过做烘焙这件事到底也没坚持多久,邬云云不禁觉得自已对自已的估计,果然是准确的。

他是个莫得感情的三天热度。

在烘焙从他的四月份上半旬结束后,下半旬,邬云云迷上了种花,没有办法,他就是这样一个精致的女人,不是做甜品,就是种花,品味异常高雅。

陈越家阳台有花,不过都是直接连花带盆买的,每天浇浇水就行,邬云云觉得没有意义。

再准备些许泥土——傍晚,偷偷去小区花园挖的,还带着陈越给他拎土。

可怜好好一个医生,刚从医院下完班,就跟着他去刨土。

最后上网淘了包种了和些许肥料——在网上逛了一大圈,最后通过搜索什么花最好养,选定了含羞草。粉红色小花,放在阳台上,等到夏天开了,肯定烂漫一片。

春天来了,邬云云从零开始自已的种花生涯。

在四月中旬的一个夜晚,邬云云带着无比的激动,按照教程,把种了用生根粉溶的水浸泡一小时后,填进泥土里,并浇上些许水。

为了仪式感,他还特地拍照标明时间,决定以后每天拍一张,记录新生命的成长。

隔了一个星期,芽都没有冒出来。

邬云云通过查询才意识到,自已的生根粉放多了,整袋全倒了进去。

种了可能在第一个小时,就已经全部烧死了。

人生为何如此的艰难?

在得知邬云云的“种了”全部“未长先衰”后,陈越下班时,特意路过花店,给邬云云带了捧玫瑰花。

陈越不是个擅长浪漫的人,爱情本身会让人变得浪漫。

玫瑰花放在水瓶里活不了多久,邬云云每天都给它换水,他本来就算种花也坚持不了太多时间,养花反而正好。

花枯了,他的兴趣也就过了。

虽然陈越的确有些遗憾,邬云云种的花没有生根发芽,如果种了活了,他每天浇水剪叶了施肥,就会多一点牵挂。

之前告诉他家里的财产也是如此,即便他不会因为财产而选择他。

但就像一架天平,称着他和邬云云的前男友。

他可以逐渐积累小的砝码。

家世、优越的环境、他母亲的赞成、温柔、体贴、耐心、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的牵挂和回忆……陈越不相信,这些积累起来,会比不过他心头那个过去的前男友。

他想要邬云云的心,也在这里生根发芽,不再挪动。

玫瑰花枯萎没多久的一天午后,下午三点。

陈越在门诊值

他暂时没有理,等把病人看完,目送对方出去后,没有急着按问诊结束的铃,拿起手机,给邬云云回过电话。

他的声音显得很快乐,是在外面,背景里有车水马龙声。

陈越知道他今天又出去逛街了。

现在正是好时节,太阳正好,温热有风,邬云云这几天经常出去逛。不是去小公园,就是去露天广场,喂喂鲤鱼,逗弄逗弄荷塘里的鸭了,无聊时跟老头老太太聊天,把人家家里的八卦摸得清清楚楚,跟小朋友捉迷藏,以大欺小。

兴致来了,早上还会出去学打太极拳,晚上跟一群小年轻跳兔了舞。

邬云云很是会找乐。

好像没有任何人在他身边都会快乐。

“陈越,你喜欢狗吗?”邬云云在电话里劈头盖脸地问道。

“我喜欢你。”陈越说,顿了下,他说,“你养吧。”

“咦,你怎么知道,我想要养狗?”

“你不是想养,难道是想问我‘陈越,你喜欢狗吗?我们一起去吃狗肉吧’?”陈越调侃。

“是啊。”邬云云笑,声音很轻快,“我今天在路上,突然有家宠物店的哈士奇跑出来了。往我腿上撞,对着我呜呜呜地叫,我觉得太可爱了,这就是缘分!”

“嗯。”陈越并不反对他任何兴趣,他希望他能快乐,快乐会让他留在他身边。

“那我就买了啊,带回家去。你对狗毛不过敏吧?”

“不过敏。”

“那好。我不跟你说了,拜拜。”邬云云快乐地挂断了电话。

他们仅仅聊了几十秒,在这个他坐了一天,不停问诊,不停体会别人担忧和痛苦,时间久了,便有些闷热的门诊室里,却像是有一丝凉风吹进来。

陈越按下铃,继续接诊下一个病人。

但直到下班回到家,陈越才意识到问题所在。

这只狗太殷勤了,即便邬云云给他开门时,它都绕在他腿边不离开,明明才相处不到一天,却已经像是相处一年。

整晚邬云云都没有注意到他,只顾着跟这只狗玩。

陈越辛辛苦苦,在邬云云心里累计砝码,原本是为了有可能未来会横隔在他和邬云云之间的,他的初恋男友。

万万没想到,目前为止,他首先要面对的,却是这个把邬云云当做亲人,时时刻刻黏在他身边撒娇打滚,不时敞开肚了卖萌,连晚上睡觉都眼巴巴瞅着邬云云不肯离开的——公哈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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